《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

时间:2023-06-18 21:27:44 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

  导语:恒久,在时间的外衣下坚守着感情的从一而终;忍耐,弱化自身的个性尊严以学会包容;恩慈,普度陷入崖底的人心。在毫无文化水平的哈桑的内心中,贮存着的善良和怜悯之心会令很多人质疑学术争吵的意义。以下是由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欢迎阅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熟知自己的懦弱。当学校的小霸王把冰凉的手伸进我的后背取暖,我只会假装不管不顾,最后还是在同学的鼓舞下对他做出反抗;我也知道自己的自私,舅舅送了我一个录音机,来家里小住的表姐对此爱不释手,爸爸——也就是她的舅舅——就给她也买了一个,而我的反应竟然是新的给我,旧的给她。

  所以如今读着《追风筝的人》,我能立刻感觉到作者洞察人性的能力。书中的阿米尔童年如儿时的我,自私、懦弱、不敢承担责任,或许这是很多独生子女的共性,更何况阿米尔在阿富汗有个地位显赫的父亲,而他是哈桑口中尊贵的少爷。

  我应该庆幸自己并非生活在政局动荡的中东,在和平年代,这样卑劣的性格才不容易被放大。而书中的“我”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对待自己儿时的玩伴哈桑终究不能当其为朋友,在荣耀的诱惑与天性的胆怯中,他也没能为哈桑的落难而挺身而出。这让他愧疚不安,成年后仍是念念不忘。

  儿时的一切都将成为成年后行为的潜在原因,这或许是我念念不完“单独二胎”的理由。我的童年孤独而无助,不敢告知父母的那些事情,终究只能成为自己的秘密。如今我仍有“喃喃自语”的习惯,去对抗长久以来的孤单。长大之后,我才开始察觉自己需要学会“赞扬、分享、承担”这些事情,就像走在一条漫长的救赎道路上,依然是孑然一身。

  在阿米尔多年之后回到暌违已久的阿富汗,他得知了那个让他痛苦不已的秘密,也揭开了他父亲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在我之前的臆想中,我以为那会是革命之类的主旋律,后来发现不过是人性的阴暗面。我并非指责他父亲做了如何不堪的事情,那些人之常情,只有经历过才发现不过是殊途同归。

  为了救赎自己,阿米尔选择了前往阿富汗解救哈桑的儿子。此时,童年的良师益友、身后的贤妻、故去的父亲,一幕幕童年往事、一场场生死离别、一段段爱恨情仇,都化作了他背后强大的动力,让他有胆量去和蛮不讲理的塔利班讲道理。

  塔利班在阿富汗的暴行,早已公诸于众,可当时真正置身其中的阿富汗人却多么无可奈何。他们的神,安拉,没有在这个人间地狱给出任何神迹,但若没有信仰,他们是否会更早地分崩离析。阿米尔在街头遇见的老乞丐是当年的大学教授,这与某个时期的我朝多么相似,只是后者的处境其实更加堪忧,前者尚有信仰——哪怕那仅仅是心里安慰——后者连最后的港湾都失去了,想到这里,我才真正体会到和平的可贵,在庞大冗杂的帝国,失去信仰的人们如蝼蚁偷生,此时若有狂风暴雨,大厦将倾矣!

  打个寒战,继续读下去。哈桑和他的妻子被塔利班毙命于自家门口之后,哈桑的孩子被放置在孤儿院,阿米尔的救赎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这是必然的。如果只是解救了一个孩子,未必能使阿米尔得到解脱,有时候上帝的安排就是如此令人不解而又周全。

  与童年宿敌的对峙,就好像重新面对一次选择。如果当年就做出对的抉择,那么“我”的后半生会完全改变。多么可怕的蝴蝶效应,就像中国人说的“三岁看到老”,孩子早早拥有了他一生的性格特点,而性格恰恰决定了命运。如今,被儿时“旧知”狂揍的时候,身边的孩子做出了他的父亲哈桑当年就想做的事情——射瞎对方的左眼,然后和阿米尔一起离开了这所塔利班建造的地狱。或许救赎就是条不归路,在被精神蹂躏的那些年,阿米尔的心里其实是多么渴望这么一场之于身体的摧残,因为这不过是来自于身体发肤的疼痛,而当年那逃避伤害的转身离开,让童年的他给自己心中种下了多么苦涩而难解的恶因。如今在这条名为救赎的不归路上,他与过去的自己彻底断裂。

  最后的结局其实不重要,追风筝的人,从当年的哈桑换成了如今的阿米尔,走在美国宽阔的道路上,他在阿富汗的自我救赎之路并非一个人在战斗。美国攻打阿富汗,或许对于阿富汗人是真正的解脱,他们终于可以回到那个“有限”自由的年代,唱着自由的歌曲,而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以用生而为人的尊严方式活着,但如果这个国度依旧是过去那样的腐朽,或许下一次“塔利班们”的到来不会太久远。你知道我的意思,塔利班并非阿富汗特产。

  全书文笔隽永,故事一流,难得我看一本译著毫不艰涩,感谢胡塞尼,也感谢李继宏。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二)

  如果不是那个叫拉登的人,你很难有机会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和西海固无比近似的地方,除了美国人的军靴和难民的蓬头垢面,它的一切印象符合一个地理系学生的学科经验,干旱、缺水、尘土飞扬以及自然而然的贫穷。之所以这样,一方面缘于一知半解,一方面缘于没有像《追风筝的人》那样的一本书。

  所以,《追》对我而言,首先是一本教科书,它梳理的是关于阿富汗在苏联人进来之前和被赶出去之后的一些民生片段。70年代的阿富汗人已经习惯在周末去看足球赛了,并且有绿色的草坪,这绝对是真的。不仅如此,喀布尔的大街上还有翠绿的棕树,美观别致的二层别墅,春天全城的孩子都会举行风筝比赛,然后会从父亲那里获得一辆美国产的山地自行车。宁静的阿富汗在冬天的早晨碧空万里,炊烟会从喀布尔的街巷里袅袅升起,这一切和2001年9月11日之后我们在所有的电视节目上的看到的炮火纷飞和残垣断壁的阿富汗判若两地,战争改变了一切。

  这是阿米尔少爷和小哈桑的童年背景,尽管他们一个住在别墅里,一个住在后院的的破帐篷里,但这并不妨碍阿米尔的父亲将哈桑的父亲称为40年的好兄弟,不妨碍小哈桑成为阿米尔少爷在少年时代最要好的同伴。。因为缺乏煽动和马克思主义,所以在一个院子里,穷富、身份和立场并不能让两个阶级轻易的对立并尖锐起来,如果能操作恰当,却反而能让仆人的忠诚更忠诚,让主子的理所当然更顺畅。穷人善良,是因为卑微,因为容易产生感激之情罢了。

  可悲的是,人是有奴性的。哈桑甘愿为阿米尔付出一切,他远比高贵的少爷聪明、机智和勇敢,而高贵的少爷却懦弱自私。在第三方的挑衅面前,阿米尔只能手掌里握出了汗,或者躲在昏暗的角落里看着年少的哈桑被人猥亵,而默不做声。哈桑却能拿起弹弓反抗,为了阿米尔他什么都可以做,哪怕是被猥亵,也要保住少爷的风筝,那个关系到父爱的风筝。

  可是两个孩子怎么会知道他们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呢?

  尽管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一辆自行车,但父爱的危机并没有消除。阿米尔知道他的父亲希望从他身上看到什么,而那些却恰恰无一例外的体现在了哈桑的身上。阿米尔少爷是矛盾的,因为父亲和哈桑他都不想失去。你很难说清楚他给哈桑帐篷里放东西是属于他想嫁接哈桑偷盗呢还是想偷偷的以少年的方式讨好哈桑,给其以安慰,但不管怎么样,他都是逼走了哈桑和40年如一日的阿里。他不会再听见父亲夸赞哈桑了,但同时,也不会再听见哈桑边熨衣服边含糊不清的唱调了。

  父亲的生意伙伴拉辛罕从巴基斯坦把电话打到美国的时候,已经是20多年以后,阿米尔少爷已经成为一名出众的作家,苏联人已经被联军赶出阿富汗,而塔利班的统治才刚刚开始。那个平和的阿富汗已经不存在了,而那个少年时噩梦一般的痛楚却依然逗留在阿米尔的心中,阿米尔需要一个救赎的`机会:于是拉辛罕告诉他,哈桑和阿米尔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在阿富汗有哈桑的儿子需要他救出来。

  阿米尔去的时候,一个满目创痍的阿富汗,和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一摸一样,而从路边窜出来的塔利班却不仅仅只是炸毁了巴米扬,这里的女人说话只需和苍蝇一样,在大点声就要别枪毙;那个足球场还在,还有足球比赛,但草没了,塔利班在球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在这里处决对他们不满的人。

  一部小说在这个时候,对我来说已经结束了,因为其中的一个兄弟已经死亡,后面的结论的不外乎风筝的呼应罢了,但一个陌生的国家却在这一切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越来越清晰。

  被阿米尔从阿富汗救出来的哈桑的儿子,他年幼的沉默让人窒息,他凸显的除了一个孤儿的无助之外,美好童年的突然变故其实就是一个国家苦难的折射,这些无力的人,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沉默,如果还有一些童年的美好可以回忆,便是给人了希望。

  我们把美日韩看的太多,我们沉迷《越狱》般商业化潮流中不能自拔,并自以为可以靠无数恶搞来抚慰日渐荒芜的心灵,却忘记了一种很适合坐下来娓娓道来的情感,它不一定比好来屋来的更刺激,不一定比《夜宴》和《黄金奶》来的更华丽和奢侈,却比他们都更温情和更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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