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1
从牙牙学语,到长大后的独立生活,这期间的十几、二十年,你与父母的关系又会发生什么变化,是像朋友之间的亲密一样,还是像陌生人一样的冷漠?
还记得小时候,上幼稚园时,总是父母接送你,一路上你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满心欢喜雀跃。长大后,你总是一个人在学校和家做着有规律的往返运动,久而久之,你感到落寞。因为你认为你失去了父母对你的关爱,你不再占据家庭的中心位,不再是父母关注的焦点。但每当你离开时,是否有过回头望一眼——那个在后面默默目送你离开的人,是谁?是你的父母!你自始至终只有抱怨,却从不曾回头看过。
你有替在后面目送你的父母想过,他们会怎么想,你连一个回头都不曾给予他们,难道他们不会感到伤心与无助吗?他们也只能苦笑着说:“我的孩子长大了,我是管不了了。”
当你每一次一个人出门,你的.确感到伤心,难道父母就不会了吗?请你回想:当你与父母坐同一辆车的时候,你是摘下耳机聆听他们的倾诉,还是戴上耳机,与他们分隔成两个世界的人?又或者,你根本就不愿和他们坐同一辆车!
你这样的举动,他们不会伤心吗?他们不会悲伤吗?他们不会痛心吗?他们……你自顾自地以为只是不想听他们倾诉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你知道父母心里又是怎么想的,也许只有在你当父母时才会体会到,也许你转身回头就能懂得。
天初亮,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走在一条幽静的小路上,那小孩似乎在抱怨着什么。破晓的风将雪般的柳絮扬起再缓慢飘落。向他身后望去,有一位比前面那位小孩身材略高的身影,我可以从他的眼中读出对那小孩的关心,而那小孩从未回头望过那人,那是他的父亲。在灰蒙蒙的天色下,他却只给父亲留下了一个苍凉又倔强的背影,上面烙印着三个字:不必追。
直到现在,才明白:所谓父母儿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中渐行渐远。亲爱的你,你该明白,你的身后一直有这世界最坚强最温柔的目光。而你却未回头给他一个温暖的微笑罢了。
读后感2
我总说要写一篇关于《皮囊》的读后感,又总推托没有找到感觉,后悔在飞机上看这本书时就应该把读后感给写了。此刻在南昌大学,在烟雨朦胧的前湖之畔,我躺在滨湖酒店的大床房里,即便熬了夜,又在蒙蒙天亮时准时醒过来,心情犹如窗外烟波飘渺一样笼罩着一股粘稠。我想,也许是时候动笔写这篇读后感了。
和蔡崇达一样,我也成长在一个闭塞的小镇里,关于故乡的记忆像一部快要被遗忘的黑白电影,尘封在纷纷扰扰的现实里。《皮囊》是一张通往过去的电影票,我坐在飞机上,望着窗外浩瀚的云海,由此想起了逝去的爷爷奶奶,同样好强的父亲母亲,和带给我无限温情的姐姐们,当然也有那些早已杳无踪影的童年玩伴。你们是我一生丰富的源泉,我甚至有种冲动: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也要把你们都写下来,然后再也不用担心我会忘记。
可是我已经在忘记。我总自诩自己能记住很多细节的东西,通过这些细节的东西,我能回忆起当初因为什么而触动了自己。可是现在,我绝望地发现我已经开始了遗忘的过程,很多事,如果没有提示,我自己已经想不起了。看着镜子里布满血丝的.双眼,我知道,在无谓的挣扎和焦虑中,我丢掉了过去给我的礼物,慢慢地,只留下这一付皮囊。
可是我还不会急于动笔写,一方面,我还太年轻了,很多事情我还在经历,很多结局我还没有看到。当然,也许我也永远看不到了。作家的超能力是他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一切事情,然后再用另一项超能力把它们串起来,成为一气呵成的东西。而成为作家熟识的人却是不幸的,他们本想安分于自己的生活,追寻自己的意义,可是又免不了被作家偷窥,乃至出卖,被贴上不同的标签,曝光在聚光灯下供人把玩欣赏。
因此我还没有勇气,也没有能力去写,也许以后也不会写,只有静待这些记忆的胶片发黄,最后迷失在风尘里。但《皮囊》给了我一种虚幻,一个我早已破除的虚幻,那就是,也许——我也可以。
读后感3
玛丽莲?罗宾逊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这本《管家》是其小说处女作,获得很多奖项。最近在看王安忆解读小说,她非常喜欢一个作家的处女作,原因是她觉得“作者的第一个阶段作品有纯粹的、没有污染的感性、自由和独立性”。再看罗宾逊的《管家》,小说的构造和情节很简单,但是人物和意境很丰满。小说描写了在爱达荷州偏远西部湖边的乡村有一个叫着指骨镇的地方,天气潮湿,暴雨不断,不宜居住。但是露丝和露西尔的外祖母一直居住在位于集镇边缘的小山上,从地里开凿出来的屋子,窗户与地面齐平。外祖父年轻时在铁路局上班,因一次火车失事,冲进村子边的湖底,留下三个孤女和老婆。外祖父的死,给这个家庭带来一些隐藏的伤口,外祖母一生守寡,安静平和地抚养三个女儿,但是等来的却是三个女儿的离家出走和其不太幸福的生活。大女儿去了异国当信徒,二女儿留下两个女儿,突然开车冲进湖底,最小的女儿一直在外乡流浪。外祖母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悉心抚养两个孤女,姐姐露丝和妹妹露西尔,直到外婆离世,外婆的两位未婚小姑又来接手照顾两位姐妹,后来因为严重不适应指骨镇的恶劣环境,又找来外祖母最小的女儿西尔维接替抚养工作,性格孤僻行为怪异的浪迹者西尔维,成了两位小姐妹的监护人。从外祖母到西尔维三姐妹再到露丝两姐妹,指骨镇的三代女性,因为沉入湖底的亲人,开始了一段自我找寻和迷失的故事。
情节不算复杂,但是罗宾逊最丰富的是内容描写,风景和人物心理的刻画,还有动人地叙述能力,优美的文字,那些和诗句一样韵律的文字,仿佛湖底自由自在游来游去的鱼儿。虽然没有看过原著,单看译文,已经觉得作者文字功底深厚。不经意间的流淌出来的句子,仿佛湖底不断游弋过来的小鱼撩动着读者的内心。全文最喜欢的两段都是有关湖边夜宿的经历和描述。一段是两姐妹逃学去往湖边钓鱼游玩,一直玩到天黑,相互偎依,沉浸在湖边的树林里,与鸟兽禽类同眠。这是两姐妹第一次离家出走,回来以后,露丝和露西尔姐妹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也向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露丝和露西尔一直观察着小姨西尔维不同常人,她喜欢四处逛逛,喜欢不着边际,喜欢天马行空,不喜欢规则。撇开她的怪异性格,她对两个孩子的照顾还算尽心尽力。只是她,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不属于这个村庄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第一次离家出走后,露丝开始越来越依赖西尔维,但是妹妹露西尔开始想远离这个毫无秩序的家,她开始向正常人秩序靠拢。
第二次逃离,是在妹妹投靠老师以后,姐姐跟着西尔维去湖边划船,寻找湖边的'人迹。这是第一次也是最有决定意义的一次,露丝和西尔维一起逃离。这次的逃离,注定了以后露丝也成为人们眼里的流浪者。享受孤独和害怕孤独是两个分界线,露丝一直不懂西尔维脑子里天天在想着什么,她喜欢盯着湖边发呆,到底在想什么,她小心翼翼地跟着小姨的步伐寻找内心的答案。外祖父的死,外祖母定义为叛逃,他的身上有着流浪的种子,他喜欢消失,喜欢外面的世界。他的消失,给三个快要成年的女儿带来了同样逃离的种子。只有外祖母和露西尔喜欢一成不变的家,喜欢守候。而成年后的西尔维,她周旋于不同的城市,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开始迷恋火车和远方。与其说,她在逃离,不如说她也在寻找,在发现自己。外祖母注定是一棵大树,永远扎根在同一片土地上。西尔维注定是蒲公英,风吹到那里,她就飞到那里。她在不断地寻找自己最钟意的土地。露丝也是,她的妈妈跟随外祖父而去,沉入深不见底的湖底,偶尔她也在想,湖底里到底有什么令人执迷的东西,以致于妈妈会舍弃她们姐妹而去。
最后一段以幻想式开放的结尾,很有悬念,留给露西尔和露丝,各自不同的道路。三代女性的传奇故事,一旦踏上“流浪”这条路,再也无法回头。看完这本《管家》,罗宾逊的构思,让我想起,作者是想通过这样一个故事,呈现出一个流浪者的心路历程。存在即为合理,成年后的逃离,是爆发性的,想逃离枯燥的单身生活,以为婚姻能冲洗一切。尔后西尔维的归来,是她与亲情的和解。不再是用一种逃离来宣泄,而是用一种平和的心态去照顾姐姐的孤女。父亲和姐姐的离去,意外和自杀,她也开始痴迷这种短暂的宁静。上一辈的命运牵系着下一代人的命运,指骨镇的湖水,淹没了三代女性。她们喜欢黑暗,可能是因为黑暗具备吞噬一切的能力,在黑暗中,人和人之间没有距离和差异,只有人和呼吸。这部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场大水,从外祖父失事的时候开始,一列火车,带着外祖父、露丝姐妹和她的妈妈还有西尔维一起冲进了湖底。从此,她们就开始喜欢上火车,以火车为家四处流浪,每一次路过指骨镇,只是踮起脚尖,看一看过往,却从未停驻,指骨镇对于她们来说,是一股淡淡的牵绊,一股混合了忧伤和美丽的乡愁。唯有外祖母和露西尔执迷于此,根深蒂固。执迷和逃离,这些情感纠葛伴随着她们的一生。流浪有瘾,一旦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和永远,很难再戒掉,火车能带她们去远方,湖底能带给她们一篇蔚蓝宁静的空间。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说一个人喜欢云霄,享受在高空中工作的状态。而西尔维和露丝,宛如湖底的那些鱼儿,喜欢在指骨镇的周围,自由自在地游走。
玛丽莲?罗宾逊的首部小说能获得诸多荣誉一点也不意外,至少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已经深深地沉入湖底。感叹这个世界,有不一样的世界和风景。如果可以,也愿意暂时告别人群,躲到只有宁静和黑暗的湖底中去,用心跳去感受周围的触动。指骨镇以及那片湖,后会无期。
读后感4
初读青山七惠的《快乐》,像是在读小说家试图摆脱过去而创作的习作,读完心中会疑惑:这部小说确实是由一位曾获芥川奖的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吗?面对这个问题,我开始反思:小说家的意图是这么轻易就可以看透的吗?这么轻易对一部作品做出这样的评价,未免也太草率了。
我再次翻开书,书中的四位主人公正在就“真品”“仿制品”提出自己的看法,其中,耀子说了这么一段话:“不光是这个城市如此。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真品。不光是真正的宝石、真正的画之类的用肉眼可以看到的东西。比如啊,年轻人经常说的‘真正的自己’、‘真正的爱’之类的……这都不过是一些文字游戏,是人们随意在头脑中捏造出来的幻象。所谓真正的珍品,都不过是个幻象而已。”
全书阅毕,再来读这段话,对于小说家的意图似乎有些眉目。她已经在小说开始的部分告诉读者:这部小说试图讲述那些高度抽象、只留存于人脑的情绪。那么,问题来了,一部小说真的可以把那些高度抽象、转瞬即逝的情绪讲述出来吗?
看过这部小说内容简介的人大概都可以猜想到,这部小说要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们不得不感慨,时代真的变了,男女之间连眉来眼去都是禁忌的时代,似乎从来不曾存在过。几年间,描述不伦的日剧、电影层出不穷,到了20xx年秋季档,我们甚至看到有一部叫「フリンジマン~愛人の作り方教えます~」,豆瓣页面上还有个简单粗暴的译名,直接就叫作《我出轨我骄傲》,男男女女女之间,好像谁都没有把“婚姻”放在眼里。
大家都只是为了得到快乐啊!有句名言说得好:不要压抑自己的天性。“婚姻”这样一种形式能且仅能束缚住男女之间(我们还是讨论最普遍的婚姻形式,其他婚姻形式会让这篇书评变得过于复杂),作为“人”这个实体,但是,肉体、精神和情绪是很难被调动的。那么,人为了得到快乐,可以做的事情就真的太多了。
原来,快乐竟然是一种如此自私且损人不利己的情绪。很难想象吧,在日本那样一个社会里,会发生像这部小说里这样的故事。所以,故事背景理所当然地选在了遥远的意大利威尼斯,当日本被视作远东,而意大利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里的人都生性浪漫多情,不是传说意大利男子都拥有见妹就撩之神技能嘛……
快乐,和其他情绪都是一样的,都由人的大脑来控制,分泌多巴胺就会快乐,多吃些巧克力就会快乐。快乐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那么,青山七惠又为什么要写快乐呢?这部小说,或许可以理解为,一个创作者意欲突破自己创作局限的一种尝试。最明显的区别是,读她以前创作的小说,很多时候,我的脑海中会闪现出吉本芭娜娜的名字,而在读这部小说时,这样的感觉消失了。我们看到太多她描述人的成长,看到的是她写看似平淡的日常生活,其中却积蓄巨大能量;而现在,看到的是她正在力图培养自己把一种抽象、不可触及的东西实体化的.能力。
当然,我并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是青山七惠在写作上的某种野心,就当是我的一种过度解读吧。只因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这本书的全知视角成为阅读过程中的障碍,从某种角度而言,这样的方式把读者阅读的快感都抹杀了,读到最后会有无聊的感觉。
我喜欢的一段话出现在文章即将结束之处:
“她闭上眼睛,等待这种疼痛转化为自己焦急期盼的那种快感,等待一九九七年那个冬天的续篇,那时迸出的闪光,母庸置疑的快乐,不会再有第二次的真是瞬间,等待着灵柩的沉重棺盖开启,在里面沉睡的那个年幼的少女醒来,把现在的这个她打碎,让她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她等来的只是另一种冰冷。”
我猜想,这也是青山七惠想和我们说的吧。我一直觉得,人生啊,就是一个一直走下坡的过程,我们越长大越发现,我们最终都会长成我们讨厌的那个样子。快乐,真的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读后感5
从文字的层面看,路遥的《人生》,文字是朴实的,易读的。读路遥小说不像读鲁迅,张爱玲小说那般吃力。也侧面说明了三人对文字的追求的不同。鲁迅文字文白夹杂,文字使用准确而精炼。文白的切换还被用在新旧对比的区别上。比如狂热人日记中序言写狂人已经病好是文言写成,代表旧的。日记正文是新思想是用新白话写成的。张爱玲的文字则来自明清小说旧白话。人生的文字中看不出路遥加工的地方,我想可能正是他想要做到的。因为从后面内容和时代上看,路遥应该希望自己的作品在农村有更大影响力。加之当时受教育的知识分子仍不算多。
从探讨的问题上看,路遥要讨论的问题很明确,就是农村的知识青年该怎么奋斗?是一心向往城市,关心国家国际大事,还是热爱吾乡吾民,扎扎实实为家乡做贡献。显然,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后者。
和两个女主角的爱情就是象征。巧珍在高加林低谷的时候给了他安慰,但却无法和他沟通思想,只能和他讨论庄稼地里的事情和母猪生了几头小猪。但她又是如此善良,即使在高加林抛弃他转而爱亚萍的时候,还只是偷偷自己伤心不愿意憎恨高加林。亚萍正好相反,她可以和高加林讨论国家甚至国际大事,甚至在新能源的问题上看法让高加林都感到佩服。她也是真心爱着高加林,但她也有自己的问题。她对农民的身份有歧视的一面,虽然她最后表示即使高加林一辈子是农民她也愿意跟随,但那明显有冲动的成分。这也是为什么在高加林没有成为记者前她没有表露对他的爱。另外她有小姐脾气,会因为小事情发脾气。当高加林面临两份爱情选择的时候,他选择了亚萍。从结局作者对这个决定是批评的。因为选择亚萍的一个理由是亚萍和高加林说她们家要去南京发展,而且通过她父亲的关系可以把他也调到南京去。他们一起憧憬着去南京后一个做主播,一个做记者。可惜到最后高加林被打回农村,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他拒绝了亚萍跟他去农村的提议,并明确表达自己爱的是巧珍。
《人生》中描述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农村劳动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城市的生活经历。在农村,水是脏的,自由爱情是不被允许的,劳动是苦的(手脚被磨出泡),人们的观念是陈旧的。在小说结尾前都是这样,直到最后再次被打回到农村。而城市则是干净的,是充满希望的,人们是有文化的,恋爱是可以自由的。要说城市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城市人对农村人身份的歧视,还有城市人好像比农村人更有心计(这点似乎站不住脚,高明楼也有心计)。高加林在成为全县瞩目明星后,自认为前途一片光明。而且也极有可能跟着亚萍一家到南京发展时,突然被打回现实。这是作者的设计,因为高加林的往上爬,根基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他叔叔的下属给他走的后门。计划着去南京发展,也需要亚萍的爸爸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作者要反对的,不靠自己的努力而通过走后门,往上爬却忘记了根植的农村。到了最后,高加林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是作者希望让农村青年看到他们真正的对家乡的爱,家乡永远不抛弃他们。就像高加林被打回村,迎接他的不是嘲笑是安慰。
从女性主义角度分析《人生》也很有意思。小说中最重要的女性人物就是巧珍和亚萍。巧珍是农村姑娘,但却对自己的爱情大胆追求,面对父亲的责问时候也是敢于反抗。然后来自父亲的的压力很小,因为很快父亲就被村干部说服了。她的压力来自村中群众的闲言碎语,这点压力也被她勇敢的和高加林一起骑车逛县城的行为给粉碎。小说不再是写传统封建家的青年反抗了,而是新中国农村中农村青年的爱情。亚萍也有自己的挑战,她面临选择克南还是高加林的时候,有点犹豫。因为她和克南恋爱有几年了,县城人都知道她们的关系,而且双方父母关系也已经很好了。这时候她的选择也很需要勇气,而她也有这样的勇气。“我是我自己的”,鲁迅伤逝中子君喊出的这句话亚萍也喊出了。可以看出在《人生》中,青年女性都已经能勇敢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爱情了。
读后感6
这本书,静下心来看了几天。之前一直说什么心胸宽广啊,豁达啊,真正能做到又真正明白的人有几个呢。这本书了,不仅道出了心胸宽广,又举例说明了,让人用实际事情去体验豁达。如果你心胸不宽广也没有关系,书里有解决办法。人啊,真的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知道自己内心想要什么,然后勾勒出梦想的样子,再去实现它!
格局,决定一个人的结局。只要相信,才会做到。
做人的格局,大抵是指一个人的眼界、胸襟、胆识、心态、思维等心理要素的内在布局。再大的烙饼也大不过烙它的那口锅;只会盯着树皮里的虫子不放的鸟儿,是不可能飞到白云之上的;只有眼里和心中装满了山河天地的雄鹰,才能自由的在天地间翱翔。
心胸开阔很重要,一袋盐到入大海里,它很快就会被稀释。但把一袋盐倒入一杯水里,这杯水还能下咽吗?确实,我们眼里应该看到大的'环境,而不是自己一点小心思。把格局放大,人生才能宽阔。
莫言说:“当你的才华还撑不起你的野心时,你就应该静下心来学习;当你的能力还驾驭不了你的目标时,你就应该沉下心来历练;梦想,不是浮躁,而是沉淀和积累。只有拼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机会永远只留给最渴望的那个人。经常与自己的内心对话,当你意识到这些时,就意味着你要开始成长,这就是所谓的空杯心态。”
古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心有多宽,舞台就有多大;那么你的格局有多大,你的心也就有多宽!放大你的格局,你的人生将会变的不可思议!
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个令我十分感动的文章,名叫《萌芽》。
文中,小男孩的爸爸是一名工人,脾气很坏,对小男孩的父爱也十分缺少,可小男孩的好妈妈也在他三岁时不幸去世了。因此,小男孩十分孤独。有一次,小男孩吃葡萄时,把葡萄籽栽进了盆里,而他的爸爸却十分反对,打碎了花盆。一个小女孩有着跟他同样的做法,却有着跟他不同的爸爸。她的`爸爸在女儿熟睡时偷偷把葡萄藤插进了花盆,想给女儿一个意外惊喜。这一幕正好被路过的男孩看到了,男孩哭了,说:“她爸爸真好!”
男孩的爸爸只要多给男孩一句问寒问暖的话语,就会温暖他脆弱的心灵;只要细心观察一下男孩,就会发现他是多么懂事;只要多加两三天的班,给他买
一个有趣的小玩具,就会增加他们父子的感情。每一个大人都应该照顾好这一群
祖国的萌芽,世界的萌芽,多多关心他们。
读后感8
“渔夫的妻子桑娜坐在火炉旁补一张破网。屋外寒风呼啸,汹涌澎湃的海浪拍击着海岸,溅起一阵阵浪花。海上正起着风暴,外面又黑又冷,这间渔家的小屋里却温暖而舒适。地扫的干干净净,炉子里的火还没有熄,食具在搁板上闪闪发光。挂着白色帐子的床上,五个孩子正在海风呼啸声中安静地睡着······”这段话来自我新学的文章———《穷人》。
这篇文章讲的是:桑娜的丈夫是一个渔夫,他们的生活十分的贫困,可是他们却十分善良。他们有一个邻居叫西蒙,是一个寡妇,她有两个孩子家庭也很困难,平时桑娜十分关心邻居西蒙。有一次桑娜担心丈夫于是出门查看,出门想起生病的邻居,想去看看她,可到家却发现她已经死了,于是桑娜就收留了的两个孩子,她相信丈夫回来会同意的。等到丈夫回来后,她把事情的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渔夫为有这样的妻子而感到高兴,因为他们的帮助会改变两个孩子的命运。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的被文章中在主人公感动着,他们本来已生活拮据,但是却不加思索的收养了邻居家的孤儿,虽然在生活上他们是贫苦的穷人,但是在心灵上他们却是高贵的人,因为他们有“善良”这一可贵的品质。由此看出,善良和你是什么身份的人、你有多少财富没有一点关系,他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美德。雨果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心中的这个太阳不仅照亮着自己的路,还同时在温暖着别人。为富不仁的人在物质上虽然是富有的`,但在心灵上却是贫穷的。文章的题目虽然是“穷人”但是通过仔细地品味文章,我觉得作者却是在赞美主人公的“高贵”。让我深深的感受到,无论你身份尊卑、无论你年龄大小、无论你是做什么的,善良什么时候都不过时。物质上的贫穷是遮挡不住金子般可贵的内心的,我要向文中的主人公学习,无论什么时候、身在何方都要把善良作为初心,岁月流逝,初心不改。
这是一篇值得细细品读的文章,请你和我一起学习吧!
读后感9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读后感10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的,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的。整日被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国王怕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了他。他指出了的,也恳求对承认过去的,离开国王。要是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她。终于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们,还有的,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最、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还是,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读后感11
暑假中我读了《史记》。读了这本书,我似乎真看到了繁华无比的唐朝、战国“四公子”受人敬重的局面、秦始皇焚书坑儒的……那才华盖世的管仲、足智多谋的张良、一鸣惊人的.楚庄王……他们就站在我面前。但最吸收我的还要属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
信陵君魏无忌是魏安王的异母弟弟。他尊重士人。在一个叫侯赢,信陵君非常重视他,亲身前往约请,并且盛情招待。不久,秦国攻打赵国,赵国向魏国求救,魏安王惧怕,不敢收兵,侯赢让信陵君偷收兵符,号令魏军,并许愿当信陵君统领魏军之日,他面向北自杀,为信陵君送行。信陵君遵从了侯赢的话,打败秦军。
读了这篇文章,我领悟道:战国时,士人交往重要规则是“士为知己者死”,信陵君能“仁而下士”,所以侯赢会成为“为知己者死”的士。信陵君胸无过人之智,他能得到侯赢这样的人才,是靠他慧眼识才,靠他对人才的尊重的肉体。
读了《史记》,丰厚了我的学问,开阔了我的眼界。
读后感12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题记
“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女人和坐在车上的孩子”是《目送》这本书的封面,给人一种八十年代的沧桑。本书首篇《目送》讲述作者与自己的儿子在儿时、少年、青年、成年时的关系。孩子渐渐成长,松开母亲紧握的手,向着美好的未来走去,却留下一片背影给母亲。从“他不断回头”到“一次都没有”和最后的“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作者在淡淡的忧伤中也懂了些什么……
作者的儿子的成长之路上与母亲越来越疏远,甚至在作者等候他的一个回头,都等到了不知何时。也许是年少时的一丝叛逆,他厌烦了听腻了;也许是长大了,他想要更多的自由;也许是可以独当一面,不再依赖母亲了……总是有无数个“也许”, 填补着与母亲保持距离的一个借口。但是,他是否知道,他在母亲面前永远是个孩子。所有在他背后的默默付出与无声压力,母亲还换不回儿子的一个回头。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迫切的等待的背后,是无边无尽的.失落。母亲用爱养大了儿子,6岁时,儿子还"视线与我凝望的眼光隔空相会”。16岁了,就将一个人的背影抛给了母亲。仅仅10年,母子的关系就渐渐从相互告别到独自目送。此时,她才明白:“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在作者儿子的背影中,我仿佛看见了自己。每周回家,返校时,母亲总在耳边絮絮叨叨:“外套带了没”,“学校伙食怎么样”,“晚上睡觉冷吗”……这些普普通通的话语,将母亲的情愁,默默地织入我的耳里。我的举动也无异于作者的儿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无论是龙应台对她儿子那一回头的无限等待,还是朱自清望着父亲爬过月台流下的眼泪,都是最亲的人沉默的爱。
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如烛光冷映空山穴,点亮微幽的光,是淡淡的忧伤与怀念。《目送》告诉我:要珍惜现在,不要等到一回头,却没了熟悉的目送,留下一个孤单的背影。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但目送,可以有一个回头,一个笑脸,一个眼神,一通电话……
小小的目送,包含了满满的亲情。劝君珍惜少年时,珍惜相聚相伴。让每一次回首都有一层更温柔的光泽!
读后感13
20xx年7月的《诗刊》上半月刊以杨牧先生的《松》(这是他一系列书写草木的短诗中的一首)开篇,除了有对这位在今年春天去世的诗人的纪念意味,也像是一个隐喻,指向这个时代所倾慕的一种气质:“它是自负而带着倨傲神采的/因为它是风雪正派凛凛古典”。
“视点”栏目刊发了雷平阳的一组诗,依然体现了诗人的典型特色,即从外部事物(例如自然景观)的显现之中探究世界的隐秘,如一头虚幻般的大象“仿佛蒙垢多年的铜佛来到了暴雨之中”(《雨夜》),如从“隐秘的寂静空间”化为“神的影子”的植物(《桉树,致陈流》),或是短诗《悬念》之中“梦见/自己还活着”的死者。这种写作不是对人们所见事物的简单模仿,按诗人自己在创作谈中所述,它带着“发明”的使命。
在接下来的“新时代”栏目中,主要是对祖国及其当下状貌的赞颂,龙小龙以“钉子精神”写祖国的工业,王二冬描述了现代通讯和物流,远洋称赞深圳工业区和打工妹,远村和凌翼试图把握现代乡村生活及扶贫带来的改变,阿成则直接处理“祖国”的当代形象……
臧棣等重要诗人的出现给“方阵”栏目带来了足够的分量。在过往的写作中,臧棣已经写过一系列以“协会”、“丛书”、“入门”为标题的作品,如今他带来的则是数首“简史”——这些可被视为系列写作的诗歌需要更大篇幅的专论才能深入把握,但在此,至少可以概括性地判断,臧棣的诗歌有着从细微处入手抵达语言及经验边界的重要意义,在“小大之辩”中基于读者瞬间的惊异。如《银杏的左边简史》中最后“我又是谁呢”所展开的对自我、客体及表意关系的思考,如《山楂花简史》中不断在否定中褪去世俗经验(“既不映衬现实的晦暗,/也不隆重生活的艰辛”)后绽放自身(“更像是一次显灵”)的山楂花的形象,如“既是玩物,也是圣物”的琥珀(《琥珀简史》)……世界以新的姿态萌发出来,直到“你拒绝了/永恒的诱惑,在美丽人生中/如同回放一般,感到了永恒的快乐。”(《萌芽简史》)
随后是诗人大解的作品,书写了被包围在自然之中的生活,将“天空”“轻风”“云彩”放置进悠长的生命记忆中;池凌云写中国西北的空阔壮美,以强烈的抒情话语感受“无言的世界”,听一只鹰说“飞行才是你的全部生命”(《刚察草原上空的鹰》);黄梵从生活的瞬间生发出诗句,一只猫,一双脚上的鞋子都可以引起深思,父亲离去的时刻则让人铭记:“最后时刻是失控的车子/他冲入黑暗的一瞬,我来不及帮他系上安全带”(《最后时刻》)。
在上半月刊中,还有许多需要关注的诗人及其作品,难以一一详述。“气象”栏目里的詹澈、孙晓杰、刘福君、杨宗鸿等诗人的作品通过个人的经验写出了人类共通的情感,“每月诗星”栏目的陈亮集中书写象征乡村记忆的“桃花园”,“母亲说,我是她在桃花园里干活时/在树杈上的一只鸟巢里发现的”(《孵化》)——就像是一个农村孩子关于身份认知的起源神话。
在“诗学广场”所发的张清华教授等作者的三篇文章探讨了当代诗歌的几个重要问题。《狂欢·平权·地理·碎片》一文中既探讨了当代诗歌的前史,对“极端写作”的终结做出阐释,提出对“一元化的过去”的警醒,也针对当下的“文学地理的细化”和诗歌写作“碎片化”等特征进行具体探究,其中对欧阳江河的“大诗”讨论与此前敬文东等学者的批评文章相关,是近一两年诗歌研究的重要话题。两位年轻学者李娜的《在“异”与“同”之间》和伯竑桥的《90后诗歌:改良主义的共同体》所面对的`是更为具体的某些诗人的创作(后者或许可以再多提及一些具体的诗人及其文本),读者显然不该略过它们所占有的篇幅,因为正是这些年轻的诗人和研究者影响着当下诗歌的未来可能性,他们是正在发声,并仍将发声的人。
《诗刊》的下半月刊似乎就更多地聚焦于那些相对年轻的诗人。在“发现”栏目中推出的90后诗人郭月洲比较善于把握生活中的细小经验,并将其放置在一种略带懒散的、非对抗性的语言装置中,“像给现代建筑加上个古典主义的/帽子那样的”(《画饼充饥》),有时则在众多的经验之中做减法,寻找主体的位置,如《山竹核》所写“劝告无非是:/咬一咬丰饶的苹果/含一含没味儿的山竹核”而“我们什么都不要/不要苹果也不要山竹核”。这些作品或许没有面对多么深刻的主题,不过“不完美的圆”也可以在“幻想”中满足一些“新口味”(《画饼充饥》)。
接下来的“文成诗歌小辑”聚焦于中国的一个有“盛美的青山与绿水”(三色堇《仰望百丈漈》)地方,诗人试图将其描述为“一首最经典的中国山水诗”(白鹤林《观百丈漈》),这是一系列有着共同主题的作品,可和上半月刊“新时代”栏目对读。
“双子星座”栏目刊发了两位诗人赵晓梦和魏维伟的作品,前者的长诗所述之意即其最后一句“如果你到伦敦,请给敦煌经卷/留点时间”(《敦煌经卷(节选)》),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使得这首诗能够获得更大的容量;后者的作品有对生活、写作、阅读、记忆等母题的处理,语言表达对普通读者来说较为友好,在“用文字作筏”(《为什么写诗》)的写作姿态下也有对自我主体的质询,如“我还是失败者/像西西弗斯,又一次推动巨石”(《20xx,我功亏一篑》)及“陌生人啊,你又一次回头看我/我到底像谁?”(《我像谁》)
对诗歌刊物的阅读可以让人见到各种不同旨趣、不同风格的展现。在下半月刊的“银河”中,舒丹丹写下“父亲的骨灰盒上”的白鹤青松(《松鹤之忆》),让自己在生活中“像沙子一样,足够坚硬,足够渺小”(《生活碎片》);张翔武描绘一位补网的老人消逝于记忆中,最终“成了一条逃脱的鱼,/藏身于苍茫的大水”(《补网》);庄凌想知道“雨落在树上与落在我身上/有什么不同”(《一场记忆里的雨》),并感到“有一天我也会化为尘土/或是一棵无言的植物/静静地和树木站在一起”(《朝阳》);严彬似乎熟习了卡瓦菲对历史和生活经验的发掘方式,指出艺术家的能力就是“从现成的事物中轻轻摘那一小片”(《论艺术》);洪光越感知到夏日的暴雨“从黑云下到大地黑暗中/我们无法看见的地方”(《暴雨》)……
在这期刊物的“校园”栏目中,甚至有新世纪出生的诗人,展示着各自的可能性。
说到底,文学刊物必然要展示不同的声音,尽管它们可能在艺术的水准上有所不同,但最关键的,还是作者对声音本身的诚实。有时,某些外部的事物会侵吞并代替个体,使一些作者耽于模仿,甚至成为一场群体表演中假装开口的那一个。
读后感14
“一切都荒谬无稽,一切也都可理解”,这句话可以作为我的阅读体验的总结。原句出现在这本书的第二个故事中,在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某一天我拿出来重新翻阅,碰巧就在字里行间瞄准到了这句话,又碰巧非常契合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想,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看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都是合理的,甚至每一个情节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故事的走向,或者说命运,最终变得荒诞和不可捉摸了。总之就是:精彩!Unbelievable!虽然有的情节没有看懂。
最喜欢的是《武术家》、《心脏》和《猎人》。
《武术家》里面的一个设定非常有意思,说有一本剑谱,练成之后可以生成一个影人,影人可以帮助主人在刺杀的时候偷袭,每杀死一个人,影子就获得一部分主人的內质,直到主人消亡,影人遁世,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真身,无休无止。不过如果有人在影人熟睡时念起一句日本咒语,影人就会灰飞烟灭。咒语是:“春雨细蒙蒙,我身近幻影”。这个设定有太多可以过度解读的地方了,比如影人和真身是不是对个人的成长的隐喻,逐渐被影人剥夺的“內质”是什么,真的有这样的.咒语可以打破我们的梦幻泡影吗?如果真的有这样一句话,“春雨细蒙蒙,我身近幻影”这句温柔的话,想必是最合适的。
读《心脏》的时候,我弟弟和爸爸正在闹矛盾,冲突也非常激烈。所以当我看到故事中的爸爸对儿子说:“从概率上讲,你的存在可能有些意义,你的存在吞掉了我的存在,从你出生那天起,你就用一个小勺,一点一点把我吃没了,但是没关系的,你不用内疚,因为我没有迁就你,我抵抗了,只是没有作用而已“,感觉太震撼了,我们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吞没了父母的财产、关爱、更优先级的享受,这个过程太抽象了,以至于我们根本察觉不到。但是这个故事把这个过程用”心脏“的形式具象了,具象成”我刚才看见自己的心脏了,它已经让虫子给磕了,上面都是铁锈“。但是,怎么可能不内疚呢?
《猎人》的主角是一个五流演员,正在准备饰演一个狙击手,致力于射杀城市里随处小便的人。演员问导演,狙击手为什么要射杀随地大小便的人。导演回复说:”不要恨你的目标,要理智地思考他的存在和不存在,如果他不存在,会对世界更好。“这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以至于我经常在走神的时候想,还有哪些行为是类似于”随处小便“的行为?什么样的人的不存在会对世界更好?
读后感15
小时候,只有过年才可以穿新衣裳,而每次过年的新衣服都是二姨给买的。平时穿的衣服几乎都是捡哥哥的,哥哥捡妈妈的。所以当时买衣服第一条就是要选大的。
毕业后,选择的第一个行业就是服装。衣裳成为了逐日必需接触的商品。最开始的心态特别有意思,总想把最漂亮的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让顾客往试穿,自己穿的都是入货归来,挑出来的残次品。后来你会发现,顾客很少有自己的主见往决定自己应该穿些什么,老是听着你往告诉他或望着你穿什么衣饰。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就把自己装扮的很时尚,并且非常有“开头”。我把所有的服装都变得有根有据地说出,哪些是明星穿过的,哪些是明星代言的,哪些是在时尚杂志泛起的,让顾客穿上感觉很幸福。我的世界天天泛起的衣裳,不仅仅有保热、漂亮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直接与我的销售额挂钩。逐渐的就给自己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特别喜欢穿新衣服。一件衣服,一旦超过两三天,自己就浑身不惬意。似乎能感觉到别人的'眼光,望着自己说“这都两天了,还不换。 ”现在常常会用“出门如见大宾”来给自己找买衣服和换衣服的借口,典型的自欺。尊敬别人可以让自己的衣服干净,不一定非要每天的换不同的衣服。还好自己的恶习不多,爱人也接受了我这种习惯。会穿衣服,会让自己的品位得到晋升,也会让自己内在的气质表现出来。不会穿衣服,去去会适得其反。充分了解自己的体型,肤色,身高来决定挑选衣裳。有一句话说“女为悦己者收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女人在穿衣服上面需要留意品质。在知足保热,漂亮的基础上,还有第三个意义,就是人可以通过着装,来向别传达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东西,自己是什么样的品位,都可以通过衣服来表现,就由于衣服具有第三种意义,所以中国的假冒伪劣猖獗。一个东西的泛起一定是有需求的地方,它才会无穷量的增长。从开始懂事的时候就听“打假”,人越长越大,假越来越多。似乎跑题了,那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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