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的确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个人这词,赋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给人以伟大的感觉,把人拒绝之外了,带着很大压力才去读。实际上,就是部很轻松的故事。一点喜欢,一点迷人,一点感动,一点激励。作者是个剧作家,文笔和逻辑都很好,而带给人的思考却很妙。
在我的视角里,关键词有:原生家庭,婚恋,友谊,亲子关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国平民阶层。但正如柴静说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实的故事。
简介——主人公以一封旧友的信为导火索,开始了从南走到北去见癌症晚期的旧友的故事。
我觉得,为什么是一个人的朝圣,因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纪,前大半辈子都是属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数人一样,而突然萌发的不平凡的决定,也是因由退休,给了他时间和机会,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过是一点冲动,也如大多数人一样,是偶然间,他找到了不一样的信念,走出了一段传奇。
我觉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为Queenie而走,而是在给他自己一个时间和空间去回忆,去治愈。对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结尾,都只是在表面上点过去,而更多地,是他对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这出发点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结尾,给我“海边的曼彻斯特”的感觉,有点悲伤,也带着温暖。主人公是伤痕累累般到达了终点。我所说的伤痕累累,是他这一路通过回忆这一辈子的记忆来解剖自己,像外科手术刀,在切开表层后,将内里赤裸开来地看(他无趣无味的婚姻,他和儿子的隔阂,他和自己父母的鸿沟,这一切表面都是风平浪静,其实大多数人一样。);他的伤痕累累,是接受这一路的洗礼,是他把自己从一个“社会人”,需要物质和人际,还有社交的形态,改变成一个“野人”,如”肌肉纤维的撕裂重组“(他慢慢地已经不需要我们所谓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无用社交也变得没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声,和陪伴,他一个人的时候,很舒适,很坦然。)
很开心他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开心的,她等到他了,实际上,无形中也帮助在他,又一次帮助了他;很开心他解脱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见时候,最纯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话题去研究,他们到底在酒吧里说的是怎么样的一句话,能那么好笑,这,真的有必要吗。作者都已经描述了——“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内心话,也是将故事升华,让主人公变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话”。我想这本书虽然看起来这么普通,虽然中文译名如此地不合时宜,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是因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样平凡,一样地过着表面妥帖,内里各种糜烂却不愿面对的生活,而却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样的勇气去“解剖人生“吧,他们依然会安然无恙地活下去,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迹。
还是要记住它的原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我会说是,哈罗德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刚听书名,我还以为是一个宗教信仰者的朝圣,偶然听了一小段,才发现是一个充满英式趣味的独特故事。
哈罗德和莫琳是一对老年夫妻,他们在失去儿子后,彼此抱怨,形同陌路相互冷战住在一起。一天,哈罗德突然接到一封来信,是很久以前一个旧同事奎妮写的,信里说自己得了癌症,已无法救治,这封信仅只是一个告别。
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这很像他目前的生活境遇。
哈罗德伤痛之余写了一封回信。去寄信的途中,他心绪难平,想起这些年阴暗的生活以及对老友的负疚之情,以致他走过若干邮筒,而没将信发出。直至路过一家加油站,加油站女孩随口说起她姨妈也得了癌症,而因为坚定的信仰而延续了生命。这些导致哈罗德突然决定,他要一直走下去,横跨英格兰,亲手把这封信送至奎妮手中。他觉得,这个漫长的旅途,可以延续、说不定可以挽回奎妮的生命。
哈罗德给那家临终关怀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了自己的行程,让奎妮等他。65岁的哈罗德就这么临时起意,没做任何准备,穿着普通帆船鞋,甚至没带手机,就开始了这个漫长的徒步旅程。
在这一路的行程中,他历经伤痛、沮丧和绝望,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普通人,几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无人可以倾诉的沟壑。能真正理解他的人也很少很少,但大多数人都以宽容和厚待给予了他帮助。最后跟了他一路的小狗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豁达的老人了,“生命过程中,总会有过客在下一个站牌下车,连声招呼都不打就默默离你而去,无论你愿不愿意,都将离你而去。”对于儿子离去而自己无能为力的伤恸,终于得以慢慢释怀。
路途中一个女人对他说,“你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哈罗德已经在路途中经历所有,确实每件平凡的.事情都可能意味着艰辛。他的腿疼得几乎迈不动步子,衣衫褴褛。庆幸的是,他坚持下来了。哈罗德生性懦弱,不善交际,面对问题总是选择逃避。当年也是因为他的逃避而让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而失去了工作。最让莫琳无法释怀的是他这个“缺位的父亲”,莫琳把儿子的死怪罪到哈罗德身上,直接导致两人关系跌入悬崖。在哈罗德刚上路的时候,莫琳甚至坚信,哈罗德不可能完成这次遥远的行程。
可是哈罗德在抵达之后终于能且敢说:“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这是全书让我感悟最深的地方——“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人才能最终抵达自己,抵达最真实的自己。
昨天好友对我说,人要达到的不仅是自由,自由都需要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抵达自在。而所谓自在,是一种境界,一种拘束无碍、超然得失的自我状态。如果你不放手,你惧怕失去那些你离不开的东西,你最终也无法获取自我而抵达贝里克。
最终,哈罗德行走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的贝里克,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要活下去。
在这个87天的行走中,哈罗德和莫琳都在内心做了一次朝圣之旅,更重要的,他们也都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英国蕾秋.乔伊斯。
整本书的文字和结构,读起来感觉就像电影镜头一样,无论是景物描写还是心理描写,语言简单真实,一步一景,让人如临其境,读起来经常不由自主会感叹:是的,就是这种感受。几乎没有夸张的手法,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复杂的长句,我怀疑就是英文原著,应该也可以读懂七七八八。
故事是讲一个65岁的木讷无趣的啤酒厂退休老头哈罗德.弗莱,一天吃着早饭,收到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来信,老友身患癌症,时日无多。哈罗德震惊之余,写下回信,步行出门寄信,谁知,这一出门,就走了87天627英里,纵贯整个英格兰。
仅仅从内容看,老头出走的原因非常简单:一是寄信途中路遇加油站女孩鼓励他:一定要有信念,要相信她会好起来,所以他决定走路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老朋友,他要拯救奎妮,他要让她活下去;再就是从他内心闪出的一个念头:他与奎妮相隔了一个英格兰,隔了他不曾了解的万水千山,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就这么简单。
我怀疑网络上曾经风靡一时的“说走就走”是不是来自这本书。
于是,他寄出信,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完电话,就出发了。而他的妻子莫林,还在家等他。
一个人走路或者开车,眼睛观赏景致的同时,心里会涌现出很多回忆,这恐怕是很多人有过的体验,哈罗德也不例外。
于是,一场跋山涉水的徒步旅行开始了,同时开始的,还有他穿越时光的内心之旅。
这一路,伴随着风吹雨淋,伴随着身体的疲惫痛苦,伴随着痛苦的回忆一遍一遍冲击他的心灵,的内心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最开始他回避陌生人的关注。只是想一个人默默地走,他认为,他只通过走路去看奎妮来弥补自己的愧疚,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他要靠自己的毅力或者说靠心中愧疚感带来的动力完成这件事。
如果一个人做一件事,仅仅考虑弥补愧疚,做到一定程度,当愧疚感渐渐被抵消掉,动力也会消失。
所以,路程刚到三分之一,他便对自己这趟旅程的意义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他问自己“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时间看天、看山,与路人交谈,回想已经过去的一生?坐上一辆车不就完了吗?”何况,他还有妻子莫琳,自己一走了之把烂摊子丢给妻子一个人,这说不过去;还有经济原因,这样走下去,他那点退休金很快就会花光了。
看上去,这些都是基于现实的考虑,是非常理性的理由。他不必犯这个傻。
但当他再次打通疗养院的电话,得知奎妮听到他做的这一切让奎妮状况好转的奇迹时,他又产生了极大的动力,护士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奎妮需要活下去的信念,而这也是他走下去的信念,而不仅仅是为了消除自己的愧疚感。
于是哈罗德重新上路,但他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真正的野外旅程。
当他想到“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他开始明白这次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
后来他慢慢接受陌生人的给予,他心里说:“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他从怯于接受到开始主动地给予别人。从原来的回避陌生人,到悦纳那些各怀目的的跟随者。
他超脱了原来那个小我。
随之而来的是妻子莫琳心态的转变。
当一个人内心有了更多的空间和更大力量,一些原来不敢面对的黑暗将会如约出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写自蕾秋·乔伊斯。那么何谓朝圣?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本书所述便是主人公哈罗德前往重要地点的旅程中的所悟所感,以及与所遇之人发生的故事。奇迹,由英雄缔造却被平凡人所见证。87天,627英里,这段看似遥不可及的旅程却由哈罗德——一位退休老人徒步走完。多少人,至中年,却早已被生活所埋没,正如书中所述;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生活固然艰难,但没有激情的生活就像死沙一般毫无生机,中年之后也便只能碌碌无为,堕入地狱。所言也许有些严重,但毫无贡献的一生又凭什么能升入天堂呢?你也许会认为,书中人物只不过是弄虚作假罢了。但生命中又有多少奇迹是你不曾发现的呢?这只能说明你不够慧眼。但虚构的故事也终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那乔伊斯笔下的哈罗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呢?他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生性善良也许并没有错,但过于善良就是懦弱了。哈罗德便是这样一个人。他被人叫做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这样一位loser又是凭着怎样的一种信念走完1009058米的呢?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之老友。他简单如阿甘,随即克服万千困难,终得见友,并救之。初衷,说得简单,但做之甚难。有多少人年少时的梦想早已化作散沙,也许那是童言无忌,但成年后的目标又有多少人实现了了呢?坚守初衷,何其困难。但若连初衷都没有,形同骨架的生活,我宁愿不要。初衷也许会变,正如人生一般,它就像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观光者。只不过有些人会名流史册,有些人则默默无闻。各行各业都是角色之一。并非要死得其所亦或是重于泰山,但万万不可的是为非作歹,毫无价值的终其一生。实际上并不是我们不适合做什么或者没有兴趣。而是我们能做什么,能否坚持到底。许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所想做的,但能坚持到底,那也是一种成功。哈罗德也并不是职业徒步手,他连准备工作都没做就上了路。但他靠着信念,也许那不是初衷,但他做到了,便从loser蜕变为了winner。平凡走向成功就一只有一座桥,那就是坚持。不过是一段旅程,不过是地理上的一段距离,不过是脚尖的一步横跨;但他却踏入了心灵的永恒,他不在躁动而是宁静。正如教徒朝拜是心灵的放空一般,他也做到了,也便收获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个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哈罗德。首先我提出一个疑问,大家在生活中是否遇见过朝圣者?他们或归属宗教,或赎罪疗生,但他们始终不动摇的便是心中坚定的信念——认准一个方向,一直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哈罗德,他是名为《一个人的朝圣》的外国名著中的主人公。初读觉平平无奇,再读亦是意味深长,复读更是感动不已。在我看来,哈罗德是一个不可理喻老头。他,是一个高龄老头,退休了在自家庭院种种菜,拔拔草。就是这么一个出门走几步都稍带喘气的老头,却只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没有任何半点预兆即刻宣布:他要走路,从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他什么也没有准备,就这样唐突的出发了。他,脚踩着一双破旧的航海鞋,身穿着一件简单不过的衬衫,手里揣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换洗的衣服、一小罐洗衣粉以及路上顺带购买的手信。他就这样,穿过过森林幽径,穿过狭窄国道,穿过人流,走过一座座桥,走过一条条陌生的街道,他乘着晨曦与月色,他伴着清风与微雨,他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一直走,一直往前走,只为去看望她。
所以我十分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使哈罗德突发其想?噢,是那封那自星期二下午的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信载:他的故友奎妮,很不幸她得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她这是要向哈罗德告永别。起初,哈罗德只是想着回一封信就可以了,但是每当他走到一个邮筒面前,他的腿便不知不完继续往前所走,因为他认为,单凭一封信是仅仅不够,他觉得不能仅仅只是回个信那么简单。直到他一直走到距离家已经几里开外的一个加油站,有个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信念可以战胜一切,她的姨妈也是如此。于是哈罗德便在信中告诉奎妮,让她等他,让她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会走到她所处的`疗养院看望她。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而充满善意的举止。书中写道:他一共用了87天,一共徒步行走627里的路程成功抵达。显而易见,这样做并不能改变故友的逝去,但他让她坚持下来,后来在他来看望她离开后的第二天,奎妮嘴角带着笑意离开人世。
其实,我总以为有什么不可告知的罗曼史,但哈罗德的缘由即是如此的简单,他俩是在酿酒厂的同事兼朋友,他觉得很有必要去做这件事!所以我十分钦佩他。
实际上哈罗德在路上有着无数次想要放弃的念头,他会问自己“这么做真的有用吗",即使他身心疲惫,即使他的腿肿得走不动了,即使他被他人所不认可,所嘲笑,即使他快要被自己愚蠢的念头所击败,但是每一次他都选择坚持下来了。一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并向他们讲述着自己那个不可理喻的信念。其中,我最喜欢他说的一句话:好像重复讲的次数多了,我便真的可以实现。是啊,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不同的变数,倘若连想要实现的愿望都无法说出口,又有什么咨格去实现。哈罗德,他是一个朝圣者。他的事时常激励着我 即便是遇到什么挫折,也要克服万千阻碍,去打败去战胜它,愿每人心中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乘风破浪,披荆斩棘,去靠近它,去实现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一、职业观
当读到在一家公司呆了几十年,退休后没有一场欢送会,职场上也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时,感觉到的是深深的震撼!!!最近也别喜欢一句话“你所见即真我,不阿谀奉承,不见风使舵”。践行这句话时,必不可免会得罪人,但是职场上是否要惧怕得罪人呢?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二、好的家庭关系,是一切幸福的根源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三、怎样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角色?
是否有了娃娃后,男性就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是否应该有一门课程来教育成年后的男性,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着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着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着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么?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哈罗德又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冲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正如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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