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5篇[必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15篇[必备]](/uploads/00/b6c1baf3b8d001_5fbf7f1537348.jpg)
读后感1
这个星期,我在班级里借了一本关于牛顿一生的书。
牛顿小时候非常不幸,还没来到这个世界,父亲就去世了,三岁时母亲离开牛顿又再婚了。但是,牛顿并没有自怨自弃,反而更加努力,从小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有一次,人家笑他是班里的差生,牛顿下定决心要发愤读书,每天早起晚睡,抓紧一分一秒,勤学勤思,进步很快,最后一跃成了全校第一名。牛顿是一个喜欢动手动脑的人,小时候,他自己就制作了一个让老鼠带动风车转动的模型。有一回,他坐在苹果树下看书,忽然一个重重的东西砸在牛顿头上,牛顿看见了这样的现象,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发现了地心吸引力,为人们的'科学研究作出了伟大的贡献。牛顿也是一个谦虚的人,他告诉别人:假如说我的眼光看得比较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看了《牛顿》这本书,我要学习牛顿不屈不挠的精神,爱惜光阴,努力学习,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后感2
大学宿舍里写下读完董书敏《界线》的观感。距今快4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一个平凡家庭遭遇了一次重大变故后,变得支离破碎。相同背景下的主人公兄弟二人走向了不同的两个端口。而这一切只是由于一名本性善良的警察,偶然的一次滥用职权而起。虽然这名警察在幡然醒悟之后不惜一切代价去帮助这个家庭。但是他依然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而他自己也注定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
作为一个读者,也像是他们生活中的旁观者。他们的遭遇也曾使我愤愤不平。但我们只能旁观无法参与。
两兄弟,哥哥张云继续上学,在这名警察以“高山”的虚拟人物的赞助下,顺利从警校毕业当上警员。而弟弟张星,在不得不放弃学业后踏上了社会道路。
张星是我对这本书中印象最深的人物。从一个公认的聪明且学习好的学生,步步向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圈中逼近。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一切都是现实所迫。教过张星的班主任老师说过,张星比他哥聪明,也比他哥实在。实在的人容易吃亏。
刚踏入社会,就碰上不给工钱的主,后面还进过拘留所,收容所。可能即使如此,他仍旧是涉世未深。后来摊上欧阳兄弟,对于弟弟欧阳光,张星更佩服的却是二哥。可不知对比于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的弟弟,二哥他更为圆滑,狡诈,内心有谋有划,表面仍平静亲切。一步步将本性善良实在的张星推上犯罪的悬崖边上。
人总轻信于名言,“患难见真情”。所以在张星丢失酒店,丢失工作后。对于此刻为他提供“工作”的二哥,充满感激。甚至文中所说,张星心里就对二哥有了一种很亲近的感觉。他把二哥当成是一个可信的兄长。他一直认为二哥是尊重他的,看重他的。不像其他人对他这个农村人抱有偏见。
21世纪,很多农村出身的年轻人都渴望向城里开创一片新天地。很多人抱着善良,抱着任劳任怨的心态进去。殊不知,如果现在是1950年,你可以干上一番大事业,而如今,你加班加点,别人只会认为你是傻瓜。在城市摸爬打滚多久后,也知道了城市的虚伪和险恶,城市并不是那年想象中的城市。
很多人像二哥,嘴甜心狠,阴险狡诈。好的.写在脸上,把坏的藏在心里。他们就像这样笑着在我们腰上系上一条绳子然后将我们引到悬崖边并鼓励我们跳下去。我们在糖衣包裹的谎言下,傻傻地跳了,还以为自己是安全的,以为他们可以保护自己,却不知他们已经在后面悄悄地解开了绳子,让我们一直坠入深渊。
其实在这个世界已存在太多的虚伪。一切单纯的领域也只归属于校园。没有多少的利益冲突,也就没有那么深城府的人。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如今社会的性质,那么珍惜如今美好且纯真的情谊。
如果以后也将变成那讨厌或憎恨的那类人。那如今趁还有时间,还有机会的时候,就做这些年的善良,好的,美的那类人吧!
读后感3
一口气读完《皮囊》这本书,有种是说不出的郁结萦绕在胸腔内,不能下沉排除体外,也不能上升挥发出来。
这是一本非虚构的散文集,我更愿意将它称之为回忆录,这是一本公开的私人成长日记。
我原本是不喜欢读“日记”的成长史的,总觉得别人的人生不是我们好去评判和解读的。
后来看到,刘德华竟然为此书作序,韩寒监制,微博各个大V纷纷推荐,便买来开始品读。
和朋友推荐这本书的时候,莫名地想起了看过的话剧《我,堂吉柯德》中有这样的句子:
“如果这世界本身就已经足够荒唐,那到底什么才能算是疯狂?
也许太过实际就是疯狂。
放弃梦想也许是疯狂。
寻找着珍宝,可周围却只有垃圾。
太过清醒可能正是疯狂。
但最疯狂的,莫过于接受现实,而不去想这个世界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
书中的人都是带有一定偏执色彩的'人物,他们对生命的呐喊,几近疯狂。甩开不同的皮囊骨像,内里的他们是多么的相似一样。
其实对“皮囊”这个词汇的概念源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判词“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皮囊”就是皮相,是一个人的外在,偏巧又不止是“外在”二字所能涵盖出它的具象和美感来,就好像说“皮囊”二字,更有真实的、血淋淋的碰触感。
读后感4
书香与绿树,花草、夜风一样,教人忘却时间的流逝。经典浏览在手,如同品茗赏花般,满室弥香。
经典能引领我们饱览江山胜景,领略异地风情,心随李白之笔触梦游天姥,足随徐霞客之踪迹登临黄山;漫步汩罗江畔,体味容颜憔悴的三闾大夫的拳拳忠心;驰骋大敬关前,感受僵卧荒村的陆放翁的爱国情怀;经典能引领我们的心回归安静,引领我们找到从脚下到达理想的道路。
而《论语》便是这样的经典。《论语》从学而篇、为政篇,直至尧日篇,无不渗透着思想的智慧,亦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记得于丹曾经说过:“《论语》的朴素和温暖,就在于里面不仅有天下大道之志,更重要的是它永远不失去脚下朴素的起点。”于是我想这朴素的起点就是孝。孔子曾经这样淡淡地表达自己的人格理想:“老人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在这短短的几字中,孝是摆在第一位的。如今,孝已不再作为礼法而存在,然而“孝”却仍然是我们成长的根,是一种根本的道德。父母的养育之恩、关爱之情,我们用何以报?“入则孝,出则悌”,不正是让我们从脚下出发,从自己的亲人出发用这样一种爱走到社会上,走向更高的层次吗?还记得20xx年“感动中国”人物林秀贞吗?她正是尽了孝道,义务赡养村里的所有孤寡老人。她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没有悲天惘人的壮烈情怀,只是出于一颗单纯的“孝”心,便在不经意间感动整个中国,用一种最朴实的方式向整个社会辐射出强大精神力量。
《论语》自始至终都充满着智慧,同时也传播着智慧之道。在颜回篇中,记载着樊迟问智的小故事。孔子是这样回答他的.,“智”为“知人”,就是了解他人,“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孔子告诉我们,真正的智慧是当你面对人心时,你能拥有准确的判断力。观察、了解一个人要“视其所心,视其所由,察其所安”。那么这样说来,人生交往的成功不在于你遇到的全是“敏于事而慎于言”的君子,而在于当你遇到有些不能成为君子的人时,能因为与你交往中所体味到的人性的温暖、善良而使他美好的一面更多地表现出来。这种智也是一种独特的人性的力量。孔子就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给我们脚下的路指明了方向。有时智慧是洋溢在字里行间的东西,它不见得一定要是那么一句两句名言警句,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思维方式。
如果“智”是一种思维方式,那孔子的核心“仁”便可以说是一种人格情怀,应该表现为一种高风亮节,一种胸怀大志的气度。“仁”就是“爱人”,就是用一种发自内心的善意去对待他人。“仁”的内涵似乎博大精深,是一种深刻、博雅,有使命、有担当的远大情怀,但它也很平易,它也是我们平时可以看到的点点滴滴的具体行动。如果你克制自己不好的地方,你的心就会平和下来,一旦平和下来,仁爱就会流露。可见仁爱是可以通过学习、克制达到的,通过学习将仁爱内化为自身的性格,那么自然而然地将会为我们走上达到理想之路提供一条捷径。
《论语》用它的孝、智、仁,向我们展示了经典的意义。它是冷静的,带着一种温暖,成为绵延两千年和中国人立身处世的智慧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时,每一句话都使我们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然而你只要认真去读懂它、体味它,它就能让你成为真正的自己。
《论语》能够可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它简单朴素,微言大义。
也许我们不能停留在原处,等待一条能够到达理想的路蔓延至脚下;也许我们不能张望着四处,期待一个理想的乌托邦的降临,但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点滴的努力去寻找、去建设。
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努力呢?
其实,孔子已经给出了具体的答案。
这不就是经典的魅力吗?
阅读经典是一种幸福,是一种纯洁而明净的幸福。经典的魅力所氤氲开的墨香是世界是最香的东西。品一杯淡茶,捧一本散发着墨香的经典,那该是一种多么恬淡的意境啊!
读后感5
在新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这篇课文令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作者紧扣“匆匆”二字,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先写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再写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最后作者发出内心的感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告诉我们时间一去不复返,要珍惜时间的道理。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浮想联翩,不禁想起了用生命完成人生最后一本书的伟大作家——路遥。路遥在写作《平凡的世界》的时候,为了不受人打扰专心写作,带上行李,带上了两箱方便面,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区。他一天奋笔疾书的写作,跟着故事里的人物哭哭笑笑,大家以为他是个神经病,他不以为然。每天写作到凌晨两三点。吃饭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每天从早到晚就煮一包方便面,每天都是如此。
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获得了茅盾文学奖,完成了生命中的最后一个作品。他走了,只给人们留下了一本伟大的作品——《平凡的世界》。路遥的`故事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哪里有天才,我只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工作上。作者与路遥珍惜时间的品质,让我想到了,我是怎样的浪费时间的。
寒假中,我每天就是出去玩,心思一点也没在作业上,等快开学了,我才知道作业还没写,才开始写作业。想想作者与路遥,我是多么的惭愧不已,每天这样的浪费时间,我的时间滴在大海里更是小得不起眼了!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课文《匆匆》让我们学会了珍惜时间,学会了充实自己的生活。
读后感6
大家读过《十五从军征》和《夜莺之歌》吧?我读了以后觉得对战争和兵士有了些看法。
从前,德国在风光宜人的波兰南部修了一座巨大的杀人工厂——奥斯维辛集中营。直至1945年,四百万人民死在这儿,卷子上那篇文章中可怜的安妮.弗兰克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德国为何如此疯狂?是由于他们内心中黑暗邪恶、荣华富贵吞噬了鲜红的心灵,撕咬了每个人应有的良知,从此毁灭感杀戮感霸占了心灵,心硬了,血冷了,他们一味地夺去千千万万人的幸福和生命,企图只留自己杀死别人,我多恨德国士兵又多可怜他们哩!现在夺去了属于别人,杀死别人,将来他们也会被干掉的!
称呼那些二战的'刽子手,不应用“他们”,而要用“它们”,为什么?一个人,是有感情和良知的,心是用血肉筑的,这些野兽心已经由血肉变成铁石,感情完全消失,还配得上“人”这个字吗?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杀人魔王海德里希等,法西斯的暴行人们会忘吗?战争是什么?就是丧尽天良地夺走数千万人的一切!
希特勒亲手将自己祖国母亲和德国人民推入灾难,他也已步入罪恶的深渊!今天人们回顾过去,看看曾经的八年抗战和二战带来的损失,就为了一天:珍惜和平,拒绝战争!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可并不代表就不会爆发战争!因此,我们要用功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反对战争!六年级四班蒋坤希
读后感7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它是由法国作家m.h.吉罗夫人写的一部以狐狸列那为主角的长篇故事。
这部动物传奇由一系列独立篇章又前后呼应的故事组成,描绘了一个驳杂
而又新奇的动物王国,叙述形形色色的动物之争。围绕列那展开的每个故事都引人入胜,充满神七色彩,而且具有深刻的讽刺意味。
读完故事后,我对列那的印象是既聪明又可恶。聪明的是列那碰到困难时总会想出一些奇妙高明的办法来,比如说叶森格伦遇见“蓝狐王子”那一次。叶森格伦是一只笨狼,有一回,叶森格伦正在追列那,因为列那总是陷害叶森格伦,列那知道他不是叶森格伦的对手,于是就拼命逃跑。眼看自己就要被叶森格伦追上了,列那忽然看见一座房子,房子前竖着一排木桶,列那想跳过木桶藏在房子里,谁知这一跳却跳进了装蓝色油漆的木桶里。列那挣扎了半天也没爬上来,最后一个工人路过这里把它捉出来,列那反应迅速撒腿就跑,跑到大门口,他站住了,因为他看见叶森格伦正在那儿等着他呢。本来叶森格伦是应该冲上来咬列那的',可是叶森格伦却给他行了个礼,并说没见过他这样的蓝色皮毛。
列那一听,觉得非常奇怪,一看自己的皮毛果真被油漆染成了蓝色。他马上灵机一动,对叶森格伦说他是从天空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下来的,那是他的王国,他叫蓝狐王子,他的提琴从天空中掉了下来,他是来找提琴的。叶森格伦一听,说:“我可以领你去一个地方,那儿有一把提琴。”列那一听跟着去了。他们来到一幢房子门口,那是神甫的家。叶森格伦跳上窗台钻进屋,叼住提琴就要跑,谁知吵醒了正在睡觉的狗,狗又叫醒了人们,人们一起拿起武器来打叶森格伦,而列那却逃的无影无踪了。
联想到我们平常的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也有一些像列那那样聪明、调皮的朋友,他们以爱搞恶作剧为快乐,以别人的伤心换取他们的得意。在这里我想告诉他们,以后别再搞恶作剧了。朋友之间的交往应该是真诚的、团结友爱的,这样才能换来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另一方面列那的确是一个聪明的“人”。每当他遇到困难时,在我看来几乎让列那绝望时,他都会想出一些绝妙的办法来迷惑狮王,使自己死里逃生,从困境中摆脱出来。我们要学习他这种面对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他遇到问题沉着冷静、善于思考的智慧。回想平常我遇到困难时总是急躁不安、满腹牢骚,态度跟列那比起来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以后真的要向列那学习啊!
《列那狐的故事》,可真是一本不能不看的好书!
读后感8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读后感9
《爱的教育》,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安利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
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读后感10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津津乐道地阅读了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是一部既好看又感人肺腑的世界名著。
这本书的主人公简爱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化身,简爱是一个勇于反抗,追求自由和平等的人,她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因受折磨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了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早有妻室——一直被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了庄园,在外四处流浪,后因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回到了他身边,这时庄园也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仍然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时,简爱这种敢于反抗、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让我敬佩不已,更让我深深感动。正是因为她的勇于抗争、敢于追求,所以简爱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简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是简爱的精神灵魂,也最让我敬佩所在!简爱是不幸的,她失去了双亲。但她也是幸运的,对自己多难的命运敢于反抗、敢于追求,她依然获得了幸福。
看到。简爱,我也想到了我自己。虽然自己生活平静,充满幸福和爱,但那种该为自己据理力争的东西也被幸福和爱淹没了。简爱让我看到了自己的脆弱。一次,我妹妹来我家玩,我可高兴了。高兴之余,我拿出了妈妈最最珍贵的宝贝——一个漂亮的水晶花瓶,这是妈妈千里迢迢从北京带回来的`,平时连摸都不让我摸呢!妹妹一见爱不释手,非得拿着玩。我可不敢,连忙把花瓶放回了高处。不知什么时候,趁不注意,顽皮的妹妹偷取下花瓶玩了起来,不知怎么搞的,把花瓶摔了个粉碎,“这不是闯下了滔天大祸吗?”吓得我“噢”的一声失叫,妈妈也闻声赶来,看见那个也摔得粉身碎骨的花瓶,不分青红皂白就大声责怪起来我了,可我怎么解释妈妈也听不进去,我只好保持沉默,默默地流眼泪。
这件事过去很久了,虽然妈妈也知道错怪了我,但我仍不能释怀,如果当时我能坚持据理力争,怎么还能忍受这个不白之冤?是啊,简爱告诉我们,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一定要狠狠还击,简爱就像一个警钟,时刻提醒着我,自由幸福的生活靠自己去争取。
读后感11
透过诵读经典诗文,我走进了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我明白了什么是儒家风范,什么是道家精髓,什么是千古美文……“经典”虽然看上去年纪一大吧,其实火力旺盛的很。他流传了千百年,从“人之初,性本善”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由“道,可道,十分道”至“天将降大任与斯也”,从《归去来兮辞》到《兰亭集序》都熠熠地展示着它博大精深的魅力。
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天天挂在我口中。然后那就是许多人行走,他们之中必然有我的老师。这句让我受益匪浅的诗句,就是出自于儒家的圣贤孔子之口。这句之所以能让我受益匪浅,是因为它包含着一个哲理:“能者为师,虚心请教。”然后你见过高山吧?它是那样雄伟绵延!你见过大海吧?它是那样壮丽无边!山之高,是因为它不排斥每一块小石头;海之阔,是因为它聚集了千万条小溪流。如果你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般渊博的知识,是否就就应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收他人的点滴长处呢?这也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哲理”。
人的一生犹如一条长路,有许多的岔道,我们有时会走错路,但有人会来提醒你,它就是国学就是经典诗文,因为它聚集了所有成功人的经验,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其价值历久弥新,我们没有理由不继承和发扬这一民族的瑰宝。而且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读诵经典,自幼就开始理解五千年文化的熏陶,就定能奠定一生优雅的人格。读诵经典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们的`古文和白话文水平,然后有助于我们对其它知识领域的领悟和旁通,更能促进各科学业的进步。
假如说我们的心田是一块最普通的土地需要阳光、雨露、肥料和辛勤的耕耘,那经典诗文就是那阳光、惠风和细雨。只要你愿意时时刻刻去吮吸去领悟去诵咏,那我们的理想之花必须会开得更艳持得更久。让它来耕耘我们心中的土地,弘扬中华民族之精髓,更让它引领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向成功迈进吧!
读后感12
《人生》写的是一个青年与两个女子的爱情故事。
青年高加林的名教工作,被村中能人高明楼为自己的儿子谋夺了。他无奈之下只能去当农民。在此期间,他与农村的纯真少女刘巧珍相恋了。不久之后他因为大官叔父回来又走后门得到了通讯干事的职位,不久又回到了县城。为了更好的未来,他抛弃了在他困难时陪伴支持他的巧珍转向新时代女子黄亚萍。而刘巧珍在伤心痛苦之下,嫁与马栓。不幸的是高加林被揭发走了后门又一次不得不回到农村,但这时的他已失去了巧珍。
读完不由得心生感慨,人生充满了机遇,大起大落虽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但也正是如此,才是人生啊。
路遥在开头引用了柳青的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这本书便纠结在这“选择”二字上。
书中最为重要的选择,大概便是高加林在刘巧珍与黄亚萍间的选择了吧!那时的高加林还只是个懵懂少年呢!他无法区分,他对刘巧珍和对黄亚萍的感情孰轻孰重,再加上当时的社会观念:瞧不起不识字的人。只有理智的分析造成了这个悲剧。
以我的立场去看,如果我是高加林,怕也是会选黄亚萍呢!
可是路遥的书,又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少年对爱情的选择呢?
《人生》更多的是一种对当时社会的控诉。
大字不识的农村人和没文化的农村人比起来,有文化的,甚至比不上不识字的呢。他们会为了利益,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高明楼为了他的利益,可以让他强行夺走高加林的名教工作,而不考虑他家中的艰难;
马占胜为了利益,可以在夺走了高加林民教工作后又为高加林走后门;高加林为了利益,可以抛弃在他困难时陪伴在他身边的刘巧珍……在利益面前,这些人的面目如此不堪。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不过如此。
高加林是个读书人。那时虽然已不像古代以德为先,但他一定知道做事一定要不违背良心但他在爱情的选择中已暴露了他的价值观:他以利为先。
我无法、也没有资格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来评价他。他是他那个时代的人的缩影:为利益抛弃了良知。
他的`选择看似只是从刘巧珍和黄亚萍中选择一个,但隐于其后的则是从利益与良知中选择一个。
可是他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这点,那时的他还只是个青年呢!
而年龄已经很大的德顺老汉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他那丰富的人生阅历已经教会了他这些。
德顺老汉,是一个被这种利益观伤害了的人。
这不是他们的错,这是时代的错。
最后一个篇章,附了四个字:并非结局。
这也再次给了高加林长长的、美好的未来。而经历了这一场恋爱的他会对这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也许他还会再次犯错,但他会更加警醒。我相信,他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也给自己提了一个醒:不以良知换利益。
我会努力提醒自己,不让自己犯与高加林相同的错误。
读后感13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欢乐的、五彩缤纷的。可阿廖沙的童年却是悲惨的。
他的爸爸在他小时便离开了人世,而他的母亲又嫁给了一个酒鬼、赌徒。后来又因承受不了庞大的.负债而自杀了。从他的爸爸离开人世后,他便一直住在他外祖父家。两个舅舅因为她母亲的到来吵的更狠了:他们认为阿廖沙的母亲不应该得到她的嫁妆,因为她并没有嫁给阿廖沙外祖父让她嫁给的人。后来,他认识了在外祖父的染房干活的小茨冈和格里高里。两个舅舅可因为格里高里的眼睛看不清而不少捉弄他。阿廖沙很喜欢小茨冈,他认为小茨冈很聪明。
之后一次,阿廖沙因为把白色的桌布染成了蓝色的而受到了外祖父的毒打,小茨冈不忍心,替阿廖沙受了好几下。在阿廖沙因为受伤而卧床休息时不少去看阿廖沙,还向他展示自己替他挡鞭子而受的伤。阿廖沙的外祖父也来过几次,还向阿廖沙讲述他年轻时拉船的经历,还因此推掉了几件事,让阿廖沙感觉外祖父这个人其实很好。后来小茨冈因为搬十字架,被十字架压死了,让阿廖沙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后来,家着了火,搬家了。在新家里,阿廖沙认识了“好事情”……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就和我一起看《童年》吧!
读后感14
当我看完《飘》真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已泪流满面。
这本书以美国的南北战争为历史背景,讲述的是女主人公思嘉的千回百转的爱情故事。她原本是一个农场主的女人,身娇肉贵,却在战争后为了家人的生存不得不变成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她自以为始终不渝地爱着心中的男神艾希礼,最后却发现那只是一个经不起考验的纸人儿,根本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她热爱父亲留给她的塔拉农场,但在战争结束后她却没有办法使用正确的方法保留它、经营它。她正在失去属于她的最珍贵的东西,因此她以为只要她需要,抛个媚眼、使点手段,她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自己所有想要的一切!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说艾希礼的妻子媚兰了。或许有一部分女性身上都有思嘉的特点,却在内心中认可着媚兰。
她是一个身躯瘦弱个头矮小且长相很一般的女子,但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才是作者在这本书中真正推崇的人物。我这样说大家会觉得奇怪,毕竟这本书用了80%的篇幅书写了思嘉和瑞德,书写媚兰的部分不足20%,怎么能说媚兰是本书的核心呢?那接下来让我仔细地分析一下我的这个观点吧!
之前我们没有在书中找到书写媚兰的.篇幅,直到当思嘉自以为是地认为艾希礼一定会被她吸引放弃与结婚却惨遭失败时,我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媚兰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艾希礼不愿意放弃她而选择魅力十足的思嘉?就在艾希礼去参战前把媚兰托付给思嘉照顾时,人们都以为,媚兰的秉性会跟她的身材一样胆小、懦弱,但之后媚兰所有的表现却让人们肃然起敬。当她在思嘉杀死一名北方佬后靠瘦弱的身躯举起举起查尔斯的军刀保护思嘉时,当她在丈夫和思嘉传出流言蜚语后坚定地捍卫她所爱的人时,她贤良淑德、知恩图报,她是那么的充满智慧而又温暖。亚特兰大的人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媚兰,总是以她为中心,为什么艾希礼说她是自己永远的梦,为什么瑞德非常尊敬她,为什么思嘉在媚兰死去的时候意识到自己与媚兰之间的感情其实就是她与自己的母亲之间的那种感情,这其中的含义不明而喻。
媚兰的角色设置,貌似暗淡无华,却以其多重人物身份作为线索人物贯穿小说始末,在见证故事发展的同时,对思嘉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用力的对比、反衬、烘托、呼应等作用,从侧面体现了作者对思嘉的审美判断,表达了作者自身的审美评价。我觉得这本书,其实有两条主线,思嘉是作为主线存在的人物,而媚兰是作为暗线存在的人物。直接去赞扬某种事物或者某类人的品质,人们总是难以开口的,所以作者一直在写思嘉的事迹,甚至详细的描述了思嘉的父亲、母亲,以及瑞特,一直是在借这些人物的感情和表现来衬托媚兰的可贵。
其实媚兰这个形象也非常符合我们中国人对待妇女们的要求。中国几千年来总是都是崇尚知书达礼、相夫教子的女人的,即使是当代的社会里,妇女也已经成了社会的半边天,承受起了生活的一半负担,但这些美德也应该被女性们传承下来,好的文化不该被时代所遗弃。而媚兰,恰恰就是我们心目中一位贤淑、能够依赖的母亲形象!
书中有几次强调,媚兰在人们心中是个真正的上等女人。我认为,作者对上等女人这个词,不是简单的认为她曾经的家庭是上层阶级她就是上等女人,而是她的行为的的确确是上等行为。但思嘉呢,她原先的家庭够富足,就总是以魅惑年轻小伙子们作为她的满足点,后来经营了木材厂,也没有变的温柔可人,再后来嫁给了瑞德有了大笔的金钱可以挥霍,但她依然没有作出上等女人会做的行为。
媚兰的死,没有让思嘉明白她的过错。但我们这些陪思嘉一起经历种种的读者们,在金钱的取舍方面,在对待自己的梦想方面,在对待丈夫、家人方面,在对待其他人方面,是否明白了些什么呢?这篇文章的标题,实际上是我想让大家问问自己,我们是思嘉,还是媚兰?
读后感15
有的人渴望得到幸福,却不知身在幸福中。有的人感受不到幸福,发现不了幸福,却常常会丢失幸福。
这天我就看了一本关于幸福的文章,是毕淑敏写的.《提醒幸福》,它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其实我们每一天都在提醒中度过,天冷了,妈妈会说:“留意着凉,多穿几件衣服。”考试前,妈妈叮嘱我要仔细审题;下雨天出门,妈妈提醒我带上雨伞-----每当我成功后,妈妈总会说不好骄傲,继续加油;每当暴风雨来临时,爸爸会说,注意安全。人生其实总有苦难。大多数人早已练就了对灾难的从容,我们只是还没有学会灾难间隙的快活。我们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觉苦难,我们太忽视提醒幸福了。幸福往往是如小雨沐浴着我们,我们不能急迫地去渴望幸福,实际生活中幸福是平平常常的,是温馨的,而不是强烈的、震撼的。正因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当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当一个人身体有缺陷时,他还会微笑地说:“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我们就应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的一些重要的灾难,幸福就会来临。
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享受这种幸福,注意提醒幸福,珍惜幸福,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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