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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2-12 08:10: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推荐]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推荐]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小径分岔的花园》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创作的一部带有科幻色彩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中国人。它讲述了一战期间在英国为德国当间谍的主人公余准在同伴被捕、自己被追杀的情况下,为了把重要情报告知德国上司,而不惜杀死汉学家艾伯特的经过。故事的讲述又以余准被捕后狱中供词的方式展开,且以欧洲战争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的推迟为切入点,引人入胜。

  《小径分岔的花园》表面上采用了侦探小说的形式:一战中,中国博士余准做了德国间谍,遭到英国军官马登的追踪。他躲入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中,见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在当主人公与汉学博士讨论正投机的时候,他把汉学博士杀了,接着主人公被追杀的人逮捕了,然而最终的结果是主人公却成功地把秘密报告给了他的头头。这是由于“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博尔赫斯早年深受柏拉图和叔本华等人的唯心哲学,还有尼采的唯意志论的影响,并且从休谟和康德那里接受了不可知论和宿命论以及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苏格拉底等人的哲学影响。他对笛卡尔的思想也了然于心,在上述哲学家的观点的基础上,他采用时间和空间的轮回与停顿、梦境和现实的转换、幻想和真实之间的界限连通、死亡和生命的共时存在、象征和符号的神秘暗示等手法。

  博尔赫斯用小径分岔的花园造了一座迷宫小说其实写的是两个故事,但博尔赫斯却把他们巧妙地糅合在了一起。文章的主线是主人公这个间谍正被人追杀,他要把他所知道的秘密报告给他的头头,然后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都在讲他与一名汉学博士讨论关于迷宫与时空的哲学。本来汉学博士是与本故事无关的,但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我们在这一刻相遇是朋友,下一刻相遇就是敌人,无数的时刻有无数的你我,我们以何种方式相遇是很不确定的。作家借角色的口宣布“写小说和造迷宫是一回事”,而下面的话才揭示了小说的主题:“由相互靠拢、分歧、交错或永远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博尔赫斯将关于时间相对性的深奥、复杂的哲学问题诉诸小说这一艺术形式,充分显示了他过人的智慧和非凡的文学才能,而把通俗有趣的侦探小说与抽象玄奥的形而上学结合起来,正是博尔赫斯的个人特色。

  “时间”不仅是博尔赫斯小说的一个重要题材,也是他最常用的一个手法。与人们通常理解的时间不同,博尔赫斯发明了一种“时间的分岔”:如果时间可以像空间那样在一个个节点上开岔,就会诞生“一张各种时间互相接近、相交或长期不相干的网”,对峙于牛顿的线性时间,在这张网里,人们可以“选中全部选择”。他对“时间”的困惑与关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反映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在他的小说中,时间有时是无限的,有时又是周而复始、循环不已的;有时还仿佛根本不存在似的',有时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短暂的现在,这一切不仅反映了作者的虚无主义情感,也使他的想象力得以在时空中不受限制地翱翔。在所有的虚构作品里,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性,排除其他。《小径分岔的花园》的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样就产生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

  另外,博尔赫斯很推崇时间的重复和循环,他说:“在永生者之间,每一个举动(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经过无数面镜子的反照,事物的映像不会消失。任何事情不可能只有一次,不可能令人惋惜的转瞬即逝。”即是说,那些“我”正在经历的“现在”,对于已经经历过此事的“你”来说,就已经是“过去”了。然而“我”和“你”都不会成为最后经历这些事情的人,在不知何时的“未来”,肯定还会有某些人和我们一样,在某种特定的巧合中,很偶然地在经历我们正在经历或是已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小说中很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俞琛和艾伯特可以算是朋友的关系,而到了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他杀了艾伯特,他对于艾伯特来说就是敌人了。在艾伯特即将被杀之前,他说道:“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数计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博尔赫斯出生于1899年,和川端康成、海明威同年出生。有时候会想,那一年,在世界三个不同地方,有三个大作家同时呱呱坠地,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和那二位自杀不同,博尔赫斯死于肝癌。老天似乎开了博尔赫斯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终身从事图书馆工作,担任馆长,掌管82万册图书,却又让他患上严重眼疾,近乎失明。博尔赫斯长年独身,由母亲照料生活,直到68岁才和一寡妇结婚,仅3年就离异。母亲辞世后,他认定追随自己多年的日裔女秘书玛丽亚·儿玉为终身伴侣,并于1986年4月26日结婚,一个多月后去世。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小说的内容许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其小说的内容就由我为大家讲讲。

  圣诞节前夕,一个贫穷家里的家庭主妇正在发愁攒了几个月的钱也买不起任何一件礼物来送给她的丈夫。她们家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便是她一头长长的、美丽的就连示巴女王看到也会自叹不如的.头发和她丈夫家祖传三代的一块金表,虽然是用一条旧皮带做的表带,但就算是所罗门王看到也会吹鼻子瞪眼。

  她来到头发用品店店,你要我买的头发么?我买,先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二十块钱。赶快把钱给我。就这样她仅以二十块钱就卖掉了她的头发,可二十块钱远远不值她的头发,但她却连价都没讲过,而她是很穷的,原本应像每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一样跟人讲价而她没有,因为她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给她丈夫买礼物的时间。我想:她一定认为她的头发与他丈夫的礼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丈夫回来后,他站在门口,他看着她的头发,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原来丈夫买的礼物是一套全套的梳子。我想这种表情就是失望与诧异的混合表情。她含着眼泪带着微笑对丈夫说: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她突然想起来他给丈夫买的礼物,她拿出来,可他一看,他便告诉她,梳子是用手表买的。

  麦琪,是指耶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他们都是有智慧的而他们却卖掉了家中最重要的东西,换来了两件已经没用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聪明的。他们买的都是对方最想要的东西,是表带么?不是。是梳子么?不是。他们互相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幸福、温暖和爱。他们用梳子和表带表达了对对方深深的爱,你难道感受不到这份幸福么?在这寒冷的圣诞夜里,当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关心你并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东西来买一份给你的礼物,难道你敢就不到这份温暖么?

  他们,不正像那三位麦琪么?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在人人上看到这篇文章,据说在豆瓣上很火转载过来的,刚看到这题目的时候我是在想有没有第一年第二年,果然是受高木直子影响,《一个人住的第三年》读后感……里面提到一个人生活的状态,“孤独有时候也并不是件太糟糕的事情,与嘈杂比起来,安静却孤独的生活仿佛还显得更妙一点,或许至少得有那么一段时间,几年的时间,一个人必须要自己生活着,才是对的,否则怎么能够听到自己的节奏。一旦它流淌出来,走在马路上,坐在地铁里,独自待着的时候,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任何时候,它都会在那儿兀自发着自己的声音,这是属于你的声音,身体的一部分,不用再担心流失。”

  是啊,这是我很向往的一种,还记得有一次和某人聊天,谈起将来的生活,我说我不能忍受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生活,不喜欢在自己的房子里有另一个人的生活痕迹,独居,是一种沉淀。从初中开始我就一直是住校,在家里也没有自己的房间,群居已经适应得很好,和室友还有朋友也基本没有矛盾,曾经有人形容过我没有朋友活不下去。我只是笑笑,并没有否认。暑假里打工的'话可以十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也不觉得无聊或者是寂寞,埋头做事反而觉得自然,有人来搭讪我也从来不是能找话题的那个,往往聊了几句就让人家觉得无趣匆匆结束话题。晚上坐出租车回家会经过一片拆了一半的砖房,总有一个老人家坐在二楼阳台老旧的竹椅上摇扇子乘凉,这幅画面伴随了半个多暑假,我靠在车窗上看到,每次都会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升起,慢慢荡开来,却不觉得难过,就是淡淡的没有了力气,在转盘等妈妈来接或者独自坐车回家,吃饭洗澡,天气好的话睡觉之前看一会星星,除了工作很累之外,我真的很喜欢,从心底,现在读书,大多数时候都和室友在一起,被人说是最团结的一个寝室,可是心境还是和两年前很不一样,很多事没必要强求了。和心里最重要的朋友聊天,问她我是不是一个很自私的不在乎朋友的人,答案是肯定的,被自己最在乎的好朋友这么说,还是很难过的,后来却用一句“我只是开玩笑的”打个哈哈结束话题。也许别人我都不在意,被自己最在意用尽心意去对待的人这么说还是难过,会不会在你心里只有把所有的人都在意都关心的才是一个好人呢?但是我真的觉得一个人的心很小,你占了最深处别人就只能放在外面了,无关爱情。果然还是发牢骚了

  啊,唉。这些话对你说也没有意义了,你也不能明白了,那个会抱着我的脖子说“你是我心里最重要的”的你已经被你忘了,我记得却已经成为了你的伤疤,我们的关系无非是证明时间是可怕的这一完美定理。最近朋友圈有些混乱,纠结的感情线,我看不懂了爱情,到底爱需不需要时间呢?不明白为什么认识一个月就能要死要活,能够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投注那么多的心力,想想真是很可怕。有时候自己去图书馆,写写作业看会书一天就过去了,曾经有一段时间,好几个月吧都和朋友呆在一起,同进同出的,在嬉笑吵闹过后是无边的无聊和烦躁,脾气变得很差,觉得自己离自己越来越远,心里自身的性格和形象越来越模糊,就像变形记里格里高里醒来突然变成了甲虫,看着镜子都觉得陌生。然后就想不能这样了,一个人出门,到操场图书馆随便哪里,走走或者听歌,把自己牵出去遛遛,就这样慢慢把自己变清楚,一个人的轮廓慢慢出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畅销不衰,风靡世界,正是它倡导了这种理念:对工作的忠诚与信念。现在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都不满意,所谓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好,而等自己真的失去目前的工作时,才发觉自己原先的工作有多好。我想每一个职业都有它自身的优缺点,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别,而且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收获总是和付出成正比的,我为什么说“收获”而没用“收入”因为“收入”仅仅是“收获”当中的一部分,正如书中所说:“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面对微薄的薪水,你应当懂得,雇主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在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珍贵的经验,良好的训练,才能的表现和品格的建立。这些东西与金钱相比,其价值要高出千万倍。”这段话对我的心灵有很大的触动,在当今这个快餐时代,人们越来越急功近利,而忽视了一份工作对于人内在品质和素养的深远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发生在100多年前,至今人们还在传诵它,是因为它倡导了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所共同提倡的,无论是什么民族、什么社会制度,也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遥远的未来。虽然不同民族和国家在对该种精神的阐述和表达方式上各有不同,但在读到《送给加西亚的信》这个故事时却都会产生共鸣。这种共鸣,源于人类对美好未来的期盼和追求,源于人类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漫漫人类历史长河之短短个人一生中,追求完美、追求卓越可以说是每一个正常的人或者说是有理想的人毕生的努力,无论他或她给自己制定的是怎样一个目标,也无论他或她是在怎样一个组织之内。中国古人对追求理想、坚韧不拔用“夸父逐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来表述,今天的人则用“体现个人生存价值”、“实现自我”、“事业有成”等来给自己确定生存目标。不管理想和目标是怎样的,要想达到多数人认可的成功标准,个人素质的高低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一是具备能够让人放心把“信”交给你的资格。当麦金莱总统需要一个特使时,军事情报局推荐了罗文。相信当时的军事情报局不会仅仅有罗文,但罗文却是最具备“送信”条件的人。也可以这样说:机会总是为有准备的人而提供的。做为正在步入事业发展快车道的中材集团的'一员,你准备好了吗?

  二是对自己确定合乎情理的高标准。一个人(或企业)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就要在个人(或企业)成长的不同时期确定阶段性可实现目标,目标确定的不合理,会影响实现的可能性。目标过高或不切合实际,后果会是怎样相信大家都知道,没有目标则更加不可想象。

  三是用行动和事实证明你所具有的素质和能力。事业是干出来的,这说来容易,做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有的人是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有的人是只有理想,没有行动,就像“王老五种树”的故事一样。

  四是组织的协调与同事间的合作。组织是一个群体共同完成某一任务或目的的集合,每一个成员都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长处,时代要求的是复合型人才和善于与人合作的人。

  有时曾想象要是我也处在罗文那个位置,生活在罗文那个年代,我能否有这么惊人的毅力,去把信交给加西亚呢?我无从回答,也许我现在要做的是为有这样的机会的到来时刻准备着。

  读过一本好书,精神得到了一次升华,愿我们将《把信送给加西亚》所体现的精神落实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中,原则做事,本色做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在写关于敦煌文化的论文,看到了一些观点,觉得《道士塔》可能对于王道士的评价过于偏激了,余秋雨我是非常敬佩的,或许是出于当时研究文献的限制,或许是因为余先生当时还年轻,接触的文献还没有这么多,也许是限于当时的研究水平,也许因为是一些或多或少的原因。

  有一些感性的认识是无可厚非的,作为一篇优美的散文,《道士塔》不失为佳作。但是作为选入中学课本的《道士塔》,它却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当时中学生价值观在逐渐形成的`时候,他作为一篇感性带有幽怨的散文,激起了许多热血人士的愤慨,为我们描述了一个愚昧无知的道士形象,这种观点深入人心,以至今天提到王道士,对于那些不愿去了解以及客观评价的人来说,异常愤慨。

  我觉得我受不了这样的一致讨伐,站在道德制高点俯视别人,是人心本乐意去阐释的东西。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跟那些热性的人以及倾向客观的人,觉得有价值的人分享另一种声音。对于那些觉得事不关己不想了解以及自诩成熟的人,你大可以当做是无聊时的消遣罢了。

  现在是个快餐文化的时代,好多人乐意一味吸收一些东西,不去思考到底如何。我虽然不相信这是否全是真相,不过作为阐释思辨已经足够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老师教过我们一篇课文,名字叫做《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小作者在文章里介绍,在鲁迅先生去世那一年的正月,小作者和她的爸爸妈妈来到了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里。在吃晚饭的时候,伯父与小作者谈起了《水浒传》的故事和里面的人物,由于小作者读这本名著时没有认真,结果张冠李戴的把里面的人物和情节乱说一气,鲁迅先生笑着对小作者说:“看来还是我的记性好呀!”虽然这句话没有直接评批小作者,但小作者心里听了比挨打挨骂还要难受。这说明鲁迅先生是一个读书破万卷,同时做事严谨与教育有方的`人。

  小作者还回忆起当时她发现爸爸的鼻子与伯父的鼻子不一样,便问他们这是什么原因,伯父回答她说是因为“碰壁”而把自己的鼻子碰扁了,而“我”却不懂其中的含义当真以为伯父的鼻子碰在了墙壁上,惹得大家哄堂大笑。这里暗示了鲁迅先生虽然受到了反动势力的危害压迫,但他依然顽强反抗,坚持正义。

  小作者还记得有一次,天气非常冷,下着鹅毛般的大雪。小作者与父母一起坐黄包车去伯父家,刚到伯父家门口,车夫的脚不小心被玻璃划破了,地上流了一摊血,伯父与父亲拿药把车夫的脚包扎好,伯父还细心的叮嘱车夫,别再拉人了,赶紧回去休息。从这件小事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劳动人民充满了同情,同时也憎恨封建主义旧社会。

  小作者的伯父逝世后,鲁迅先生的女佣阿三对小作者说,在鲁迅先生病重时,还经常三更半夜起来写文章,评判旧社会、反动势力,说要抓紧时间做一些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事情。鲁迅先生还劝告阿三深夜不要起来要多休息,也不要干重活。鲁迅先生是多么无私啊,把自己的安危放在脑后,处处为别人着想。

  鲁迅先生,我们敬佩您!敬佩您的严谨、敬佩您的无畏、敬佩您的顽强、敬佩您的无私……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