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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4-23 12:12:4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国庆节假期中,我把《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读完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父母》这个小故事。《关于父母》里面讲的是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是一个大学教授)和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是在编辑部送稿件的),里面有三个故事,是关于金玲的爸爸,非常的有趣。

  一、金铃小时候吃的是奶粉。有一次家里奶粉用光了,赵卉紫脱不开身,让金亦鸣上街去买。金亦鸣倒也乐于从命。一去去了3个钟头。金铃在家里饿得哇哇大哭,硬是不见金亦呜的影子。原来他跑了十几家商店,仔细地对比了几十种中外奶粉包装袋上列出的成分配方,觉得这个牌子有这个牌子的长处,那个牌子又有那个牌子的优点,权衡来权衡去,怎么也决定不下来,最后还是决定向夫人汇报了再说。他两手空空跑同家,气得赵卉紫翻着白眼说不出一句话。

  二、金铃快一周岁的时候,正是盛夏。一天中午,赵卉紫要去编辑部送稿件,负责让金亦鸣带孩子睡午觉。金亦鸣完成这个任务同样一丝不苟。女儿睡熟了,他自己也搂着女儿睡熟了,直睡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赵卉紫送完稿件赶回家一看,差点儿笑得没背过气:金铃一泡尿已经把父女俩的短裤浸泡得湿漉漉的`,两个人却是头挨头呼噜成一条声。

  三、还有一次,是金铃小学读后感作文略大一些的时候,她吵着要去动物园看梅花鹿,当爸爸的自告奋勇带她去了。那天天气不太好,刚到动物园,天就开始刮大风。照理说,这样的天气,带孩子看一看梅花鹿就应该赶紧回去,金亦呜却认为既然来了就该认真地把动物全部看完。一看看了两个小时,金铃冻得小嘴发青,回家就发高烧,得了一次肺炎。

  我是应该做事情认真,但是有的时候不要太认真过头了,否则就会出大事,也有可能会死人。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的女作家黄蓓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她是一位天真、机灵、活泼、开朗的女孩,金铃是一个很胖的女孩子,每次看见她的人都要在她脸上揪一把。在与家长和老师做了很多“抵抗”,最后充满信心地进入升学考场。文中讲述了很多人物,有尚海、杨晓丽、于胖儿等小学生,爸爸妈妈、邢老师等。金铃的妈妈对金铃很严格,一心想要金铃考上外国语学校,但是最后还是让金铃自由发挥。

  其中,有一个片段我最喜欢。金铃语气激烈地反驳:“老鼠比猫吃得多吗?它那么小,需要的食物很少,有猫的十分之一就够了,人类为什么不允许它生存?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卉紫伸手去摸金铃的额头说“你没发烧吧?你胡说什么呢?”金铃猛地甩开卉紫的手,满脸是泪地说“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桠日、倪志伟就是讨人喜欢的猫”。确实,我每次考不好,爸爸妈妈总是说“你看人家考的多好,你考这么差,长大只能当清洁工和环卫工人!”每说到这我的心就像被刀刺了一样痛,我们自己也是有自尊心的'!您在骂我们时能不能不说伤害我们的话呀!总而言之这本书里的故事跟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雷同”之处,帮我分析每一件事。

  文中多次提到金铃数学成绩不好,主要因为金铃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考试粗心,把8写成3,把5写成6,还把标点符号弄错。我觉得要想成绩好:第一,上课一定要注意听讲,把老师讲的重要内容用专门的小本子写在上面,考试前可以帮助复习。第二,写完试卷要仔仔细细的检查,计算题要多算几遍就不会错了!

  以后,我要像金铃一样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长篇儿童小说,主人公是个名叫金铃的女孩。她有点胖,体育总不及格。她丢三落四,书包就是个“垃圾袋”。她极其粗心,语文错别字多得离奇,数学稀里糊涂10道题起码错6道,英语考试10分钟不到就交卷,不是首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妈妈认为金铃不用功,得过且过,烂泥扶不上墙。金铃说自己是个坏孩子,像个没人喜欢的可怜的老鼠。

  金铃真的是个坏孩子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金铃善良有爱心。她爱小动物,不忍心看到蚕宝宝被同学丢弃惨死,就把它们都带回家去养。她把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带回家,给她洗澡,陪她睡觉。就在幸幸离开金铃家以后,金铃还几次去郊外看望她,并攒钱给幸幸买昂贵的芭比娃娃。

  金铃重感情。王老师去美国以后,她怅然若失、闷闷不乐,给老师写信,先打草稿再誉写,特别认真。邢老师生病后,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去看望邢老师的'学生。她用买橡皮的钱给邢老师买了一朵玫瑰花。当邢老师问起班上的情况时,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就小心翼翼拣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来说,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说得老师笑眯眯。

  金铃能写一手好文章。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金铃正直机敏。她被同学诬陷之后,没有忍气吞声,利用智慧为自己讨回了公道。金铃懂事、善解人意。凡事总为爸爸妈妈着想,不任性、不自私,没有一点小公主的娇气。金铃天真可爱,把猪八戒演得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哦,我知道为什么黄蓓佳阿姨为什么给我们的主人公起名叫金铃了,因为她有一颗像金子一样美好可贵的心灵。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星期一,老师推荐我们看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到了下午我就买到了手里,看了第一遍,举得一点也不好看,后来,我仔细看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六年级的学生,名字要金铃,她是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纸,跟陌生人都是自来熟。记得有一次,金铃和正在推自行车的哥哥和姐姐谈上了话,那哥哥姐姐请她到自行车上坐坐,顺便把她送回了家。她跟妈妈卉紫讲了这件事,卉紫吓了一跳,叫金铃以后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金铃一听,大声说道:“好了,我已经不是一个二年级的学生了。”

  在一次意外事件中,金铃一家被诈骗了3000元钱。故事是这养的:在一次体育课上,金铃在50米短跑中因无意中绊倒了同学李林,李林小腿骨折,送去了医院。卉紫得知这件事之后,买了点水果去看李林。到了晚上,李林的妈妈向卉紫索要3000块钱,说是医疗费。金亦鸣(金铃的`爸爸)气的差点没晕过去,坚决不给钱。后来金铃放学回家的时候,有个人抓住金铃,说要金铃的爸爸妈妈给李林家3000块钱。金铃点点头。突然反咬一口那人的手臂,然后撒腿就怕。这回金铃是真的跑出了50米短跑的水平。金铃回家之后,告诉了卉紫,金亦鸣也回来了,也说了李林一家的骚扰。卉紫知道,不给不行的了,一家人就开始凑钱了。金一鸣刚发下来800元,卉紫在卖国卷,金铃则是把手上的表给卖了,卖了20元。回到家金铃给卉紫20元,对卉紫说:“妈妈,我把表卖了,这是20快。”卉紫觉得女儿长大了,能为家里分担烦恼了。

  我觉得金铃很可爱,因为她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

  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

  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

  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

  她金铃看不起他们,于是金铃把这件事跟老师说清楚,当然一千字的检查免了,金铃一分钟也不耽搁,立即向张灵灵讨回十块钱。金铃这种冷静、娴熟的解决事情真让我佩服。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更喜欢故事中的金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主人翁“金铃”和我一样是个小学生,天真活泼,长得胖胖的,她所经历的生活让我觉得很亲切,因而感触很深。

  金铃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由于考试总考不了高分,她在父母、老师眼里不是个好孩子。因此,父母为她报了许多补习班。可她不管怎么努力,成绩还是上不去。她一有空总喜欢跑出家玩,作业也十分马虎,但她善良天真,喜欢幻想,时常帮助别人,为人热心,个性也十分开朗。

  看着看着,我就想到了自己。我和金铃有一样的经历,同样胖胖的`,也时常为减肥而苦恼。和她相比,虽然我成绩优秀,是老师眼里的好孩子,但我也不喜欢做作业,不时因为作业和父母顶嘴,怀念幼儿园的快乐时光,想离开学校尽情玩耍……可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了金铃为成为好孩子而不断努力,她从不放弃,坚信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大家肯定。她的这种自信和努力正是我所缺少的。同时,我也看见了金铃父母为她所作出的种种牺牲,这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不也一样“望子成龙”吗?

  我看完书,自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和金铃一样努力,做个品行优良、学习优秀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读 《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金玲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所作的努力,最终充满信心走进中考考场。它生动、真实的表现了小学生的成长过程,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共鸣。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学习成绩中等,在三门主课中,她的数学成绩较弱,经常因粗心出现计算错误。有一次,她的数学测试成绩得了82分,不敢拿回家让妈妈签字,正当她犯愁时,她看到同桌尚海在制作家长签字的方法:用一小段胶带纸将妈妈以前签的字粘在胶带纸上,再将胶带纸贴在试卷上,看上去“天衣无缝”,金玲觉得好玩极了,因不想让爸爸妈妈为自己考的分数难过,于是,她便采用了尚海的方法。不久这个秘密被老师识破,老师请妈妈来学校,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非常伤心,回到家,妈妈理也不理金玲,金玲认识到自己错了,用真诚的行动感动妈妈,母女俩和好了。之后,妈妈帮金玲分析数学成绩不好的原因,让教大学的爸爸辅导金玲数学。还进了强化班学习。看到这,我觉得很亲切。

  每当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下,要让家长签字时,我心里也会紧张,不仅自己难过没考好,还担心爸妈批评。为了能提高我的数学成绩,妈妈不仅利用休息时间辅导我,还送我上补习课。有时我也觉得读书真辛苦,但我也明白父母用心良苦,是为我好。我也在为能做个“好孩子”而努力!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金玲在放学路上,从警察叔叔那里收留了孤儿幸幸,虽然在金玲家只住了几天,但金玲对她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宠爱,两个人之间培育出了真挚的感情。当幸幸离开后,金玲还用自己攒的零用钱为幸幸买了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巴比娃娃,当金玲把这个礼物递给幸幸时,幸幸好像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开心极了。读到这儿,我觉得金玲真是个善良富有爱心的孩子。我问自己:如果我遇到了会这么做吗?毫无疑问,朋友之间我会这么做的:但对陌生的小朋友我肯定不会。我敬佩金玲的这种淳朴爱心,我要向她学习。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觉得做“好孩子”并不难,拥有善良、真诚之心,学习上不放弃就是好孩子。让我们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题记:孩子的世界,也许大人们难懂。

  打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作者——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

  读完第一章,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标准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书中主要讲了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纯洁、善良、天真,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满怀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似乎想到了我们自己,不管是学习好还是坏,不都在努力吗?成绩好的只想要更好,一但松懈,就如成绩不好的.,考不好自己难过,面对家长的斥责和老师的责怪,我们只能低头承认错误。

  似乎在每个家长口中都会有一句“好孩子都是别人家的”,这话语深深地刻在我们心里,没有人倾诉,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学习成绩已经成了家长的面子,也许他们丝毫没有体会我们的辛苦。

  但我觉得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更加努力的学习,化压力为动力,让家长、老师们对我们刮目相看。

  最后,就如书中最后一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一样——跑啊,同学们,冲刺啊!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没有谁天生就是一个天才,只有通过努力,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孩子,读完黄倍佳所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我被主人公不愿服输,想当好孩子的思想所激励。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金铃本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算术总出错的胖女孩,因此,她做了许多努力:与父母一起减肥、请家教、当一回理财专家…...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种种努力,她终于自信满满地进入了升学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天才是通过努力换来的!如果一个人不付出努力,那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只有用精力来获取知识,有努力的目标才有可能成才。

  现在我已经是毕业班的学生了,这是关键的.一学期,我一定要抓紧时间了,作业尽量要保证既有正确率又有速度,这样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预习、复习,以及课外的知识补充与提高。知识就像我们的食物,只有不断的吸收,才会不断的强壮、长高,学习上也一样,它会丰富我们的阅历和知识面。

  同学们,相信这句话:“天才是通过努力换来的!”让我们学习主人公金铃的思想,成为一个好孩子,激励自己向前,向成功迈进。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寒假我阅读了黄培佳阿姨的作品《我要做好孩子》,主要讲了: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机敏、善良、阳光的女孩。为了作一个让家长高兴、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要命的数学”,金铃是一个有些偏科的'学生,她的语文和英语都很好,就是数学成绩不太合人意。一天数学考试,金铃才考了70分,第47名(全班才54名同学),让她犯了难的是还要家长签字,回家没有告诉妈妈,第二天用了一个“小把戏”欺骗了老师。

  学习中,我也感到数学不太好学,但是我不赞同金铃的做法,生活中不能相互骗来骗去,考试中不会就是不会,成绩不理想,不要紧,下次努力就是了。狼来了的故事,决不能让它展现在我们的真实生活中。人活在世,首先要立信,要对自己有信心,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只有通过努力得来的成绩才是最棒的。

  愿同学们都努力变成一个让人喜欢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同学们,你们眼中的好孩子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听话、懂事、乘巧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呢?不,像一些表面上虽是普普通通,但内涵丰富的孩子也是好孩子,比如《我要做好孩子》里的.主人公金铃。

  金铃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整个身体圆嘟嘟的,很叫人喜欢。她最大的特点是跟随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还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她平时成绩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最要命的是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所以考试的分数不高。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金铃平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其中最有意义的一篇是“老师病了”。金铃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她的语文刑老师得了一种怪病:“见字发晕”,刑老师一看到文字就会头晕,所以邢老师不能改作业了,她在教具室里休息。一天,金铃来看邢老师,向老师汇报了班上的一些事。邢老师就知道同学们都没有认真做作业,叫金铃给同学们布置一篇作文,题目让金铃定。金铃刚开始有点犹豫,后来答应了,并且把全班同学的作文批改得很好。

  金铃同学虽然平时表现很一般,但在老师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勇于承担起“小老师”的责任。看了《我要做好孩子》让我懂得了想要成为一名好孩子并不难,关健要看有没有信心,有没有认真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情,我们要向金铃学习关爱老师,关爱家长,和同学友好相处的精神,克服她粗心的毛病,真正成为一名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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