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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重返狼群》有感

时间:2021-09-20 09:47:5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重返狼群》有感(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重返狼群》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重返狼群》有感1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2

  当作者“引狼入室”且带着格林在城市里小心翼翼地生活了四个月,在权衡利弊后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回草原生活。为何?因为格林作为狼的习性和特征已经显现,而且强烈地渴望同伴和向往自由,城市已容不下他。爱子心切的狼妈不愿看到格林终身困在城市的牢笼里,从而选择了争取让格林重返狼群的艰辛之旅。

  再次来到大草原,无疑是正确的,格林的狼性在这里得以释放,得到了更好的成长。在这里,小格林与藏獒斗智斗勇,化敌为友;与作者共闯狼山,患难与共此刻,作者为格林付出的一切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做到的。究竟需要多大的觉悟才能放弃城市舒适生活来到生活艰苦的大草原?究竟需要多深厚的爱才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让格林重返狼群?现在我懂了,她视格林为亲人。可让我惊讶的是,格林也待作者如亲人一般。作者生病了,格林会每天趴在窗前静静陪伴,也不去猎食了。护食的格林将唯一的口粮留给作者,就像懂事的孩子关心自己的妈妈。这些温情的一幕幕划过我脑海,再次让我内心也变得柔软起来。爱是相互的,需要付出,需要灌溉。然而大多数人在感情中都是理所当然地考虑自己能否被人爱,从未想过自己本可以学会去爱,去给予。天下没有谁义务对你好,但你若对他好,他必然能感受到。

  同时,我以往不喜狼的想法也得到了转变。当我们去看待事物时,永远不要戴上有色眼睛,用人云亦云的方法去看待。自古,狼给我们根深蒂固的印象是狡猾、奸诈,甚至出现了“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词语。人人熟知的《狼来了》故事诉说着狼本性坏、残忍及冷漠。可是,狼也有许多我们不曾发现的闪光点:团结、忠诚、感恩、执着和勇敢无畏。格林在逆境中不断向前,积极地活着,无畏地活着,读后感。作为一个强者努力活着。但我们人活着,会放不下用自由换来的太多东西,被枷锁束缚,害怕未知,畏缩不前。何时,我们也能像格林一样作为强者无畏地活着呢?

  我一次次地被格林的成长所震撼,被作者与格林的感情所感动,觉得自己也在陪伴着格林成长,看着他从懵懵懂懂的幼崽成长为一匹勇猛的草原狼。每一个故事,总有完结之时,于泪眼中似乎看见格林离开时的情景:格林凝视着月光下曾经的家园,从深雪中拔出一支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格林走向了自由,走向了野性,走向了生死未卜。我们相信他会努力地生存,走向强大,直到生命终止。

读《重返狼群》有感3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4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读《重返狼群》有感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家李微漪写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讲述的是作家李微漪在若盖尔草原写生时,救下一匹濒死的小狼把小狼抚养长大后把它放回狼群的故事。不难想象,在凶险的茫茫大草原上,把一匹狼放回狼群,这是多么的危险!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读过《狼图腾》这本书吧。这本书的作者姜戎也想放狼归山,可人养大的狼带着类似家畜的依赖性,不会捕猎,难以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的残酷环境,最终失败。而李微漪却成功了,这件许多人想做但从未成功过的事情,她却成功了,真是一个奇迹!离不开她对小狼格林如母亲般的耐心、呵护,这份善意的温柔深深地震撼了我,让人动容。

  读这本书时,我时而冷汗淋漓,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潸然泪下。当我读到李微漪打算把格林寄养到动物园后却又不了了之,我有些奇怪,为什么不把格林放到安全的动物园呢?读到后面我才明白,原来作者考察了动物园,发现动物园里的动物们生活并不好,它们更像是囚犯而不是生灵,把一匹骄傲不羁的狼放入安全却没有自由的牢笼里,她是不会答应的。因为狼,天生属于大自然,自由比安全更重要。这是李微漪对小格林独有的温柔。

  格林是头好奇的小狼,吃了不少好奇的亏;被画室的马蜂蜇、掉入池塘差点淹死、招惹藏獒……我边看边替格林担忧,不禁感叹:“家伙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的第一次才能长大呀!”可就是这样一匹懵懂冲撞的狼,陌生人面前唯独亲近李微漪;在她生病时叼着自己的食物来到病床前;在格林成为草原狼王之后,仍没有忘记他们之间约定的哨声……

  这本书推翻了人们心中狼凶狠残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让我们看到了狼最温柔的一面,它属于自然,却也可以是人类的朋友。李微漪是温柔的,格林亦是温柔的,他们让我们看到了自然之中无言的大爱。出乎人性,止于天性。

读《重返狼群》有感6

  四年级学生读《重返狼群》有感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

  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7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微漪发出这样的叩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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