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孤独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孤独读后感1
《百年孤独》,是我用时最长,阅读最仔细、又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不要说阅读时偶有跳跃,哪怕稍有懈怠,你都看不出所以然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物之多、关系之复杂、名字之相像、情节之迷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可你若看进去,我保证你不想将目光移开,这本书吸引人到不想吃饭、不想睡觉的程度,连我现在写书评都是激动的。评论名副其实的存在,如果一生只看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如果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一千年后还可能流传的老故事,一定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确是实至名归。他大概使用了魔法,给你讲了个糅合了现实与虚幻的传奇故事。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小镇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百年兴衰,所有扭曲的战争、放纵、欲望、疯狂都写的万般合理,魔幻有趣。好喜欢这本书,最大满足了好奇、探险的阅读体验,并细细读出了《百年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还功不可没捋顺了所有人的人生。
曾经在喜马拉雅听过《百年孤独》,可只几个章节就因各种复杂放弃了,听书无论如何没有阅读过瘾,许多时候连反应、品味、咂摸的时间都没有,就像速食,而速食都不好吃。也曾经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极棒的,自然而然在书堆里会继续拿起他的《百年孤独》。读书可以发现自己的浅薄,读的越多发现越多;而读书也能带你经历许多人生,你可以读读《百年孤独》,因为只这一本书就可以带你经历许许多多人生,那些梦幻的、疯狂的、有趣的、孤独的人生......
孤独读后感2
马森在《八十自述》中写道:“说起来我们更加幸运,我们看到了一部分民主自由的环境和丰衣足食的生活的实现,而胡适那一代的人却没有看到。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到,不只是因为我们比他们年轻,也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待得更长更久。”
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起了《明朝那些事儿》里,朱元璋打败陈友谅后,陈友谅的结拜兄弟张定边拒绝了朱元璋的任用,出家当了和尚,而且活到将近百岁才死,比朱元璋还多活了20多年。张定边见到了朱元璋登基后的兔死狗烹,死后的骨肉相残,也算是给陈友谅报了仇。
这两本书的联想,让我感慨:有时我们不必争一时的输赢,来日方长。但要想来日方长,我们就需要重视自身健康。
步入社会,应酬总是难免的,但酒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喝酒和劝酒,遇到这些人,我们想安静的吃个饭可没那么容易做到。桌上的不是领导就是客户,烦恼之时,更多的是无奈。
于是有些人受不了他人的言辞讥讽,仗着自己年轻,豁出命去,誓要灌醉他们,但最后醉的往往都是自己。有些人想借着酒劲发泄自己的不满,佯装酒醉,发表一些不恰当的言论,做一些不恰当的举动,自以为聪明却得罪了其他人。还有些人选择离席,觉得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个人觉得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我也不喝酒,而且是滴酒不沾的那种,从以前害怕上酒桌,到现在习以为常。遇到劝酒,我们可以找一个固定的借口,谦虚的拒绝,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用一种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这些状况,说到别人信为止,有时不喝酒不在于你能不能喝,而在于你给别人的态度。问题在于有时我们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因此首先“自欺”,然后“欺人”。有时想想,自己能够比别人多活几年、十几年或者二十几年,就会感觉自己赚到了一样。
其实在酒桌上看似意气风发、独领风骚的人,下了酒桌就是一脸疲惫。不少人在私底下说自己并不喜欢喝酒,可一旦上了台面,却个个装作很能喝、很喜欢喝的样子。有时两个私底下都和我说过不喜欢喝酒的人聚在一起,却又开始喝起来,谁也不愿意承认,谁也不愿意说出真实的想法,只将一杯杯浓烈的白酒习惯性的灌入喉中。我不知道他们相互戴着面具,究竟是给谁看?
或许他们习惯了用酒来交流,已经忘记了其他方式。或许他们通过抽烟喝酒建立起来的关系,没办法说断就断。
曾经一位在酒桌上劝酒的领导,如今调离工作岗位,见面也就点头之交,这个世界,没有了权利,就是人走茶凉。曾经有一位劝酒的人,当初他是上级,现在却成了下级。曾经有一位在酒桌上劝酒的人,在酒后出了事故,离开了这个世界。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我并不觉得他们劝酒就一定错了,但是我们需要看到,在酒桌上比拼,豁出一切去喝酒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做好工作并非只有喝酒一条途径。因此,我们在酒桌上不必争一时的输赢,来日方长,换一种交流方式,换一种应对思路,不要最后也变成了只会用酒来交流思想的人。只有健康的活着,才能体验到生命的精彩,才能在未来看到自己想要的景象。
孤独读后感3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孤独读后感4
这是一个家族的兴衰史,一个家族所有人命中注定的孤独与轮回,从逃避孤独,到拥抱孤独,到最后被孤独啃噬。
书中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人名冗长重复,确实会增加一些阅读障碍。前期离不开人物关系图,不然读着读着就不知所云了。
不禁感叹作者对小细节的运用。有时不免心生疑惑,在如此鸿篇巨制中,这样一个小细节,难道就仅仅只为了展现魔幻么?后来的情节。会让你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于我而言,书中有很多“荒诞”情节。比如说那个吉普赛智者死后忍受不了孤独,于是选择复活,最终下了布恩迪亚整个家族的预言,详细程度令人惊讶,羊皮纸上的预言必须历经百年才能破译,可也无济于事,什么也不能改变,还不是在破译时整个家族从这片土地上完全彻底的灭亡。
书中虽然有数不清的人数不清的事儿,还是有几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美人儿的纯洁无暇,天真烂漫令人陶醉,最终灵魂和肉体都升天我也没有震撼,因为这样的人真的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正如在《围城》中,唐晓芙最终没有和方鸿渐在一起,如此完美干净之人,作者自然不愿意她最终落入泥沼之中)上校的发动的战争,上校的归来后的空虚;丽贝卡的失眠症,让人知道遗忘是多么可怕,书中唯一没解开迷应该是她为什么杀了自己的丈夫,其实我也不懂,可能是被家族孤独诅咒了,没权利和丈夫幸福的生活,杀了丈夫,陷入无底洞般的孤独;阿玛兰妲的对爱情婚姻的恐惧……
有些句子还是很发人深省,适用于现实世界。很多句子看的时候都想写下来,但又想继续看下去不停,就忘了写,于是乎,看完后,那些吸引我眼球的句子就成过眼云烟了。
孤独不同于寂寞,在孤独中思考,反思,进步。
孤独读后感5
这本书是来自《绝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讲:有一只狼,被生下来之后,他的母亲发现,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个螺旋形的图案,好像长了颗旋转的星星,因此这只小狼成为了马尔卡达哈(指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被欧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从小狼的母亲身边带走了,丢到了冰川边,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狼。
这时,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这只灰熊给他起名叫福狼。因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狮抢走了,所以她的乳汁还很好,没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怀里,让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长大了一点点,灰熊就教他抓鱼。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诉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过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远一点的地方捕猎,灰熊醒了,那时也是暴风雪的时候,她看见福狼不见了,就很担心,她准备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来了,福狼看见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会不会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没找到灰熊,他就开始自己生活,他杀了美洲狮,帮灰熊报仇。夜晚,福狼发现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泪,灰熊死了。他在树下唱着一首告别的歌,有一只叫格温妮丝的猫头鹰在树上听着,福狼唱完之后,这只猫头鹰飞下来,他说叫福狼跟着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来,感受着火的温暖,他们都互相介绍了自己,(猫头鹰是只流浪铁匠)福狼说我的妈妈是只熊,"不是的"猫头鹰说,"你的妈妈其实是之狼,你应该知道,你只是被带走的。""我被带走"福狼疑惑的问,猫头鹰就给他讲起了狼族里的规矩。
讲完之后,猫头鹰要睡觉去了,福狼想了一会儿,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当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组长就闻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问:"最近有熊来吗""没有。"狼都齐声说,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这只狼会把别的狼传染,让后就一个一个的死亡,他们就开始搜索这只狼的踪迹,并准备好火堆,把这只狼烧了。他们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觉有很多狼在跟踪他,突然,狼跳出来把他围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当时那只猫头鹰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这种场景,就直飞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们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组长就说,把他带来,福狼被带来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关心他的第二个妈妈雷霆之心。
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此书以梅尔基亚德斯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友情及家族历代对羊皮卷的破译为暗线。最终奥雷里亚诺破译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也随之永远都不会在大地上出现了。
尼采说过,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和体。这三态完美的概述了家族百年间所经受过的全部孤独,如果乌尔苏拉是那个灵神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则映射的则是那个野兽。最终哲学家代表大多数的族人,奥雷里亚诺上校则是其中的异子。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却奇迹还生。戎马一生却在迟暮失去了青年时的激情,开始质疑一生得以支持奋斗的信仰。最终同政府签订和约,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制得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后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与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一直到死。他在孤独中奋发,因信仰而斗争;他桀骜不驯,企图挣扎那种宿命的孤独;他充实自立,凭借与生俱来的才华领导自由党去追求他们自己的信仰,可最终也只能在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终结。他渴望抛开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那早已注定的孤独,他可以做的也许只能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他生而孤傲。
这才是真正的孤独,一种宿命的孤独感,你永远无法改变而又不得不改变,在这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孤独到没有影子的陪伴,因为这条路上只有无尽的黑暗。当你踏上它时,你才会发现生命微弱与微不足道,你只是命运的牺牲品。正如书中那永远沉溺在海底那有血有肉的三千工人,他们的死只是政治的牺牲品。“政府通过所能应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的重复。于是一种似乎官方的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说: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的回到了家里”。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消失,仿若人间蒸发般消失。他们在世的亲属只知道他们很幸福,也许他们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们再也不用在人间承受这份孤独了。
也许在宿命的孤独感之外更有着的是一种宿命的无助感,你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只能任由自己循着命运的轨迹,无力改变,这便是《百年孤独》里的轮回观。
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类来说,孤独是文明的深根,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是等够永恒存在的。孤独也往往侵蚀着独行者的内心,能够让他空虚与疲惫。在空虚与疲惫中,在眼神迷离中,在恍惚中,洞察出社会的百态,人生的无穷,世界的无限。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经典的问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永远的经典。这本书不仅讲述了家族的经历,也是作者源自灵魂对生命的诠释。
孤独读后感7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听到这个名字就让我很着迷。
在看一看封面。封面上写着《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给每一个期待未来的你。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电梯,而然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电梯,很多人离开了另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你的孤独,虽败犹荣。33种温暖,33段成长,33次赶回。愿你比别人更不怕一个人独处,愿日后谈起你会被自己感动,书上的这句话。与现在的年轻人的现实生活是多么的切实。多少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都只顾着匆匆赶路。从来都没有抬头看过一眼擦肩而过的.那个人。人们表面越是繁忙。其实内心就越是孤独。在我眼里看来,人们应该停下脚步,慢下来,仔细的感悟这些忙碌最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很显然,这一本书是刘同送给像我们这种青少年的,单单从这个封面就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在这个学期中对孤独这一词有有了新的认识。这一本书就犹如《哈佛家训》一样。每一句话都可以写到笔记本上来珍藏。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朴素的语言。和这些故事。他的这些故事好像我们都在经历着。
虽然说这种书属于一种"心灵鸡汤。"但我觉得可以多喝喝这种鸡汤。刘同的每句话,就像与一个老者在交谈。每一个道理都深入人心,这本书教会了我要时时刻刻的坚强。像一个老者一样,从容不定。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正确的不一定适合你,最好的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有一种孤独是因为不被人理解,所以你也开始练习和自己对话。没关系,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能理解自己。比任何人都重要。他的这句话让我才认识到理解自己是多么的重要。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不经历孤独,不经历痛苦,不经历流泪的日子,怎么才能叫做青春?怎么学会成长?在这样痛的青春里,也会过渡和成长,算不算是一种虽败犹荣?
孤独读后感8
这是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时光!我被命运抛到了深深的谷底,黑暗不见一丝光线,湿滑而无以攀爬,喊叫却没有回声!有时会深深的绝望,对人性、对生命是彻底的失望!那个时候,心中充塞着抑郁,只想就此放弃生命!有时又爆发愤怒,感到不公平,不想从此屈服于命运,那个力量让我又斗志昂扬!就犹如一只困于古井的青蛙,一下子想爬出来,苦苦挣扎,但是却不能改变什么!于是便又自怨自艾,想就此结束生命的探索!
而让我能够慢慢沉静下来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遇到了蒋勋!这个人,以他的博学、思辨、深沉又轻灵、温暖又冷静的话语给我一份宁静和舒缓,给了我重新拣择的机会!
比如他说孤独,我看到自己几十年经历中的孤独时光,自己骨子里头的傲然,自己想摆脱命运之手的不甘和挣扎,自己不断想挑战自我的激情!所以,就像他说的,我是一个孤独者,注定在现实层面是失败者!当然,我也始终相信我一直在活出自己生命的多彩和激情!虽然最后都是犹如彗星划过天际,终是宇宙空间的一颗尘埃!
作为一个女人,我深深体验到,在目前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追求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是非常艰难的,因为你往往挑战着周围的价值观!就像他评价卓文君的一段话:"我们看到男性的革命者总会以决绝的姿态出走,情绪非常悲壮,得到许多人的认同;而女性的革命少了壮烈的气氛,却是加倍困难,因为捆绑在女性身上的枷锁远多于男性,当她要颠覆所有的礼教、道德加诸于她身上的束缚时,是一场伟大却不容易被理解的革命!"这个男人可以以这样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的悲喜,一个女人的梦想,无论结局如何,能够这样被人理解,就是有价值的!所以当他能够这样理解卓文君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被他理解了,进而我也理解自己了!因为我也想,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一个"革命者"!当然这样说有抬举自己的嫌疑!
另外,他从人性的角度来讲暴力的孤独,我非常有同感!每个人内在都有一股想摧残什么、毁灭什么的能量,同样我也有!那个毁灭者有时冒出的声音令我非常害怕,我会觉得自己是个恶人,是个暴君!如何去转化这股能量呢?这是智慧!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在他的言语中,他自如地述说,你会感觉到暴力也是具有美学价值的,它不是洪水猛兽!这样,你的心自然多了份坦然和自在!
这就是蒋勋,一个思辩者给我的陪伴!我是孤独的,同样他也是孤独的!他的孤独引发我的思考和探索,所以说,所有的孤独者走在自己的生命之路上,仰天长啸,偶尔还可以彼此应和!
孤独读后感9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孤独读后感10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样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邓小平、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发奋和拼搏,每一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应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应对风雨,坦然地理解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孤独读后感11
一个个在教育体制内适应不良的孩子,来到了女教师桃莉的班上,接受着特殊的教育……
最先来的是布,孤零零的在自己的天地里。接着是小罗莉,一个聪明,肯学的孩子,可是分不清O与L,在原来的班级里被她的班主任讨厌。然后来的是小淘气汤姆,固执的幻想着要和惨遭杀害的父亲重聚。最后来的是克劳蒂亚,文静害羞,不爱说话,12岁的标准模范生,可是却怀孕了,她的父母执意要她生下孩子。这些孩子都经历过极其惊人的惨剧,内向、孤独,没有人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因为有这位极富爱心而且坚决不放弃他们的老师的帮助下,走出孤独的阴影,为最后的结局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这就是这文章的大致内容了。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圆满而令人舒心。
假使那群孤独的孩子没有遇到充满爱心的桃莉老师,也许这些孩子的一生也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都应该庆幸有这么一位老师能找出被遗忘的角落。我们都应该承认桃莉老师对孩子花费了几乎所以的时间,所有的心思,然而他的男友却一点也不了解不体谅她,最后为了那与那几个孩子吃醋与她分手了。
文章的4个小主人公中就先从布说起吧!当布刚来教室,只觉得他太恐怖了,像是被禁锢久了的狮子一样,乱跑,乱叫,7岁了却还不会说话,桃莉老师对布的各总发狂的行为,办法却只有去紧紧的抱住他,让他稳定下来。但我觉得对布的教育,罗莉算是帮了最大的忙——第二个进该教室的人。罗莉是个严重受虐—待的孩子,曾经被她的亲生父亲殴打到骨折为止,骨头还插入她的大脑,造成脑部伤害,因此才导致后来她的阅读极差,但是她有个非常聪明的双胞胎妹妹。
发生在罗莉身上最揪心的一件事便是关于索森太太的那件事儿,因为罗莉的阅读很差,所以在她的课堂上就故意让罗莉对着全班同学读课文,可是谁都知道她不会读,所有人都嘲笑她,她因此吐了,但索森太太甚至连道歉也没说一声,就这样受到严重心灵伤害的罗莉再也不想回校上课了。
来的第三个孩子是汤玛索,但桃莉老师喜欢用“汤姆”称呼他。汤姆的父亲死了,但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总是说他的爸爸还活着,最喜欢惹别人生气了,但是他不喜欢有人管着。他想尽各总办法来惹桃莉老师生气,而桃莉老师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所以也才有了后来他的改变——在一次火灾中救出了个人。
最后一个克劳蒂亚,一个非常非常害羞的12岁的模范生,可是她却怀孕了,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让她打掉肚子里的宝宝,一定要她生下来,而她一直没有跟她的父母说出宝宝的爸爸是谁……
当然我要从这本书里学习的,便是桃莉对待学生无私的爱了。未来几年后我们也许会去当老师,要是教像这样的特殊学生一般来说是不太可能的。但我认为无论怎样的孩子都是一样的,都要怀着爱去教育。坚决不能当像索森太太这样的老师,差一点毁了孩子的一生。没有生来就是坏的孩子,而好孩子也不是说学习好,功课好就是好孩子了……
怀着爱浇灌每一朵祖国未来的花朵!
孤独读后感12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孤独之旅》,感慨万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杜小康的少年,因家道的突然中落,无奈之下,只要辍学回家,跟随父亲去放鸭。开始走上了他的孤独之旅。在杜小康的这次旅途中,他遭受了恐惧、害怕、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但最后,杜小康变得成熟了,他也感到自己真正的长大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感触最深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风雨后的坚强与成熟。人,只有在不断地战胜孤独、挫折、困难后,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
杜小康的经历,也有着人的普遍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困难、曲折、更有暴风雨。人生的路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不会总是晴天,也会有雨天和雪天的时候。
小说中的杜小康,当他面对暴风雨的时候,他没有退却,没有畏惧,而是迎难而上,最终战胜了暴风雨,也战胜了自己内心的怯懦。
是啊!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谁都不能预测暴风雨会何时来临,谁都不能保证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但那些风雨又怕什么呢?只要我们坚定自己内心的信念,即使暴风雨突然降临到我们身上,我们也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总会有突破、战胜它的时候,收获的则是更多的坚强和成功的经验。暴风雨过后,孤独再也伤害不了我们,它成了我们成长中一贴良药,一剂催化剂。杜小康就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哪个人在人生道路上没有坎坷呢?不会遇到雨雪天气呢?
霍金,一个四肢残疾的人,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下地走路,他只能坐在轮椅上,甚至特开口说话也都很困难,但他没有被命运地不幸所击倒,他依然坚毅地面对人生的挑战,不是战胜了病魔?有了《时间简拾》的辉煌?
就像我自己,虽然我没有像杜小康那样辍学去放鸭子,没有像他遭遇生活的重担,但有时也会遇上或大或小的挫折和困难,今年的暑假期间,我去学游泳,为了对付明年的中考,我从未学过游泳,对水性更是一点也不熟悉,我也没想过游泳是件难事,不就是跳进水中,蹬两下脚,划几下手,不就可以了?可是当我真正地跳入水中,我就怕得要命,一连好几天下来,连基本的姿势也学不了,面对教练、面对同学,我曾几次想放弃不学了,但我转而一想,天下哪有一学就会的事,不行,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心里一直闪着一个念头,终于,半个月下来,我竟学会了,而且游得很快了。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免不了有坑坑洼洼,勇敢地踏过去了,也就踏过去了,如果畏畏缩缩,那么什么事也成功不了。其实,人生要战胜不是高山、深渊,而是你最大的自己,就像杜小康内心的孤独,战胜了自己,就是战胜了困难。
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雨后有彩虹。
孤独读后感13
家族的长子是何塞·阿尔卡蒂奥,这个固执任性的孩子独自一人离乡多年,后返家乡,却又执意迎娶妹妹丽贝卡。最后离家而居,终未团聚。
奥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和他的兄弟毫无相通之处,就像是两个染色体不同的物种。他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专注,坚持,有着狂热的追求精神与坚不可摧的意志。他参加过内战,有卓越的功勋。但结局,却是紧锁门窗, 与世隔绝,不停的将被自己融化的小金鱼炼成另一条小金鱼。
阿玛兰妲是第一代兄弟的妹妹,另一位是丽贝卡。阿玛兰妲爱上了不爱自己的男人,害死了自己不恨的姐妹,逼死了深爱自己的爱人。她悔恨终身,烧伤胳膊,企图在紧紧残绕的黑纱布里挣扎着活下去,再未嫁人。后来 ,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丽贝卡是误打误撞进入这个家庭的,她面容阳光,内心却似布满苔藓般潮湿。她爱上了姐姐中意的音乐家,音乐家也为她沉迷。那阵子她似雪花飘舞,喜不自禁。被姐姐从中阻挠万般不得,心灰意冷,雪花挥发,寒气逼 人。后嫁给何塞·阿尔卡蒂奥,再未出门,直至尸骨腐烂,仍孑然一身。
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而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的只剩下一小块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
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孤独读后感14
看到《享受孤独》一文,想起入学以来一次次赶课程作业“最后期限”的通宵。清早回寝室时,都会看到观音湖栈道上歇息的鸟儿,内心的柔软被触动。唉,赶作业最不明智,身体很累很累的时候,效率极低。通宵一个晚上,得睡一个白天,还缓不过来,全身酸痛。
从大二直到18年的春节,我几乎都没有完整的寒暑假,大二暑假留下培训,大三、大四暑假留下备考。二战的钱是我大学四年的奖学金、兼职攒下的。我很乐意为学习花钱,玩儿的方面比较舍不得,总想留着钱考试用。
经历过二战,入学,发文受挫,综测倒数,我才意识到自己看着柔软,却是枚极要强的姑娘。心情低落到极点,长达一年有余。平日里,也会用散步,跑步,骑自行车等方式缓解,看到校道上的南洋楹、不知名的花儿也会开心一些。
但是,关键的问题――发文,没解决,心里的石头是放不下的,一切舒缓,都是暂时的。精神的疼痛,格外影响效率,除了睡觉啥也干不了,日子进入恶性循环。除了坚持看相关领域的期刊论文,看看专业故事书,我的小论文写作处于想开始,没有思路,没有领路人,不会方法,都停滞不前的阶段。难过到了极点,我选择了逃离,去一个没人联系的上,与外界完全隔离的地方,在外头我看什么都烦心。
哈,其实就是个保密级别“绝密”的兼职。负外部刺激消失,也将论文思路捋顺了,接下来的方法都是可学的。至此,最困扰我的问题解决了。
路,就这样走通了。凡事都可举一反三!我总在想,如果当时有人帮我一把,我不会这么难过的,可是,没有人有义务这么做。我在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知道姑娘碰壁,会安慰人家,也乐于在学习上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想,我是在在面壁中,逐渐被磨平了棱角。这一年多的面壁,收获的经验该是:再低落都要不停歇的看小论文,要不停进行尝试,多与人沟通写作思路。错多了,离正确的路也就近了(研一我都早起,每天坚持至少读一篇小论文,读多了,会判断啥才是好的,才是自己要的,读文章的速度就提高了)。
弯路虽耗时费力,但总比不走好。天底下木有真正的白工,走通了,前头的一切铺垫都是有用功。我是个“既来之则安之”的人,挑选时慎之又慎,只要做了决定,就会努力做好,估摸着自己也适合面壁吧。深知总有一段路,得独自走,我没有也不屑于事事依赖。
我认为,农村孩子,读书是个变换社会阶层的捷径,到底还是自己最靠得住。自己不讨厌,也特别坐的住,本就爱安静,有新思路的时候会雀跃,结果好的时候会开心,这就足够了。愿能咬牙坚持英语复习(懊恼入学前虽复习了,但没参加考试),早过雅思。昨天听说北大的英语入学考试要求很高,我这枚英语渣渣,很受鞭策。以上。
孤独读后感15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百年的孤独---咸咸读后感。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爱情》使他得到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读后感《百年的孤独---咸咸读后感》。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500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500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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