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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时间:2021-04-25 11:26: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600字集锦五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600字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读后感的作文600字集锦五篇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今天,我看完了《悲惨世界》。我对当时社会感到不满,也对主人公的命运而叹息。

  小说的主人公叫冉阿让,他一直帮姐姐照顾孩子,可是因为有一年实在没有吃得了,他便打碎了面包店的玻璃窗,偷走了一条面包。后来被警察沙威抓入监狱,因为他又四次越狱,前后被判了十九年。

  出狱后,他就一直背负着犯人的罪名。没地方住,也找不到工作。于是他决定弃暗投明,便来到了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并自称马德兰。马德兰先生凭着自己的努力开了一家公司,专门帮助找不到工作的人,他很受人们爱戴,很快当上了市长。

  他的公司分男女车间,在女车间中有一个叫芳汀的。她有个一女儿,珂赛特,寄养在一个旅店老板那里,她以为女儿生活的很好,但实际上珂赛特已经被当成佣人了。而芳汀也被车间管理员解雇了,可她以为是马德兰这么做的,十分恨马德兰。没了工作的芳汀,只好卖了自己的头发和牙,但她不久之后就病倒了。这时,马德兰市长知道后,便前来看望芳汀,并说出真相。芳汀知道以后,就让马德兰市长把珂赛特接回来。可是芳汀不久之后就死了。这时,因为法律滥判无辜,冉阿让再次入狱,可是他们却抓错了人,马德兰市长为了不连累他人,就去自首了。可是他为了遵守对芳汀的承诺就越狱了。到了那个旅店后,冉阿让花重金接走珂赛特后便来到乡下………

  几年过后,冉阿让带着珂赛特回到了城市,但为了不被追捕,他们租了好几套房,但冉阿让平时都不敢上街,因为市民们都忘记了马德兰市长,而只记得冉阿让。

  又过了几年,马吕斯对珂赛特一见钟情,并很快结了婚。冉阿让便自己居住,最终在孤独中慢慢老死………

  读完后,我对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感到十分不满,难道犯人就不能弃暗投明吗?警察就一辈子是对的吗?不,我认为应该多给别人机会去证明自己,而不是拿他的一段时光衡量他一生的做法。我们应该多宽容他人。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金庸,本名查良庸,他共15部作品: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外加一部短篇《越女剑》。情节大气,不做作,开局看似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展示,人物纷纷涌现,情节编织精巧,乃大家心目中的偶像。

  而古龙为人放荡不羁,一生嗜好酒色,从小身世飘零,性格孤独沉郁,少年时期便嗜读古今武侠小说及西洋文学作品,一般多以为他是受到吉川英治、大小仲马、海明威、杰克伦敦、史坦贝克小说乃至尼采、沙特等西洋哲学的影响启迪,古龙自己也说过“我喜欢从近代日本及西洋小说偷招。”

  小说情节出乎常人想象,故事发展根本无法预料,惊险频出,着重描写人物的内心,擅写对白,并且妙语连珠。金庸小说有明显的戏剧化模式,而古龙则丢弃了戏剧化拐杖,情节难以猜测。

  我个人比较喜欢金庸武侠小说,武侠当然其着重点当然是在“侠”的身上,也就是一代侠客身上。在“侠”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品质,借用司马迁的话即,“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尼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也就是司马迁所总结的“侠客之义”,这是作为一个侠客的必备要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庸笔下的侠客有情有义、至情至性:他们行侠仗义、锄奸扶弱,乔峰为了百姓的利益,他甘愿放下自己的仇怨并且舍掉自己的性命,乃一大侠也!他们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临危不惧,具有一种浩然磅礴、如长虹贯日般的正气。

  大碗喝酒,慷慨激昂,这是表面上的侠。而不计较恩怨,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危放下个人恩怨,这才是真正的侠。

  正因为他们有为国为民的信仰,具有传统的侠义精神,充满了浪漫的激情:轻生命,重然诺;锄强,扶弱,这是中国人血脉中的信念,所以我比较喜欢金庸先生的小说。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狼在我心目中,是一种残忍,狡猾,凶残的动物。

  可是读了这本书,狼这一种不得不让人敬佩的动物,它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我心中。狼王讲述的是一支强大的远古种族的生命传奇。它们在众多狂野生灵之中;脱俗,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它们四这片土地上最具优势的动物;它们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是位居食链顶端傲视草原的伟大种族。当失去兄弟和妈妈的柯勒四处漂泊时。它遇见一群庞大的狼群,它跟着它们来到了一个狭长的峡谷,它从山上往下俯视,只见黑压压的一群驯鹿跑过。年幼的它第一次看到了狼族宏伟的捕食,这么有条理,计划也是那么十全十美,它惊呆了。狼王是那么威风……我也很被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声。狼王是这么厉害,这么威武。族里的狼只要一听到狼王,它们就闻风丧胆。当看见狼王带领着它所训练的勇士和雪狼战斗的时候,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你可以想像仅仅一只雪狼就可以低好几只狼了。可是另人担心的是狼王们中了雪狼们的计了,只能为了它们的复仇而当了逃兵。不过它们是勇敢的!狼王必须是一只有责任感的狼,起码它不会在危险时候丢下自己的同伴和部下。狼王必须是一只身经百战的的狼,它会保护它的属下很家人。狼王必须是一只有着聪明头脑的的狼,在冬季这个寸草不生的季节它得带着部下计划好策略一起捕捉猎物。做狼王是辛苦的!让人敬畏!看着狼王的壮大队伍,我的思绪已跟随了它们,踏过了雪山,草原。和它们一起战斗,一起捕食。

  我多么想成为一只狼,一只勇敢,威猛的雅利安大草原的狼。属于大自然,是一只站立在悬崖峭壁上正怒吼的狼!一支伟大的种族!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书中的小豆豆的真名叫黑柳彻子,她是日本著名的作家,电视主持人、还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呢。小豆豆是个既淘气又善良可爱的人。她因为淘气而被以前的赤松学校给退学了,这好像是老天爷的安排,让小豆豆到了巴学园,自从到了巴学园开始,小豆豆就认识了很多人。比如说校长先生、美代、巴、高桥君、大荣君、泰明……

  小豆豆喜欢钻篱笆、铁丝网。经常把裤子和裙子给弄破,小豆豆生怕妈妈怪她,就说她回家时有人往她身上扔刀子,妈妈当然不会相信她,背后有人扔刀子怎么只会衣服坏了。那时妈妈并不知道小豆豆经常去钻篱笆、和网。所以不知道小豆豆是怎么把衣服撕成一条条的,把裤子弄成破破烂烂的。

  小豆豆非常喜欢这所学校,这所学校和其他学校有很多不同,像电车教室、另类的运动会……

  小豆豆非常喜欢巴学园校长,因为校长对小朋友非常温和,小豆豆和校长沟通时校长并没有不耐烦,而是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如果换成别的校长,或许早就不耐烦了,可以看出校长先生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人。

  小豆豆是一个另类又淘气的孩子,一般正规的学校小豆豆不能适应,所以被以前那所学校的老师通知了退学,才来到了别具一格的巴学园上学,并且暗下决心再也不缺课了。

  小豆豆又是一个好奇又好学的孩子,看到比较神秘的东西就想要去试试,比如说:小豆豆回家时看到了一座小沙山,就想跳上去,结果一看,原来是一堆拌好的泥,差点连人一起掉了下去。

  《窗边的小豆豆》是一本真实的故事,故事中的小豆豆在改变环境后,逐渐改变自己的缺点,成为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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