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围城》有感精选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围城》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围城》有感1
说起《围城》,便要提起这么一句尤其著名的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不常常出现的后半句是这么说的,“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句话本不是书里的句子,是杨绛老先生提在扉页上的,小说里类似的话,其中一次是在次要人物讨论婚姻时提到的,以对话形式出现,“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小学高年级,学着别人,说爸妈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点点激情和所谓的情欲都不见踪影。小姨笑我只是个小孩子,什么也不懂,不懂爱情,也不懂婚姻。
钱先生的手笔很是让人看着欢喜,行走人间19年的灵魂,看不懂的东西太多了。如今听方鸿渐娓娓道来,仿佛自己是个旁观者,看一个傻小子揣一颗干净的心经受历练。他所经历的一切,也许今生有机会切身领教,也许是没有这样的机缘的。没有固然是好的,但人生之味,单一便无趣,无趣便使人不易生出智慧;有也是好的,但糜烂之事,最好是观察,不必一一经历。
用钱先生的杂文观察自己,用他的小说观察人,是很有意思的体验。《写在人生边上》里他讲到“快乐”,说人这一生,不过是“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就这样赚着我们痛苦地过完了一生。但因为人生里有希望,有精神对于物质的胜利,所以人生并不痛苦。
此时的情况,是我们逃出围城,又冲进围城,再又冲进去又想逃出来,如是而已。一个又一个围城,赚了我们一世的笑与泪。近来遇见一位,想过日子甚于恋爱的友人。年纪轻轻,却好似已经疲于人事。方鸿渐和孙柔嘉的感情,是不是爱情,我仍待考证。读后感·赵辛楣早说这女子所行之事,不过是拉拢来一个男人,要骗着你去陪着她过日子,方鸿渐不信,他不肯信,便不去考究,便不去想这一些事情。难得糊涂,是放在智慧的荫蔽之下的。方鸿渐这般蒙蔽双眼和心灵,不值得被效仿。人这一生,自欺欺人被人欺的事情,还少么?
方与孙的围城之所破,看到小说后面已然是定局。这城池何时被攻破,如何被击倒,不过是世间的缘与劫相交相斥的结果,已不再重要。
所以这书,极是省检,一句结论也不肯抛给我,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2
一段平凡的人生的历程,却带出不平凡的人生感悟.这是《围城》最后所给我的感悟。我们是否被围困在生活之中的无助的人民?
全文的语言充满真情实感,却又包含着一种诙谐幽默,这是给我的整体感觉。故事按照方鸿渐的行踪为线索,其中穿插着不少人物对话,使人物的形象更加生动。我把故事大致分成三个部分。
(1)飘洋归
这个部分主要讲述鸿渐从外国留学回来直到去三闾大学工作的经历。
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鸿渐为骗父亲,特地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事,后来还因为这件事而闹出不少麻烦。我们看见了,当然是认为他是爱慕虚荣的,可是往里一想,在那种封建的年代里,没有一个文凭是做不了事的,人们不管你的实际能力如何,没有文凭,就像没有安全标签的食品,让人难以相信。
由此一想,现代社会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人们学习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知识还是文凭?这就不得而知了。
(2)爱情
作者为了表现鸿渐,虚构出两个女人,一个是爱他的,而另一个是他爱的,但最后他两个也无法得到,选择了离开。
苏小姐爱鸿渐是无可置疑的,她三番四次的让他与辛楣争风吃醋,为的就是想看出鸿渐有多爱她,单可恨的是鸿渐明白苏小姐的爱意,却又不及时拒绝。这不正正表现了他优游寡断的性格特点吗?
鸿渐是爱唐小姐的,他接近苏小姐无非是为了她罢了,但是最终两人也无法走到一起。
鸿渐也许是花心的,但他没有一脚踏住两船,他认定了爱的人就无怨无悔的追求下去,他勇敢地去爱,勇敢地接受失败,不也给了我们启示?
(3)敌人与朋友
说起来也挺奇怪的,鸿渐与辛楣这原本两个死对头的冤家,为了苏小姐斗的死去活来的,但最后听到苏小姐另嫁他人的消息,竟团结了起来,后来更是成了知心好友。
敌人与朋友的分界线也许很简单,就是为了某件东西或事的两个相对立场,也就是说,朋友也许是在某一时刻跟你反面,而敌人会跟你结成联盟。
可是,这也许会比那些表面是朋友,内心是敌人的奸诈小人要好的多吧?虽然那些人是你的敌人,但他们‘告诉’了你,而奸诈小人没有,而且也许在你翻过去的时候冷不防的给你捅上一刀,怎能令人不厌恶?
为了去三闾大学,这一行人可谓受尽了颠簸,但我一直都纳闷为什么作者要大费周章写赶路的事呢?可是转念一想也是有他的道理的。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句话用在与鸿渐他们一起赶路的李先生与顾先生身上可再适合不过了,说他们是教授吧,那心中不是充满财念就是色念,真不明白,通过了高尚教育的人们为什么还是这个样子?如果这个恶性循环下去,不是有更多的人受到污染?
(2)工作
“职场如战场”这句话用在三闾大学也不假,什么从龙派,汪派等等大有江湖上黑道的风气。用学生当情报员也早已不鲜。唉,这年代,为了保护自己的饭碗,学生都可以当棋子,黑板上可以写“打倒XX老师”,还有什么不可做?
三.婚回
我们看鸿渐与孙小姐的结婚历程,是极其简单的,鸿渐没有对孙小姐表现他追求唐小姐时的热情,婚姻也许是理智的,而爱情是盲目的,所以鸿渐也许认为爱情是不可能产生婚姻的,或许他们的婚姻里也没有爱情。
2)亲戚
看过鸿渐与柔嘉婚后的生活,就像平静的海面,虽然时有风雨,但却是趋向于平静。他们也总要担当外交部长,他们要向各自的‘一国’安慰,以免发生“战争”,仿佛结婚不是他们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一般。
我看亲戚关系就像一个政治的舞台,也许婚姻就使这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国家联系在了一起,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
《围城》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锅大杂烩,把很多很多的情景融入进来,其中也不乏许多人性的感悟,只是很婉转的表现出来。鸿渐像是一个被围困在城里的人,没有任何的一点自由,他永永远远也无法走出这座城,他的命运早已被安排好了,他总是以为自己有了自由,可以翱翔于天际,可是,他却连一点点的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读《围城》有感3
说钱钟书先生《围城》好的人太多了,我也不能免俗,大喊一声:太好看了! 第一次看围城还是多年以前,高中或者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当时也许觉得好看,但是绝没能体会到这本书的妙处。这么多年过去,也许是多了和主人公相似的留学背景,亦或是自己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再看《围城》,可谓百感交集,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掩面沉思,完全沉浸于书中的故事,实在是不得不佩服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力。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
林语堂先生在他的《生活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评了评分。当评到幽默感的时候,他认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幽默感,虽然在中国文学历史里并没有幽默这个词,这还是林语堂先生从humor一词翻译过来的。但是他认为中国人天性幽默,只是中国正统文化与文学不允许幽默罢了。
在《围城》里,你就绝对能体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幽默感,中国语言文字里的幽默毫不逊色于西方。一个特点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的比喻,引用,暗示等等。比如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正教授的时候他写道,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正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再比如,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候,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觉分外的熟悉,离家万里,每次的归途,何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 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的包围下更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仅说了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在小说里,无论是道貌岸然的小丑,还是孤芳自赏的留洋小姐,亦或是喜欢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个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不通事务又无能懦弱的小人物的眼光看世界,但是却触及了政治,经济,教育,银行,新闻,等社会的方方面面。
各种各样的讽刺手法也用得淋漓尽致,让人在笑过之后又能思索到很多。 小说的结尾最是令我欣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老婆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那个一直走时不准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含的讽刺和怅惘,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读《围城》有感4
很久以前就听说《围城》是本很好很经典的书,只是一直懒于去看。这次乘着老师让我们读书的契机,我拿起了它。一开始读的时候兴趣并不大,因为感觉与自己的生活差距太大,有些东西看不明白。不过看着看着也就随情节而走了,不知不觉中就读完了整本。
可能是我读的不是很精细,又或者那个年代离我太久太久,这整部小说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场闹剧。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永远是飘在空中的,不能稳定下来。每个人乍看起来都是很有学识很厉害的人,而事实上都是在装,他们心理的丑恶被作者写的淋漓尽致,而这种丑恶的心理又是我们自己可能都曾有过的。所以即使时间过了那么久,人心的丑恶依然用它最本质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间,只是有所修饰罢了。有的人做了恶却能理直气壮的面对所有人,而有的人整日提心吊胆,因为作恶后悔,也因为提心吊胆后悔。前者恶的纯粹,后者却是对什么都埋怨。结局中作者用的钟十分巧妙,在一切都已成悲的时候,走慢的钟出现了原本一切朝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刻,讽刺而又悲哀。
小说中的世界是一个不能给人以安全感,充满虚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只有走后门才能好好生存。每个人的生存都是靠着旁人的关系,就如方鸿渐不论是留学还是回国后的每个工作都是倚仗着别人的举荐。而这个举荐也只有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才能长久,同时又受到动荡时局的影响。那个世界时而有人情,时而又绝望。当让人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时候,就会发生些什么给你当头一棒,让你绝望。
我们总觉得别人的才是最好的,去追逐别人的东西的时候,不仅丢失了自己,也最终发现所追逐的并不如想象中美好,也并不适合自己。悲哀的是后来想一想,除了岁月给的沧桑,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
读《围城》有感5
前一段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一直想写下自己看此书的感受,但是由于工作时间确实不足,再加上机房是学生上机的地方,自己也不好天天光顾,所以就只能等到今天来抒发一下自己看书所得。
知道有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记得好像还是高中时的事了,那时在一份高考模拟试题里,有一个作家对钱钟书《围城》作了很有哲理的评价。事过镜迁现在来回想那时的原文已不可能了,但记得当年还是对其中的一句话记忆犹新,那就是:“婚姻就像一个镀金的鸟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里面的鸟又想飞出去”,“就如同一座城堡,城堡外面的人梦想住到城堡里面去,城堡里面的人又渴望能够跑到城堡外面去”。当时接触这两句话时,我心里在想,也许围城值得一看,围城也许深不可测。就带着这样的想一直到看小说前。看《围城》其实也是偶然的因素,因为有一个同事在房间里刚好放了一本《围城》,再加上他是学文的,对此书就更加有非看不可的念头了。
经过几天,终于把书看完了,内容记得并不是很多,但真正觉得有哲理的东西也不过只是那几句话,也许文章就是一个围城,才让我转到里面去了,但在里面又没得到什么,又出来了。看完之后,也不明白有何哲理,问学文的同事,说,“是一篇关于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也许书与现实的时间发生并不相隔很长时间,纵然在今天仍然像是现实的真实写照,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也许经历一定历史沉淀后,后人方能感悟我们这个时代发生在《围城》故事里的悲哀。
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个在西方多国留学的中国土生土长的地主儿子,纵使方鸿渐使尽浑身解数,却仍然无法学通任何一门学科。等到不得不回国发展时,才想到由于没学学位而无法面对父亲的现实,于是不得不利用非正道手段,办了一个假的歪打正着的美国某所不知名大学的博士学位文凭。有了学位主人公才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严父。在回国的船上,主人公邂逅了同是留学回国的苏文纨及“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巾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的鲍小姐,并与开放的鲍小姐发生了一夜的情,但方鸿渐回国后,那个鲍小姐就不见踪影了,方知被傻,但由于与女方发生了关系也不觉得吃亏,因此也就心安理得了。但在船上邂逅的苏小姐对他却是情有独钟,一路对他关怀备注,可方鸿渐却总是以为增添了一份求婚的责任而觉得不可深交。因为方鸿渐并不喜欢他,像他这样传统的人,一直在做着渴望有一份真情的梦。
读《围城》有感6
我从《围城》里读到了种种爱情,也读出了自己的爱情观。方鸿渐的身上,赫然有着自己的许多影子。
如果要给现在的自己下个定义,我想该是少年之爱的中期或晚期:
曾经不够勇敢、或者说仍有顾虑,而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
曾经顺着冲动,笨拙地表明心意,被拒后经历清醒、冷静、可能还有些故作淡定,最后装一把看破红尘的样子进行所谓的"实力分析";
曾经抱着鸡汤的幻想"做更好的自己,等待那个人在拐角处不经意地出现";
常常怀有自疑与不自信,担心自己不够优秀,怀着对平庸的不甘乃至惶恐,警告自己应该时时刻刻保持奋斗和努力。
后来呀,才开始渐渐了解,单身自有单身的好处。两个人的生活或许更暖,但也更挤,需要学会悉心照顾、学会相互包容;而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可以天马行空、随心随性,多了自由,少了拘束和负担。
才开始渐渐懂得,自己应该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更要学会自重、自爱和自立,接纳自己的开心与不开心,善待自己的情绪和品性。纵使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和自己愉快地相处、精彩地生活,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止是一个人。
读了《围城》,才开始渐渐认可,爱情与婚姻里没有最好、也没有最完美的人,只有更合适、更能相互理解体贴的人。纵使如此,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感情的维系需要包容、体谅乃至忍耐。毕竟,哪家孩子没有见过爸妈吵架,可一路小吵大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依然携手同舟、偕老白头。
只是,那些能持续长久地轰轰烈烈、你侬我侬、忘我忘他的爱恋,终究是极少数、几乎不存在的,又或许,只能活在肥皂剧和一些少年少女的青春想象里。《围城》告诉我的,是现实与想象的差距。
读《围城》有感7
在幽冥的梦境中,在渺疏的朦胧中,悲哀地耸立着一座高高的城堡。泪与血交混成砖缝中的泥沙,衬托着土墙砖的单调,深阔的地基用虚假填补的结结实实,仿佛虚伪本应该叫真实。巍峨的城墙上竖起误会的旗杆,飘荡着无奈地旗帜。城里到处是一些蒙着面具的两足无毛动物。当然这些特征还表示着他们还曾是,也还是人类。要不,那只祖传的老钟怎会“当当”仔细又懒散地数着那曾经,也还要发生的悲哀……
远看那座雄伟如魔鬼的黑影,四周弥漫着神秘的诱惑,可庄严的外壳却包裹着许多肮脏的寄生虫,我们还是看一看生活在这里的代表吧……方鸿渐,一个挣扎在无奈、虚伪、自私、虚荣、真诚、淳朴旋涡中的小虾,却有代表了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比例。拿岳父的支助买来“博士”的学位,从本质上令人所不齿,然而从客观上讲,或拿《相对论》的观点来说“方先生”还有一点羞耻之心。他存在着人类的一个共性——虚荣。满足了“博士”的欲望,又怕“正牌”揭开这美好的伤疤。所谓“作贼心虚”也不过如此。爱情、婚姻的不幸,不能不引起有血肉人的同情,可悲剧往往由自身酿成。假如他能多一点果敢的魄力,少一点轻弱的骨头;多一点忍耐的涵养,少一点性格上的奴媚,结局将会怎么样呢?也许,这篇文章的主线将因他而改变。
人往往都犯同一种毛病,就是:只能看到别人的过失和自己的优越,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就如你的眼睛,如果不回头永远发现不了你走的道路是否弯曲,当想转回头的时候,却已经走过了,悔之晚矣!只能修改、订正,却不能抹去那留在歧路上的脚印。
“能围困在城堡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就这样进进出出地循环个不停,包括了人生的全部特征,不知个中滋味的人,都想以身来尝试,然而真正用生活去品尝后,却又感到这是一种冲动的错。想退出,可惜城堡的门已经挂上了现实之锁。
也曾有人,想试图去砸破那座城堡或城堡的门,千千万万年里千千万万的人想尽了所有的办法,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作为开启门的代价,结果只能在坚固的门面上涂上一层厚厚的血污……
终于,有一天门上结满铁锈的时候,人们发明了炸药,经过血腥风雨的冲击和震动倒塌了。人们欢呼、歌唱,封建社会的城堡消失了,然而他们高兴的过早。爱情、婚姻以及欲望的堡垒还紧紧地把你围困,外面到处是世俗的坟墓群。当今两足无毛的动物们,扯出你们被肉和骨头挤成细胞的灵魂,挤出你们被脑油吞食的思绪,思考一下怎样打破这些城堡吧。打破了就别再营造。可是“人”无知足的欲望,往往促成《围城》内外的因果!
读《围城》有感8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读《围城》有感9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样。这本书找了很久,借着工作之便把它读完了。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读《围城》有感10
我读了钱仲书的大作<<围城>>,虽然没能看完,但对于里面的好词好句仍是尤新,把感悟写在纸上与大家共享。
开头主要讲述主人公苏小姐和方鸿渐做船回国,其中有两段描写外貌和心里活动十分精彩的语句——皮肤在东方人眼里算白,可惜着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涩,她去掉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的口红不够丰厚。假使她从帆布靠椅上站起来会见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线条太硬,象方头钢笔画成的。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岁,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合婚帖上的年庚,需要考订,鸿渐心直跳起来,又给那脚步捺下去,仿佛一步一步都踏在心上,那脚步半路停止,心也给他踏住不敢动,好一会心被压的不忍了,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进来。以上描述看得出作者刻画文章里人物非常细腻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作者对于景色的描写同样十分精彩,有独到之处——满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无声无息,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再羞涩。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那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之笔,我要继续的看完它。同时建议大家都去读读着本书吧!一定会有许多收获的。
读《围城》有感11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平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为人情世故、未来前程争吵,我见过太多幕主人愤怒之下夺门而出的情景以及争吵过后一片狼藉的落寞,我知道,他们这样无休止的争吵总有一天会终止,毕竟这缝隙不是突如其来,而是在隔阂与误解的双重矛盾中彻底激化而来。
人的感情在柴米油盐的烹饪下,竟脆弱得如此不堪一击。
可人人却皆言我无情,说再浓厚的感情在我面前都会被冲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履行着我的职责,不徐不缓地走在我的轨迹上,我明明从不加干涉,他们的生活是他们一手创造一手选择的,我只是见证了整个过程,也只是扮演了看客的`角色而已。再后来,我无需自问,答案在崎岖的岁月中逐渐显露出来——那些说我无情的人,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情,时间从未作出改变,也未改变任何事物,改变的其实是人心。
我承认,我走过了太多年岁,囊括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因此,我早已看透了这俗世。于我而言,我的一生就是一直走到停摆的那一刻,了无羁绊。对于方鸿渐而言,他的人生就像是一座又一座的围城。他用尽全力冲进去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但其实他从没有逃出来过,他只是在围城之中堆砌了一座又一座围城,直至亲手将自己桎梏住,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人生葬送在狭小到无法动弹的围城之中。
可悲的是,很多人都难逃围城的象征性,他们一边堆砌围城又一边走投无路。我见过太多和方鸿渐一样自命不凡最终止步于平凡的人,他们不屑于与这世俗同流合污却终归成为世俗的一部分,他们故作清高却极易被外界诱惑而产生动摇,他们追求理想却屈服于“将就”。细究之下,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文明外衣下的庸俗与不堪。但即便如此,在自我和世俗、理想和现实的双重夹击下,他们仍能苦苦地与世俗周旋,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挣扎,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中从头再来,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可是人生几经辗转,能够成功的人又有多少,我不该仅局限地着眼于他们的失败然后对此进行苛责,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在苦难中的坚持的品质也是人性的一大魅力。
我时常在想,人为什么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向往着未曾踏入的领域而又在踏入这个领域后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或许人生就像是在麦田中寻最大最饱满的麦穗,因为总是想着前方还有更好的,于是轻易舍弃了不应舍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人们追求所谓世俗功名、理想爱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味追求一个“更”字,走得太远,都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最后走到头却发现手中空空如也,便只好随便凑合。
天边逐渐翻出鱼肚白。次日傍晚,他们彻底闹翻,生活还得继续,他又重新踏入了下一个围城。
那之后的许多个夜晚,这间屋子又重新恢复了宁静,我又重新拥有了专属于我的夜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遇见谁,又会目睹怎样的生活,但我想余下的时日,且让我沉入岁月的深海,从此缄默不语,静观云舒云卷、月升日落,静观这人间百态——不喜亦不悲。这人间不值得我为此牵挂太深,毕竟我只是一面钟而已。
我这一生不小心目睹了太多,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之所以能看得通透,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在城中罢了。
读《围城》有感12
《十月围城》里有一段小小的爱情。
玻璃窗边上鹅黄衣衫的少女在弄花,突然街上响起一阵清脆的铜铃,少女从娇艳的花株中抬起头,明亮的额,眼似千湖水,清澈温暖,看清一下子蹿出去的人,抿嘴笑起来,白皙的皮肤犹如绽放的葵花。阳光洒在她的眉心、鼻尖,使她与阳光一样明媚灿烂。她的名字与她的美丽一样,阿纯。
铃声仍然在响,响彻了整条狭窄的街道,一直掩饰不住爽朗笑容的车夫不停往后张望,直到那明净的玻璃与鹅黄衣衫变成一个小小的明晃晃的点。他心满意足地回头,随意问老板几句闲话,笑容刻画了一个大大的弧线,直扯到了眼角,戛然而止。憩息在眼角,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斜飞进额角。然而,渐渐地似乎那伤疤不复存在,少年的笑容融化了刻在伤痕后的仇恨与敌意。他有点丑,非常普通,他的名字与他的普通一样,阿四。
阿四爱阿纯三年。就算知晓她美丽背后行动如何不灵便。
要是世界只有爱就好了。
要是世界没有战争就好了。
很可惜,命运与时代是不容许置疑与期盼的。
阿四不识字,在他为老板保护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的前一天,一定是他短暂一生最美的一天。他剪了一封情信给阿纯,“三天后,我取你。”阿纯取笑他连“娶”字也找错了,嘴角却不自禁露出笑容,明眸皓齿映在阿四眼里,是千金难买的珠宝。
周围有闹哄哄地戏水踩浪的孩童,溅起一小串一小串的浪花,衬在他们身后,黄昏的微曛披在他们身上。两个人微笑着,又不好意思地羞怯地扭头。年轻的脸上有对未来的热情和憧憬。多希望时间就此停摆。
次日,某条窄小巷弄,烟卷大地,尘拂万里。几个钟头前还处处宣传婚庆喜讯的少年,趴在街中央,身旁是血渍。他随身搭着的白布巾,猎猎地被风吹起来,末端绣着血样的字眼“纯”。那是他们爱情最终的篇章,天人相隔。
只能叹息这段爱情时间错误,地点错误,身份错误。或许阿四与阿纯的悲恋只是当时千千万万对佳偶眷侣的写照而已。在那样一个年代,天是灰的,街是灰的,海是灰的,所以需要淋漓的鲜血来点燃华夏大地,点燃沉睡了数十年之久的中国人的筋骨。
在民族巨大的生存压力、沉重的屈辱前,所有今天看来甜蜜清澈的恋情总是首当其冲,沦为牺牲品。“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回味阿四与阿纯淡如清菊的爱,咀嚼出的却是泱泱中国当时如何需要庇护的苦涩滋味。
这是一段小小的爱情。
这是一出长长的历史悲剧。
读《围城》有感13
作为一个工科出身的女汉子,我脑子里塞了各种各样的方程式,而读过的名著却屈指可数。
大学时读过几部外国名著,都是因为高中时学过它们的名字,好奇里面写了些什么内容能被评为世界名著,所以才借来翻阅。然而,读过以后不免大失所望——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呀?要么龌蹉的不靠谱,要么平凡的不稀奇,为啥这些书能叫名著?
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年轻了,在青涩的年纪里,身处象牙塔中,不谙世事,如何能读懂现实社会里沉重又无奈的人生?
当然,我得承认,我这人天生迟钝,开窍晚。别人十八岁理解的道理,我到二十八岁也未必领悟得通透。张爱玲十二岁就开始写小说了,我十二岁的时候还和小伙伴一起头顶白纱扮成白娘子玩过家家呢!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好在近两年活得明白些了。接触了一些人一些事以后,颠覆了我曾经固若金汤的三观;在现实生活中摸爬滚打之后,心灵重新开始成长,逐渐形成了更加多元的认知。就好比泰山上的一块顽石,之前坚固无比,不可塑造,经过大师开光以后,受到了点化,褪去了部分执念,渐渐有了些许灵气。
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围城》,也知道那句名言: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但《围城》究竟写了什么,不知道。最近,在一位作家推荐阅读的书单里又出现了《围城》,这使我产生了无论如何都应该读一下的想法。当然,让我产生这种想法的还有很多书,只是《围城》排在第一位,其他的以后再读。
事实证明,这想法来得很正确,刚读了半章我就爱上它了,所以很快读完了全本。合上书,感慨良多。
我在想,如果我早点读《围城》,会不会少走些弯路。爱情也好,婚姻也好,事业也好,家庭也好,会不会多懂一点道理掌握得比现在要好?就像书中方鸿渐说的:“家里真跟三闾大学一样是个是非窝,假使我结了婚几年然后到三闾大学去,也许训练有素,感觉灵敏些,不至于给人家暗算了。”
可是我又想,人生路上的每一步,自己走过的都作数。方鸿渐的话里表达的也不是遗憾自己缺乏理论上的道理,而是缺乏实践经验。有些经验从书本儿上得来固然省劲儿,但省劲儿的难免不会用,用起来也不自然;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用心体验过,才会把它融进生命里,运用自如。就像有句话说的:懂得这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况且,正如我学生时代读过的那些个名著一样,因为缺乏生活,所以根本读不懂,无法跟作者要传达的思想产生共鸣。
人生在每个阶段对生活的理解都有与这个阶段相匹配的意义。我现在是中年,年轻的中年,孩子还小,父母健康,生活稳定,所以还有闲情去回望过去、感悟现在、展望未来,抽时间也能写写画画。虽然有时难免伤春悲秋,叹息流光易逝,但岁月静好,我知足惜福。
还好我在这个阶段里读到了钱老的书,而且读懂了,受益匪浅,幸哉!快哉!
人生就像一本书,开头结尾全靠自己书写。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世界。不管生活如何,我都希望我能活出自己的模样。
读《围城》有感14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近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平平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读《围城》有感15
读完围城,我脑海里想起《杀死鹌鹑的少女》里的那段话“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或许人的一生就是努力从这座城进入那座城,兜兜转转,你心之所向的可能是别人早已厌倦的。最可怕的是,更多时候我们并没有选择的权利,仅仅是被洪流裹挟着往前走,被动的接受着。方鸿渐像每一个人,看似与世无争实则总是不愿承担起成年人世界里的"责任"。你无法主动做出选择就必定要被动接受安排,命运发牌,有迹可循。你出发时的每一步都决定着通向的未来的模样。
最后写的很对,围城不仅仅是婚姻对人的扭曲与禁锢。而是要时刻自省,清醒的认识自己以及明白自己手上有哪些牌。毕竟,人生不能推翻重来,能不能打好这副牌,在一定意义上自己可以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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