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2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3
金铃,我感觉她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她的的母亲和老师以前却不这么认为。母亲每天给金铃买这买那的,结果全是复习题。从此,上六年级的她,除了给母亲买菜的时间,就再也没有一点玩的时间了。似乎书都长了手,硬要把她拽回去不可。
金铃是一个丢三落四的女生,可她的口才能力十分好,令人刮目相看。同时,她做事也考虑很周到,这两点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先说说她的口才能力。在猫和老鼠你喜欢哪个中,金铃用充足的理由说服了母亲,让母亲把猫送回去。天啊,关于猫和老鼠的联想出自一个11岁孩子的口中,带着那种铭心刻骨的哀伤幽怨,构成了对成年人的震撼!
还有就是她做事考虑很周到,很大度。从倪志伟让金铃扮演猪八戒中,她就用自己很周到而细密,又不伤害大家的方式,打败了倪志伟,真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呀!
金铃,你真是我的学习榜样之一。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4
xxxx年的寒假是一个非常特殊且漫长的寒假,因为疫情原因我们不能出门,只能待在家中。我便爱上的了读书!尤其喜欢读《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读后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金玲是故事的小主人公,我非常喜欢她。她是一个善良、机敏、天真、正直的好孩子。文中说金玲善良,一点也不为过,有一次金玲了解到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无人照顾的孙女,金玲知道后就把小女孩领回家,不但给幸幸洗了澡,而且把她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觉。第二天早早地起了床还给幸幸穿好了衣服,当起了妈妈的角色。可见,金玲真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这一环节写的非常真实,我感动地都流泪了,同时也很惭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个什么事情都要依赖妈妈的懒小孩。今后我一定要像金铃学习,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好孩子。
读完金铃的故事,我认为分数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一切,做人贵在品格。一个人善良、无私、博爱,即使他物质上贫穷,在精神上他也是伟大的。这让我想起我的好朋友悦悦,虽然他成绩不是名列前茅,但他活泼乐观,也很幽默,尤其乐于助人。每天放学他都会留下锁门,帮助老师整理书桌。记得一次学校开运动会,他主动帮我班参加比赛的同学送矿泉水,看衣服和用品,还带领大家为我班接力赛选手大声喊“加油!”“加油!”那次比赛,我班取得全校第一的好名次,班主任提名表扬了他,大家也更是喜欢心灵美的他!
所以,评价一个孩子好坏的标准,不是看外貌,也不只是看成绩。一个孩子外表再美,成绩再好,可既不乐于助人,也不与人为善,他永远都成不了一个好孩子。而像金玲和悦悦这样的孩子,心灵非常善良,永远都是讨人喜欢的。正所谓“心灵美则人美”!我们从小就要做这样的孩子,直到长成“参天大树”!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5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江苏作家黄蓓佳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聪明活泼、兴趣广泛的小姑娘。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书中的生活就如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给我带来欢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深思。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小女孩。黄蓓佳阿姨淋漓尽致地描述了一个小学生所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一样压着金玲那幼稚的双肩。她每天面对妈妈的期望,埋设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生活中缺少了很多乐趣,不能多看一会电视,不能饲养小动物,不能……原本快乐的她被不快乐的音符包围着。金玲的妈妈是一位心高气傲的知识分子,她像所有妈妈一样对女儿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她希望金玲能考上外国语学校,希望金玲能多才多艺,希望金玲能尊师敬母……她把金玲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却从来没有去想过金玲的感受。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金玲仍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近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随着倾心的文字,到书的最后,我已经完全喜欢上了金玲。她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却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在《小人得志与君子报仇》这篇中,金玲的正直和机敏更值得我学习。金玲面对狡滑的倪志伟让她和尚海演节目时的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自已的委屈和倪志伟的不良行为写了出来,最后还把倪志伟的班长撤消了,好好整顿了班风。而我面对班中不良的行为习惯,却常常想这不关我的事,我干吗要出卖同学呢,一副多一事不如少事事的态度!想想书中的金玲,顿时觉得自已好渺小。
读完《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尖子生,只要爱学习、正直、善良,懂得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像金玲一样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也一样是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6
金铃,我感觉她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她的的妈妈和老师以前却不这么认为。妈妈每天给金铃买这买那的,结果全是复习题。从此,上六年级的她,除了给妈妈买菜的时间,就再也没有一点玩的时间了。好像书都长了手,硬要把她拽回去不可。
金铃是一个丢三落四的女生,可她的口才能力十分好,令人刮目相看。同时,她做事也考虑很周到,这两点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先说说她的口才能力。在猫和老鼠你喜欢哪个中,金铃用充足的理由说服了妈妈,让妈妈把猫送回去。天啊,关于猫和老鼠的联想出自一个11岁孩子的口中,带着那种铭心刻骨的哀伤幽怨,构成了对成年人的震撼!
还有就是她做事考虑很周到,很大度。从倪志伟让金铃扮演猪八戒中,她就用自己很周到而细密,又不伤害大家的方式,打败了倪志伟,真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呀!
金铃,你真是我的学习榜样之一。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个好孩子》。它是出于黄蓓佳之手,也是著名倾情小说系列。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金玲和她的好朋友尚海之间发生的故事。金玲曾近被同学诬赖,但是她用真理说服了现场看见这件事的人 于胖儿,让他帮自己澄清事实。最后励志要做一名好学生 、好孩子。她在认识了辛辛这个小女孩后,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辛辛走后,她捡到了许多蚕宝宝。可惜家里没桑叶,他去偷了。她意外结识了一位已经退休的小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奶奶。再老奶奶的教导下,原本不好的数学已经从倒数第四变成了全班前十名。老奶奶让金玲保守秘密,可是被妈妈知道了,好几节课都被拒之门外。但她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更加努力,考取了好成绩。完成了做一个好孩子的愿望。
小学六年级的金玲,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人。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美好的心灵。她在一学期里,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斗争”。学期末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考场。我虽然在学习上很努力里,但我也要学习金玲的机敏、善良和正直。当然也要学习她的责任感。金玲成绩虽然不好,但肯努力就行。比如说爱迪生,他是试验了成千上万种材料,才发明出了灯泡。她也和爱迪生一样,在别人的不看好下努力。金玲身上的许多品质是我所没有的,我一定要把她身上的优点都学习过来!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8
有一本书在我们实验二小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知晓,那就是——《我要做好孩子》。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又胖又可爱,做人正直的金铃;还有金铃的同桌尚海,是一位袖珍型的“男子汉”,金铃爸爸是位大方慷慨的大学副教授,是让我敬佩的父亲,金铃妈妈做事非常严厉,特别对金铃的教育是一丝不苟,还有金铃的.邢老师真的是威力十足啊!对学生们的犯错是毫不留情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要命的数学》那一章节,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我们不能骗人,要讲信用,做人要正直,要不然骗别人,最后就是骗自己;还有我知道不能像金铃那样因为考不好而想要蒙混过关,自欺欺人,我引以为戒,考不好没关系,每次检测是对这一间段学习状况的反馈,检测成绩不好,说明这一知识点,我没有掌握好,或者自己的学习状态不佳……我一定要勇敢面对自己的不足,找出具体原因,查漏补缺,这样的我才能有进步!
就像这次英语期末检测,试题卷我都做对了,答题卷上,我竟然5个选择题落做;两个题目从试题卷抄过来,上下个抄错了;还有最后几道阅读题不会做,乱做了,结果可想而知。
从这次的检测中,我明白了——我与“粗心”交上了朋友,也说明还没有掌握检查的方法。阅读题虽然难度高,但也有同学做对,说明我对这一知识点没有掌握。
我想,深入剖析自己的不足,敢于更正,我一定会越来越完美。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9
我喜欢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因为在书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主要讲的是:六年级的学生金玲,一个学习中等,但很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天真、活泼 ,每天都很开心 ;会去喂养小黄猫会去饲养蚕虫宝宝;会看望生病的老师;她贪玩、马虎 ,经常会异想天开……
在金玲身上我好像看见了自己。写作业时,会抄错题、会算错数字,也会错字连篇。我也会像金玲一样贪玩,幻想自己能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养小金鱼、小狗 ,也会在阳台上种植物:小番茄、红薯、多肉等等。
不一样的是,妈妈说,一二年级的我是懂事、听话、努力上进、成绩优秀的孩子。慢慢的,随着年龄的增长 ,我有了很多的坏毛病:学习上也很少主动了,成绩也没有以前好了。而书中的金玲,却在成长中一天比一天懂事,一直很努力的做个好孩子。所以我很惭愧,也决定要像书中的金玲那样,做一个积极主动的好孩子。
在中秋国庆的假期里,我一有空就翻出这本书读读。读着,读着,我就走进了这本书中,书中的金玲就是我,做好自己,不断进步;书中的喜怒哀乐,让我懂得了自信和努力的重要。为自己喝彩,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0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寒假时要求阅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开头,就欲罢不能地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黄培佳阿姨写一个叫金铃的女孩一直坚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作文写得特好,曾获得过市里的奖,有一次妈妈和她去长江百货公司买书包,看见红纸上写为了庆祝长江百货公司开业十周年,只要写一篇关于长江百货的作文就可领奖,于是金铃想试试,一个星期过去了,金铃获得二等奖,一家人高兴极了,妈妈说:“咱家金铃成了获奖专业户了!”金铃用了新学的成语——小刀一试,爸爸听了从房里跑出来说:“你刚才说什么——杀鸡用牛刀?!”妈妈和金铃哈哈大笑。和金铃相比,我不如她积极,平时阅读量不多,今后还得向她那样多思考多动笔。
书中金铃比较浮躁,考试成绩忽上忽下,对新换的老师极其不适应,最后终于改正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许许多多的事,她成了一名好孩子。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1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2
暑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蓓佳写的作品,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可招人喜欢啦!她的学习成绩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亦鸣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亦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地管着家中的事和金铃的成绩。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3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热情,一路走到学校,街上的小店主几乎都认识她。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一天桑叶不够了,金铃拿了五角钱去买。可是卖桑叶的已经不在了,她看着蚕宝宝个个仰着头,摇头晃脑,似乎在说:“我饿了!我饿了!”为了能喂饱蚕宝宝们,她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挨家挨户地趴在人家的围墙上看。终于让她找到并摘了几片桑叶,为此她还差点儿被当成小偷。反过来看看我,在二年级的时候也养过蚕宝宝,蚕宝宝吃的桑叶几乎全是妈妈摘的。我只会在兴趣来的时候喂两片桑叶,顺手抓抓它们。虽然是我要求养蚕宝宝的,可从不曾为了自己的责任而付出努力。从现在起,我也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书中的金铃学习成绩中等,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做好孩子的努力,为了实现对妈妈的诺言,在学习上不懈地努力,上辅导班、做试卷等等。学习成绩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品德才是至关重要的。金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出的种种努力,正体现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岁了,是一名小男子汉了。这种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将要作为我今后的行为目标。
读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铃那样做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并自强不息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4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她身高⒈ 4 米 , 体重 50 公斤,是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聊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她学习中等,不好也不坏,但她是个可爱、善良的小女孩。
有一次,一位修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死了,丢下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幸幸。幸幸的父母早就离婚了,夫妻俩都很自私,谁都不肯要幸幸,生怕这孩子拖累了自己。金铃想把幸幸带回家,但妈妈不同意,她提出,只要金铃能考到优秀就把幸幸留下来。金铃一心想把幸幸留下来,考试时非常细心,终于考到了优秀—— 98 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幸幸留了下来。金铃像一个小母亲似的很负责地把幸幸抱到浴缸里,先用热水把幸幸全身冲了一遍,然后仔细地打上肥皂,再从脖子开始依次搓洗。儿童节时金铃买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的,很贵的芭比娃娃以及一本格林童话作为礼物,送给了幸幸。
就是这么一个有母亲味的小女孩,还非常重情义。
邢老师生病时,金铃觉得邢老师是为了班级而累病的,她买了一束康乃馨送给老师,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把班上的坏事说成了好事,善意的谎言让老师开心地笑了。
其实,每个同学都和金铃一样,都愿意做个好孩子。也许我们的父母只希望我们有所成就,但大家不要忘了要像金铃一样关爱父母、助人为乐,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15
我从小就是个书迷,每次放假我都读几本书好书。这不,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我要做个好孩子》的书。下面,请听我慢慢想你简述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金玲的小女孩在六年级那年发生的事。书中的一些情节使我至今为忘。比如:她自作主张把一个“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中;用自己仅有的1。2元钱为生病的邢老师买康乃馨;当书中描写金玲在“扔垫
子”事件上受了委屈后的心理和又讨回公道时,我的脑海中浮出了一个机灵、冷静、娴熟的小女孩。合上书后,我仿佛觉得一个天真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正向我走来……
读完后,我思绪万千,我想到了我小学毕业考试前期的情景:学生每天不停的做讲义;老师在忙着写评语;家长不停的买辅导书让孩子做。不禁感慨道:在现在社会中,竞争是多么激烈!每个父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有出息,将来有所作为。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花重金请家教;上辅导班;请老师吃饭等等。可是,家长们并们有考虑到孩子们的心情,他们以为上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就可以了,就有钱了,就不吃亏了。其实,并不是这样家长做的这些额外的事情让孩子们没有玩的时间,没有发展特长的机会,只知道啃书本。让孩子们失去了小还应有的天真,活泼;失去了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失去了品尝童年快乐的过程,使孩子们一个个成了书呆子,当谈起童年时,没有任何回忆。
古今中外的历史名人有几个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成绩名列前茅的?爱因斯坦三岁才会说话;丘吉尔小时候成绩常常倒数;;但他们不是照样成为了名扬世界的人物吗?现代社会,最需要的是全面发展的的人才,而不是书呆子。书呆子成不了大事,因为他们遇事只会死板地想课本是怎样解的,而不灵活运用书上的的内容。
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是我努力做一个好孩子—一个学习优秀而又不失天真,活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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