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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7-08-20 10:08:2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执行情况调研报告(1)

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依据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情况的调研的通知》要求,我院对xxxx年—xxxx年民事调解结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登记、收集,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形成调研报告。

  一、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情况

  xxxx年—xxxx年我院共受理调解结案民事案件47件,标的额xxxxxxx元;其中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的x件,标的额xxxxx元;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结案6件,标的额xxxxx元;调解结案进入执行程序案件与调解结案案件的比例为xx.7%,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居多,此类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后,对于不按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存在难执行的情形。

  二、调解结案的执行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事人法律观念存在偏差,诚信度较差。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藐视法院的调解,他们虽有履行能力,却不愿意履行,甚者把法院调解与民间协议混为一谈,认为调解协议是双方协商达成的,拖延履行无关紧要,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持着无所谓态度;有的当事人藐视调解书的严肃性、权威性,误 解只有判决书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假借调解之名骗取对方当事人作出让步,为其拖延、逃避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赢得必要的时间。

  2、不合理的考核绩效驱使调解异化,调解率成为法院民 事审判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调解工作虽然是法院工作任务的重点,并且调解率关乎工作绩效,但绝不能为了追求高调解率而歪曲了调解的本意,为了达成调解目标,不惜违背调解原则,一味进行调解,就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侵犯,脱离了调解的本意。无原则地调处,表面上解决了纠纷,而实质上是以损害司法尊严为代价的。

  三、调解结案的执行案件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审判人员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改变作风散漫、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法院队伍素质,将影响案件的审判与执行效果,应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队伍执行力,法官应当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廉政教育和业务教育。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增加其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使双方当事人能够正确理解调解的立法本意,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

  3、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针对调解案件执行的问题,应避免过度强调调解率。杜绝一味强调调解率,忽视了调解后当事人的后续履行,出现调解后的新矛盾,增加了权利当事人的负担。

  xxxx年xx月xx日

  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

  《执法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权和建议权的.具体工作体现,是执法监察任务中经常要运用的一项监察手段。近年来,霸州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建议的权威性,针对有关部门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矛盾、不良情况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苗头问题的进一步恶化,确保政令畅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贯彻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的进程,我们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建议制度特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促进执法监察乃至整体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充分把握执法监察建议的特点,在实践中将监察建议用好、用足

  《执法监察建议书》依据执法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及《行政监察法》而产生,由纪检监察机关独立执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同时其运用主动、灵活、应用面广,已成为监察机关不可缺少的工作手段。回顾过来工作,具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围绕热点执行监察建议,切实纠查群众关心的问题

  几年来,我们坚持服务群众,稳定基层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的监察建议。累计对中小学乱收费下发建议书33件次,群众农用电价收费17件次,殡改执法收费6件次,其他涉农收费9件次,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针对中小学乱收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这一问题,我们实行联合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全市中学、市属小学检查面达100%,对乡村小学检查面达60%。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写明,提出切实的整改监察建议。同时将《监察建议书》报送学校所在乡镇政府文教室或主管教育部门,责成其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机制。为确保监察建议执行效果,我们对相关单位实行问题备案制度,对整改结果实施二次检查监督。对在二次检查中仍存在整改不彻底或问题更加严重的,则严格采取追究措施。如通过执法监察对市开发区小学下发建议书,责令其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白条开支过大问题进行整改。但在二次检查中问题仍然严重,我们立即将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和二次监察结果移交检查室,对该校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给予其撤职调离所在学校的纪律处分。

  二是围绕难点执行监察建议,主动向弊端积习开刀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将上级立项与本委立项相结合,以政府工作为中心,以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针对行政部门单位存在的弊端陋习主动实施动态监督,积极运用监察建议制度推进源头防腐。如几年来,针对单位部门收支两条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迎难而上,累计下发《监察建议书》24份,涉及部门22个,清理财务收支问题87项,累计涉及违规资金900多万元,8人受到党政纪处理,有效减少了财务管理黑洞,私设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为进一步健全制度,推进标本兼治,我们在向问题单位下发建议书的同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研究,总结分析,形成全面的调查建议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全市成立了“财政统一集中支付中心”,针对一些问题对症下药,将50多个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统一纳入专户管理。逐步建立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操作简单,公开透明的财务支付运行机制,促进了全市行政单位部门的廉政勤政。

  三是围绕重点执行监察建议,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工作中,我们围绕上级的重大监察立项加大监察建议工作的执行,把握主动,力求防范在先,切实推进了政策贯彻落实。如在开展社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我们针对社保所、再就业中心提取管理费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停止其违规行为。同时对市财政局下发建议书,建议将两部门经费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问题根源。监察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内容很快被落实。并且财政拨付专款将以前被社保所、再就业中心借支的“管理费”如数补还,保证了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褒奖。几年来,我们在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努力熟悉业务,着眼大局,围绕粮食体制改革、土地和建筑市场治理、环境保护、失地农民补偿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监察建议书》,逐一进行问题整改,逐一完善监督机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将多项工作纳入了执法监察的长效监管范围。

  四是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确保监察建议效果。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合用广泛等特点,从源头问题入手,不忽略任何线索,不回避普通问题,力求切实巩固监察建议效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克服矛盾。,我们在开展维护企业权益专项检查中,发现胜芳镇劳动服务站对企业违规收取劳动用工年审收费且使用白条收据。当时胜芳镇有企业200多家,而劳动服务站受镇政府与市劳动局双重管理,问题较为复杂。我们对有关情况做了进一步调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纪委领导进行汇报,经批示后,对该所收费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一举查出该所违规收费30多万元,同时纠查出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等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我们及时对胜芳镇、市劳动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有关问题解决提出明确整改方案。市劳动局与胜芳镇政府果断提出整改措施,撤销原胜芳劳动服务站,在胜芳镇建立劳动分局,由市局下派专人进行业务管理与服务。此举减轻了胜芳镇内企业的负担,对规范全镇劳动用工、农民工维权等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保证了全镇经济建设发展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对实施《执法监察建议书》工作的意见

  执法监察建议立足于已发事件,着眼于对继发问题的预防,对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工作中,执法监察建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以规范和改进。

  第一,确保《执法监察建议书》下达规范化、制度化。《执法监察建议书》是对整个行政执法队伍是否规范运行的监督纠察,是对监督体系的再次监督,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要求作为执行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从程序到内容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执行程序上,当发现被监察对象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时,及时下达《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需要纠正或需要进行整改建制的,要下达《监察建议书》;对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按法定程序下达《监察决定书》,依法进行纪律追究和强制性执行。监察建议内容要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要写明执行依据和整改目标。经行政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执行机关要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对监察建议书执行程序、时限、执行原则、依据等进行规定。防止执行随意性,促进执行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增强监察建议的约束力,把监察建议纳入廉政建设的总体格局,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干部管理、干部教育中的参谋作用;完善监察建议书相关执行的法律法规机制,把执行情况纳入责任追究制、纠风廉政考核等制度框架内以强化其执行效力。

  第二突出监察建议的重点。有些同志在监察建议书下达内容方面官话套话多,对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或虽有分析但内容空洞无物,整改措施和建议内容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缺乏整改依据和可操作性。所以《执法监察建议书》在执行的内容上应重点围绕“发生了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采取什么措施改进”这三个方面展开。首先,问题要找准。要尽可能地多做调查研究,坚持让事实说话,问题找准讲细,切忌千篇一律地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法律知识学习不够”等空话、套话;其次,原因要讲清。对存在的问题要从深层次上剖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着眼解决问题,在预防犯罪上作文章、下力气;再次,措施要具体。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是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建议必须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符合法律规定。实践证明,一份好的监察建议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明确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确定适当的《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落实。即除去受建议单位外,应同时发送以下几个部门或单位: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权力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报送监察建议,可以使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了解其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了解建议书的内容,引起主管部门对其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视,促进建议的落实。可以使部门内纪检监察部门掌握情况,强化监督,通过查办违犯党纪政纪问题促进整改,更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可以使人大代表通过质讯案件、视察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建议工作。还可以通过行风评议办公室等部门对受建议单位进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实践中无须向上述几个部门同时行文,只有在被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书消极对待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抄报或抄送监察建议书,促使受建议单位及时整改。增强建议的权威性。通过规范制作、准确建议使受建议单位受益,以监察建议的实际效果建立权威。

  第四,强化执行后监督。一些监察建议书发出后,未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整改措施也落不到实处,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有的单位极力从部门利益出发,认为既然是“建议”就是可采纳可不采纳的,对自己违纪、违规的行为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建议书的内容存在抵触心理或故意置之不理;有的单位对下达的执法建议书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功与过的关系,认为违纪者在过去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功大于过,因而在处理时往往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建议书时出现了推委应付、重错轻处,有错不处的现象。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过去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一是严格被执行单位整改报告制度。改变过去被执行单位一两页报告应付了事的现象。对整改报告要求逐一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选项做出整改措施,要客观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以其他资料说明。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制。对部门内下达的建议书要求有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负责人的有关整改承诺。对一些工作要求被执行单位以保证书或责任状形式促进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度。另外,建立监察建议工作台帐式管理模式,实行跟踪监督,与新闻媒体实行联动,促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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