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针对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时间:2018-03-07 18:31:06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针对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小编:关于文章“针对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报告”具体内容,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一个满意的参考!

针对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报告

  (X交通局纪委)

  交通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近年来,XX交通得到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看到一些腐败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多,投资规模大等优势,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肆意侵吞国家集体钱财,既阻挠了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又严重损害了交通部门的形象。如前几年我系统被区检察院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全部涉及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因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交通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一、主要特点

  1、涉案人员多为一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工程现场管理。从以前发生的交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来看,涉案人员主要负责工程计量、规范施工、工程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这些工作把关得严与宽、紧与松、规范与否,既与施工单位有着利益关系,又与一线管理人员能否从中获得不法利益有关,而某些管理人员也容易在利益驱动下,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实施“双赢”行为,使得这些案发都与交通项目建设存在着直接因果的关系,每一件犯罪事实都与工程利益密切相关。

  2、涉案人员多为业务骨干,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这批人长期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作,都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工作上具有难以替代性,这一方面助长了其自大性,另一方面也使其作案手段更趋技术化,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如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某隧道工程中,发现设计的土石方方量比实际要多出来6000方左右,按每方16.5元计算有10万元,这种工程量审核上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非专业人员难以发现,按理应在施工后的决算中予以调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却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瞒天过海,串通工程承建人,将该款占为己有。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贪心,导致了技术关口的失守,到最后的领导审核时,其实已是例行公事,难以发现此类问题了,国家的财产就这样流入了个人的.口袋。

  3、多为智能性犯罪,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事实上,在检察院侦查此案前,有关部门也有所察觉,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犯罪嫌疑人得知风声,立即进行了串供,订立了攻守同盟,导致调查无功而返。而且,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仅表现在案发后的串供,在平时作案时也已有所考虑,犯罪嫌疑人翁某在剖析时讲的一句话就透出这种意味:我也经常在考虑,如何把我们的行为合法化。这个合法化,其实就是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披上一件貌似合法的外衣。

  4、多为窝案、串案,形成了一个腐败的小环境。发生的案件中,既有2人共同作案的,也有4人共同作案的,表现在上下级之间、业务关联岗位之间联手作案、互相包庇、互惠互利,结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甚至更大范围的“犯罪网络”。在这里,腐败成了一种氛围,在这种环境中,你另类,就会为小团体所排斥,成为别人心目中的怪胎。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有一犯罪嫌疑人在与其他人共同参与管理公路建设中成为贪污共犯,而在其后单独管理某工程中,却没有这方面经济问题,办案人员问其原因,那人说:我是不想拿那些钱的,但大家在一起,我不拿,就好象有些特别,不合群。

  5、多为贪财挥霍型案件,对金钱的占有欲望较强。这些人收入不高,却生活奢侈,大多有赌博劣习。由于私欲膨胀,他们不仅在材料采购、工程量计算中作手脚,还伸手向工程承包人索要,以满足自己挥霍之需。这些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如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翁某某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了2万元,两人马上各买了只价值1万多元的帝舵名表。对金钱的强烈占有欲还表现在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相互瞒骗上,如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明明通过多核土方量从承包人处取得了8万元,却告知另一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只拿来6万元,自己从中多占了2万元。

  二、犯罪原因

  1、不高的薪水收入和公路建设企业、承包商丰厚的利润收入之间形成的鲜明对比。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作为交通部门一线管理人员,工作环境相对艰苦,在工程的管理中又很清楚一个工程能赚多少钱,而自己辛辛苦苦干一辈子的工资收入还不及自己管理的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利润,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导致这些人心理失衡,再加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腐蚀,私欲膨胀,产生“不捞白不捞,不要白不要”等错误思想认识,极易把手中权力当作生财工具,走上违法违纪、乃至职务犯罪的道路。

  2、原项目投资体制以及交通建设组织形式上的问题。客观上还缺少一套完整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项目体制。公路建设组织形式落后,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与政企不分,其本质就是“政企不分,官商一体”。有关部门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项目实际是在一个半封闭的系统内运作。如案件中交通局下属的XXX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上是由XX区公路段(属国有事业单位)出资90%和XX交通工程 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第2页

  公司(系非国有企业)实物出资10%共同组成。实际上XX交通工程公司的出资纯粹是为成立公司用,而实际上并未使用其实物设备,也未参与管理。只是因为公司成立需要二家出资方,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组建的,事实上成立该公司主要是用于解决公路段施工运作问题,在一段时期,公路段和宇通公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而在施工管理上,交通工程项目交于承建商承建,无论是否再次分包,工程质量及进度都由局工程科管理。

  3、群体性共同犯罪严重破坏了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使内部管理防范制度失效,监督手段形同虚设。从某种调查情况来看,有些案件的发生并不能简单的归咎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流程不规范,从监督看,应该说交通系统内部还是有其一整套监督管理制度的,由区交通局对工程业务、资金拨付进行管理,对有关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但上级部门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程序上审核,实际上无法时时刻刻盯住它。由于在工程现场管理中,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相互勾结,使整个管理处于事实上的无监督状态。如犯罪嫌疑人翁某某、刘某某、张某某、俞某某就是这样轻而易举地在一年半时间内,在螺北线、塔螺线、大乌线、大螺线公路建设中,采用虚报冒领的方法,相互勾结共10次骗取公款,共计240000元。这些情况说明,对这些环节的程序制定、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规范甚至有缺失之处,只要有关人员私欲膨胀,职务犯罪就可能随时发生。

  三、预防对策

  交通工程建设是交通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大工程有之,上万元的小修小补工程则是“家常便饭”。随着普陀交通基础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交通系统的一些要害部门、重要岗位,已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岗位,因而发生案件是难免的,但关键在于如何认识和对待。从前年我系统发生几起案件来看,虽然与国内其他地区发生的交通系统腐败案件相比,级别不高,数额也不是特别巨大,但问题绝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近年来,在区检察院和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此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既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震慑力,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并利用已建立起来的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严密防范有行贿记录和不良行为的工程建筑队进入交通建设市场,净化市场环境,从根本上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具体地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1、要加大廉政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系统内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氛围。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面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更应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慎独”和“畏权”意识。宣传教育要立足实效,形成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制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既要注意运用正面教材,更要注重运用反面教材。从主观上分析,有一部分人虽没有职务犯罪,并不是他不想职务犯罪,而是不敢为或不能为职务犯罪,这一部分人可以称之为不稳定人员,其思想随意性很大,犯罪的可能性也很大。对这一部分我们应更注重运用反面教材教育,从中吸取教训,改变他们的思想,使他们由不敢为、不能为职务犯罪转向不想为职务犯罪,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2、在公路建设的组织形式上,要坚决改变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建设项目管理形式,坚持走市场化道路,增强人员素质,提高工程资质,扩大投资效益,强化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推进事业单位和直属企业改制,培育发展社会化的服务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由社会化的服务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公路建设的各种协调、服务工作,政府权力逐渐退出,而主要从政策指导,法制保障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努力消除公路建设各环节的人为因素,积极推动交通建设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项目、资金、市场相分离,工程建设业主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特别是对工程每个环节形成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3、推进体制创新,改革陈旧的落后的管理和协作模式。大力推进新的体制和机制,改革陈旧的落后的管理和协作模式对工程建设、预防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意义重大。在交通建设各个环节尤其是关键环节、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招投标和建设程序,引入科学管理技术手段,既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又能避免暗箱操作等诱发腐败问题的发生。重点要抓好制度完善和落实工作,特别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计量、资金拨付等方面,一定要加强权力的制约。同时要坚持打防并举,努力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坚持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加大查处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充分发挥党纪法律的震慑作用,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扎实有效地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专项教育和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有效的预防机制,遏制职务犯罪,树立交通勤廉形象,确保交通建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http://www.cnrencai.com/

【针对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报告】相关文章:

1.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调研报告

2.预防职务犯罪预警体系调研报告

3.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总结范文

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总结报告

5.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6.针对工程造价专业调查报告参考范文

7.建设局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8.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