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报告(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前绩效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事前绩效报告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农村乱占耕地的初步摸排情况,在今后的两年时间内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该项目按时间要求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反映我局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分析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阳管财〔20xx〕13号)的要求,强制拆临拆违工作经费为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额拨付完毕。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并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国土分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同。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编制过程中听取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汇报,实时调整工作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整治工作,做好“大棚房”后续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请资金和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款核算。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该项目下达资金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部拨付完毕。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我局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了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无截留、挪用现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严格进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有效保护耕地。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经验做法:全面排查,科学设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实地摸排,扎实推进拆除工作。
2、建议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克服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过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宁静与力量、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引导,上门到户,做到面对面、人对人的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事前绩效报告 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集中管理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由1个行政单位(辖15个内设处室)及48个下属机构组成。1个行政单位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其内设处室有15个,分别是:办公室(信访科)、财务科、政工人事科、矿产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资源权籍和登记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权益科(征地拆迁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规范管理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规范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督察科;48个下属机构,分别是: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浏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浏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浏阳市土地执法大队、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浏阳市村庄集镇规划事务中心、浏阳市矿产品开发中心、浏阳市资产征稽所、浏阳市征地拆迁事务所、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浏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浏阳市山林地纠纷调处中心、浏阳市地质灾害监测中心、浏阳市勘察测绘院、浏阳市规划设计院、冠湘公司、32个自然资源所。
2、人员情况:除浏阳市勘察测绘院、浏阳市规划设计院、冠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外,我局目前共有干部职工58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全额拨款编制272人、差额拨款编制18人、自收自支编制112人、离退休111人、临聘人员48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以规划引领发展,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面完成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牢固树立“规划是法”理念,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设,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
二是以生态提质发展,不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执法。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耕地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在全市推广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继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全面落实“月调度、季讲评、年评价”违法用地整治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严防农地非农化、农地非粮化现象。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全面完成矿山整治整顿,优化矿山布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打造自然资源生命共同体。
三是以服务优化发展,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建立不动产大数据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融合共享,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常态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xx年我局部门决算支出共计573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4.89万元,项目支出50159.42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79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8.3万元,资本性支出29787.3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本单位20xx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717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7.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7.31万元,都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本单位20xx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5.8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元。
(二)项目支出
20xx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为5015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3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772.6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50万元。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单位主管科室或成立组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向项目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及阶段性成果。按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体现“精简、高效、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的管理体系。对专款支出项目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进行监管。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局资产的购置、折旧摊销、处置等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财务科负责账务核算,按上级要求对资产组织清查。
20xx年度本局总资产5507.5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844.97万元,通用设备1497.03万元,专用设备22.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3.04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然资源各项事业取得积极进展。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获行业最高媒体专题报道,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月清三地”等工作获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农村建房耕地占补平衡、自然资源执法、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获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推介,执法保障、“净地”攻坚等工作在省、长沙市专题会议上获典型推介。特别是因闲置土地处置率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成效明显,被评为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受表彰先进单位。具体来讲,一年来我们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一)项目用地保障坚实有力。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充实指标要素,争取省级统筹解决椒花水库项目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全面强化过渡期规划保障服务,争取追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推行“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园区用地政策,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切实为企业减负。
(二)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全面开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具体编制工作,实现“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覆盖。完成了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张坊镇上洪村村庄规划荣获湖南省首届国土空间规划优秀案例二等奖。强化规划管控,出台《浏阳市城市建设品质管控导则(试行)》,制定《浏阳市“15分钟生活圈”工作实施方案》。优化规划审批,深入推进规划工程审批事项要素清单式审批改革,落实“三集”审批,推行并联审批,建立审批服务“容缺审批”“、承诺审批”事项正面清单。
(三)自然资源执法全面加强。全面落实“月清三地”要求,探索建立“月调度、季讲评、年评价”违法用地整治机制,逐宗研究处理新发现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问题。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行有效举报有奖,加大案件移送查处力度,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执法的威慑力。
(四)耕地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在全省率先对新建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开展落实栽种核查,强化耕地后期管护,推动耕地增数量、提质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等重大专项任务。
(五)矿业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统筹推进非煤矿山依法整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年度任务。创造性开展安全保卫战,常态化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集中或零星式排查和执法行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确权登记发证提速提质。大力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面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同步上线不动产预审、电子证照、在线缴费,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特别是抵押登记实现3个小时内办结。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发证。
就20xx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的数额而言,具体分析如下:
(一)20xx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57334.31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7284.3108万元。基本支出7174.8919万元,使全系统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运行经费得以有效保障。
(二)20xx年本单位共支出项目资金50159.418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储备土地开发项目成本、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违法用地和矿山及耕地保护、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等项目。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对专款支出项目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进行监管。现就投入金额大的重点项目归类进行具体的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1、违法用地和矿山及耕地保护方面的支出
该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全市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和维护、矿山治理保护与开发、严格保护耕地等工作。我单位年初安排该项预算共计1360万元,包括违法用地和矿山测绘经费100万元、矿山保护经费50万元、基层所耕地保护工作经费32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经费300万、卫片执法工作经费590万元。全年共计支出1333万元,该项目资金的取得的绩效成果主要在于:
一是有力推进了用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进程,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行有效举报有奖,加大案件移送查处力度,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执法的威慑力,使我市违法用地总数大额减少,卫片执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有效保障了土地和矿山利用的合理合法性,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是严守了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土地全域整治、增减挂钩项目核查整改,并在全省率先对新建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开展落实栽种核查,强化耕地后期管护,推动耕地增数量、提质量。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等重大专项任务。
三是持续优化矿山布局,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查整治,积极推进非煤矿山依法整顿三年行动和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全年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使我市矿山得以可持续开采利用、矿山企业开采行为得以规范,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
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方面的支出
20xx年我单位该项资金全部为省级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为追加下达的专项资金。其中主要占比较大的是小河乡皇碑村皇碑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总计下达390万元,总共已支付173.64万元,该项目基本性质为民生工程,立项目标旨在及时消除该不稳定斜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专项资金的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通过对小河乡皇碑村皇碑组不稳定斜坡的治理,及时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保护人员109人,保护财产约1200万元以上。
3、与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方面的支出
该项支出主要包括发证前需要落实的地形勘测、测绘、权籍调查等工作费用的开支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发证费用等。我单位年初安排该项预算共计828.68万元,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经费240万元、地形勘测费340万元、不动产测绘工作经费100万元、不动产发证工作经费148.68万元,服务于常规的不动产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全年该项支出共计735.98万元,为有效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同步上线不动产预审、电子证照、在线缴费,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实现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特别是抵押登记实现3个小时内办结。
此外,在20xx年预算年度期间,我单位新承担并启动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这一政府重点工作,该项工作旨在通过全面清查我市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情况,对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建设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项目完成后,将做到权籍调查全覆盖、登记资料全完善、日常登记全规范、保障机制全落实,建立一套县乡联网、覆盖农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库。为人民群众“足不出乡镇”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平台及数据支撑。
根据《浏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2号),该项工作由浏阳市勘察测绘院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包干经费7800万元,将按比例、按进度连续分三个年度支付。截止到20xx年底,总共已拨付1300万元至浏阳市勘察测绘院。这一项工作被列为自然资源大督查的六项内容之一。在20xx年度的.自然资源大督查中,该项工作获得全省排名第六的好成绩,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大督查全省排名第一,被推荐为国务院表彰、列入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名单贡献了力量。
4、储备土地开发项目成本方面的支出
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报批成本支出。该项支出未纳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3亿元用于此项工作,20xx年实际支出29772.63万元,为保障国有用地需求,及时出让供应土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单位各项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方面执行较好,但同时在资金投入与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我单位对20xx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的15个项目进行了自评。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我单位将严格遵守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项目绩效情况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并在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时,加以吸收利用。
二是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节约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三是我单位将按照财政局要求,对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项目过程的管理,我们的做法是:全程由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为导向把控,合理铺排项目,把控项目进度,严把质量关、验收关,以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避免返工,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总体预算管理及执行方面
一是部门总体预算与决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纳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和追加下达了部分省市专项资金指标。
二是虽然预算总的执行率超过100%,但是因工作进度,部分预算指标未全额支付,部分项目未在年度内完成,项目资金有结余。
三是部分项目是上级交办的应急项目,或者由省级、长沙市级临时新增项目,不能及时纳入年度预算计划,比如一些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等,导致采购程序滞后于项目实际开展时间、决算数超年初部门预算数等问题。
2、对绩效评价工作的了解及重视方面
一是近年来虽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行的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单位领导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绩效管理意识还未在全单位形成浓厚氛围,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科室,且对于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较欠缺。
二是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绩效评价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在预算编制方面,严格遵守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针对预决算差异大的问题,我单位在以后年初部门预算中将会把储备土地开发成本支出方面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进来。
2、在项目管理方面,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充分与实施单位沟通,把控好项目进度,单位内部之间也要做好沟通交流,做好资金审批、支付等流程管理,一是避免项目集中验收,项目实施单位提交成果后,相关科室应尽快组织验收工作;二是避免集中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后,相关科室应尽快提出付款申请;三是避免跨期支付,付款申请核准后,财务部门在项目资金指标到位的情况先应尽快完成付款程序
3、增强领导干部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八、单位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
1、在项目组织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浏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单位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项目采购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立项后积极组织采购工作,尽早启动项目,签订合同后加强对实施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成果及时提交。
三是对以前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总结经验,避免在以后的项目中出现类似问题。
2、在资金管理及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局“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管。
二是在预算编制方面,单位做到了较好的控制,预算金额基本符合当年资金需求。
三是严格对照绩效管理要求,统筹协调好各业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把控好进度、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目如期实现预期目标,并积极配合财政、事务所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自评小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方案,自评得分98分,考评结果为优秀。
事前绩效报告 3
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三心工程”,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经费等。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提高师资力量,为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镜湖区继续开展中小学“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工程(简称“三心工程”)。不断提升“爱心托管”服务质量,各校立足校情,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积极探索托管服务新模式,主要有作业辅导、体育运动、艺术课程、红色教育、科技活动等特色形式,努力让有托管需求的每个家长能安心。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区财政拨款20xx万元。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目前,全区38634名学生均可享受到“放心午餐、安心午休”服务及“爱心托管”服务,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由供餐企业集中配送,供餐单位均为市教育局推荐具有A级资质的餐饮单位,放心午餐工程开展以来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利用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在集团内把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共享。可以加大集团内学校之间管理干部、教师、学生的交流。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指导、引领成员专业发展作用,促进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通过对薄弱学校的帮扶工作,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更好的为社会、家长、学生服务。
项目申请预算总额xx万元。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下达评估通知。区教育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通知项目责任科室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
2.拟定工作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3.形成评估组。由街道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评估组。
4.现场开展绩效考核等评估工作。由评估组在项目涉及单位内现场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5.获取评估结论。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估思路。
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评估、辅助资料分析、资料检查等形式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落实民生工程,加强校园建设,提高校园办学条件。此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
(二)投入经济性。
本次预算的主要计算依据以上级各项文件执行。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从项目的前期准备到项目实施,均按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稳步开展,以促进学校软硬件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为家长解决难题,提高教育社会满意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镜湖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认可,批准实施。
(五)筹资合规性。
本项目由财政资金全额支持。
(六)总体结论。项目的设立立足于三个方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1、通过集团化办学以及对薄弱学校补助,提高全区各学校整体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均衡化;
2、名师工作室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名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打破校际间的壁垒,最大化的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提高镜湖区教师的整体实力。
3、“三心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家长午间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提供营养、健康的午餐,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了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一)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学校办学能力,提高教育均衡化。
(二)完善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落实激励保障机制,促进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三)建议牵头科室对项目资金的实际执行率全过程跟进监督。
(四)提高集团化办学和名师工作室项目的效益,完善与教育教学管理科室的评价机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适用于学校基建维修、设备购置、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名师工作室、集团化办学等经费项目的单位内部自我绩效评价,结论与意见是参考性的,仅供镜湖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次年预算参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六、评估人员签名
略
七、附件材料
无
事前绩效报告 4
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元谋县财政局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荐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xx〕6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工作组对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度城市清扫保洁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为了进一步创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好省级卫生县城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元谋县城区道路全部纳入环卫保洁范围,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是人居环境服务作业的最终选择,将过去的“直接作业服务”变为“政府花钱买服务”。政府的职能从原来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变为工作质量的“监督员”。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负责对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和验收,企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2.项目立项依据
(1)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一项关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
(2)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项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3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1至3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39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1至3月县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4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1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2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xx〕118号)等文件,项目预算资金为7,059,568.00元,根据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xx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计支付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费用7,059,568.00元,城管局账户上无项目结余资金。
(三)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城区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包括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河道河堤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城管局20xx年城市清扫保洁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未设定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绩效指标。
根据《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上半年工作计划》、《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下半年工作计划》,设定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年度目标: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休闲场所,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将两个公园及周边道路纳入县城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无暴露垃圾、无砖头石块、无杂草树叶、无污泥秽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路牙干净、下水道进水口干净、行道树圈及绿化隔离带周围干净、护栏干净、果皮箱外观干净的“五无、六净”。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以城管局为主管部门,以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2.保障措施
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履约,甲、乙双方签订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确认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制定了《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巡查督查表》,安排专人进行日常考核督查,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3.资金安排程序
服务承包费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结果(含记分情况、扣减款项金额等)按月支付,于次月17日前拨付给乙方。如乙方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达不到履约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乙方产生的任何费用。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根据中标价,服务期为五年,承包金每两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
5.财务管理
城管局制定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指导。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元谋县城管局成立了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城市管理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城管局提供的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城管局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3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卫生条件得到有力保障,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清洁的城市环境,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对环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表现在城市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环卫工作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分布不合理,数量不够,不符合要求;二是对保洁公司的监管不到位,清扫保洁质量一般;三是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
3.《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预〔20xx〕11号);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
5.《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城市清扫保洁费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8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实地踏勘、检查、分析复核、计算、交换和反馈意见、专家会审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xx年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2个三级指标(详见后附“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标准
(1)项目支出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数据由元谋县城管局和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xx年清扫保洁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良”。综合评价结论: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二)绩效自评与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城管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综合评分16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城管局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2分,得1分。
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10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xx年安排清扫保洁经费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项目支出台账,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xx年项目预算收入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7,059,568.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xx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实际使用资金7,059,568.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4分,得4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项目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按合同规定内容每月提供公司运营情况给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一般。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61分,综合评分51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3.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25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根据《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城区道路清扫面积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平方米,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平方米。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扣5分,得5分。
质量达标率:城管局每月对清扫保洁区域的巡查监督表,存在道路清扫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等情况。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对滨南城服保洁公司环卫保洁考核奖惩方案,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7,059,568.00元,项目实际使用7,059,568.00元,成本节约率为100%。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6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6分,扣4分,得12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提升了县城人居环境,一定程度改善了生态环境,给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可持续性影响。
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生活垃圾实际收运量,将县城新生垃圾运输至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20xx年共计运输处置生活垃圾16454吨,日平均垃圾处理量约45吨,保障垃圾运输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新、老城区27条市政道路、10个片区道路、4个广场、2个公园共计清扫保洁面积121.03万平方米,实现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服务全覆盖。每天人机配合冲洗作业8余台次,水车冲水降尘作业用水192余吨,机械作业使用率达70%以上,城区道路洒水降尘率达到85%。
(2)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项目实施后,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对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
(3)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与保洁公司的合约期5年,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了可持续性影响。
(4)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得5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城管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各项环境整治工作。
2.做好对承包服务清扫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创新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城区巡回收运垃圾系统,有计划的增设垃圾桶点,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示范点,督促企业开展好各自业务工作。
3.加大对城区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良好氛围,以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提供清扫保洁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不规范,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多数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无法提供该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事前绩效报告 5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事前绩效报告 6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xx〕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六、有关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事前绩效报告 7
一、项目概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四、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事前绩效报告 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二、评估过程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满意度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的.录制和播出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大于90%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事前绩效报告 9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精神,根据芜湖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体校围绕备战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这个中心任务,加快选才步伐,精心组织,合理调配,完成队伍组建和参赛锻炼队伍的工作任务。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9914500元用于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保障运动员参加各类比赛。针对所有1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我们抽取其中3个项目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省级及以上比赛运动员奖励。
1.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市财政预算安排1765125.00元,资金实到拨1765125.00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1222100.00元,完成率69.24%,结余543024.67万元。
2.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市财政预算安排500000.00元,资金实到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499999.76元,完成率100%,结余0.24万元。
3.省级及以上比赛运动员奖励:市财政预算安排3047575.00元,资金实到拨3047575.00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3046375.00元,完成率99.96%,结余0.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根据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设项,体校必须完成24个项目队的`组队任务,同时,积极参加省常规比赛及相关国内比赛,多渠道锻炼队伍,不断提高技战术水平,力争在省十五运会上取得佳绩。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xx年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项目”、“20xx年省级及以上比赛运动员奖励项目”的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以及取得的绩效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客观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导向性,作为以后年度立项和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及经济性原则。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本次对“20xx年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项目”、“20xx年省级及以上比赛运动员奖励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分为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项目过程)30分、项目绩效(项目产出、项目效果)50分四大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项目决策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决策依据可靠性和资金分配规范、公平合理等绩效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分资金到位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制度健全等;项目绩效(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
本项目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书面评价和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具体评价指标的不同,灵活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具体方法,对项目作出综合性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文件要求,评价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
20xx年4月,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组成项目评价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并对评价方案不断修订和完善。
2.组织实施
20xx年5月上旬,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了解项目完成进度、组织管理等总体情况;查阅、收集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工作台帐等评价资料;审查项目资金的.透明度,调查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根据审查结果分析项目资金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组织管理水平;查看与项目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各项收支情况、审核专款专用情况、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20xx年“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有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3.分析评价
20xx年5月下旬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评价工作组成员进一步计算统计定量指标,对定性指标做出经验判断,并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召开评价工作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体校的具体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选取“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为参考,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评价结果为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30分、项目效益5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详见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分)
绩效目标合理,本指标4分。
1、项目目标有内容,得1分;
2、项目目标明确,得1分;
3、项目目标细化,得1分;
4、项目目标量化,得1分。本项实际得4分。
项目决策有依据,本指标4分。
1、符合法律法规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得2分;
2、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
3、针对某一实际问题需求,得1分。本项实际得3分。
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本指标4分。
1、符合申报条件,得1分;
2、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得1分;
3、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得1分。本项实际得3分。
项目分配办法健全,本指标4分。
1、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
2、办法健全、规范,得1分;
3、因素全面合理,得1分。本项实际得3分。
项目分配结果公正,本指标4分。
1、符合分配办法,得2分;
2、分配公平合理,得2分。本项实际得4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30分)
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本指标5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得分为5×C。资金到位率=100%,本项实际得5分。预算执行率C=(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得分为5×C。预算执行率=69.24%,本项实际得3.46分。
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本指标7分。虚列套取扣-7分,依据不合规扣2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5分;超预算扣2-5分。
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本指标3分。
1、财务制度健全,得1分;
2、严格执行制度,得1分;
3、会计核算规范,得1分。本项实际得3分。
组织实施-组织机构健全,本指标3分。
1、机构健全,得1分;
2、严分工明确,得1分;
3、专人负责,得1分。本项实际得3分。
组织实施-项目有序实施,本指标6分。
1、按计划开工,得2分;
2、按计划开展,得2分;
3、按计划完工,得2分。本项实际得6分。
组织实施-管理制度,本指标6分。
1、管理制度健全,得3分;
2、制度严格执行,得3分。本项实际得6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20分)
项目产出-产出数量,本指标8分。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4分。
项目产出-产出质量,本指标6分。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3分。
项目产出-产出时效,本指标3分。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3分。
项目产出-产出成本,本指标3分。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0分)
项目效益-经济效益,本指标6分。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5分。
项目效益-社会效益,本指标6分。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5分。
项目效益-环境效益,本指标6分。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本项实际得5分。
项目效益-项目可持续发展,本指标6分。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得3分;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得3分。本项实际得5分。
项目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指标6分。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6分。本项实际得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校组审慎评价,20xx年度“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得分为83.4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有待完善
2.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完善
(三)改进建议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需兼顾项目的特点,切忌生搬硬套;
2.参加省常规赛比赛经费项目的部分预算为预估的,实际人数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事前绩效报告 10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对象和特殊贫困群体,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统筹实施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现对我单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19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二、专项资金整体规划实施绩效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19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五、改进措施和建议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事前绩效报告 11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事前绩效报告 1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158.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
(1)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2)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受益农户数1400户以上,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以上,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
(3)时效指标:资金兑付率90%以上。
(4)效益指标: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以上,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问题。
(5)满意度指标:购机户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58.038万元,其中:
20xx年12月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以上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38万元,截至20xx年末,共执行135.55万元,资金执行率85.77%,资金结转22.488万元。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473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512台(套),应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已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162户,拉动农民投资341.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直补到户”的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办理补贴申请,核验后将购机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机户账户,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受益户数≥1400户,完成2162户;
指标2:补贴机具台数≥1500台(套),完成2512台(套);
指标3: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完成49万元;
(2)质量指标。
指标1: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完成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兑付率≥9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341.47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完成8000千瓦。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完成: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购机户满意度≥90%,完成95%。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大部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更换也较为频繁,不能较好地为申办补贴农户提供受理补贴服务。
2.虽然农民购买农机可以询价、议价,但定价的主动权不掌握在农民手中,存在经销商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关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补贴申报和核查,严格政策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事前绩效报告 13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08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00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事前绩效报告 14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通知》(皖教助[2017]4号)对我县20xx年中职普高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20xx年度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11月26日召开三次中职普高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最新资助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
2.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资助人员,另外还有2名兼职资助人员;20xx年3次以会代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3.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20xx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印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和诚信宣传工作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教助[20xx]5号)等多份资助文件。以“七类”家庭学生为主体,及时从省、县扶贫系统中导出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会同县残联、县民政等相关信息,“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按时报送省、市要求的月报、自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原建档立卡等系统。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校,以便基层学校及时了解最新资助政策。
4.我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将资助资助列为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拨付到学校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也按要求到位,并对各项资助资金设立明细科目,精确核算,保证中职普高资助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正常开展。
普高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分学期打卡发放。20xx年要求各校认真核对受助学生资格,实现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档,及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认定程序结束后县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邮政储蓄代发专户统一打卡发放。普高秋助学金分两档执行,分别是1000元、1500元/生。春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2735人,发放资金367.05万元;国家免学费1462人,发放资金117.995万元,国家助学金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免学费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0人,发放金额324.55万元;10月15日前全部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直接免学费1442人,免除金额115.725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746人,发放金额95.75万元;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学费2993人,免除金额395.07万元;秋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777人,发放金额98.30万元,于10月15日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除学费3258人,免除金额432.45万元.
校内资助开展情况。我县按《关于印发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学校每期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账核算,用于学生校内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5%,普通高级中学不低于3%,民办高中达5%。20xx年全年提取校内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过程(总分36分,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科学、合理。资助指标分配时,优先保证原建档立卡家庭、特殊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然后下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规范,并做到信息公开。各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三级评审和公示,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通高中按学期填报、中职按月填报);开展了多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4.对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改进。
5.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严格按上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了《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有效执行。
7.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及时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实行了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8.审核审批规范。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讲行。
(三)产出(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符合规定。校内资助严格按照《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坚持“足额提取、先收后支、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校内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
2.资助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所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3.资助质量提升。资助工作精准,按时发放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
4.受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四)效果(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形成了政府、学校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等。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
2.可持续影响。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按排各完职中资助工作经费25万元。
3.社会公众和受助学生对中职普高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高度重视中职普高资助宣传工作,开学初印发了2万份《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xx-2022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校园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进社区和繁华街道向居民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在校园里开展好“两节课”、“百千万”大走访、资助工作“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相关政策。同时在4月和10月两个民生工程宣传月向学生家长和居民发放数万份政策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亮点和特色
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年初将各项资助列入预算,对资助实行预算管理。校内资助提取由教育核算分中心严格按事业收入的规定比例统一提取,并在学年初督促各校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使用,全县统一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xx年11月脱贫工作省际互查组对我县20xx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5月上旬,县教育局通过资助工作群,将资助管理系统培训视频下发给中心校、县直学校、完职中和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校和所辖学校资助人员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5月份,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资助人员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个公众号,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
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召开了全县资助人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了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资进行了统一布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精准施策。
11月26日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对中心校和系统填报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和指导。
三、存在问题
1.学生资助工作和乡村振兴紧密相关,任务复杂艰巨,机关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不足。
2.部分学校对资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资助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待遇低,资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议县级资助机构增加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过硬的专职资助人员。校级资助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协调资助工作与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校资助中心主任负责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校级资助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加强校级资助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资助相关业务水平培训。
五、计划
中职普高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事前绩效报告 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略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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