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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3-01-03 17:45:46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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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直属怀化市教育局管理,主要担负鹤城、中方、新晃、通道四县市区残障儿童少年和怀化各县市区听障儿童少年的教育教学以及县级特校教师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是一所集康复教育、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2.机构设置20xx年度本部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校安办、督导室、德育室等处室。

  3.在职人员情况20xx年核定事业编制数5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7人。

  4.重点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中,我校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立足校本促发展,求真务实创特色品牌。

  ①构建常规模式,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教学效率。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要素和教学流程的监控,建立有效的教学工作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②继续深化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即学前教育和职高教育)。

  本年秋季我校将开办高中教育,扩大学校办学规模。

  ③立足校本研究,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学能力。

  a.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立德树人”。

  b.加强干部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c、进行课题研究和校本教材开发。

  加大培训提升教师教研水平,以开展课题研究为核心,全面推进教研工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④继续发挥“大特教”思想,以中心特校为龙头,深入推进市辖县级特校的发展。

  ⑤全力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a.《一期改扩建项目》已立项并马上进入全面建设阶段,争取于春节前完成学生公寓楼和教师周转房的主体封顶,计划于20xx年5月底6月初完成全部建设项目并交付使用。

  b.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技术建设,以硬件基础性信息建设为主体,适当完善教学配套软件建设,争取财政支持在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

  ⑥在坚持勤俭办学的基础上加大校舍维修力度,加强校园安全基础性建设,破除校园设备实施及校舍安全性隐患。

  ⑦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努力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亮点突出的中心特校。

  ⑧全力推进学校后勤工作,进一步搞好食堂管理,规范财务内控,想方设法尽早完成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

  ⑨全面抓好学校综治和计生工作,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并把计生知识纳入课程,开设足量的健康教育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等

  20xx年,我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稳定生源,促进特教事业稳定发展,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保持着特校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强化校园安全监管;三是改善校园硬件设施;四是完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学校各项制度。

  20xx年度整体收支情况为: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整体收入1073.55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55万元(项目收入118.86万元,基本支出937.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年初结余结转1261.08万元】

  本年整体支出23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69万元,项目支出1381.9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本年度我校基本支出95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5.69万元。

  20xx年我校“三公经费”总支出:0.12万元,比上年0.26万元减少0.14万元,因我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车已在上年度处置,本年度完成各项手续及资产账务处置。招待费用共计3批次21人的公务招待费0.12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本年度我校专项收入总计128.8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8.8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1253.08万元。主要包括8个项目:

  ①20xx年校舍维修结转资金2.38万元;

  ②风险防范经费康复楼维修款10万元;

  ③20xx年校舍维修33.78万元;

  ④芙蓉名师经费3.56万元;

  ⑤学生生活费补助78.46万元;

  ⑥送教上门教师进修培训费3.05万元;

  ⑦特校改扩建工程(一期)即上年的教师周转房及学生公寓建设工程结转金额1249.38万元;

  ⑧资源教室建设结转资金1.32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本年度我校专项支出1381.94万元,与收入项目一致。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我校对专项资金在单位内控手册上专门制定了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我校20xx年结转的4个基建项目中:中心特校一期改扩建工程(即原教师周转房和学生公寓项目)、校舍维修(20xx年、20xx年维修资金)本年已经竣工,并已交付使用,工程款已支付60%。资源教室建设已结清全部款项,另外4个非基建项目(风险防范专项经费用于康复楼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芙蓉名师专项经费、送教上门教师进修培训费、学生生活费补助)均已按年度计划完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学校没有设基建专干,项目建设由分管财务、后勤的副校长罗明琼按校务会议的决定负责实施,建设中的各项事宜暂由罗明琼副校长负责。20xx年由蒋少波校长全权参与监督与管理。总之,学校的专项有专人负责,有专项制度与管理办法。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年度,学校做好了学校的资产管理情况,由学校总务处副主任聂登国统一管理学校资产,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台账,教师认领及归还资产均有登记。资产购置严格按照财政资产科规定的程序进行,大批资产进行招投标后,再进行政府采购,单件或小件固定资产均进行了严格的资产审批程序,由学校、市教育局、对口科室及资产科审核盖章。

  本年度,学校处置过期毁损资产115.4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7.26万元,专用设备17.44万元,课桌椅等家具20.75万元.

  本年度,学校新增了1238.36万元的资产,包括房屋、土地及建筑物1076.845万元,通用设备48.26万元,专用设备18.66万元,家具用具94.12万元,图书0.47万元。均严格按资产配置程序办理。主要用于学校一期改扩建工程的工程款及配套家具设施,所有资产与20xx年9月交互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师生的住宿条件。

  年底,财务室积极完成了20xx年资产报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学校在做好残障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和县级特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学校硬件建设,不仅超额完成了年初的重点工作计划,还改善了学校学生的学习及生活环境,提高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我校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一)加强学校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学校一期改扩建工程(教师周转房和学生宿舍楼各50套)今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师生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归属感。

  2.学校推进信息技术建设,以硬件基础性信息建设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了教学配套软件建设。每间教室配备了教学一体机,让每位学生享受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3.学校新修了田径运动场,使师生运动范围更宽、更安全,视野更开阔,运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丰富了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4.加大校舍维修力度,做好了校园强电入地,沟盖板铺设,升旗台改建等。

  (二)规范学校管理、坚持依法治校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1.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了制度的落实。要求我校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学校章程、制度,依法行事、照章办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2.工作机制健全,办学活动规范。我校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3.执行收费政策,规范采购行为。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支付符合规定,报销手续齐全,基建符合规定程序。学校无收费项目,学生全部免收学费、杂费、书本费、住宿费,特困生享受特困补助。

  (三)狠抓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

  一是实行行政、保安、生活老师24小时值班制,时间上不留空白,严格值班记录和询问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定期排查校内安全隐患。每日巡查,定期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保证学校各项安全设施能正常运转;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图片,及时总结。

  三是强化教育,促进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学生实际,利用班会课和集会,通过开展《防校园欺凌》《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活动》《防电信诈骗》《安全生产月》《“学习未保法护航花季行”法制宣传周》《国际减灾日》《戴帽工程》《11.9消防安全月》、“宪法宣传周”和“知路.爱路.护路”等安全教育活动,按要求进行了主题教育、宣传、应急演练(每月一次)等工作,对学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运动伤害、防骗和防火逃生等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我防护能力。

  四是加强校园监控。为了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充实校园保卫力量,我校增加了监控摄像机,校园安防系统得到再提高,几乎达到校园全覆盖,真正做到了全方位监控无死角,从而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校园安全,并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

  (四)重视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1.扎扎实实抓好校本培训,每月对全校专任教师开展以“培智学生能力评估”“培智课堂教学评估”“新课程标准”等校本培训,全面提升了教师专业水平。

  2.为了不断加强校际的交流与教学研讨,不断提高各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市教育局及学校领导的支持下,组织到各县市七所特殊教育开展送教(培)下县活动。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区域内的课堂教学交流,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在教育教学上得到了提升。让大家在观摩学习的同时,使思想得到了转化和进步,收获丰盛。

  3.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个人修养,学校通过开展“推普周”“书香润特校阅读伴成长”读书节等系列活动,培养“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积极践行“阅读生活化,学习终生化"的学习理念,开展“打造书香校园”的读书活动,激发师生读书的兴趣,不断形成读书的高潮,使全体师生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学习,并将这种影响力推及社会和家庭,形成教育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学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教师爱护关心学生,蹲下走近学生的心灵,和学生做知心朋友、和学生的家长交朋友,不准冷嘲热讽伤害家长,更不准教师训斥家长;二是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年度考核、教育教学管理等师资队伍建设的其他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活动,学校领导、教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文明执教,优质服务于学生。

  (五)遵循特苗特育,凸显特色教学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学校首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了个别教育教学计划,实行个别化教育,其次根据为学生的特长、爱好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潜能。

  1.深入推进漆画、手鼓、艺术等特色课程,形成教育特色和亮点,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学校在努力提升教学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生艺术特长和兴趣的培养,充分利用课内课外时间训练学生,使大部分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才能展示。特别是漆画、手鼓、书画组的成员,在元月初,30多幅作品参与学校第二次艺术节展出,受到上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及家长的一致好评,为学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艺术氛围。

  2.持之以恒落实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在教育面向“每一个少年儿童”的观念指导下,我们本着“一个都不能放弃”的教育理念,进行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本年度学校送教对象共35名,每月送教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送教上门的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在我们的持续努力下,送教上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送教孩子也得到了快乐。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1.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基础建设和设施符合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努力为学校二期改扩建工程能够得以实施创造条件。

  2.加强师资建设,深入进行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继续深化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即学前教育和职高教育),进一步扩大高中招收范围。

  六、存在问题与建议

  我校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与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地完成了20xx年预算和决算工作,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但是也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等问题,须在今后加以纠正和改进。

  20xx年,学校总结各项工作后发现,学校还存在以下困难:

  1.学校基础设施未完善,设施设备不达标

  随着学生逐年增加,学校现有的教学用房严重欠缺,目前19个教学班已将教学用房基本用完。学校于20xx年秋季开办了高中教育,教学用房更为紧张。个训室、康复室、职培室等功能教室存在空白,现有教室不能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求。

  学校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启智部学生专用的塑胶地面、扶手等设施设备均未配套完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学校教师数量不够,队伍配备欠规范

  根据《湖南省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按聋生1:3.5、智力障碍学生按1:2的师生比配备,同时按教师总数的25%配备生活辅助教师。按上述要求,我校聋班教师应配备19人,培智班教师应配备75人,教辅人员应为24人,学校应配备教职员工总人数118人,而现有实际工作人员总人数只有82人,不能满足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

  学校建议如下:

  1.逐步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我校基础建设和设施符合市级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2.随着学校学生大幅增加,增加教师编制,扩充教师队伍;

  3.盼望学校二期改扩建工程能够如期实施。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校财务管理一直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但在学校各项管理中,难免出现不到位的情况,因此,以后一定在各方面学校行政领导做到事前多思考、多讨论、多研究;事中多监管、多反思、多揣摩;事后多总结、多改进。学校教师集思广益,共谋学校发展,争取办成一所让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的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泰来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7人。主要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检验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业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发放有序。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7大类12个小类26个品目机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及“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等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布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补贴范围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20xx年8月25日至9月20日购机的农牧渔民、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监狱农场、县属农场、林场职工。

  (三)重点提升玉米、水稻收获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优先支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已经申报省级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对购置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带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的用户全部实行优先补贴。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确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内容,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市农机办审定后实施,并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实施。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二)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实现补贴各类农机具806台套,受益农户797户,使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592.983万元。

  (三)制定了《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机补贴投诉处理举报电话;成立了农机补贴资格审查组、审核验收组、摇号结算组、复查备案组;健全各项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涉及全县千家万户,资金无论多少,实施的程序和环节不等少,从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申报手续、机具类别、资金分配、审核验收、摇号结算、复查备案到最终的总结上报,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到项目成本控制和节约,实施过程做到不重、不漏、不误、不断,特别是审核验收和复查工作为减少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与财政部门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每个乡镇设2-3个集中点,提前按工作进展时间和路程排序通知,特殊情况遗漏的机具安排就近的验收点补验。

  效率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环节的进度快,20xx年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开展,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每年我县的补贴工作都抢前抓早,接到省补贴方案马上拟定我县实施方案,早宣传、早验收、早摇号,今年的补贴目录出台晚,农户急于购车报名,造成车型复杂,报名集中,验收压力大,工作组成员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午饭后不休息,特殊情况为农户服务到家,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有效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xx年度投入594.987万元,从农户报名的情况分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338.7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需求,通过摇号产生的补贴对象只占申请报名农户的63%,申请补贴的农机具类型多为水田机械,旱田大马力动力机械少,田间工程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秸秆收获机械少。从当前的购买力分析看,收获机械趋于饱和,播种机械、整地机械和脱粒机械需求量大。补贴机械设备的投诉问题较少。

  可持续性分析:

  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逐年增加,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整理、备案、复查工作时间紧张、时效性长、潜在的问题多,责任大,涉及补贴政策落实的部门多,人员机构安排不稳定,实施过程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影响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四、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100分,详见自评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计划明年农机补贴工作申请资金1689.3万元,重点用于我县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秸秆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粮食深加工机械设备的购置。

  (二)建议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纪检监察、预防和防范渎职犯罪部门进一步协调,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和相应的组织;二是协调财政和相关银行尽快结算,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中;三是完善和调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报、审核、摇号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稳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机构,建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补贴有序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建议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机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补贴工作中的材料印发(会议材料、宣传单、公示公告)、交通经费、误餐补贴、通讯经费等。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一)项目(政策)立项背景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部署,以建设“美丽宜居文水”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市场运作”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增强保洁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决定实施文水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乡村)市场化运营项目。

  (二)项目(政策)主要内容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本项目共涉及:

  (1)141个行政村(乡村)

  凤城镇9个村(南峪口村、宜儿村、方元村、武午村、大城南村、东旧村、旧城庄村、西旧村、里洪村);

  开栅镇8个村(开栅村、中舍村、北徐村、北峪口村、宋家庄村、樊家庄村、文倚村、武陵村);

  胡兰镇22个村(伯鱼村、赵村、保贤村、城子村、胡兰村、邢家堡村、南胡村、王家堡村、保贤庄村、东堡村、北贤村、大象村、索家堡村、炮守堡村、上曲村、上段村、新堡村、门世村、段城村、贯家堡村、水寨村、云周村);

  南安镇19个村(南安村、北安庄村、东北安村、西北安村、榆林村、北胡村、谢家寨村、孟家庄村、北白村、小南安村、南白村、西韩村、西南社村、杨乐堡村、高车村、东郭村、闫家堡村、西社村、蔚家堡村);

  孝义镇12个村(孝义村、乐村、北夏祠村、东夏祠村、西夏祠村、马东村、马村、上贤村、北武渡村、南武渡村、平陶村、桥头村);

  下曲镇18个村(寄谷庄村、田家堡村、石家堡村、杜村、青高村、下曲庄村、朱家堡村、徐家镇村、北齐村、南齐村、忠义村、南辛店村、下曲村、南贤村、梁家堡村、北辛店村、石永村、永乐村);

  南庄镇10个村(南庄村、信贤村、麻家堡村、韩弓村、温云村、温云营村、横沟村、吴村、洪义村、汾曲村);

  西城乡7个村(西城村、东城村、杭城村、武良村、东石候村、新立村、新庄村);

  南武乡9个村(东庄村、西庄村、南武村、南明阳村、西明阳村、北明阳村、麻家寨村、武家寨村、杨家寨村);

  北张乡10个村(北张村、南张村、东宜亭村、西宜亭村、上河头村、武村、北武涝村、南武满村、苏家堡村、郑家庄村);

  西槽头乡7个村(西槽头村、百金堡村、裴会村、王家社村、闫家社村、狄家社村、尹家社村);

  马西乡7个村(马西村、孝子渠村、神堂村、河西村、穆家寨村、牛家垣村、赤峪村);

  苍儿会3个村(上王家社村、崖底村、苍儿会村)。

  (2)道路: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国道70公里、省道60公里、县道136公里、乡道197公里)。其中,道路两侧有建筑物只需对路面进行清扫的路段369公里(国道56公里、省道48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197公里),道路两侧无建筑物,除进行路面清扫保洁,还需对道路两侧30米范围内垃圾进行清理捡拾的路段178公里(国道14公里、省道12公里、县道68公里、乡道84公里)。有建筑、无建筑路段里程以交通局、公路段实际测量为准。

  (3)河道: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汾河40公里、文峪河25公里、磁窑河26公里、饮马河11公里、龙泉沟10公里、三道川39公里、章多沟11公里、狗狼沟7公里、乐村涧河23公里、头道川13公里、二道川22公里、桑条沟7公里、崖底河10公里、红沙沟6公里)。河道里程以水利局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项目(政策)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监督高效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构建大环卫格局,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常保洁形成常态,推动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作业精细化、机制长效化。营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农村环境,形成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文明提升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2、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建立覆盖全县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压缩-转运处理”体系,以及“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河道”的一体化清扫保洁体系。

  (1)、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包括合理布置垃圾桶,“全封闭”收集和清运。垃圾桶确保每天最少清运一次,周期性清运。

  (2)、国、省、县、乡道路清理,包括对商铺、村庄路段两侧路边至沿线建筑物范围进行清扫保洁和相应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对道路沿线无建筑物路段两侧生活垃圾和平交道口30米、其余路段15米可视范围内的有色垃圾进行清理捡拾。做到垃圾不落地,并按计划进行机扫作业和洒水降尘,达到主路面净,路沿石净、雨水口净、树穴净、花坛净、路边沟净、辅道清洁、无杂草。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无明显纸屑污物,路沿石整洁。

  (3)、河道清理,包括对河道中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捡拾,出现垃圾应及时清理,确保河流水面洁净,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4)、中转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站内无积存垃圾。

  (5)、与清扫保洁、清运和环卫相关的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

  (四)项目(政策)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村庄141个行政村(凤城镇9个村、胡兰镇22个村、南安镇19个村、孝义镇12个村、下曲镇18个村、南庄镇10个村、南武乡9个村 、西槽头乡7个村、马西乡7个村、苍儿会3个村);

  国、省、县、乡道,总长度约547公里;

  河道总长度约250公里。

  (2)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完成。

  (3)时效指标: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4)成本指标:

  a、成本控制:以经审核确定的当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或年初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预算金额为控制上限,核实实际发生运营维护成本是否超出控制上限。

  b、成本费用:费用合理。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村容村貌: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

  (2)生态效益指标

  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90%

  (五)项目(政策)资金构成

  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目的及对象

  评估的目的及对象为评价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的事前绩效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社会满意度指标。

  (二)评估思路及方式方法

  成立了评价工作组,建立了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拟定评价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评价前开展了项目前期调研和协调沟通等工作。

  采取先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后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事前评估,评估方法采用召开座谈会方式及对比分析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工作程序

  1、组建专家组,事前评估可组织专家参与,专家组包括业务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2、收集审核资料,事先评估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对申报项目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事前评估工作组应通过咨询专业人员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访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3、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上报材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项目组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4、开展正式评估。事前评估工作组在充分收集分析资料,召开预评估会的基础上,形成事前绩效评估非正式检查报告,并组织评估会,形成专家组意见。

  三、综合评估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政策设立必要性

  按照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部署,以建设“美丽宜居文水”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市场运作”原则,完善基础设施、增强保洁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

  (二)投入经济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范进行经济评价。项目实施后,确保村容村貌整洁,保障良好的环境卫生,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政策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为文水县城乡(乡村)环卫一体化,切实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工作基础。解决农村发展的瓶颈,解决农村生产生活脏乱差的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政策实施可持续性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建立完善的环卫队伍,明确厘清保洁范围,建设完善的硬件设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五)筹资合规性/政策资金合规性

  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出方式较合理,风险可控。

  本项目运营期限为3年,从20xx年到20xx年,每年项目资金估算为240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部由文水县人民政府自筹。

  (六)总体结论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能更好的提高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从生态环境评价角度分析是一个可行性项目。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奖励,深化宣传教育,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字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发改交运〔20xx〕154号)、《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池交建〔20xx)15号)

  2.项目主要内容

  昭龙路路线起点位于昭潭镇谭东村,与S222(K28+900处)相接,起点桩号K0+000,道路沿途经过黄荆港村、何村村、下畈村、曹村、龙泉街道,终点位于龙泉镇龙泉村,与官石路相交,终点桩号K13+440,路线全长13.440km。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路,并申报安徽省20xx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通过道路的改建,助力龙泉、昭潭两镇全域旅游的开发,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拉动两地经济的发展。

  2.年度目标

  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13.44公里。

  3.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三)项目实施时间、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评价期

  项目评价时间起自20xx年1月1日,截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昭潭至龙泉县道公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设计过程中,注重保持环境原貌,尽量避免大规模开挖山体和填埋沟渠,综合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在对公路拓宽改造的同时,注重绿化提升、路景融合。在穿田、穿村庄路段,通过绿化带、挡墙、边沟等方式合理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实施过程中节约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路线和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优良、安防设施完善,附属设施完备、路域环境优美。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方向,总结经验并将广泛推广。项目完工后第一时间移交县农路中心管养,安排专业养护人员进行精细养护、规范管理,同时依托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公路管养到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12分),评分12分

  (1)项目申报规范(3分),评分3分。我县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总里程13.44公里,由县级申报,市级下达批复文件,申报资料齐全、真实。

  (2)项目审批合规性(3分),评分3分。符合市级审批制度,东至县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市级审批

  (3)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性(2+4分),评分6分。

  项目总体及年度目标合理且明确。

  2、资金落实(8分),评分8分

  昭龙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及政府规定,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二)过程(30分),评分30分

  1、项目管理(20分),评分2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2分),评分2分。昭龙路改造工程参照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

  (2)组织管理(1分),评分1分。组建昭龙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成员,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一是强化业主管理。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担任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扩面延伸工程的实施。二是落实招投标制。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理。为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进行监管控制。四是严格签订施工、安全、廉政三项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安全管理(2分),评分2分。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都建立了单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得以落实。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工程建设中无发生事故。

  (5)质量监督(3分),评分3分。由项目法人向县交通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6)竣(交)工验收(3分),评分3分。各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工验收。

  (7)资料报送情况(5分),评分5分。自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按时报送。

  (8)项目公示情况(2分),评分2分。各项目均在施工路段设置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老党员、老村干的监督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财务管理(10分),评分1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分),评分2分。参照已有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评分4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会计核算(2分),评分2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产出(25分),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8分),评分8分。

  本年度目标任务共13.44公里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评分5分。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100%。

  3、质量达标情况(5分),评分5分。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数据显示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2分),评分2分。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长度均符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技术要求。

  5、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5分),评分5分。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100%。

  (四)效果(25分),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8分),评分8分。通过实施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较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2分),评分2分。通过工程的实施,路边生态修复情况较好,路边绿化优良率高,路面清洁情况较好,项目生态效益显著。项目重视沿线绿化工作,绿化率较高;沿途路边居住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在路肩种菜的现象,自觉性较高。

  3、可持续性影响(5分),评分5分。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乡管员经培训后全部上岗,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制度。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道路质量、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建设协调、交通便捷、出行时间等方面都较为满意。

  四、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五、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不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指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作进度。

  六、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绩〔20xx〕1114号);

  (五)《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七)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5

  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原州区财政局《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xx〕32号)文的要求,须对列入20xx年重点项目的“20xx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单位组织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原州区20xx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项目总投资概算1068.25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建设期间20xx年8-11月。

  根据关于印发《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xx〕5号文件),对项目进行了年终调整,调整后20xx年资金规模为1030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为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本工程合同段长约100.12公里,为新建项目,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三级/乡村二级标准维修。合同总价为898.2466万元,工程期限为20xx年8-11月。

  本工程现已完工完工时间为20xx-11月。我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审计部门协调,计划于本年12月底之前完成交工验收和决算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工程20xx年资金规模1030万元,资金到位10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度实际支付755.2239万元。

  (2)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实际完成支出755.223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资金到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将款项拨到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xx〕5号文件)、《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xx〕32号)我单位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单位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到项目现场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据此设计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工作组与有关人员及项目执行单位确定联络机制。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规,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2)与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负责人面谈,了解项目管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控制的关键因素,并了解实际控制状况。

  (3)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受益农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

  (4)现场查看。深入每个项目点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

  (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xx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项目申报、审批严谨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保障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完善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负担。根据从项目投入、产出和绩效三类方面的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6.08分。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按年初预算数/年度预算执行数计算,完成目标值达到73.32%。

  (二)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完成工程量):

  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2.质量指标:

  20xx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均严格按照《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质量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时效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征地方面的问题,需要反复沟通;同时,因村民、施工难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影响了工期验收。这反映出项目管理工作做的还不够精细,与项目相关部门的沟通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保障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安全,实现固原市“精准扶贫”、于20xx年同全国同步脱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固原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增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实践精准扶贫、集中扶贫、让原州区贫困地区完成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本项目的建设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新进展。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扶贫道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便利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交流,扩大了农村对外沟通交往程度,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城乡差别缩小,农民生活方式将会发生根本转变,城乡生活也将实现和谐交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大家普遍认为:项目工作组在项目改造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均与项目所在村组相处关系很好;虽然施工期间发生过一些冲突,但冲突处理结果能接受;施工期间虽有给所在村组带来不便,但困难不大;该项目对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对项目本身的总体态度非常满意。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做好前期调研及环境考察工作,尽快做出施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前期要做好预防措施有效应对。

  2、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对于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建设实现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兑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优秀的建设管理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扩大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对超重超载车辆依法打击;由于村组道路路线较长且比较分散,仅靠专职的路政管理人员很难管理,因此可以聘用乡村路政协管员分片管理。

  3、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改委职责: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其他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20xx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0万元,内容包含: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截止20xx年底,支付29.9万元,支付率59.8%,余款因未达到支付节点,结转下年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义安区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就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从项目编制、评审、申报等环节,分析管理利弊,开展自评,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步骤为:①召开座谈会。听取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②核查资料。在财务管理部门查阅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财务收付凭据和内部管理制度。③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情况。

  截止20xx年底,本项目包含的3个设计子项目:外部环境分析:全面分析铜陵市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环境、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内部环境分析:分析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部资源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结合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外部资源能力,制定义安区多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经费自评总分为100分,经自评,总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10分,自评分为7.5分,存在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已经完成任务,但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2、产出指标实现情况50分,自评分为50分;

  3、效益指标实现情况30分,自评分分为30分;

  4、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10分,自评分为10分。

  我委项目前期经费得到社会各界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反馈意见良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进一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委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经费计划落实,为我区项目编制有序、高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主要任务是完成本级政府投资

  60个项目谋划、27个方案编制、评审和论证、项目推进等经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

  1、该项目实际签订编制合同价款29.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89700元,因项目前期经费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五、存在的问题

  研究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面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规划编制的思路和视野不够广阔,先进理念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落实体现,编制成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加强我区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村、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7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7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力量对20xx年-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自20xx年起,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文件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规定了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审批、发放等程序,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实施与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20xx年,省财政下达我区国家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为670万元(湘财预[20xx]278号)(包含:20xx年实际拨付资金501.103万元,20xx年前农机购置补贴累计结转资金106.687万元)下达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为84.96万元和装备技术创新研发资金40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湘财农指[20xx]107号),合计754.96万元。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771份,结算资金1345.2789万元,补贴机具822台,受益农户471户,分五批次进行结算。

  20xx年,赫山区共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178份,结算资金133.78万元,补贴报废农机具178台,受益农户136户,分两批次进行结算。

  综合上述资金规模和结算情况,20xx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资金两项缺口616.1009万元。为此,20xx年12月,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区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3万元(湘财预[20xx]380号),我区用此资金对20xx年缺口的616.100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进行了打卡支付,补贴资金1479.0589万元全部支付到位。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批复项目资金文件财政及时下达了资金指标。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报废补贴的文件精神要求执行补贴发放,无随意调整和变更现象。上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区财政部门国库股统一管理,农财股设立补贴资金明细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农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补贴资金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赫山区农机事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设置专账,资金拨付均通过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拨付,由财政全程参与监督。所有补贴对象及购机详细情况均在湖南省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实行公开公示,对拨付的每笔资金同步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补贴资金内容,所有补贴资金拨付使用全程透明化,公开化。资金管理做到合规、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我中心领导对绩效评价高度重视,根据《湖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年初农机购置补贴指标下达之后,我局立即通知全区各乡镇和定点补贴经销商,开始启动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在区农机局补贴办受理补贴,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2.组织过程:我中心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机、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赫山区特点的实施方案,区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薄弱环节机具进行了重点扶持。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做到追究倒查责任机制有章可循,研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赫山区农机局局长在全区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月。组织多台宣车深入到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流程,全区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三是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建立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20xx-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加强监管。我中心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我中心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对大额资金和超机具台数进行严格审批,经过调查确有需要,经购机补贴办或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申办补贴。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赫山区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赫山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由各乡镇补贴受理点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在乡镇核查之后,区农机局组织人员对部份机具进行了复核,确保购机的真实性。并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广泛运用,加大了企业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补贴政策的实施,补贴资金促使农民购买新机具,使用新机具,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群众满意度100%,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本单位对20xx-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670万元,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853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年度指标为84.96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为农机购置(报废)补贴资金1388.951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90.1079万元,共支付1479.0589万元。装备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验收,支付预计在20xx年10月底项目验收后。

  (2)质量指标

  按照上级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农机购置补贴822台,农机报废补贴178台,补贴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于资料完整,完全符合补贴要求的补贴户,我中心已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累加补贴项目补贴款100%支付到位。做到了资金的及时发放。

  (3)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到20xx年底,赫山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67%;带动社会资金4252万元。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带动了农机产业的发展,为农机产销企业注入了资金和政策支持,繁荣了农机行业;带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购置农机资金不足的压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率,大幅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农民的劳动效率,节约了劳动力成本,助力脱贫攻坚,一些贫困户通过购买收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农业机械外出作业创收,摆脱了贫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促进了粮食增产高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明显下降,一方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农民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农民将土地流转到规模经营户,取得一定的流转收入,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转至城镇打工或自主创业,其收入远高于种田农民收入。

  (3)生态效益:高能耗农用机械的报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减少了田土和大气污染,施肥机的使用,精准投入化肥使用量,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为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还需改进的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思还有待提高,影响了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到户。

  (二)个别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有工作马虎和能力水平不足的情形。从各乡镇上交的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情况看出,有的乡镇档案资料存在着签字不到位、资料不齐、录入信息错误等情形。甚至个别乡镇农机专干不会电脑打字,基本的电脑知识都不会。

  (三)农机购置补贴出现申请量显著减少的情况。受粮食价格暴跌、部份常用农机拥有量饱和、补贴额度降低、机具价格高等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量明显低于去年。

  (四)乡镇农机部门人员有限,经费不足。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公示、审核等均由乡镇农机部门负责,工作繁杂,且有较强的专业性、政策性。现行购机补贴申报手续繁多,部分申报项目要上门核实。目前,乡镇农业部门职责较多,农机工作者一般乡镇仅有1人,且年龄趋于老化,每年工作经费仅0.5—1万元,存在因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不到位现象。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建议:

  1、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对列入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要限定最高售价,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借机抬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提高乡镇农机部门保障水平。适当增加乡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能按要求完成,不影响资金的及时拨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8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9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是为:项目总投资4,624.7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6,255.00㎡,占地面积13.86亩。共建设12个班,新增学位360个。

  (三)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及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4,624.74万元,其中:用于项目支出的财政资金2,624.74万元,拟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2,000.00万元。

  (四)项目概况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项目总投资:4,624.7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街道茶元头中学对面;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12个教学班、360个学位,总用地面积9,237.71㎡(合13.86亩),总建筑面积6,255.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320.00㎡;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935.00㎡。建筑密度23%,容积率0.47,总机动车停车位43个,配套建设内部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环保卫生等相关设施;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12个月,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

  一是确定评估对象。我所与委托方沟通,明确了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对象为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是成立事前绩效评估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小组”)。结合评估对象及评估工作需求,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成立评估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评估工作,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为保障本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严谨、客观和公正,评估机构组织5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

  三是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依据事前绩效评估流程要求,评估小组拟定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对象、依据、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事项。

  2、评估实施阶段

  一是资料收集与审核。评估小组全面收集与被评估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审核与分析,并通过咨询专业人士、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二是现场评估。评估小组到现场采取询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形成工作底稿。

  三是综合评估。评估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内容、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评估报告阶段

  一是形成初步评估意见。评估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资料和现场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专家意见形成初步调研意见,在汇总分析、论证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二是撰写报告。评估小组根据最终评估意见,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整理事前绩效评估资料,一并报送委托方。

  (二)评估思路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8号)文,在全面了解项目实施内容的基础上,将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的资料及现场询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后,对是否立项、是否安排预算资金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此次绩效评估方式主要是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获取相关政策和项目的真实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利益相关方对项目实施的持续性、必要性征询意见;主要工作方法有比较法、因素分析法,通过对比绩效目标与预算实施效果,分析项目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申报的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教育工作部署,符合单位的职能职责,有明确的受益对象,立项依据充分且必要。其立项依据具体如下:一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43号);二是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xx〕30号);三是《北塔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教育专项(20xx年-20xx年)》。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的“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

  一是存在部分指标设置欠缺合理性,如:

  ①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为“改善生活环境”、指标值为“改善适龄儿童学习条件”;

  ②满意度指标设为“公众社会满意度≥95%”、绩效标准为“≥50%”。

  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表部分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一致,如:资金总额为6,050.49万元,其中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850.49万元,其他资金2,200.0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xx年3月-20xx年12月。《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624.7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624.74万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000.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计划20xx年1月动工,20xx年12月建成。”之外,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符合《北塔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教育专项(20xx年-20xx年)》的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基本与现实需求吻合。(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

  (三)投入经济性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的“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资金4,624.7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624.74万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000.00万元;从成本投入合理性和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两个角度来分析,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成本投入合理性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624.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759.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8.4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108.80万元),预备费255.11万元,建设期利息72.00万元。

  估算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99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xx〕25号)、工程建设监理费依据(湘监协〔20xx〕2号)文规定计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工程勘察费按工程费用的1%计取、工程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版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湘招协〔20xx〕6号)文规定计算、基本预备费按第一、二部分费用之和(扣除土地费)的10%计算等。

  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一是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制定了《北塔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度中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审批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制度仍为区教育局的财务管理制度,未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项目性质修订新的制度;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要建立健全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实际上无内部管理制度;成本控制措施欠缺。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为《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明确了具体项目地点、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条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方案、消防、劳动安全与卫生、项目组织机构与管理、项目进度、招标方案、风险分析等等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组织机构与管理: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层管理、人员精简的原则设置。项目建设指挥部拟配置行政管理、计划财务、施工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人员10人。

  2、建设条件:项目用水,可从附近引入灌溉用水;所需电力可从附近农网接入;项目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可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项目旁有建好的农村道路,道路条件优良,能够满足项目使用;建筑材料符合要求,可从建材市场购买,可用汽车运输,运输方便。

  3、进度管理:在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中写进有关工期、进度违约金等条款,通过招标的优惠条件鼓励施工单位加快进度,控制对投资的投放速度,控制对物资的供应,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等。依据规划、控制和协调等管理职能手段,在工程的准备及实施的全过程中,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根据目标工期编制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定期收集反映实际进度的有关数据,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

  4、招标范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的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5、劳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并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和现有环境,严格执行劳动法和采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项目建设人员、服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消防安全:规划总图布置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在校区道路能覆盖到大部分教学楼;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须给消防车通行留有空间,建筑物均将连廊跨梁上翻,满足消防车进出4m净高的要求,确保消防车畅通行驶;校园内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均须符合消防规范,单体建筑在设计时应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楼梯通道,以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7、生态性风险:工程建设期间,排气、排水、废物处理等,可能对周围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设期间应倡导和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绿色施工导则》,减少生态性风险等等。

  结论:除“建设工期为12个月,20xx年1月-20xx年12月;项目进度计划:建设总工期预计24个月,具体安排如下:20xx年10月底以前,完成项目的决策、立项审批;20xx年12月底以前,完成规划设计、报建和施工招标;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完成施工建设工程;20xx年12月初,竣工验收。”,存在项目建设工期和项目进度安排不一致、项目未建立事中管控措施以及绩效监控等机制外,项目的实施方案基本可行。

  (五)筹资合规性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办公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筹资渠道为北塔区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一是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2,000.00万元,债券预测利率以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上浮20%确定,计划发行专项债券财务基准收益率按3.60%进行测算;计算期20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本项目偿债资金来源于债券存续期内的净收益;通过估算,项目债券存续期内的预期收入为6,373.07万元,运营成本估算为2,161.78万元,可用于融资平衡的净收益估算为4,211.29万元,通过项目还本付息计算,债券存续期内需偿还的本息共计3,440.00万元,通过测算,预计相关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1.22倍。二是北塔区财政资金在区财政承受范围内,筹资合规,未发现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

  (六)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从项目的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结合专家组意见,综合评分为88分,评分等级为“良好”。在单位补充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成本控制措施后,建议给予资金支持。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一)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设置合理且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的约束作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设置合理的绩效指标,以便有明确、清晰的绩效考核要点。二是加强绩效运行事中监控,在绩效目标存在偏差时及时分析偏差原因,需要调整绩效目标的应及时纠正。三是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做好绩效管理培训。

  (二)投入经济性方面

  建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要点以及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业务模式等内容要建立健全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节约成本,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避免财政资金投入风险。

  (三)实施方案可行性方面

  加强实施方案落地可行性管理,对于项目建设工期和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加强工作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做到项目责任到人,确保基础设施条件能够得以有效保障,项目执行过程无障碍,项目顺利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基于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沟通情况开展,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由项目单位负责。此次评估结果仅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本公司对以上评估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

  一、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必要性和总体思路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1

  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元谋县财政局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荐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xx〕6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工作组对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度城市清扫保洁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为了进一步创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好省级卫生县城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元谋县城区道路全部纳入环卫保洁范围,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是人居环境服务作业的最终选择,将过去的“直接作业服务”变为“政府花钱买服务”。政府的职能从原来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变为工作质量的“监督员”。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负责对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和验收,企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2.项目立项依据

  (1)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一项关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

  (2)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项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3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1至3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39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1至3月县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xx〕4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1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xx〕72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xx〕118号)等文件,项目预算资金为7,059,568.00元,根据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xx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计支付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费用7,059,568.00元,城管局账户上无项目结余资金。

  (三)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城区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包括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河道河堤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城管局20xx年城市清扫保洁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未设定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绩效指标。

  根据《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上半年工作计划》、《20xx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下半年工作计划》,设定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年度目标: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休闲场所,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将两个公园及周边道路纳入县城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无暴露垃圾、无砖头石块、无杂草树叶、无污泥秽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路牙干净、下水道进水口干净、行道树圈及绿化隔离带周围干净、护栏干净、果皮箱外观干净的“五无、六净”。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以城管局为主管部门,以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2.保障措施

  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履约,甲、乙双方签订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确认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制定了《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巡查督查表》,安排专人进行日常考核督查,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3.资金安排程序

  服务承包费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结果(含记分情况、扣减款项金额等)按月支付,于次月17日前拨付给乙方。如乙方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达不到履约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乙方产生的任何费用。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根据中标价,服务期为五年,承包金每两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

  5.财务管理

  城管局制定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指导。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元谋县城管局成立了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城市管理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城管局提供的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城管局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3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卫生条件得到有力保障,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清洁的城市环境,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对环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表现在城市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环卫工作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分布不合理,数量不够,不符合要求;二是对保洁公司的监管不到位,清扫保洁质量一般;三是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

  3.《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预〔20xx〕11号);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

  5.《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城市清扫保洁费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8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实地踏勘、检查、分析复核、计算、交换和反馈意见、专家会审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xx年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2个三级指标(详见后附“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标准

  (1)项目支出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数据由元谋县城管局和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xx年清扫保洁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良”。综合评价结论: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二)绩效自评与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城管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综合评分16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城管局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2分,得1分。

  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10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xx年安排清扫保洁经费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项目支出台账,20xx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xx年项目预算收入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7,059,568.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xx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实际使用资金7,059,568.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4分,得4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项目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按合同规定内容每月提供公司运营情况给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一般。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61分,综合评分51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3.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25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根据《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城区道路清扫面积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平方米,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平方米。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扣5分,得5分。

  质量达标率:城管局每月对清扫保洁区域的巡查监督表,存在道路清扫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等情况。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对滨南城服保洁公司环卫保洁考核奖惩方案,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7,059,568.00元,项目实际使用7,059,568.00元,成本节约率为100%。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6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6分,扣4分,得12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提升了县城人居环境,一定程度改善了生态环境,给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可持续性影响。

  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生活垃圾实际收运量,将县城新生垃圾运输至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20xx年共计运输处置生活垃圾16454吨,日平均垃圾处理量约45吨,保障垃圾运输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新、老城区27条市政道路、10个片区道路、4个广场、2个公园共计清扫保洁面积121.03万平方米,实现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服务全覆盖。每天人机配合冲洗作业8余台次,水车冲水降尘作业用水192余吨,机械作业使用率达70%以上,城区道路洒水降尘率达到85%。

  (2)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项目实施后,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对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

  (3)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与保洁公司的合约期5年,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了可持续性影响。

  (4)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得5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城管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各项环境整治工作。

  2.做好对承包服务清扫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创新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城区巡回收运垃圾系统,有计划的增设垃圾桶点,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示范点,督促企业开展好各自业务工作。

  3.加大对城区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良好氛围,以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提供清扫保洁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不规范,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多数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无法提供该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2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2万元,全部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7.64万元,执行率为19.4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065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777亩;

  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实际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人数≥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9.46%;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全年完成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96.2万元,实际全年完成57.64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15人,实际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64人,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67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5%,全年实际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56万元资金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40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对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其中: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00万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4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00万元、两供两治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4,600.00万元,包括:农林水利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2,0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7,600.00万元。

  东安县20xx-20xx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元,由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东安县8个单位的13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局的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1,000.00万元、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1,300.00万元、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5,500.00万元、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1,500.00万元、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4,500.00万元,经开区的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00.00万元,住保中心的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11,440.00万元,水利局的芦江水库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城管局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800.00万元,住建局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3,500.00万元、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500.00万元,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7,6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湘江引水工程2,200.00万元。详情如下:

  略

  (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个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27200平方米,东至规划路,南至宝田路,西至鑫龙小镇二期,北至规划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88335平方米,东至官田路,南至湘钢铁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广源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118829平方米,东至天成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官田路,北至东安大道。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17525.00平方米,东至步程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娥皇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81801.00平方米,东至官田北路,南至青土坪路,西至学院路,北至鹿鸣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以东,广源路以南,湘桂铁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期间为20xx年。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棚改项目位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紫水河两岸湖塘村、东城村、白牙市村、林角村、铁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332.64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80000平方米(700套),配套用房6150.64平方米,地下车库26182平方米,安置项目户数为700户,全部为实物安置;建设期限为4年,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8、芦江水库建设: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新圩江镇芦江村,库容221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4万亩,装机1600千瓦,日供水1.25万吨;建设期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紫江村东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的位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0m/d,占地总面积15096.40平方米,合22.64亩。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污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沙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改造原有的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污泥脱水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及臭气处理设施等,满足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江和芦江路交汇处的东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75.20平方米,合26.06亩。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0m/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建设期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大庙口镇、水岭乡、横塘镇、井头圩镇、川岩乡、石期市镇、端桥铺镇、大盛镇、鹿马桥镇、花桥镇、南桥镇、新圩江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建设内容为东安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期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

  12、湘江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881.4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取水设施土建规模为7.8万m/d,(根据规划预留远期处理能力,并为远景预留用地),一期设备规模为5.0万m/d,原水输水管建设长度为13988米。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3、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县人民医院原感染科病区域及金鸡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6562.55平方米,约24.8亩,其中原有院内用地面积3240.90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321.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方舱病房楼3186平方米,负压病房综合楼4455平方米,隔离病房楼3654平方米,发热门诊532.08平方米,架空层2302.10平方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用房3600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8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期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方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东安县财政局按计划拨入各项目执行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东安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2,440.0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各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资金执行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0,200.66万元,资金到位率55.5%;已支付项目进度款32,402.41万元,资金支付率80.60%.

  截止到20xx年11月,资金沉淀40,037.59万元,其中:沉淀在财政32,239.34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7,798.2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沉淀在财政1,000.00万元,项目未启动。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77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77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3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903.3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903.3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596.66万元,项目未完工。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5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5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未完工。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3,84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3,84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6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6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6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5,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592.17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640.00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3,207.83万元,项目未完工。

  8、芦江水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2,672.7万元,已使用到项目8,546.65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327.3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126.05万元,项目未完工。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8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8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97.1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97.1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202.86万元,项目已完工。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729.46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729.4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1,770.54万元,项目未完工。

  12、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088.03万元,已使用到项目623.6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511.97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64.37万元,项目未完工。

  13、湘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2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详情如下。

  略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等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严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由县财政局按实际费用下达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执行过程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由东安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生态环保、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芦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农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有了保障,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也起到了一定的优化作用。

  2、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改善了环境,使东安县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大大改善城区水体的环境,减少城区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3、湘江引水工程:湘江引水工程建设竣工通水后,彻底解决了东安县取水断面锑浓度不达标问题,为县域18万群众带来了水质更优、水量更充沛的湘江上游水,充分保障了用水安全,同时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0xx年12月份完工,目前试运营前准备工作。

  5、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可有效缓解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质量也将有一定的提高,解决芦洪市镇污水集中处置问题,有效防止地表水环境及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与流行病暴发的可能性,当地不同利益群体均为受益人群,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环境卫生水平。

  6、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了大庙口、端桥铺、横塘、井头圩四个乡镇,其余八个乡镇还未开工,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当地乡镇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解决东安县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提高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各乡镇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乡镇的建设。

  7、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进行土石方开挖、临建项目施工阶段,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有效增加东安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医资力量,建成功能完备、流线合理、有效布局的现代传染病院区,有效增加隔离住院病床310床,满足东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需求,为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石,打造成专科特色突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二甲标杆医院。

  8、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与发展,商业部分销售和出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还将不断增加劳动就业的需求和就业岗位,与此相适应的服务性项目和岗位也会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多,这将为当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做出重大贡献。项目建成后,可以让棚改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安置拆迁居住家庭。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改善拆迁区域内的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东安县的城市载体功能和品味。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后,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9、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期土地储备项目效益将逐步在后续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产生,将伴随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期土地储备项目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适度的关联,社会适应性强,对所涉及的各项主要社会因素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本期项目实施后,将通过异地安置改善基地内现状居民的居住条件,并优化城市布局,美化城市环境,有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部分指标执行待进一步完善:

  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③资金到位率扣1分,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④问题整改扣2分,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未按计划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省财政厅已于20xx年9月下达整改函,但还未整改到位;

  ⑤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扣2分,计划于20xx年11月完工的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6个,实际完工3个;

  ⑥预算执行率扣1分,实际到位资金40,200.66万元,实际支出32,402.41万元,预算执行率80.6%;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整体符合政策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合得分89.5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2、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开工;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均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导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问题整改不到位。省财政厅20xx年9月27日下达的《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审议事项整改情况的函》对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标准:立行立改,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土地收储计划,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期限是20xx年10月9日,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整改完成。

  八、建议

  1、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完善相应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2、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分解项目各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及早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债券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及时调整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4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二、各考核指标实施情况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计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农村乱占耕地的初步摸排情况,在今后的两年时间内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整改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该项目按时间要求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客观反映我局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分析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阳管财〔20xx〕13号)的要求,强制拆临拆违工作经费为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额拨付完毕。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并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国土分局牵头,其他部门协同。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编制过程中听取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汇报,实时调整工作进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摸排整治工作,做好“大棚房”后续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有效保护耕地。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管理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申请资金和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专款核算。

  (二)资金分配方面的问题。

  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该项目下达资金700万元,已于20xx年全部拨付完毕。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我局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和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规定了专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无截留、挪用现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严格进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与农房违法建设和临违建筑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红线,有效保护耕地。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经验做法:全面排查,科学设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实地摸排,扎实推进拆除工作。

  2、建议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克服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过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宁静与力量、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正面引导,上门到户,做到面对面、人对人的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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