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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1-02 08:54:04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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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篇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领导组《关于开展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工作历时40多天,结合涉农资金的账务审计、走访农户和实地勘查等形式,对全县涉农利益的重点领域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情况

  (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各项补贴均按照农户申请、逐级申报、审后直补的原则,由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卡通”拨付到农户。经我们每项随机对20家农户进行抽查,没有发现截留、抵扣、挪用现象。

  2、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运行比较规范,严格执行个人申报,班级初审、学校公示,教育局审核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3、通过财务审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我们发现有极个别应由政府和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如信访稳控费)。有的村自主性差,乡镇有挤占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

  (二)开展涉农“三乱”专项治理

  农民建房领域。国土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只按标准收取5元/户的土地证书工本费,农民新建、翻盖自用住房住建局没有超标准收费。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县教育局严格能够落实运纪发[]7号《关于在教育工作中建立五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滥发教辅资料。学校和教育部门不得选用和推荐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给学生使用。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晋价费字[]98号《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包括补办证卡费和小学生课后代管费。代收费包括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春秋游费用、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全县中小学能够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收支两条线”政策,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3、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在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机构代码和年检收费,银行开户及刻制公章属正常收取费用,无其他搭车收费现象。

  4、对农户调查中没有发现有借修通村公路向农民乱摊派集资等问题。

  5、通过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账务核查,发现有的村报刊征订款达到全乡村级转移支付的40-65%,人均达6元,有的超过了8元,超出限额,而且种类繁多,有的村达到了20多种,除党报党刊之外其他刊物所占的比例较。20村级报刊征订数量严格按农廉网上公示的村级报刊征订限额严格执行,目前正在实施中。

  (三)检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20xx年,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面 ,我县严格按照“群众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共同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没有超限额、超范围筹资筹劳的行为。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没有强行以资代劳。财政奖补资金由县财政采用国库直接支付,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

  我县严格按照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定专人,对涉农收费单位、村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社会化服务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公开透明力度,接受监督。

  今年,县减负办和物价局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农廉网上公示外,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也在涉农收费现场公示,并把公示制与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真公示、常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凡是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三、治理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借助阳光农廉网平台,构建农民负担预防和控制的制度体系。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减轻农民负担形势总体平稳。

  四、存在问题

  我县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一些社会负担和隐型负担仍然不容忽视,比如,村级报刊征订负担过重、一事一议筹劳筹资难,农民增收难、村级债务沉重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五、今后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减负目标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书。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委、政府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众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乡村或部门主要领导,要取消两年内的晋职、晋级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大涉农收费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除在公示栏和公布墙上进行不定期的公示外,县减负办、物价局进行公示监督和“12358”价格电话举报,畅通群众上访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利益。

  (四)实行村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通过财务管理“2528”工程和会计电算化的推行,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力度,增加农村财务透明度。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精神,从根本上制止农村干部的胡支乱花行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农民的利益。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为加强我县环保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环保〔20xx〕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7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4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4万元,每个生态村补助资金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8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13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二、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6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2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2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

  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3家养殖由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8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3.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我县有2个乡镇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6万元,每个乡镇3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的编制、环境治理、绿化等工作。

  总之,我县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上能够严格执行《xx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但是,还存在资金兑付不太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二、“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四)项目效果情况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概述

  为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区域化布局、品牌化发展。保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依尊重群众意愿为原则,在保证粮食面积和蔬菜面积基本稳定、产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xx年,我县及早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民权县优质粮食基地建设项目、温棚蔬菜产业建设项目和水产品加工与冷藏项目的建设,并组织各乡镇实施,增加了脱贫户和项目区内农户,及村集体收入。

  二、绩效评价

  通过对民权县20xx年优质粮食建设项目的全面自评核查,民权县共得102分。具体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产业规划(10分)

  1、产业规划制定

  我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民权县20xx-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自评得5分。

  特色产业规划经多方科学论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重点突出五大特色优势产业目标:一是以神人助粮油和双龙面粉等龙头企业带动,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基地24万亩。二是以河南长领食品、花仙子粮油为龙头,带动花生种植面积40万亩。三是根据“菜篮子”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主要包括蔬菜、食用菌、莲藕、山药、大蒜、香菜、芦笋、小辣椒等蔬菜种植。四是发展优质葡萄、酥梨、小杂果等果品生产。五是以我县庄子镇、北关镇背河洼地开发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生产。

  2、年度实施方案制定

  我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了《民权县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实施方案》,自评得5分。

  一是明确年度任务。20xx年我县重点支持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3种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1394.4万元,其中新建优质粮食基地6万亩,投次9027万元。

  二是完善推动措施。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我县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由县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乡镇振兴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发展中心等主要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确保特色产业发展持久见效。在强化技术服务方面,我县成立了民权县农作物专家指导组,组建了民权县农业技术专家队伍。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了92名技术人员,按照“一户一策、因地制宜”的要求,大力开展入户培训、集中培训和“手把手、面对面”的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在强化示范引导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积极向省厅和市局推介我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总体思路,我县根据乡镇产业发展情况,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及早谋划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县发改委负责特色产业项目规划立项、初审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与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工作;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特色产业项目与林业产业对接契合工作;各乡镇负责具体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发挥良好效益,资金安全运行。在评审论证阶段,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评审,对于实施项目条件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才予以上报。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认真进行绩效审核,绩效明显且达到85分以上,予以准入项目库。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项目信息通报。在竣工验收阶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质检,编写验收报告;在资金拨付阶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专账制、报账制、公示制等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按照特色产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到各乡镇抽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采用第三方评估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谋划的依据。

  (二)项目库建设(15分)

  1、当年项目库建设

  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建设项目9027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21527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与规划对应)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52.9%,自评得10分。

  2、下年度项目谋划

  我县20xx年项目库优质粮食项目9232万元。20xx年度资金规模为9027万元,20xx年资金储备规模高于20xx年度资金规模,自评得5分。

  (三)资金投入(15分)

  1、衔接资金投入

  我县20xx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质粮食项目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20xx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21527万元,所占比例为52.9%,衔接资金和项目台账中各级衔接资金数一致,不存在有误或逻辑关系不一致情况,自评得10分。

  2、撬动社会和金融资金

  通过优质粮食、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实施,我县投入的衔接资金规模为11394.4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9027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新增实际投资规模为69500万元,其中优质粮食项目54500万元,撬动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规模是衔接资金的6倍。自评得5分。

  (四)项目组织实施(20分)

  1、利益联结机制

  在重点支持优质粮食项目发展过程中,龙头带动企业、项目实施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户建立了3种以上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自评得5分。

  一是带动务工。项目区建设共需农民工53000余人次,农户务工平均每人每天 150元,年务工收入800万元;二是技术培训。在项目区举办培训30余次,4000余人;三是项目区优质小麦加工后全部实行订单销售。

  2、项目实施进度

  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资金9027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支出资金6745.31万元,项目实施进度达到100%,自评得5分。

  3、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产业协会等)进行加工、销售以及统一提供种苗、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等全程化服务的产值总额为610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为7470万元,所占比例为81.66%,自评得5分。

  4、产业发展布局

  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区域包括6万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其中北关镇的崔坝村、李馆东村、李馆西村、六合村、南北庄村、任庄村、四海营村和龙塘镇的轩庄村、黄庄村、陶郑庄村、浑北村、张堂村、户庄村,连片发展规模为4.4万亩(投入资金6620万元),全县该产业发展总规模为6万亩(投入资金9027万元),连片发展规模占我县产业发展总规模比例为73.3%,自评得5分。

  (五)效益效果(40分)

  1、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数量

  我县20xx年、20xx年优质粮食种植面积5.4万亩、6万亩,增长比例为11.1%,增长11.1个百分点,自评得10分。

  2、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行政村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分别为37个、41个,增长比例为10.8%,增长10.8个百分点,自评得5分。

  3、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增长比例

  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农户数量分别为7900户、8810户,增长比例为11.5%,增长11.5个百分点;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人数为4326户,占总农户比例为49.1%,自评得5分。

  4、农户收入增加总值

  我县20xx年农户通过在项目区务工增加收入800万元,优质小麦销售每公斤多0.06元,3100万公斤小麦多销售186万元。收入等方式增加农户收入总值为986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9027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9%,自评得10分。

  5、群众满意度

  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60份,满意度为91.5%,自评得10分。

  (六)加分指标(4分)

  我县衔接资金在品牌打造、品质提升等方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优势,努力创新。20xx年6月,向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期刊投稿《民权县念好“四字决”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交流我县在优质粮食基地建设经验;20xx年11月18日商丘市20xx年度第二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观摩组莅民观摩,共计加3分。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加大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是我省确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工作重点,并加大了考评力度,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今后,我县将在培育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强与全国蔬菜流通协会、大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深度合作,加快优质韭菜、优质土豆种植等示范基地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打造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绿色生产和精深加工,为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建议对重点支持项目要灵活把握、统筹兼顾。按照特色优势产业考评办法,重点支持特色产业项目每县仅局限于3个,但对山区和平原地区要灵活掌握并区别对待。适宜山区的特产优势产业类别相对集中,但我省平原地区大都是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和核心区,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大都制定了“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特产优势产业发展思路,若每年特色产业项目仅局限于3个,会影响产业布局和实施效果。建议适度给予当地政府自主权调整产业布局,打破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的局限性。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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