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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时间:2022-11-21 08:55:48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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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调查报告(通用1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法律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通用15篇)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2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交流,全面建设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略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曙,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抒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3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与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减少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知识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发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

  与以前相比,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时,回答“经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5%,回答“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回答“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决”的占33%,回答“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回答“感觉很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现居民的法律知识很匮乏,绝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知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非常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慢慢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强,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聊天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迅速获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该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现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知识少。其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喜欢通过参加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希望司法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5

  一、调查背景及路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三、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前三题为自由式问答,无对错之分。后十七道题为基础的法律常识,包括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6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7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研究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项目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xx年9月下旬开始,以我国中部省份湖北省为重点,对包括湖北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民计五百余人。

  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民、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卷。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办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认真整理后,将其主要部分节选刊登,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权属状况

  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民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认识,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

  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绝对优势。

  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国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忽视。相当一部分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单的归结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所有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所有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

  问题:在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意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意”,占总数的64%;只有70份选择“不满意”,占总数的18%。在农民是否愿意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回答。其中198人表示“愿意”,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如果税费负担减轻就愿意”,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不足50%。

  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民的拥护,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民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意”的态度,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贴。这自然削弱了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情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理想,从而影响了当地农民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度。比如,山东平度地区一直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央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

  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回答“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回答“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回答“如果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一定费用”问题时,回答“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回答“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回答“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回答“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

  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部分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

  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决定的。我国农地为集体所有,而农民为集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所有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管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意。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比有很大区别。

  四.农村税费、农民负担状况

  问题:调查的地区在税费改革上进度不一,有的尚在进行有的已近尾声。总的来讲,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可归为以下两点:一是税改后,农民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也出现了“增负”现象;二是费税改革后,基层政府叫苦,公共事业与基础设施难以维持。

  结论:农民与政府关系的税款征收程序趋于规范、明确;农村理解、支持税费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对未来持怀疑和较悲观无奈的态度,对“负担反弹”仍有顾虑。

  解读:在全国不少地方,税改前的农户负担是以田亩与劳力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在改革后,农业税则全部摊在田亩上,这样使无劳力或少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增加;同样的原因,种田大户的负担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农村中的救济户、五保户的各种费用由村集体组织予以减免,在费改税后,村委会的减免决定权被取消,他们的负担因此而增加。为维系公共事业运作而巧设名目、收派各种费用的现象有所抬头,像学校的教育集资、学杂费等,使农民的实际负担增加的远不止统计表所显示的那些项目。

  这主要反映了几方面的问题:(1)农村税费改革与公共支出、社会救济优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冲突;(2)农村税费改革结果与扶持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相抵触;(3)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仍做得很不够,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机构还是叠床架屋。

  课题组调查时发现,有些农村道路坑洼不平,水渠断破;在山西吕梁与乡村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破败,老师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的可怜,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定额发放,这当然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上级地方政府和中央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说得多,做得少,财政转移支出力度确实是个问题。

  五.农地征用状况

  问题:在我们402份的问卷调查中,有56.30%的人选择“发生过土地征用”,还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征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率低,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发放率仅为49.8%,其中约11.40%为部分发放,没有发放的比例为16.30%;土地征用补偿费数额低,被征用地方的农户对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也不清楚,在149份问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楚,知道按田亩数发放补偿费的仅为39.6%。

  结论: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土地征用情况发生率也不同;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用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将日益成为农村的一个基本问题。

  解读:土地征用已经成为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调查各地的土地征用补偿情况看,在征用土地后,国家的收益是村集体和农户的好几倍。土地的所有升值,甚至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一部分也被征去了。作为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却由政府拿走了一块,同时资金使用权又统归政府。这样,土地所有者(从土地的收益归属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来。

  六.农地纠纷调处状况

  问题:对广东、湖北、山东等地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335个选择中,有64.2%的人面对土地纠纷选择由村干部解决,有4.2%的人选择由乡镇干部解决,有2.7%的人认为由法院解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决途径也占不小比例,为19.1%,这其中还有9.9%的人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结论:农村对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呈多元化特点,农地纠纷交由法院解决的比例过小。

  解读:农地纠纷一段时间里在部分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内部规定,对于大面积的农地税费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决纠纷途径的不通畅也进一步造成农民诉诸非正常方式解决纠纷,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表明,有超过19%的农民选择了村、乡镇干部调解和诉讼以外的方式进行,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

  七.规制农村土地制度九条建议

  第一、对《土地管理法》第10条进行调整。修改为:农地所有权主体应明确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但于土地发包与调整时应尊重历史性形成的土地边界。第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作出确认,并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可做出如下适当超前的规定:农地所有权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土地承包使用权由农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发放使用权证。

  第四、探索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路径,改变目前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小农经济状态,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农业经济联合体,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经营的道路。

  第五、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一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3条,将农地实行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修改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相结合的农地使用体制”;二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20条,将该法规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确定为农地使用的最长期限,而具体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于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合同)时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协商确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行完善。

  第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八、对农地征用问题,一是把发放对象直接指向被征地农户;二是为落实土地所有者权利,可以考虑在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下,由集体组织直接向市场供应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冲动。

  第九、对农村错综复杂的土地纠纷,应尊重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增强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8

  根据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深入到高平市马村镇西牛庄村、野川镇文化站、西沟村、河西镇苏庄村,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访谈、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就新农村文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联系点市教育局、兴高能源进行了调研。结合同全市文化界人士座谈讨论的情况,总的来讲,我市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成效比较明显,同时问题也较为突出,需要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一、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日益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关注农民,加大投入,改善服务,营造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乡村的文明风尚,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有泽州县和阳城县2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城区和高平市2个省级文化先进县、50个市级文化先进乡镇、200个市级特色文化村。

  第一,增加了新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文化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全市2021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入9255万元,同比增长59.68%,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有了较大突破。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新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和“三下乡”、“四进社区”服务活动,缓解了农民群众看戏难、看图书难、看电影难、看电视难的问题。2008年10月份,正式启动“文化低保”工程,4个月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支付160余万元,为300个贫困村送电影3600场,送戏104场,建立农民书屋35个;累计回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购书补助卡29806张,为贫困村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送图书56000册,全市近20万群众开始受益。

  第二,改善了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目前,县级“两馆”建设初见成效,沁水县文化馆、图书馆和陵川县文化活动中心(两馆合一)主体工程已完工,阳城县图书馆已经立项,城区、泽州县的“两馆”建设均已列入重要议程。2008年,全市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32个。全市40%的村建设有文化活动室。全市现有农家书屋300多个,藏书100余万册。同时,将村党支部活动室、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资源整合为一体,用于开展新农村文化活动,提高了新农村公共资源共享率和新农村文化活动的集聚力。就高平市野川镇文化站和西牛庄村、西沟村、苏庄村来讲,文化氛围浓厚,基础设施较好,文化建设惠及到了全村百姓。

  第三,拓展了新农村文化活动形式。一是同节庆活动相结合,如陵川县的“红叶节”、泽州县的“金秋小康文化旅游月”、沁水县的“柳宗元文化节”、高平市的“炎帝文化节”、城区的“白马禅寺祈福节”等,打造了文化品牌。二是与传统节日相结合,每年春节、元宵节,市区和各县都要组织一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如阳城县的“皇城相府杯”民间艺术擂台赛、泽州县的八音会擂台赛、高平市西牛庄村、苏庄村、姬家山村的春节文艺演出等,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在全市广大新农村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推动了乡风文明。西牛庄村创新“十星级”文明户的做法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肯定。

  第四,发挥了农民文化主体作用。在“送文化”的同时,各级政府还十分重视“种文化”工作,利用传统和重大节日、集市、庙会等,开展民间艺术和民俗活动,吸引群众参与。鼓励指导民间力量兴办了八音会、手工艺品、根雕、石艺、个体放映队、农民书屋等文艺团体。这些自办文化组织,大都以“自我投资、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方式组建,为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帮助创建了一批文化示范户,开展了“特色文化村”评选,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了文化建设当中,推动了新农村文化发展。

  二、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总体上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局面,但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待和衡量,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不相适应,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第一,农民群众素质偏低。据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全市222万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一半,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3%,大专以上的只有不到4%。就新农村来讲,受教育程度更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到了90%以上,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一半多。如何提高农民素质,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最大课题。

  第二,文化基础设施滞后。目前,全市六个县市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不平衡,城区只有190平方米,泽州县租借,高平市1800平方米,阳城县2031平方米,沁水县在建,陵川县400平方米;各县市区的图书馆,只有阳城县达到了国家最低评估标准。84个乡镇(办事处)的综合文化站,除2019年新建改建的32个外,其余的均不达省定标准,其中有一半文化站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全市2337个行政村(居委会),60%的村庄没有文化活动场所,已建成的文化活动室也有一半以上没有达标。“无文化阵地,有阵地无器材,大部分器材十分陈旧”的状况还普遍存在,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第三,文化产品供应不足。大部分新农村受场地、经费、人才的限制,文化活动手段简单、形式陈旧、内容单一,群众参与率不高。每年相关部门都要组织送戏、送图书、送电影下乡,但覆盖率不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仍然存在看电影难、看图书难、看戏难的现象。一些地方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对“留守”的老年人、妇女、儿童,如何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特别值得研究。

  第四,新农村文化队伍薄弱。一方面,新农村文化工作人员不足。比如泽州县,17个乡镇中,综合文化站的在编在岗人员只有9名,而且大部分乡镇文化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乡镇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真正做文化工作的不多,“专干不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另一方面,新农村文化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大多数没有经过文化主管部门的考核选任,而是由乡镇政府自行安排干部兼任,许多人员没有艺术专业特长,存在着专业不专、后继乏人的状况。

  第五,新农村文化发展失衡。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因资源条件不同,经济建设差异较大,文化建设也呈现出同样的发展趋势。总体上看,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文化建设相对较好;经济欠发达的地方,文化建设也处于相对的贫困状态。

  第六,文化体制机制缺失。有的地方把不住“四位一体”的建设格局,没有把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作为发展目标,没有把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作为民生重点,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文化工作也总要让位于经济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稳定等工作;有的地方对文化建设的战略、步骤、重点、项目、保障等环节,没有系统的、具体的指导意见和目标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意性、无序性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缺乏严格的考核标准,对新农村文化投入缺乏规定性的制度保证,对新农村文化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

  三、推动新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我市新农村文化基础差、新农村文化建设难、农民群众素质低、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的实际,当前,应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可概括为“四个一”,即做好一个总体规划,建立一套体制机制,打造一支人才队伍,推进一项创建活动。

  第一,做好一个总体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新新农村建设相衔接,制定和实施新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指导新农村文化建设。总的目标要求,一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新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是加强文化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证农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三是坚持用文化熏陶人、感染人,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发掘、保护、开发优秀的文化遗产,壮大新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新农村文化市场。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大局和方向。

  第二,建立一套体制机制。一要加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新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正常增长的保障机制,设立新农村文化发展资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提高文化经费用于乡村的比例,同时用好国家和省里的扶持政策,推动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xx年,县级“两馆”应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全部达到省定目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应扩大数量、提升档次,有效扭转我市新农村文化设施落后、公共文化产品供应不足的局面。二要加大文化资源向新农村的倾斜力度,建立政策推动机制,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解决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扩大有线电视覆盖面,确保农民群众既能听到中央和省委的声音,又能听到市委市政府的声音。三要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管理力度,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文化投入、设施建设、活动开展、农民受惠、遗产保护、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列入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价体系,激发出社会各界的文化自觉意识。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和要害。

  第三,打造一支人才队伍。在政府职权范围内,深化新农村文化队伍体制改革,创新新农村文化队伍管理制度,理顺乡镇文化站及其人员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关系和机制,提高文化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解决无人干事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班、选送深造、骨干示范、专干下乡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音乐、美术、书法、剪纸、文学等多门类的新农村文艺人才,发展一批八音会、小剧团、秧歌队等群众性文艺组织,鼓励引导他们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建立一支永不离村的文艺队伍。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第四,推进一项创建活动。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以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新农村“四位一体”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城市的标准建新农村,以市民的理念育农民,推动城市文明和新农村文明的联动对接。在创建内容上,与新新农村建设同步,治理“五乱”(乱倒垃圾、乱倒粪便、乱贴广告、乱设摊点、乱建房屋)、推动“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六化”(环境整洁化、村庄园林化、街道明亮化、饮水安全化、能源新型化、住房舒适化),改善新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抓好“十星级”文明户、乡村好人、美德家庭等创建活动,抓好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儿童禁毒禁赌会等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创建要求上,突出群众得实惠,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向新农村流动,推动政务、法治、人文、市场、生活、生态“六大环境”建设向新农村延伸,使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成果。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题和载体。

  总之,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把新农村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解决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构筑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新农村文化建设水平,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建设成果,为我市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9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新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

  (一)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示范创建是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我市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大力开展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绿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截至XX年底,全市获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9个、生态示范村43个,绿色文明示范单位800余家,临潼区、周至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预验收。为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区、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强力推进生态创建活动,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生态区验收。阎良区制定了《阎良生态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高陵县制定了《高陵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新农村生态建设活动。阎良区、灞桥区积极开展治理“三乱”(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清理“三堆”(柴草堆、粪便堆、垃圾堆)、推广“三改”(改水、改厕、改厨)、美化“三口”(村口、路口、门口)活动,优化了新农村环境,推动了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新农村饮用水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近年来,市和区、县都把解决新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大资金投入,3年来全市建成集中饮水工程600余项,解决了90.6万新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市财政XX年投资3700万元,推进新农村饮水安全和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户县按照政府规划、环保牵头、部门配合、乡镇监管、村子保护的原则,制定了《户县新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保新农村饮水安全。阎良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80个行政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蓝田县今年计划建设饮水工程55处,已建成15处,开工28处,解决了1.5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高陵县已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91处,解决了16.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临潼区徐杨街办新华村、屯刘村建成了饮用水净化工程。周至县沿山、沿渭的17个乡镇及全县各处饮用水质均符合标准。灞桥区今年安排资金1300万元,计划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个,单村供水工程20个,可解决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开展。

  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市上下拨11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了4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其中户县马村养鸡场生态示范园区、阎良区绿源瘦肉型猪繁育基地、蓝田县西安旺源养殖厂和临潼溢盈畜牧养殖公司通过建设沼气发酵池,使畜禽粪便资源化,实现了“畜—沼—农”循环发展,节省了不可再生能源。灞桥区以益稼科技公司提供的技术为支撑,开展了三绿生态养殖厂畜禽粪便无寄存化处理试点工作。户县惠丰有机肥厂收集苍游乡各村散养户鸡粪、采取烘干技术生产有机肥,西安天源绿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蚯蚓分解牛粪消除污染项目,实现了污染防治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新农村养殖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途径。高陵县围绕沼气池建设改厕、改圈、改灶,已建成6633口沼气池,有效防止了人畜粪便对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四)新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稳步推进。

  市建委、市爱卫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新农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新农村地区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划,市环保局积极推广村收集、镇中转、县(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一些村组建立了垃圾环卫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保洁员。高陵县制定了《高陵县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办法》,并积极组织落实。阎良区7个街镇的29个村(234个组)共聘请保洁员275人,形成了“组清扫、村收集、镇(街)清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灞桥区在13个重点村修建了76座垃圾台,配备垃圾密封清运车14辆,收集车9辆,为垃圾规范化处置打下了良好基础。临潼区代王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周至县为20个生态村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垃圾箱,建立了简易垃圾填埋场,做到了日产日清。户县积极开展村组垃圾处理示范活动。长安区上王村每天下午专门将农家乐产生的废弃物收集起来运送到区上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并建有村上的污水处理设施。阎良区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拥有20多项发明专利,采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仿生实时处理技术,经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化处理快速生产线,每天可处理200吨生活垃圾。

  (五)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始启动。

  针对我市新农村群众居住地理位置差异较大的实际,对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分散和相对集中、环境工程设施与自然净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市除城六区外的其他区县全部开工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同时结合“百镇”建设,在蓝田、周至等区县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小型污水处理工程。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将周边新农村的生活污水纳入管网处理,正在建设关山镇、武屯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启动了武屯镇全市首个污水生物处理项目的建设,新农村的乳品行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也在进行之中。蓝田县动工建设汤峪镇、葛牌镇污水处理厂,玉山镇污水处理厂正做前期论证,汤峪湖森林公园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全部用于花草树木浇灌,实现了零排放。

  (六)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土壤有机质、钾和微量元素严重失调,土壤理性化性质恶化,稳定性差,肥力下降。过度使用农药,不但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而且污染环境。非降解农膜碎片进入土壤后,会严重改变土壤物理性质,影响土壤透气性,阻碍农作物吸收和根系生长,导致减产。我市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通过技术、工程等多种手段,积极防治土壤污染。XX年,灞桥区就开展了土壤测土配方工作。周至县以科学施肥为指导,大力推行测土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氮、磷流失,积极鼓励使用有机肥,发展绿肥种植。目前已完成61万亩测土配方工作,为建立一批农药减量控制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提供了保证。高陵县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的检查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剧毒农药,净化农药市场。

  (七)新农村大气污染和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加大了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力度,取缔了一些碎石和大加工企业,捣毁了一些废旧塑料加工点,建立了联合整治扬尘污染的工作机制及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强化了对城镇工地及渣土拉运车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未出现一起着火点的可喜成绩,秋季秸秆焚烧工作也取得好成绩,10月份良好空气质量比去年多2天。涉农区县积极推广玉米硬茬播种、旋耕灭茬播种、秸秆捡拾打捆和秸秆粉碎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禁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蓝田县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秸秆草编等综合利用措施。阎良区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秸秆气化技术,武屯镇三合村、红丰村秸秆青贮率达到90%,完成秸秆气化技术近XX户。同时,加大了新农村工业企业和造纸企业治理监管力度,使新农村老百姓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居住的环境更舒适。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0

  背景:

  现在新农村水污染情况较为严重,且水污染严重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由于新农村大多数居民都是饮用自然水,这直接关系到村民的生命安全,并且新农村以种植业为主,水质安全也会影响到农作物的产量。而且云阳大多数新农村的河流以及小河沟是长江的支流,污染会直接影响长江水质!目的:

  1、通过调查了解现在新农村水污染情况。

  2、进一步了解水污染造成的.危害。

  3、了解造成水污染的各种原因。

  4、向广大村民提建议,向他们宣传水污染的危害,呼吁村民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活动,为我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努力!

  调查内容:

  1、实地调查。

  我们在云阳县黑马村和云阳泥溪乡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大多数河流、池塘、水库、水沟等都存在不同层度的污染。在黑马村我们主要调查了2个大型水库、一家山羊养殖基地以及流向长江的一条溪流。在这中间的一个水库里,我们发现水质污染特别严重,水面漂浮着很多塑料袋以及各种

  瓜果皮,不时传来一阵恶臭。据了解,这个水库已经废弃没有再使用了,但是这个水库严重影响到了环境。在山羊养殖基地,我们老远就闻到一股膻味,在基地另一端是排出去的废物,我们看到一股夹杂着黑色的水顺着一条小水沟流向了一条小溪流,我们继续顺着一条小溪一路走,发现有些干涸的地方有许多被扔掉的衣服、鞋子甚至还发现了3个农药瓶,还有无数碎的玻璃渣子,但就在小溪的下游修筑有两个居民饮用水池,还有一个大型水库,这个水库为磐石水厂提供水源,这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生命安全!

  在泥溪乡街道旁的小河里,我们发现河面上了两边漂浮着很多的生活垃圾,包括泡沫、一次性碗筷、塑料袋、各种食品袋等,其中光是塑料袋就不少于23个,并且只是一段流域,并且河岸两旁泥沙堆积严重,导致河床抬高。

  在一条公路旁的水池里我们发现水面上有被扔掉的牛奶盒,而且还漂浮着一层油状物质,经过询问原来是通过这条路的一些驾驶员的车漏了油流进去的。

  2、走访调查。

  在泥溪乡我们向周围的村民询问了相关问题及情况,其中有些村民向我们反映经常就有建设房子留下的碎屑被卡车运到河边然后直接倾倒在河里,造成河床泥沙堆积,河床抬高,严重影响船舶通行,并且有大部分泥沙被水带到了长

  江里面,当晴天时候,河里总会散发出一阵恶臭,当下雨河里涨水的时候,泥沙上翻,搅合着垃圾,经常在一些窄的地方堵塞。

  在黑马村我们询问了一位村民,他告诉我们有一个以前用来10多位村民集体中毒,所幸的是没有人死亡,后来经上面部门调查才知道是因为在上游的一个工厂里铬超标,后来该工厂被下令该造,现在已经撤了这个工厂。并且还向我们讲述了有一个堰塘里的鱼大量死亡,造成的损失约有两万元的事。我们向他询问了原因,他说是水里长了一种叫水葫芦的水藻,使堰塘的水下严重缺氧,我们查询了一下水葫芦,这是一种和外来入侵物种,在我国曾经疯狂繁殖并造成水质被破坏,并且这里经常有新农村妇女洗衣,如果用的洗衣粉里含磷的话,造成的水华会更厉害。

  污染源:

  1、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以及设房屋产生的废物。

  2、工厂产生的未经处理废水。

  3、种植农作物所用农药残留的污染物。

  4、含磷洗衣粉和化肥排入水中造成的水华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

  造成原因:

  1、新农村大多数居民由于文化较低,品德素质较为低下,环保意识不高,对于水污染造成的后果不了解,并且对于已造成的污染不采取措施。

  2、没有设立专门的垃圾处理点,都是随便扔掉,对于有毒物质也未经处理。

  3、村里没有专门的水质管理条例和水质污染处理方案。

  4、相关部门没有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等。

  解决方法:

  1、向村委会反映相关情况,向村里提建议,让他们把村里被污染的水源治理好。

  2、污染特别严重的村里无力治理的向县里水利部门反映情况。

  3、向村民们宣传水污染的危害,让他们懂得要珍惜水资源,为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做贡献。

  感想:

  由于新农村大多数村民都是老人,对于水质污染的隐形危害不大了解,往往是危害显现出来了才意识到严重性,并且水质遭到污染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的建设,希望人人都意识到环境恶化带来的后果,也希望人人都能主动投入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回来!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1

  一、调查的内容概况:

  (一)水污染

  我的家乡在这个平凡的村落,村外有一条小河,自我记事以来,这条小河一直都在,河水很清澈,可以洗衣服,用来灌溉,夏天的时候偶尔还有小孩子在河里洗澡。这条小河有一条支流经过隔壁村,以前这条支流与主干道的水一样清澈见底,但时光荏苒,这条支流也不复原来的模样。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数量越来越多。主要废弃物有:煤渣,家禽、家畜的粪便、白色垃圾,破旧衣物等。由于所处的地方是新农村,附近没有垃圾处理厂,人们也没有处理垃圾的措施,所以大家都将生活垃圾,废弃物,生活污水排放到这条支流里,或者倾倒在岸边。

  据调查统计,涧李行政村共有160余户居民,其中110余户居民还在使用煤炭作为燃料,70余户居民家中饲养禽畜,40余户选择将禽畜粪便用作肥料,余下选择将粪便倾倒在河边。对于白色垃圾,废旧衣物等废弃物,60余户选择将其扔到离家较远的空地,例如河边;其余选择就近燃烧处理。

  时间长了,由于煤渣、白色垃圾中含有有毒物质,河岸的有些地方已不再生长植被。支流的水如今变得乌黑,隐隐发散出臭味来,而且河面生长着大量的富有藻类,漂浮着各种生活垃圾,景象看起来十分不美观,尤其是下游的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如今已经没有人在这条河里洗衣服了。

  居民将垃圾倾倒在河边。

  (二)河流现状

  涧李行政村的那条河流主干道的水体所受污染情况并不是很严重,但是近年来河流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有河道变宽和河床降低,而这些现象都来源于人类活动。

  这条小河的地步主要是石头和沙,几乎不含泥土。沙是人们在建造房子是所用的混凝土的主要成分之一,于是人们为了节省造房经费,就自己到河里去挖沙,导致河底的沙石越来越蓬松。到了夏天,暴雨过后便是洪水,洪水轻易就将蓬松的沙石冲走,河水越来越深,洪水的冲击力增加,两岸的沙石也被洪水冲走,如今的河道已变为原来的两倍宽,河道弯弯曲曲,不似原来的比直美观。

  河上一直有一座桥连接着河的两岸,这座桥到如今一共重建过五次,如今的桥是一座矮桥,桥下有洞,不发洪水的时候,水从桥下流过,发洪水时,水还漫过桥面流过,减少对桥的冲击,这是我记事以来建的最好的一座桥。

  居民不正当行为导致河道变宽。

  二、实地调查后的发现:

  我们调查后发现,家乡环境污染来源于主要是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排放。而且村民对于村庄周围以及自己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识还不够,没有采取积极的处理的态度措施,而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进行处理,日积月累,对生态环境势必产生不良的后果。村民们没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性差,没有严格控制自己行为,依法办事,因此要采取一定的.教育引导措施,同时地方政府不重视对环境保护,只重视当前利益,而忽视未来的发展,只重视经济发展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的规章制度。

  三、调查后的建议: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针对上述环境污染现象,我翻阅了大量相关书籍,并上网查阅了一些资料。保护环境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努力增强环保意识,节约资源。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在生活里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不乱扔垃圾,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尽量不用或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袋,减少白色污染,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多学习和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

  总的来说人们、企业工厂、政府部门都应该增强环保意识,提高自觉性,经济与环境都要兼顾,既要重视当前利益,也要重视未来发展。个人与企业工厂要严格遵守法定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通过这次对家乡环境污染的调查,我深入了解了家乡环境的状况,看到了经济蓬勃发展为家乡带来不好的一面,也针对这些问题,根据我所学所看,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今后,家乡的人们能够一起来改善家乡的环境,为创造更美好的家乡而努力!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2

  一、调查内容

  在二十多年前,即是在上世纪80年代,我家乡的居住房子,并不是像现在所看到的楼房,而是多属于瓦盖的房子。这种瓦盖的房子大多数是以整座的形式建造的,其坐地面积为一百多平方米,有四个房间、一个大厅和一个天井。其地基也不像现在由钢筋混泥土筑成的,而是都是大理石那种石柱来当支撑房子的地基,其房顶是用木的柱子支撑的,就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以前的老房子。人们留那个天井是为了采光,可以让房子明亮,也有助于空气的更新。四个房子是分成两排,分布在整座屋子的两边,中间隔着的是个大厅,四个房子中其中有两个是主房,两个偏房,偏房相对与主房略小,一般一个用作厨房,一个当作房间。整座房子看起来是对称的,给人井井有条的感觉。这是当时改革开放初期甚至之前的人们的居住的房子的风格,一个家庭的人聚居在一起,别是一番滋味啊。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国家的经济增长了,家乡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虽然我们那里的经济不是那么发达,不过温饱问题还是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大体上人们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也正是这种经济的提高,人们与外界的交流的增强,人们的观念也有了转变。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家乡人居的房子的风格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发生了几个时期的转变。我要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人们对于家庭居住问题的转变,以及介绍伴随着这些转变而一路走来的建筑劳动人民的情况。

  我将要介绍的建筑工人,主要是建造家庭住房,就是那么普通老百姓的住房,不是那些承包大型建筑的建筑团体。家乡的家庭住宅,由于人们不想住得那么高,其房子一般都只有两三层楼高,其规模也是可想而知的,这些楼房的规模并没有那么大,针对于这种规模不大的工程,家乡出现的建筑工人队也和我们平常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见到的工程队不同。首先,是他们的工人团队的规模不同,相对小的工程,其队伍当然没有那么大规模工程的人员规模大。他们是围绕一个工头聚集起来的,因为他们的工程是由工头去接的,工头找到项目后,他才会去联系那些师傅、小工、和泥的工人,他们才因此聚集到一起。他们不像今年上春晚的那些建筑工人那样制服统一,他们去上工的时候,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经济的发展,他们的生活条件也有所提高,就算是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他们的工资还有有所提高,因为我家乡的经济情况不一样,他们在大城市大批失业的情况,却看到了有些建筑材料的减价,所以有些人就借着这样的机会来建筑他们的家园,当然这使得这些家庭式的建筑工人没有遭到失业的结局。这也是新农村地区与城市不一样的地方。

  在这些建筑工人的主导下,特别是在那些公投的影响下,人们对于建筑的风格也发生了几个时期的转变。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房屋多是以瓦盖房子为主,钢筋混泥土的房屋还未走进家乡的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当然是得利于改革开放的政策,钢筋混泥土所建造的房子慢慢的走进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得到家乡人们的青睐,因为我们那里是靠海的,当然就不可避免的有台风,虽然台风很少在我们那里登录,不过有时受到台风的影响很大。当风力比较大时,那些瓦盖的房子会经不起狂风的吹刮,“年老”的房子就会被掀顶或是墙壁被吹倒,所以用钢筋混泥土建造的相对牢固的房子自然得到人们的青睐,自然而然的他也慢慢走进我们的生活。到十七、十八年前为止,即在1992、3年建造的房子多是整座,每层楼就如前面讲到的那种四房、一厅、一天井,两边对称的那种构造,只是他们的房顶是钢筋混泥土的。在钢筋混泥土刚刚走入我们生活的时候,发展起来的当然是在之前房子的格局上建造起来的,由于其地基是使用钢筋混泥土的,其地基比起石柱来的要牢固,由于钢筋的连接,使用这种钢筋混泥土建造的房子比较牢固,不易倒塌。

  大约在同一时间段,也伴随另一种风格的产生,其名字就叫“独脚屋”,顾名思义,这种房子比整座的要少一些,而且刚好就少了一边上的两个房间,只剩下两个房子和一个厅、一个天井,刚刚好不对称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才会叫这个名字“独脚屋”,由于经济的推移,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们也不那么讲究了,不要求房子两边的对称,一楼的房间少了,人们往上发展,建出来的是楼房,虽然不高,但是土地的使用效率提高了。

  到了之后,大约六、七年前开始,又一个时间段的风格出现了,这种风格的房子被称作“平房”,这种平房较之前的“独脚屋”而言,小了一半,一楼只剩下了一个厅和一个天井,厨房就设在中间,从门口走进去,经过一个天井,就可以看到厨房,厨房没有什么墙壁遮挡的,就暴露在外面,再走几步就到了大厅了,而房子都转移到了楼上,大家同样是往上发展,不过房子相对建得要高了一些,不过依然留有一个天井,供采光之用。

  过了一两年,即在20xx年的时候,人们的想法又有了一些变化,人们虽然还是建平房,不过布置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就是他们不留天井,而是把屋顶都盖封了,这是因为封了之后,房子看起来大了许多,其利用率提高了。这时候仅仅是把屋顶改成全封闭的,其布局还是没什么大的变化。

  到了最近这些年,人们对于全封闭的平房又有了新的想法,就是把大厅移出来,使得一走进们就是大厅,后边作为房子或者厨房,其中间用楼梯隔开,使前面和后面形成了两部分,当然楼上还是房子,不过这样的房子看起来不会那么暴露,客人在外面坐的时候不会看到里面,感觉给房子的主人留了一些面子。而且有些人会把“独脚屋”那个格局的房子建成两间像这样的平房,“独脚屋”是有两排的(一边是房间、一边是大厅),刚刚好可以建成两间这种的平房。而这种风格一直到现在,基本上还没有什么变化。

  二、实践报告分析

  我对家乡的企业了解不多,其行业的数据就更加不得而知了,原因就是没有老师你所说的那种关系可以找,一个没有关系的人,怎么可能会对那些企业了解那么多。所以我找了我比较熟悉的,家庭建筑这方面的事谈谈,这些是我可以看到的,而且因为这类建筑的建筑工人的特殊组成,我也能向我认识的亲戚邻居们询问。虽然亲戚邻居们不是那么了解一个企业的发展状况,不过对于这种家庭住房,他们还是比较清楚这些年来的变化的。而且我对我生活的环境也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选择这方面的事谈谈。

  对于那些瓦盖的房子,是延续以前的建筑风格,有着古代的色彩,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过也是拘于人们的观念和经济的发展,首先,人们继承前人留下来的东西,是对前人们的尊敬。其次,也是由当时的社会条件决定的,当时我国的生产力不发达,经济不发展,当时在家乡比较落后的地方当然也就不可能有那些由钢筋混泥土建造的房间。

  我的家乡不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是一个新农村地区,那些用于建筑用的钢铁都是出其他地方运来的,而不是有我们自己生产的。随着广东被邓小平同志列为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地,家乡的交通情况得到了改善,特别是于外界交流的公路,虽然那条公路不宽,但是却使得输入钢铁成为了可能。钢筋的输入给了楼房建设一个前提,因而当时比较富裕的人就开始从瓦盖的房子住进了楼房。不过房子的布局依然没什么变化,还是遵从以前瓦盖时的布局。这是经济带来的第一个变化。

  而“独脚屋”在差不多同一时期出现也是有原因的,资金充足的那些人们在当时建造的是整座的,这是正常的。不过那些资金不足的,怎么办呢?他们孕育出了一种新的'想法,那个想法就造就了所谓的“独脚屋”。他们将“整座”的房子删去了一边,本来是对称的三列的屋子,被去掉一边后,明显变得不对称了,也就是“独脚”了。但是这只是资金的问题,所以看到的结果只能是这种房屋较整座的而言,只是少了一边,占地面积小了,其布局而没有什么变化。以上两种风格的房子是宽裕的人建造的,然而穷人不可能那么容易暴富,攒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也就使得这两种风格延续了十几年。

  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他们的工资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同时,物价的上涨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之前攒钱准备用于建房子的人,由于农民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物价的上涨比起他们的攒钱要来的快一些。根本很难存很多的钱,而且存的钱也很容易贬值,因为物价的上涨不会考虑这些农民的,而是以一个国家的经济为标准的,然而并不是每个地区的发展都能跟上。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物价也在无时无刻的提高,在一个新农村地区想要攒够钱来修建房子是很难实现的,除非他们是突然暴富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比较贫穷的人在多年之后也有了其他的做法,他的理念是“存钱难,还钱容易”。他们选择先向他人借钱,再慢慢的还钱。有点像现在的贷款购房制度,不过他们是借,向亲朋好友、向邻居先借,等以后赚钱后在慢慢还,一般向一个人借钱都不会太多,所以还起钱来也比较容易,他们会有计划的归还所借的钱。当然这样也是有缺点的,因为同样是不富裕的人,就算是向很多人借钱也还是很难借到那么大的数目。他们出于减少地皮和地基的成本的缘故,他们引领了一种新的风格的出现,就是平房,平房所占的面积大约是“整座”的三分之一,“独脚屋”的二分之一,其地基和地皮的成本也降下来了。同时由于占地面积的缩小,他们往上发展,其一楼作为客厅,厨房等用,而楼上则作为房间给人住。尽管小了,不过还是沿用“整座”、“独脚屋”的风格,即留了一个天井由于采光之用,即出现了前面所说的第三种风格。

  前面所说的主导因素相对偏重于经济因素,之后的主导因素偏重于人们的观念。

  20xx年开始,平房的布局的转变是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他们不再想要留着天井采光,而是把屋顶都盖成全封闭的。增加地板的可用面积,特别是楼上的,因为全封了之后,楼上的空间变大了许多,可用的空间也增加了。对于比较穷和人口比较多的人来说,大一点的空间相对采光要来的更加有吸引力。因而屋顶全封闭的风格伴随着人们的这种观念产生了,但这只是偏重于增加楼上的可用面积。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的快速传递,家乡的房子设计者根据家乡的风格,综合外面的一些格局,又对这些屋子的布局进行改进,他们不再把大厅留着最里面,而是把大厅移到接近门口的那种风格,接近门口的大厅相对于全封闭的房子而言光线好了很多。中间用楼梯和一面墙把前后隔开,让里面的东西不容易让在外面坐的客人看到,所以迎合了多数人的口味,使得这种布局成为了主要的风格。有些用于“独脚屋”的地皮也会建成两间这样的平房,这也是有些根据的,这是因为以前计划生育的国策在我家乡落实得不是那么完善,很多家庭的人口都很多,那些父母们考虑到他们的孩子长大后的分家问题,就把屋子建成两间。我们新农村的人有时就会有这样的想法,他们只是考虑的有点远了,不过这也不能说什么,因为也是正常的。

  三、展望

  这是家乡目前的家庭式住房的格局,多种风格并存着。不过我相信我的家乡的建筑风格会发生转变。

  (一)一我家乡目前的经济还不发达,拘于缺少天然的矿物资源,所以家乡的工业还很不发达。相对于工业的不发达,自然能想到,家乡的环境污染相对那些大城市而言要好很多。而且现在正在修建一条经过我家乡的高速公路,现在这条公路虽然还没有竣工,但这条公路相对于我们之前行使的那条公路要大很多,相信在这条公路的影响下,我家乡的经济会发展起来的。

  (二)虽然没有矿物资源,我们那里却是沿海的,我们的海边到现在都还没怎么开发。海洋是一个天然的储存室,海水里富含的多种矿物质,如果有人投资发展的话,相信会给我的家乡带来快速的发展。

  (三)作为一个新农村地区,大家也可以想到有很多的劳动力,因为现在家乡不是那么发达,工厂、企业都比较少,所以他们都出外到深圳、广州工作。国家加快经济的发展方式,那些企业、制造业一定会先从这些一级城市退出,往周边的城市转移。我的家乡也距离这些大城市也不是那么远,新建的高速公路的完成更能加强之间的联系。这些企业如果转移到家乡,必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家乡的发展,也可能会吸引一些管理、技术方面的人才。这样会带动家乡的发展,也会带动其他投资者对其他行业的投资,带动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必将会导致人们的住房问题转变,首先的,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地皮的上涨的,地价的上涨就会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将会往天空发展,占地面积是定的,如果尽可能的向上发展,就能更好的利用这块地。所以在经济发展的以后,家乡的房子会比较多的是比较高的楼房,而目前的这种家庭式的、规模很小的房屋会减少。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3

  前言: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新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新农村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新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以及自然的损毁退化,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

  环境现状分析:

  通过西湖村的环境调查以及其他新农村的环境调查资料显示,大致可以分析得到新农村的污染现状:

  1、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得当。

  随着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现代化的商品和新的生活方式迅速蔓延到新农村,各种生产、生活垃圾也快速出现。在街道上,垃圾堆随处可见。有塑料泡沫、塑料袋、碎玻璃、烂酒瓶等,不仅影响农业生产,还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危及人体健康,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一些牲畜的放养造成了村中道路环境较差。

  2、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

  新农村的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的状态。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都是顺着自制的排水沟流到田地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时期,新农村生活污水成分简单,可以自然降解。但是随着我国新农村的城镇化不断发展,生活污水的成分不再简单,加上农民对环保意识的欠缺,同时也受目前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造成城镇生活环境的污染程度不断加深。据村名告知,在许鹏村的唯一的一个池塘曾经十分清澈,池内常常养有不少鱼类等水生生物,而现在,由于水污染导致,池塘发臭,池内生物。

  3、土地污染日趋严重。

  在新农村,由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不是靠改良种苗提高抗病能力来提高产量,而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遇到雨水冲刷,化肥农药便渗入地下或流入河流。农用化学品的过量使用,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同时,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并威胁到新农村人口的健康。

  4、空气污染日趋严重。

  在新农村,特别是在农耕时节,大面积的焚烧作物,屡见不鲜,直接导致了空气污染严重。除此之外,工业污染也会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新农村污染原因分析:

  目前的新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经过分析,造成新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有以下几点:

  1、部分新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不高。

  长期以来,新农村生产技术落后,信息资源匮乏,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农民养成了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譬如缺少科学种田的指导,滥用化肥和农药;卫生条件差,垃圾随处扔等等。环境意识的.淡薄使农民养成了不注重环保的生产及生活习惯。

  2、新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在目前我国的发展形势下,针对城市的环境治理资金尚且不足,更不用说广大的新农村了。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保队伍自身建设跟上形势需要,环保机构设置滞后,缺乏有效的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许多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得不到落实。

  3、新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过于薄弱。

  国家环境保护的重点都在于城市的污染问题,而新农村污染问题则长期没有受到重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虽然现在许多地方乡镇一级政府也建立了环保机构,设立分管领导,但是多属空架子,基本没有认真履行环保职责。

  4、城市化进程中, 城市的高污染企业想新农村转移。

  例如在西湖村周围的化工厂,浓烟四起,给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新农村环境污染改善方案:

  对造成新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要彻底解决新农村环境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工作:

  1、大力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及参与环境保护的消极性是我国新农村环境治理的难度所在,所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新农村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积极向农民推广先进农业技术,解决好新农村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农民的许多不够环保的生产习惯多缘于落后的生产技术,应加大政府对新农村事业的投入,多向农民宣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公益工作,应成立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各方面工作。只有基层人员的各项素质提高了,新农村的环保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目标也才能尽早的实现。

  3、加强领导,保证队伍的清正廉洁,营造新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努力做到各项活动负责到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新农村、加快新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不能重蹈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尽量避免因为环境问题而阻碍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重视新农村环境问题,势必会出现新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和影响的不断扩大,进而最终影响到城市,这不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新农村的发展目标。

  如果上述各项措施能够切实落实到位,新农村的树才能更多、更绿,水才能更清,天才能更蓝,新农村的生态和生活环境才能有明显的改善,社会主义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会更快、更稳。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4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国家提出了很多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现在的新新农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然而新农村的环境问题却越来越多,深刻影响着社会主义新新农村的建设。环境问题让新农村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到底新农村的环境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们究竟要怎样对待这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与几位好友在寒假期间,组成一个小小的团队,展开了一个以“新农村环境问题”为主题的问卷调查。

  一、 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 调查对象

  20xx年1月27日、28日、29日,由我与四位好友组成的一个团队,对我镇的8个大队的部分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上门拜访并填写调查问卷为主,在调查的准备阶段我们也随机访问了几位老乡,帮助我们完善了调查问卷的题目,也得到了老乡的肯定。

  二、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其中每个大队10份,调查的范围比较广,而且老乡也比较配合我们的调查,问卷得到了100%的回收率。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农民的环境知识缺乏

  人们对环境知识的认知程度是决定他的环境意识是否高尚的基础。如果环境知识缺乏。不知道如何保护环境。那么他的环境意识必然不会高尚。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以下几个问题来调查我镇老乡的环境意识。

  (1)对相关的环境纪念日的认知程度,目前已经确立的环保纪念日有10多个,我们选择与农民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三个环保纪念日作为调查项目:“世界环境纪念日”(6月5日)、“土地日”(6月25日)和“植树节”(3月12日)。在80位被调查村民中,对上述纪念日不知道的人数分别占95.3%、96.8%和5.07%,这说明多数村民对环保纪念日不太了解。

  此外,村民对环保纪念日的了解程度还与受教育程度相关。对上述纪念日回答不正确或不知道的人数中,小学及文盲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9.5%、48.8%和6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的比例分别只有15.1%、14.9%和7.3%。在调查中发现,村民中能正确回答“植树节”的人数明显多于其它三个环保纪念日。即使在回答不正确的村民中多数人也表示知道有植树节,而对其它二个环保纪念日,多数村民表示不清楚有这些节日。这是因为每年植树节时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机关、团体、学校都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而在其它环保纪念日时几乎没有任何活动。

  (2)对“工业三废”及其危害的认知程度。工业三废指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这些废弃物如果超标排放就会污染环境。而且在环境中还会发生物理的和化学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人畜健康造成危害。“工业三废”是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但是,当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哪些是“工业三废”时,80个被调查者中回答完全正确、不完全正确和完全不正确的分别占10.1%、38.1%和51.8%,而且多数村民并不了解“工业三废”的危害。

  (3)对温室效应和温室气体的。认知程度。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浓度增加,阻止地球热量的散失,使地球发生可感觉到的气温升高。这就是所谓的“温室效应”。造成温室气体浓度增加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高耗能(过多燃烧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和无节制排放工业废气;二是森林减少,阻断了自然界对二氧化碳的吸收。温室效应造成了气候变暖,其结果是洪涝干旱等极端气象灾害频繁,病虫害增多。应该说,温室效应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且也是报刊、电视出现比较多的词语。但是。在80个被调查者中能够正确回答燃烧秸秆会加剧温室效应的只有55人,占被调查人数的68.75%

  2、农民的环境行为不雅

  在新农村,农民的环境行为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环境状况。在调查中我们询问了下列有关的农民环境行为问题:

  (1)如何处置废电池?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等多种,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者随手丢弃。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从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威胁人类健康。在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题目:下列物质(废铁、废玻璃、废电池)丢弃在土壤里,哪一项对环境危害最大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废电池对环境危害最大。但调查结果仍有26人回答不正确,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多数村民都是随手丢弃。有许多人虽然能够意识到废电池的危害。但可能仅仅是图方便、嫌麻烦而仍然选择了不利于环保的行动。

  (2)如何处置秸秆现在新农村有不少农民为了抢农时图省事。将收获后的秸秆一烧了之。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浓烟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影响交通安全。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你认为焚烧秸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吗”结果有23人勾选“不清楚”。10人回答“不会造成污染”,两项合计人数33人。当我们在调查中问:“你家是如何处理秸秆的”结果大部分回答“在田地里焚烧掉”,可见焚烧秸秆的问题比较严重。

  (3)如何处置废弃的农药瓶废弃的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已经成为新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其主要危害是其中的农药残留渗入土壤。流入河流池塘而形成污染。威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甚至造成人畜、鸟类中毒。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你如何处置废弃的农药瓶”勾选“随手丢弃”的33人, “随生活垃圾堆放”的30人,占全省被调查人数的78.7%。在我们那里废弃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污染还是比较严重的。

  (4)使用农药的环保行为。农药使用不当或滥施农药,不仅会污染大气、土壤和水源,也间接和直接地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是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由于气候变暖。害虫猖獗,被调查者普遍反映“不使用农药不行”。蔬菜生产中使用农药的安全采摘期因农药品种、蔬菜品种、季节等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讲,叶菜收获前禁用期至少7天,茄果类、瓜类蔬菜禁用期至少2—3天。在调查中询问:“施过农药的蔬菜何时可采摘食用”73.5%的被调查者能回答正确。这说明大多数农民是了解相关要求的。当询问:“自己食用的蔬菜也使用农药吗”结果有80人回答“不使用农药或很少”。

  三、解决对策

  通过以上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农民环保素质总体来讲不高。主要表现为环保知识缺乏,环保意识淡薄和环境行为不雅。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环境意识,改善新农村环境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新农村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报道党和政府的环保政策,宣传环保新进展新经验,普及环保科普知识。表彰环保先进事迹。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要从新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与形式。例如宣传栏、环保“大篷车”、文艺演出、环保知识竞赛等,突出艺术性、形象性和群众参与性,以增强环保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要坚持经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基层村委会要把环保宣传作为基本工作任务。常抓不懈,同时在相关的环保纪念日(环境纪念日、土地日、植树节等)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旨性宣传活动。通过加强环保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一是树立环保新观念,使环保成为广大新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二是培育环境新道德。平等看待自然界的各种生命,维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创建环保新文化,使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荣耻观蔚然成风。

  (二) 增加农民教育机会,提升农民环保素质。

  调查显示:在食野习俗、乱堆垃圾、焚烧秸秆等非环保行为的人群中,较低文化程度所占的比例较大,这说明农民的环保素质与受教育程度相关。由于受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教育投入相对偏低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新农村地区的教育机会偏少、优质教育缺失,这是造成一部分农民环保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增加农民的受教育机会。加强新农村环保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中小学生抓起,他们是未来新农村劳动力的主体。

  要在幼儿园把环保知识编成儿歌和游戏,让孩子们在演唱和表演中了解环保知识;在中小学开设环保知识课。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环保宣传活动。把学到的环保知识带给社区和父母,这样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此外,要把环保教育融人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中,包括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农业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农业、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使广大农民在发家致富的过程中提高环保素质,自觉保护环境和生态。

  (三) 建立新型新农村产业模式

  大力发展既节约资源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以此作为协调解决传统农业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手段。加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科技培训,倡导和推进循环经济提升农产品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型农业产品,培育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变过去单一种植业生产结构为农林牧副渔。产加工为一体的复合型生态循环系统,提高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效率。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建设相互依存。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篇15

  1、借助政府力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

  国家应该更加重视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发挥自身职能,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支持,完善国家教育体制,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政府要贯彻实施“三农”惠民政策,重视新农村存在的问题,为早日建设美好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采取积极措施,关注新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让孩子接受全面教育,将来为国家做贡献。其次,国家要加强经济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收入,制定惠农政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新农村的家长可以尽量不用外出务工养家,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关爱孩子,从而减少留守儿童数量。最后,国家要加大对新农村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基地,配套教育设备,投入更多的师资队伍,不断完善新农村教育水平。及时弥补新农村教育的不足,达到国家总体平均教育水平。

  2、完善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主导作用

  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学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对留守儿童关爱的缺乏只有通过学校的帮助来弥补,学校应该义不容辞发挥其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孩子提供教育帮助。老师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多与孩子交流谈心,多开展集体关怀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到必要的关爱,从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老师要定时到儿童家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跟身心情况,还要定期跟孩子的监护人交流,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垫下基础,给孩子实现全面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美好环境。

  3、引起新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视,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

  新农村基层组织应该建立新农村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儿童的教育除了靠政府、学校、家长,也离不开基层的大力支持。儿童教育是社会各阶层共同的责任,村政府应该建立教育咨询点,少年儿童教育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暑期期间,村委会可以通过邀请当地各校大学生到新农村进行三下乡支教活动,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新农村为孩子们提供学习的指导和各方面的交流,开展对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工作,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学习更多的知识。

  4、总结

  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从农民工大规模涌入城市务工开始,已经持续了将近20年之久,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建设。国家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为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大力帮助,争取早日实现我国的城市化建设。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数千万儿童和上亿农民工的重大问题,同时,更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广大地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所以,解决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XXX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尽一份力量和一份职责,伸出援助之手。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职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希望社会能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争取为新农村留守孩子提供一个美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儿童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学好文化知识,实现全面健康成长,将来为国家的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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