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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新规: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7-02-0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贵州凯里市日前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

  该办法的印发在网上引发争议。在凯里,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凯里市文明办副主任文仁刚在接受中国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适用对象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但《办法》是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规范约束,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倡导群众文明节俭,群众操办酒席行为纳入和依据相应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调整,由其所在的村(居、社区)委员会进行约束。”文表示。

  文表示,《办法》作出复婚双方和再婚方不准操办酒席的统一规定,系出于引领移风易俗、维护公序良俗的基本考虑,从源头上杜绝复婚再婚人员滥办酒席、借机敛财。

  文同时强调,该办法只是试行,而市里也会尊重每个村和居委会的特点,允许每个村有自己的民风民俗,“村委会和居委会针对办法表决之后再制定出村规民约。即每个村委会和居委会制定的相应酒席约束办法要通过村民大会和居民大会表决通过才会实施。”

  据悉,新规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须由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党员干部申报,事前填写《凯里市干部职工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纪委备案;

  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凯里市城西街道北京西路社区的居民张玉萍表示,规定出台后,民政局专门发了一个通知到社区并已张贴到社区墙上。

  “我举双手赞成,现在我们这边有一些人会以各种名目办酒,包括升学满月。如果是红白喜事的可以理解,但巧立名目就让人厌烦了。”

  张表示,乱办酒席现象在公务员当中确实很少了,但是在普通老百姓当中比较严重。

  凯里市人社局公务员杨波表示,他拥护支持这个规范管理办法,规范后大家就不会有碍于面子的问题,也煞住了个别人借机剑财的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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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南都记者分析,这是荒唐的规定,从政府管理角度讲,明显手伸得过长,政府对老百姓婚丧嫁娶要遵循基本的风俗习惯。今日(17日)下午,凯里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规定仅针对党员、公务人员,对普通群众只是倡导。

  新规定:复婚、再婚方不得操办酒席

  1月13日下午,贵州省凯里市召开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引领社风民风工作会议,出台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

  该条例规定了办酒范围包括:除结婚酒、丧葬酒外的其它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丧葬酒席操办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严禁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同一酒席只设一个礼金登记薄,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操办婚嫁酒席时,非酒席操办当事人,一律不准以电话、信息、传话通知等方式邀请他人吃酒,违规视同违规操办酒席。

  同时,在办酒审批程序上规定,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须由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党员干部申报,事前填写《凯里市干部职工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纪委备案;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此外,操办丧葬酒还实行事后报备制度,以共同办酒家庭中有党员干部的分户家庭为单位,由家庭中职务最高的人员在丧事后的10日内书面向所在党委(党组)和有干部管辖权的纪委(工委)报备操办丧事的基本情况。

  官方回应:管理条例针对党员、公务人员

  上述规定一出,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对此,凯里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今日告诉南都记者,规定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至于群众,主要是倡导,倡导他们节俭操办酒席。"而且这个办法出来之前,已经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只是更加规范一点,更加严格一点。"

  对于"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规定,该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解释,比如有的人结婚两三次,如不约束,其一是多次办酒,其二收礼金也会对别人造成经济压力。

  对于"严禁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该工作人员称,一般的群众自己去办的就没问题。"现在规定是这样的,只能根据这个规定办了。"

  该工作人员还称,八项规定出来后,对酒席有要求,这次出台这个办法,就是更加详细一点。"这次发出来不是特别全面,这只是摘抄的发的一部分,稍后会发出来一个全面的。"

  专家:政府手伸得过长

  对于凯里新出台的《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条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存在不当之处,认为政府手伸得过长。

  竹立家表示,党员、公务人员再婚不让办婚宴,这不合理。"再婚的人很多,也是人生一大喜事,不应该禁止。想得这么细,太荒诞了,这就是莫名其妙、奇葩的规定。"

  在他看来,严禁党员、公务人员婚丧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也不合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地方上制定自己实施细则,对公职人员约束是对的,但这约束不是没有边界的,要遵循基本的风俗习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至于条例要求"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竹立家认为,从政府管理角度讲,明显手伸得过长,换句话说,老百姓婚丧嫁娶,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摆几桌酒席,政府不要干涉人家。

  "对党员、公务人员要求可发内部文件,对群众的,不应该写在上面。"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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