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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网惊喜解析《网贷监管办法》

时间:2021-01-26 16:04:09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6年关于好利网惊喜解析《网贷监管办法》

  2016年8月24日,备受关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终于在历经了数月的意见征求及修改完善后正式颁布。《暂行办法》的颁布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文件显示,《暂行办法》是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

  《暂行办法》的内容涵盖了网贷机构业务定位、监管体制、业务规则、业务及风控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多个领域。它的出台标志着国内网贷市场正式告别了“没人管”的混乱状态,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正轨。好利网第一时间表示响应《暂行办法》的指导方针,切实做好自律。

  1、网贷需明确“信息中介”的定位

  此次《暂行办法》的颁布意在引导网贷回归“信息中介(非信用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好利网作为一家始终以“信息中介”为平台定位的“分散型”金融投资信息服务的企业,对此表示强烈支持。此条方针也同时表明了网贷行业将服务集中在高成长的普惠群体,远离大型项目,有效地与银行金融体系形成互补,从而打造多层次金融体系,形成更为完善的金融覆盖。

  2、网贷信息需要更加透明

  《暂行办法》对于平台的信息披露做了详细的要求,这意味着,平台从此不能再“藏着掖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且出借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而且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资金的运用情况等不能隐藏,此外关于投资的风险评估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也需如实表明。

  好利网就是透明度较高的平台,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信息透明作为平台重要的运营方针,出借人的钱去哪里了,借款人在哪里,平台都会信息展示,。平台的每一笔交易都是托管状态,托管方与平台是完全独立的。好利网是信息平台模式运作,就是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管理资金,分散用户出借资金直接匹配分散借款人,好利网不接触任何资金。

  并且好利网会在保护借贷双方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将借贷记录、项目信息、以及平台对于借贷方的项目风控评估是否合格等内容都尽可能多的展现给投资者。

  3、小额分散为核心

  《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此条细则明确了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符合了中国人群的消费特点,促进了普惠事业的发展,而且也从根本上降低了网络借贷平台的坏账率,更好地保障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

  好利网专注于(1000-10000元)小额债权,结合独创的“八度分散机制”将小额分散模式的完美体现。“八度分散机制”从债权、匹配、还款、机构、担保、授信、收益、保障八个方面对投资进行分散,在小额投资的基础上极大地降低了投资的风险,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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