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税费减免
进出口税费的减免类别:法定、特定、临时减免税三种一、法定减免税
1、关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海关放行前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减免货物和物品。
二、特定减免税:适用特定地区、用途、企业,是政策性减免税,故需后续管理。
减免税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企业或单位进口前申请,海关审理,核发减免税证明。货抵证未到可以担保放行。放行后的货物不得补办减免税审批。
(一)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
1、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内自用设备、随设备技术及配套、备件免关税增值税。
2、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产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外以自有资金进口的维修、更新设备(必须境内不能生产和维修)(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以及与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和配件,进口免征增值税。
(二)国家投资项目进口物资
鼓励发展产业的国内投资项目,投资额内自用设备、随设备技术及配套、备件进口免关税增值税。
(三)贷款项目进口物资
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自用设备、随设备技术、配套件、备件,免关税、增值税。
(四)特定区域物资:免关税、增值税(自用)
① 两区进口的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它基建物资。
② 两区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维修零配件。
③ 两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维修零配件。
(五)科教用品: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条件:科研机构、国家教委承认其学历的大专院校,属合理数量范围内、不以营利为目的、境内
不能生产的进口,直接用于教、研。
(六)科技开发用品: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七)残疾人专用品
民政部直属企事业、省级民政属福利机构、中国残联、省级残联属福利机构等特定单位,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免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八)救灾捐赠物资:合理数量范围内,用于官方公布的受灾地区。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九)扶贫慈善捐赠物资:免关税、增值税(非营利性)。
三、临时减免税:一案一批。http://www.cnrencai.com/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税费减免】相关文章: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进出口税费的缴纳和退补11-10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海关10-26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报关10-26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报关员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