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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所工作总结(2)

时间:2018-02-06 18:00:3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区司法所工作总结

  (三)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有新突破。成功创成省级第一批四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完成12348专线平台落地,出台《法律援助惠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落实13项法律援助具体措施,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引驻浙江泽商(洞头)律师事务所在洞头执业,律师万人比上升至1.38。推行农村法律顾问“组团式”服务模式,在三所学校开展聘用学校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抓好公证处“提质、提效、创满意”年度工作目标,每月开展卷宗质量检查和办证质量回访,积极推进办证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全新办证平台。截止10月底,服务大厅接待人数3300余人次,共接听来电咨询76件、接待来访咨询392件,网络咨询10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5件;办理公证案件国内944件,涉外130件,涉及人数5000余人。

  (四)强化社区矫正管控有新手段。成立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区乡两级专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部署开展全区社区矫正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清理清查活动和高危人群排查活动。每季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集中点验活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件评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快乐之本”社工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成立由社区服刑人员组成的快乐社区义工队,根据快乐公益联合会发布的公益项目库,社区服刑人员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公益劳动类别,完成社区服务。完成区社区公益服务基地(阳光生态园)建设并启用。开通在监服刑人员与亲属亲情视频帮教,联合区关工委开展“老少携游”关爱特殊家庭子女活动。截至10月底,全区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500名。今年以来,期满解矫85名,变更居住地9名,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2名,受警告处罚27名、受理审前社会调查案件47件,组织集中教育78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229人次、走访教育550人次,公益劳动1141人次、开展心理咨询 69人次,风险评估39人次,全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出现。

  (五)亮化干伍建设有新形象。开展“三严三实”、“学习党章、践行党章”、“讲忠诚、守规矩、体能效”等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矫正方案评比、模拟讲课、业务考试、平台操作培训等全员岗位大练兵。进一步完善考勤请销假、全员绩效、交流轮岗等制度,出台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机关科室、司法所人员配备,提高机关效能。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党建“135”、“双结对”共建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村入企开展蹲点走访,丰富争先创优载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对重大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做到集体研究决定。启用温州市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实行各项工作的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执法、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

  三、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普法宣传要抓活,法律服务要抓好,矛盾化解要抓牢,社会管理要抓实,队伍建设要抓严”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着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确保整体工作全市争前列,特色工作全面创品牌。

  (一)以法治理念做深普法宣传,全面推进法治洞头建设。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考核机制,侧重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推进法治洞头建设。坚持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公平执法为发展基础,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坚持以培养公民法治精神为第一要务,通过“法律六进”,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建立媒体普法公益宣传制度,加大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普法宣传,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加大法治阵地建设,拓宽普法教育领域。

  (二)以法治意识做好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发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作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提供网上法律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项目,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执业诚信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律师队伍,引导律师积极参加法律顾问队伍。构建公证执业规范和公证管理标准化制度体系,推进公证业务、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进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建立“法律援助户”、律师办案签约制、点援制、导师制等制度。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开展。到“十三五”期末,争取达到全区执业律师超10人,新增4人以上,公证处执业公证员超3人,公证错证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公证业务保持均衡增长,公证办公用房全面达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3人。

  (三)以法治思维做优人民调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协调、指导、调解和分流社会矛盾纠纷效率的最大化;巩固和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培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覆盖多个矛盾纠纷多发村(居)的区域性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外来人口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增强和优化海渔事人民调解工作。加快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与司法救助基金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制度、“两代表一委员”特邀人民调解员等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综合考评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创新人民调解指导模式培育民间调解组织。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和四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达30%以上。

  (四)以法治方式做实矫正安帮,全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社区矫正监管、帮扶、教育三大平台。强化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队伍,完善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问责、强化廉洁防控等制度。建立与公、检、法等多个部门衔接机制,建立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的资源整合机制,建立统一的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深入发展“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更多社区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拓展教育帮扶的方式方法。

  (五)以法治机制做强干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能力。以加强班子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切实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搭建干部职工成长锻炼平台,坚持分层实施,重点推进,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工作总结提炼,注重特色工作创新,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创出更多的“洞头品牌”。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工作、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干警风采,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四、2018年度工作思路

   (一)创新宣传载体,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行业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认真制定主题活动方案,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以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为基础,推进法治区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精心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

  (二)加大调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完善星级司法所动态管理体系和综合业务平台,实现工作目标化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工作效率最大化,力争实现省级四星级司法所创建重大的突破。全面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切实发挥海渔事重特大纠纷案件联调机制作用,有力促进“海岛枫桥”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抓好志愿者队伍,构筑多元化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提高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四星级司法法律服务大厅作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将“点援制”和定向指派律师相结合,落实群众自由选择办案律师的权利;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健全律师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讨论和违规惩处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法定诉讼和非诉讼职能作用,履行服务新领域的工作职责;加强律师职业规范化管理和强化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深化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律师队伍依法执法良好形象。加强经济建设领域公证法律服务,做到优先受理,重点保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培育新的公证业务增长点,发展具有本地特点和优势的公证业务。

  (四)注重监管手段,预防重新犯罪。推广社区服刑人员手机APP执法管理、GPS定位管理和禁止令管理,对全区归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信息收集,与公安机关实行数据共享。将对每个司法所安装监控软件系统,实行网络监管,扎实推进县、乡(街道)司法行政监管指导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网络化、全程化和无缝化。完善审前调查评估制度,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联系,确保审前调查依法落实;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五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与部门衔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学习会和外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严格执法和廉洁执法。

  (五)加强技能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各种载体和平台,强化职业培训教育,加强岗位技能练兵,开展廉政教育、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会前学廉制度,借助“微”载体,保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全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完成各司法所信息平台、视频等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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