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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所工作总结

时间:2018-02-06 18:00:3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区司法所工作总结

  五年来,我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协调发展,为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区司法所工作总结

  一、五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谋划,服务为民,全力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惠民效能显著增强。逐步健全和完善县、街道(乡镇)、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群众知晓率95%以上;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惠民提升”项目,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值班制度,公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信息,实行点员制。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稳步发展。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建设,根据省厅《关于支持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积极筹措,引驻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在洞头设立分所,彻底改变我区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现状,全区律师万人比上升为1.6。基层法律服务逐步规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监管,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活动,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公证工作与司法鉴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抵押登记、农村土地流转、经济适用房分配、房屋拆迁、政府招投标和国有土地拍卖(挂牌出让)等公证活动,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提高公证公信力。五年来,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成功创成省级第一批四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17000余人次,接听“12348”来电咨询300余件、接待来访咨询280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7件,办理公证案件8880件。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96件,业务收费共800余万,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52件,业务收费共43.5万。

  (二)创新机制,化解矛盾,全面夯实人民调解格局。推进联防联调机制建设。加强与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的协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渔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海渔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联合区综治办等部门出台了《洞头区海渔事重特大纠纷案件联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海岛海渔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设。推进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展大调解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已在诉调、交调、警调、医调、访调、检调、劳动争议和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特邀调解员队伍;区人民调解中心挂牌成立,区级人民调委会开始正式对外办公。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等措施,有效化解一批热点、难点和突出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全面推行调解误工补贴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民间特色调解组织的培育。积极挖掘和培育民间调解力量,打造了北岙街道“海霞妈妈”、霓屿街道“管事公(婆)”、鹿西乡渔船“红老大”等特色品牌调解队伍,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规范直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特色工作,全区已创成省级三星级司法所5个,品牌司法所建设初见成效。五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5389件,成功化解5313件,化解成功率达98.59%,协议涉及金额5.2亿。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117件,共发放调解误工补贴34.902万元。

  (三)突出重点,强化宣传,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六五”普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委、区政府将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订印发“六五”普法规划,并按照规划全面部署实施;区人大强化对普法执法司法的监督检查;乡镇、部门相继制订普法规划,细化、实化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健全完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六五”普法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行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要活动“普治全融入”机制;充分利用“12·4”和各种法律颁布纪念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 “法律六进”;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建成新城法治文化公园、东岙顶法治文化细胞工程等法治文化基地;全力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打造出“洞头普法”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官方微博微信。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配合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行“平安校园”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展。在《东方时尚岛》报纸开设与法同行栏目,在广播电台开设“法治时空”和“百姓茶坛”栏目,制作H5数字产品,拍摄法治微电影,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学法尊法。打造法治网站、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短信“四位一体”的新媒体法治宣传网络。五年来,共开展法律六进2705场次,举办法治讲座540场次,开展广场活动538场次,分发法治宣传资料40余万册,已创成县级及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8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25个。

  (四)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全面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成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巡查督察、应急处置、在线教育、执法管理“六位一体”的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构建“一中心三平台”运行模式;在全区22个社区、2个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成立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新平台,全面引入指纹+面部识别双重认证机制,推行定位手机的监控和电话报到系统,实现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和网络化审批。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管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审前社会调查,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置制度,建成区级“阳光生态园”和“新生林”两个公益服务基地,落实教育和学习“两个八小时”。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以政府购买形式引入“快乐之本”社工服务中心、幸福泉社工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和个案督导;发挥共青妇等团体,发动退休干部、社会热心人士成立志愿者帮教团,开展温暖帮活动。加强归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强化归正人员信息核查,加强“一助一”结对帮扶,与监狱签订监地衔接帮教协议,开展赴监超前帮教、视频帮教等活动,实现归正人员动态化帮教。五年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1名,累计解除498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93名,无出现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40名,帮教率 97.5%;安置率95.3%,连续5年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五)注重教育,认真履职,全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2012 年确定新一轮“三定”方案,先后成立政治处和监察室,理顺机构编制沿革。全面建立人事干部档案,进一步强化专项编制和派遣人员管理,通过招考、选调、岗位交流、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等方式选用年轻干部,提拔中层干部,优化人员结构。认真组织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岗位 “大练兵、大比武”、“道德讲堂”等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五年来,我局先后多次被授予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市农村法律顾问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东屏司法所被授予市十佳司法所,北岙司法所被授予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大门司法所被授予市委创建法治基层站所(庭、队)工作示范单位、区模范集体,新港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优秀单位等。

  二、2017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有新方法。北岙街道新城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实现我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零的突破。创新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教育进课堂和法治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拓展法治宣传领域。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对象,开展“祥和新春 唱响法治”、“法治助力 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信访法治建设年”、“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青少年“法在心中”等各类主题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拓宽媒体宣传阵地,拍摄法治微电影《法不容情》、制作H5新媒体普法、推出《法治新时空》和《百姓茶坊》两档广播法治栏目。精心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抓机制保障、抓资料完善、抓载体创新、抓氛围营造,7月顺利通过市考核组检查验收。截止10月底,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57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80场,发送普法短信51480条、微博292条、微信200期。

  (二)构建人民调解格局有新举措。建立海渔事重特大纠纷案件联调机制,由区综治办牵头,联合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公安边防大队、温州洞头海事处等相关单位出台《关于建立洞头县海渔事重特大纠纷案件联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调工作小组、联络员联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1—10月,调解成功的海渔事纠纷51件,涉及金额 4847.19万,占全部纠纷涉及金额的6成。围绕重大节庆日及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特别是今年我区发生了民间金融风波,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通过繁简分流、快速处理等方法,调解涉及民间金融纠纷。全面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北岙司法所创省级四星、元觉司法所创省级三星。截至10月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132件,调解成功1115件,调处成功率为98.49%,协议金额8030万。其中街道(乡镇)调委会调解成功118件,村居调委会调解成功569件,专业性行业调解组织共调处428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