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节能减排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的要求,今年3-5月我委在走访省级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的基础上,提出调研方案。6月初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布置调研任务。8月中旬听取和审议了我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9月上中旬在听取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和省环保局有关节能减排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分组赴杭州、绍兴、金华、台州四市六县进行调研。9月中下旬又汇总了11个市人大的上报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节能减排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两创”总战略的要求,积极探索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坚决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我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从调研情况看,主要表现为:

  (一)节能减排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自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就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并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这既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抓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省政府还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节能减排监测、统计、考核和管理等一系列文件,层层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明确了节能减排相关的政策措施。省级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各自的职责,把节能减排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和部署指导,全力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各地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作出部署,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企业,逐步形成节能减排责任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目前,这项重大举措正逐渐演化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二)各地节能减排工作有力推进。各地紧密结合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有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一是扶优汰劣,调整结构。我省率先在全国完成水泥、造纸、味精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的化工、印染等产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3,31万千瓦,完成“十一五”关停计划的104.7%。2006、2007年1311家重点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8.7%、9.0%,发电企业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连续两年下降10克以上;今年1-9月与去年同比又分别继续降低7.8%和下降8克,重点用能企业涉及的35个行业中,又有31个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160卜彳亍业降幅在10%以上。二是工程治理,完善设施。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县以上城市都建有污水处理厂,率先建有全省统一的地表水、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68.2%和83.6%,比2005年提高12.4和5.3个百分点;目前,全省已有113个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中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84.7%。三是治旧控新,强化监管。各地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对重点控制地区和行业的建设项目审批实行1:1.5的替代,“十一五”以来,全省新增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小于治旧减排量的80%。对重点企业,实施用能监察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全省累计完成重点用能单位监测、审计1917家(含公共建筑),安排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627家。

  (三)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2006年以来,省里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运营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制度。同时,还制定并实施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环境保护的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等政策,运用市场手段,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j生和主动性。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差别电价等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倒逼节能减排;今年,又对脱硫电价补贴政策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觉提高脱硫率和脱硫设施同步运行率。同时,还实行“总量控制、有奖有罚”原则,加大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省财政共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0多亿元,市县两级财政也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财力在节能减排上的聚合作用。此外,还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并在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探索,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四)节能减排法制建设逐步加强。2006年以来,我省节能减排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同时,还制定了20多项地方能耗限额和环境标准。这些法规和规章以及标准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加上这些年来连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和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监管区、重点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治理、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处置工作,加大处罚力度,一些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整治取得了明显进展。总的看,这些年来,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逐步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这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节能减排效应开始显现。随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民节能减排意识不断提高和各项措施逐步到位,节能减排阶段性效应开始显现。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0.90吨标煤,下降到2007年0.83吨标煤(居全国第3位),两年累计下降7.5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从2005年59.5和86.0万吨,下降到2007年56.4和79.7万吨(分别居全国第3、4位),两年累计削减5.21%和7.33%;今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9%,能源消费总量增长6.1%,“十五”以来首次低于9%的增长水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 3.3%和5-9%;预计2008年底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1-6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累计削减8.72%和12.33%(前三年节能减排数据为预测数,最终以国家统计局和环境保护部正式公布结果为准),我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进度,达到了预期的要求。目前,我省在保持经济平隐较快增长的形势下,水、大气等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社会各界对此满意度逐年提高,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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