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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感染丙肝问题调查报告(4)

时间:2021-01-30 19:53:2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妇女感染丙肝问题调查报告

  5. 关于改善农村丙肝妇女生活状况的政策建议

  5.1 对重点地区的农村妇女实行免费筛查和治疗

  农村妇女感染丙肝的地区比较集中,主要在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建议国家卫计委对丙肝高发地区的重点人群实行免费的筛查和抗病毒治疗,提高诊断率,减少漏诊和二代传播,避免在农村妇女中出现肝硬化和肝癌的大爆发。

  5.2 尽快引进国外先进药物,加强自主研发力度

  目前国内使用的干扰素多数是进口的,价格高,副作用大,病人难以承受,建议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干扰素,以减轻患者看病负担,同时尽快引进国外先进的抗病毒口服药物,给患者提供更多选择,满足不同需求。

  由于丙肝患者众多,市场巨大,为了避免受制于人,发展民族医药工业,我们还建议国家卫计委加大丙肝药物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国内药企自主研发或仿制抗病毒新药,改革药品流通机制,降低药物价格,节省医保支出。这将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

  5.3 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减轻农村妇女看病负担

  2006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农村医保政策,农村医保覆盖率明显上升,已经达到95%以上。但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不能满足农村丙肝妇女的实际需求,因此,我们建议把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把丙肝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并实行门诊特殊病管理,方便就医,切实提高农村妇女治疗丙肝的报销金额和比例,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让她们病有所医。

  5.4 对农村妇女感染者给予经济补偿和生活救助

  在一个地区,某一群体无论是在血站卖血,还是在医院输血感染丙肝都属于公共卫生事件,尽管当时有客观因素(如窗口期)和检测技术、设备落后等历史原因,但是国家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法国、加拿大、日本和美国等国也曾出现过类似事件,无不依法惩罚责任者,并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赔偿。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对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因污血而感染丙肝的农村妇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让她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心灵得到安慰。国家卫计委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建立国家血液安全监管和赔偿机制,成立国家公共卫生救助基金,确保血液安全和血制品使用者权益不受损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救助基金来源方面,我们建议在国家投入以外,积极引进社会资源,此外还可以从各地血站向用血者收取的费用中按比例提取一部分用于救助基金,以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5.5 加大宣传力度,减少社会歧视

  针对各种社会歧视现象,国家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应该加大肝病知识的宣传力度,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把肝炎的预防宣传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到基层社区和乡村里的千家万户。尤其要通过各种媒体普及丙肝知识,加强宣传效果,消除大众的恐惧心理,从而减少歧视现象,让广大丙肝患者,尤其是农村妇女患者能够生活在一个温馨的社会环境里,处处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总之,建议把丙肝全面纳入到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去,尤其要在感染丙肝的农村妇女身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依法保护农村感染丙肝妇女的权益,彻底改善她们贫病交加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报告得到欧盟和消除贫困联盟的支持,特此感谢!

http://www.cnre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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