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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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委托 (性别: 年龄: 职务: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区(县) 街道(乡镇) 街(路)
号(小区) 楼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受委托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
延伸阅读: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有什么用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作为一项国家政策,主要有以下作用:
(一)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二)管理作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
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
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 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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