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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培训通知

时间:2021-02-22 11:48:30 通知 我要投稿

安全知识培训通知

  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安全知识培训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安全知识培训通知

  安全知识培训通知一

  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义安办〔20xx〕13号)文件部署,结合城投集团的实际,现将20Xx年度城投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隐患的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有较大提高,提高特种工持证上岗率和培训复训率,确保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全年完成生产教育培训指标600人次。

  (一)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各企业要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监管机构(安监、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监管要点、程序等业务知识培训。

  (二)企业员工培训。各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年底前完成企业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高事故防范能力。加大对系统内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安保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安保人员持证上岗率。电工、焊工、登高作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其他从业人员培训。针对我集团在建工程多的特点,各公司要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内容,提高“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隐患发现能力、初起火灾扑救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传培训教育能力)及提高“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宣传教育。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监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并加大对安全培训的经费投入,专款专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各企业要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计划,早安排早落实。要建立培训工作台帐,包括人员培训签到单、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试卷、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三)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电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自救能力等作为重点,并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要注重培训知识的实用性,采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力求通过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xxx有限公司

  20xx年6月3日

  安全知识培训通知二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省属驻驻和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11月21日举办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讲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组织

  此次讲座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市安全生产协会承办。

  二、讲座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致因理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

  三、主讲人

  范秀山: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教授、省安全管理专家组专家、安全管理专业博士。

  四、参加人员

  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培训工作的副局长、培训股股长。中央、省属、市属和部分县属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科科长。

  五、时间、地点

  讲座时间:20xx年11月21日上午9时,时间半天。

  讲座地点:市政府1号楼9楼会议室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局、市直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讲座,认真组织听讲人员,县属企业由各县区局确定并通知,每个县区参加听讲人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市直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听讲。

  2、此次讲座不收费,学员食宿自行安排。

  联 系 人:冯 军,13939659xx9

  陈富生,1367xx60036

  刘建伟:1394xx73786

  联系电话:2601115 2861229

  邮 箱:ZMDAQSC@163.com

  20xx年11月17日

  安全知识培训通知三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09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三)培训机构:青岛绿十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系人: 葛鑫;电话:83807707 83021937

  区安监局联系人:管岩 电话:88729982

  市南区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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