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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时间:2022-04-29 14:47:27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通用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通用9篇)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1

各办公室,实验室:

  在放假前,请大家对办公室、实验室进行全面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措施、门窗安全状况检查,将化学药品妥善保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假期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并断水断电,贵重物品和设备应妥善保管,假期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盖上防尘布,对工作环境做一次彻底卫生扫除和垃圾清理。

  学院定于7月9日上午,进行放假前安全检查,请各室提前做好准备。

  请假期安排学生在学校做实验的老师,放假前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祝全院师生假期愉快!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2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放假期间校区的安保工作,根据学院工作指示,各单位要在7月5日--8日,开展防盗、防火、防安全事故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安全自查。7月8日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防盗、防火、防安全事故大检查。特别是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仓库、财务室以及各教学楼内的办公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迅速报请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二、职能部门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7月10日,保卫处会同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等部门,对上述安防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保卫处组织安防复查。7月11日,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开展安防复查。重点查看各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四、请各单位在7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用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治安科(综合楼105室,联系人:牛跃进;联系电话:xxx)

  院长办公室

  二0一xx年七月四日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3

各系(部)、各年级:

  为预防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学院定于近期进行安全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23日至6月30日为自查阶段

  2、7月1日至7月5日为隐患整改阶段

  3、7月54日至7月8日为学院抽查阶段

  二、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防盗工作。主要检查各部位门窗是否安全牢固,钥匙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贵重财物是否妥善保管,有无随意存放现象。

  2、火灾隐患。主要检查电线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用电的仪器设备是否安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要求进行保管;使用明火的实验室,是否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及私接电源线的现象,是否存在无人时关开电器现象等。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在购入、使用、保管等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4、房屋安全问题。特别要对年长破旧的实验室、楼梯扶手的安全性要认真检查。

  5、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学生(含留学生)的离扬登记是否健全,节假日请销假制度是否坚持;在建立与执行规章、落实责任制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动物饲养、处理的规定,动物尸体、实验废弃液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等。

  6、卫生管理情况。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安排值日等。

  三、检查方式

  1、本次采取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各系部、教研室、学生各班级要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并要进行详细记载。

  2、要努力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上报学院办公室,并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果断处置,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总的要求就是保证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不能流于形式。

  2、检查时既要突出重点,又不能留死角。

  3、要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有效地推动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研究生科研任务的教研室特别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各导师要把安全作为对研究生的考核要求之一。

  4、自查表请于7月1日前交办公室华江处。

  特此通知

  xxx大学医学院

  二〇xx年六月二十三日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4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

  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

  4、反馈检查情况;

  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5

各实验中心(室):

  为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请各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认真做好放假前的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由本学院(单位)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各院(单位)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实验室要在7月25日—29日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本学院(单位)。

  3.放假期间各实验室严禁使用、严禁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批准。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

  4.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室内没有需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络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6.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教师名单统一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8.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

  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xx年7月25日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6

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在放假前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本次检查于20xx年6月20日至6月23日进行,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21日

  抽查时间:20xx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各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情况,有无记录;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滥拉、超负荷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应急事故照明、疏散标志、消火栓、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二)生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生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危险品库房、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实验室有无违章明火作业;锅炉房、变电房安全运行情况。

  (三)宿舍安全: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离开寝室时,是否拨掉接线板插头及电器插头;毕业生离校后其寝室是否遗留安全隐患;清理以经营、住宿、煮饭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

  (四)饮食安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食堂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堂油烟机和烟道是否按规定清洗。

  (五)校园周边安全:餐饮单位、超市及摊贩是否具备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一摊”登记证或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料、用水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餐饮单位是否配备消毒设施并正常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扎实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杜绝麻痹侥幸思想,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学校的平安和谐。

  (二)认真排查,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自查,自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将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单位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对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书面材料上报保卫处。切实做到以检查促落实,以排查促整改。

  校综治委

  20xx年6月19日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7

各学院、部门和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54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成教安〔20xx〕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开展一次开学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环境提供有利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

  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漏洞、薄弱环节,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并了解师生对一些国内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强化隐患治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自查,认真贯彻和落实省教育、市教育局相关要求,认清学校新学期安全和稳定工作形势,克服松懈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复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促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人员更加到位,确保“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着重检查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促使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等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更加落实到位。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为重点展开检查,具体分为:

  (一)、安全自查阶段

  各单位(部门)和各学院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8月31日—9月2日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安全核查阶段

  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织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将于9月3日—9月4日在校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针对各单位在自查中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式的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是:校园治安、消防、校车、楼道、食品卫生、班额等是否存在隐患风险点;校内建筑物、压力容器、电器及电线、设施设备等是否安全;安全日常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是否落实。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校区、部门和各学院,在20xx年9月2日下午17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保卫处,保卫处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按要求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8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按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山东英才学院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地质灾害、消防、交通、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治安等各类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校区秋季开学后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推进,北校区决定对校区所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2日(星期三)08:30时开始,检查分两组,检查组成员在图书馆西门前集合出发。

  二、各检查组人员安排及重点检查部位

  三、检查重点

  (一)学生宿舍

  1.禁止违规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手机、充电器、充电宝、电脑等用电设备长期处于带电状态

  3.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4.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吸烟

  (二)实验室

  1.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试剂安全存放、使用

  2.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试剂落实专人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要齐全、保证正常使用

  (三)大学生活动中心

  1.室内装饰无可燃材料

  2.落实禁烟制度

  3.活动结束后落实安全检查,关闭电源

  4.使用期间安全出口一定不得关闭

  (四)食堂

  1.不违规用火、用电、用油

  2.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每月清理

  3.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无破损、泄露现象

  4.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5.厨房燃气用软管不应超过2m,不能使用“三通”方式连接,每2年更换一次。燃气管超过2m时,应采用金属管敷设连接。

  四、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检查不留空档、不走过场。

  2.各检查组要以防范责任事故为中心,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安全问题,真正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3.各检查组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迅速解决处理。

  4.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整改。

  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篇9

各市、县(区)粮食局: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两节”期间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及粮油质量安全,我局决定开展“两节”期间粮食流通市场及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内各类粮食生产、销售、储存、加工及转化企业。重点检查全区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粮食收储企业以及应急成品粮油定点承储企业、“放心粮油店”(配送中心)等经销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流通市场检查。

  1.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场所是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是否做到让农民知晓结算方式、及时结算售粮农民粮款;有无出现拖欠粮款或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称重磅秤衡器是否经过校验、验质检斤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和收购发票是否规范统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凭证上各环节签字有无缺失。

  2.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台账、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数据是否准确;粮食产业经济数据是否符合实际等。

  3.国家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是否认真履行合同,保证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按时出库投放市场。

  4.储备粮承储企业在收储过程中,是否存在粮食实物不动、账面轮换的虚假轮换行为;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充当新粮轮入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库市场陈粮转充为新粮入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有不法经营者通过内外勾结,购买轮出的储备粮转卖给其他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以陈充新、套取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轮换粮既作商品粮统计又作储备粮统计的行为等。

  5.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粮食交易过程中,采购方有无向供货方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并对入库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有无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以及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二)节日粮油市场检查。

  1.粮食加工和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粮食加工企业使用原粮的质量和卫生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对承担军粮供应和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承储加工企业进行检查。

  2.应急成品粮油定点承储企业制度执行情况。从检查应急成品粮油定点承储企业承储数量、质量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入手,加强对所承储应急成品粮、油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核查,检查储存条件是否卫生安全、保管数量是否与承储任务一致等。

  3.“放心粮油店”等经销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粮油经营情况。重点检查“放心粮油店”质量安全管理、经营管理、服务承诺、价格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各经营企业产品是否合格,成品粮油出入库检验、索证索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2月22日。

  (二)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检查,采取县(区、市)粮食局自查、市粮食局抽查和自治区粮食局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切实把保障“两节”期间粮食流通市场及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建立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以及处理过程等情况。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开展联合性执法,切实维护全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及粮油食品安全。

  (二)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对涉及粮食质量安全等举报投诉要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不得推诿、拒受。要提前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一旦发生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要按照《宁夏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举报投诉电话:xxxx。

  请各市粮食局将20xx年“两节”期间粮食流通市场及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2月28日前将总结以纸质及电子文本上报自治区粮食局。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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