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春季高考的通知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东省春季高考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20xx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xx〕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xx〕4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xx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二、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
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xx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xx〕2号)。
(二)投档原则和比例
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xx〕49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三)征集志愿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四)时间安排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详见《广东省20xx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
(五)注意事项
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分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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