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通知范文汇总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通知 篇1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报名
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考试通知 篇3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xx年湖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xx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考生具体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考试通知 篇5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相关规定,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同时须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见《报考手册》)。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7月28日至8月11日
网上交费:7月28日至8月14日
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2日
交费发票领取:10月9日至10月13日
需要领取交费发票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证。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须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通知:20xx年1月3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xx年1月8日至1月11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0351-8302522(报名条件咨询、现场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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