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模板锦集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2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将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初。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通知 篇3
1、北京市第179中学
左安门浦园小区4号楼
2、北京市第109中学
幸福大街43号
3、北京市第11中学分校
天坛南里14号
1、北京市东方培新学校
慈云寺甲一号
2、北京市三里屯一中(幸福村校区)
幸福村路41号
3、北京市劲松第一中学(西校区)
劲松一区125楼
4、北京市虎城中学
磨房北里230号
5、北京市第一一九中学(高中部)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10号
6、求实职业学校(团结湖校区一部)
团结湖北三条10号楼
7、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
大山子西里甲10号
8、北京市酒仙桥第一中学(本部)
酒仙桥南路甲7号
9、北京市樱花园实验学校(中学部)
樱花园小区16号楼
10、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将台路校区)
将台路4号
11、北京市垂杨柳中学(高中部)
松榆里20号楼(松榆南路)
12、(特殊考场)
13、北京市五路居第一中学
安贞西里一区13号楼
14、中国旅游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八里庄西里10号
15、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高中部)
望京南湖中园315号
16、北京市安慧北里中学
安慧北里安园5号
17、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中学
望京西园四区428楼
18、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
和平街十五区1号院
19、北京市八里庄第三中学八里庄北里203楼
20、北京市劲松第四中学
华威西里48号
21、北京化工大学附属中学(安北校区)
安苑北里7号楼
22、北京市团结湖第三中学(初中部)
水碓子东路14号
23、北京市劲松第三中学
劲松四区406楼
24、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团结湖南路1号
考试通知 篇4
导读:根据人事网的公告可知,20xx年贵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9月4日;网上缴费时间9月6日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试时间初级:11月5日、中级:11月4日。考试一定不要错过时间了。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 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通知 篇5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54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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