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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28 16:13:0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考试通知锦集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考试通知锦集8篇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xx.xx

考试通知 篇2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考试通知 篇3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X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考试通知 篇4

  周六、周日全天可查(另外:春节期间1月23日-2月4日暂停查询服务,请同学们注意)

  4、请同学们及时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请务必联系本班班主任进行处理,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新春快乐!

  国家开放大学(广州)蓝星分校教务处

  xxxx年1月20日

考试通知 篇5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通知 篇6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7

  各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考生: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改革导

  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意见》和晋旅人字〔20xx〕20号《山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山西省20xx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的精神,20xx年度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我中心将集中开展考试及考前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1日

  报名地点:

  设立四个固定报名点和一个临时报名点。

  (一)固定报名点

  第一报名点: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亲贤北街125号依景湾商业广场五层,乘坐13、56、65、807、813、851、838、825路公交车到平阳路亲贤街口下车,往西200米路北招商银行后院山西旅游,电话:7226197)

  第二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水西关营业部(水西关街20号<肯德基旁>,乘坐 6、808、809、851路公交车到桃园北路水西关街口<十五中>下车,电话:5287567)

  第三报名点:山西红马国旅旗舰店营业部(平阳路南中环街口向西200米,乘坐 13、55、56、807、877、72路公交车到平阳路南中环街口下车,电话:2590000)

  第四报名点:汉庭酒店太原下元新店(和平南路45号<煤气化公司南侧或下元商贸城斜对面>,乘坐 38、39、868路公交车到小井峪街口下车,电话:6361188转0)

  (二)临时报名点:晋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二楼215房间(大学城高校新区,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乘坐 903 到省高校新区下车换乘13 路假日南线到晋中学院下车,电话:3985850)

  报名时间6月29日到7月3日(上午 09:50—12:00,下午 13:00—17:00),榆次大学城周边晋中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大商务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煤炭学院等各大中院校学生均可就近报名。

  为方便晋中学院报名考生,如果培训报名人数达60人以上,即可单独办班,地点:晋中学院

  (三)报名材料

  1.学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交验学历、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4.考试报名表。

  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参加口试,不参加笔试,报名时需核收《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共两科,考试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包括全国和山西地方知识内容),导游实务和旅游法律法规,各科满分150分。试卷均为客观题,使用机读卡答题(用2B铅笔填涂)。口试中文类考生用普通话应试,外语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应试。口试考评要点为景点讲解、专题讲解、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知识问答、礼貌礼仪,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时 间

  20xx年11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14:00—16:00

  科 目

  导游基础知识

  导游实务

  旅游法律法规

  2.口试

  11月16日开始口试。

  (三)考试地点及要求

  考试统一在太原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应试。

  (四)参考教材及书籍

  考试教材为:山西省旅游局组织编写并由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情系山西—旅行社导游词选编》(均为20xx年版)。参加英语导游资格考试口试的'参考书籍为《山西英语导游》。

  以上教材购买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30192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

  周末班:9月11日下午报到,9月12、13、19、20、26、27日、10月1、2、3、4、5、6、7、11、17、18、24日全天培训,共17天。

  上课地点:太原市(培训前电话通知或从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微信获取详情)

  (二)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为考试教材的编撰者及我中心的资深教师,均参与过往年命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内容权威,效果突出,能帮助考生迅速把握考试重点,掌握答题技巧,有效提高考试通过率,多年来受到考生的一致好评。

  (三)培训方式

  (1)面授

  笔试培训紧密结合考试教材,突出重点、难点,对相关联、易混淆知识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记忆,并结合历年真题、模拟题,强化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口试培训针对不同精品线路进行专题讲解、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专家点评和对受训者个人模拟讲解相结合。按线路对学员进行分组,反复训练,针对不足重点纠正,使每位学员熟练掌握口试流程,充满信心应对考试。

  (2)随堂测试

  根据授课情况,授课教师不定期进行随机测试,了解学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调整授课内容或进度。

  (3)答疑解惑

  学员针对所学内容的疑惑问题以纸条形式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归类汇总登记在册,每次培训结束前由授课老师统一解答。

  (4)模拟考试

  全部课程培训结束后,统一对学员进行笔试与口试模拟考试,使学员克服惧考心理,增强临场应变能力。

  (5)题海策略

  笔试采取大量练习真题、模拟题等,对重点、难点以及高出现率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扫除盲区死角,加强印象,提升记忆。

  四、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xx]382号)文件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每人收取考务费250元,加试费70元,另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现场模拟考试费、笔试模拟考试费等)。

  20xx年参加我中心培训人员,凭培训相关证明享受五折优惠。

  备注:报名时每人交一寸红底照片一张同时备注现场模拟考试所选线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亓老师

  联系电话:0351—7226197

  电子邮箱:344358502@qq.com

  山西省旅游培训中心

考试通知 篇8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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