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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22 14:44:14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考试通知十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考试通知十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xx〕267号),现就20xx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4.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报考人员的条件审查。提供专、兼职导游的实际带团时间、扣分记录的证明;要严把导游职业道德关,对表现较差、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一律不予报考。凡发现导游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期间作弊的,此次考试结果一律无效。

  三、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于8月21日至8月31日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逾期不予办理。

  准考证领取,由报考单位于10月30日—11月2日,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领取。

  市旅游委员会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25—83635565

  附件:

  1.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 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考试安排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7月11日

考试通知 篇2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1 / 3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2 / 3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3 / 3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3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7日17:00。

  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7月15日~7月28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确认缴费时间:20xx年7月15日9:00~7月29日17:00。

  准考证下载时间:20xx年10月27日9:00~11月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考试时间、考试形式:

  1、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xx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名时生成“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时须用到此“用户名”和“密码”,务必牢记。

  2、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好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前往孝感市人事考试院考务科(新人社服务大楼4楼432室)进行资格审核。

  3、20xx年以前(含20xx年)的'毕业证书请出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xx年以后的毕业证书请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网上进行缴费(县市区不设审核点)。老考生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

考试通知 篇4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考试通知 篇5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xx.xx

考试通知 篇6

  为了做好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对象为届毕业班中课程现有不及格的已交费学生。

  二、时间安排

  5月1号一天时间考试,所有参加毕业清考的学生请提前登录学院网站或者到水环楼一楼信息栏查询考试地点。请参加考试的学生按考试地点准时达到指定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即不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仔细核对教学办下发的`《届毕业生毕业未通过名单》,如补考科目与本人补考课程有出入请在4月23日前与教学办公室联系0371-63888853或至水环楼208咨询;

  3、考试时考生应按监考教师的安排就座,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四、其它事项

  本次补考考试是11级本科、13级专科学生毕业前的唯一 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应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如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违反考试纪律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请各专业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工作,让学生高度重视本次补考考试,认真备考。

  本通知下发至各届毕业班,望11级本科、13级专科各专业认真执行,确保本次补考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通知 篇7

  上海社工考试科目已公布,内容如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客观题科目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通知 篇8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全面考查初中毕业生实验素养,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全市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具体统一安排实施。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查对象及范围

  1.考查对象:全市20xx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查范围:部颁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础实验。重点考查学生对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操作和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记录与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实验误差分析等实际操作技能水平。

  三、考查的时间及结果运用

  1.考查时间: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20xx年4月5日至10日。

  2.结果运用:获得“合格”及以上考查成绩认定,是学生获取初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无故不能提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初中不能毕业、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四、报名与缴费

  1.各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及学籍核实工作,确保所有范围内学生都参加考查。

  2.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是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的基本内容之一,根据鄂价费规〔20xx〕215号文件,中考考试费统一收取。用于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统一考查的经费,其支出项目和标准依据鄂教财〔20xx〕8号文件执行。

  五、命题与制卷

  1.市教育条件处负责组织学科专家,以课程标准要求和教科书呈现的学生实验为基础,根据武汉市初中学校教学实际,统一制定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

  2.市教育条件处组织学科专家,从“具体考查范围”中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2项,作为集中统一“考查试题”。

  3.考查制卷:市教育条件处负责全市统一考查的制卷与分发。考查试卷分为A、B、C三套,每套试卷中含“考查试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项。

  六、考务工作

  (一)考点安排

  1.考点设置原则

  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方便就近。农村地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或初中,中心城区的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

  2.考点基本条件

  考点须具备规范化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成套实验室设备,学校实验室用水、用电、通风及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耗材能满足实验考查需要。

  3.考点人员配备

  (1)主考1人,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

  (2)副主考2人,由区实验技能考查小组成员和考点学校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3)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查开始及终止信号。

  (4)实验室管理人员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

  (5)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

  (6)检录员2名,负责考生的抽签与排队。

  (7)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

  (8)保卫人员若干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9)成绩登录员2人,负责考查成绩现场登录。

  4.考点环境布置

  (1)考点须悬挂 “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XXX中学考点” 醒目横幅。

  (2)考点须设立专栏并醒目张贴考务信息、考室安排示意图。

  (3)考点须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室安排

  1.每个考点须安排专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作考室,考室内须规范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考查要求,实验操作台上贴有醒目规范的实验编组编号。

  2.每个考室须安排考室负责人1名,负责维护本考室考查期间的纪律和安全,解决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3.每个考室须安排考查评分监考老师6名,分别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考生的实验考查过程监督和考查成绩的评定。

  (三)考查流程

  1.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

  2.考生根据考点的统一安排,以24人为一组进行检录。

  3.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通过抽签确定应考试题,并领取相对应的考查试卷。

  4.考生依次进入相应考室,在抽签所对应的实验台上应考。

  5.每位考生分别完成试题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每项实验用时不得超过10分钟。

  6.考生在领考员的带领下到考场设置的成绩登录处,呈交完整的考查试卷。

  (四)成绩评定

  物理、化学、生物每项实验考查满分均为100分。评分监考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实验步骤要求和每个考查点相应的分值,现场评定考生实验考查分数。每项实验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成绩登录

  1.考点成绩登录员负责对每名考生提交的考查试卷进行复查审核。

  2.成绩登录员按照报考系统的要求,现场进行考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登录。

  3.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向报考系统上传考生成绩,并将不合格、缺考及未报名学生名单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六)缓考要求

  1.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各初中学校须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签署学校意见,集中到区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

  3.各区须于4月20日前集中统一组织并完成缓考生的一次性考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组织好考查工作,确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市教育局成立由夏春胤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市教育条件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教育条件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考务管理等工作。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前报市教育条件处备案。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教育装备、教研、招考办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组考工作。

  各考点及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分监考老师的遴选工作,组织好考查前试题项目的专项培训,确保评分监考教师准确把握考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各区初中学校要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20xx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具体考查范围”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统一考查前后,认真组织本校毕业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学校自主测查”工作,测查成绩须作为每个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相应维度“关键表现”的评价依据。

  (三)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各考点主考是维护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及评分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和监督;评分监考教师要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把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每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得到学生确认。

  (四)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各考点学校、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参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交通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

  (五)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全市统一考查期间,各区须成立专项工作巡查小组,认真落实考查期间巡查工作。市教育条件处要组织专班,督促检查各区的专项巡查和考查指导工作。

考试通知 篇9

  护士首次体检表: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见附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见附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见附表);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考试通知 篇10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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