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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19 18:11:08 嘉璇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1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 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2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五、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写日期。

  六、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或西药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提高治疗效果。

  八、治疗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和抄方。

  九、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一、做好常见病、慢性病的预防与中医诊疗等健康知识教育,使更多的群众少患病、不患病,更健康。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3

  一、诊所开业应在所地、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本(地段)的医疗、传染病报告等工作。

  三、关心、体贴病人,诊疗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四、处方用药必须安全有效,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和伪劣药品,科学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五、发生医疗事故要在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防保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六、做好门诊工作日记、处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浓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诊所由所长负责领导各项工作。各医护人员应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值班医师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或请假时必须经所长批准。

  3.开展诊疗工作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存根。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2.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3.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药品的规定办理。

  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备案后方可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5.传染病报告制度

  1、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4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是确保诊所正常运营、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基础。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规章制度要点:

  一、总则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个体中医诊所的所有员工及患者,旨在保障诊所的合法运营,维护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个体中医诊所应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医疗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医疗质量管理

  个体中医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诊所应重视医疗卫生安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医疗设施、器械的安全和卫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诊疗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三、患者权益保护

  个体中医诊所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反映的问题,维护患者权益。

  四、员工管理

  个体中医诊所应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诚信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财务管理

  个体中医诊所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利润和财务安全。

  诊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信息管理

  个体中医诊所应加强医疗信息管理,确保患者隐私安全,严守医疗机密。

  诊所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现患者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七、药品与器械管理

  诊所应确保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药品和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八、监督与评估

  个体中医诊所应定期对其运营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个体中医诊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可以规范诊所的运营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诊所的健康发展。同时,诊所员工也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5

  一、总则

  本个体中医诊所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为保障患者权益,维护诊所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全体诊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和谐、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医生职责

  医生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

  医生应认真听取患者病情,详细询问病史,仔细进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详细解释治疗原理、方法、疗程及预期效果。

  医生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医生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及病情。

  三、护士职责

  护士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护理技能。

  护士应协助医生进行患者接待、病情询问、体格检查等工作。

  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治疗过程顺利进行。

  护士应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异常情况。

  护士应负责诊所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患者就诊环境安全卫生。

  四、诊所管理

  诊所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诊所应定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诊所运营合规。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诊所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诊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五、患者权益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及预期效果。

  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医生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患者有权对诊所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应遵守诊所的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的工作。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为诊所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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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中医诊所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权益,提升诊所形象,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人员管理

  1、诊所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医师、中药师及护士等医务人员,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2、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热情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3、诊所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诊疗管理

  1、诊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医疗法规和中医药管理规定,制定并执行中医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中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生活习惯等信息,认真进行望、闻、问、切四诊合参,明确诊断后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中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合理选用中药方剂或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避免滥用药物或过度治疗。

  4、诊所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四、药品管理

  1、诊所应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和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防止药品过期或变质。

  五、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

  1、诊所应保持整洁、卫生的环境,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诊所应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对医疗器械、诊疗场所等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手卫生规范,确保诊疗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六、财务管理

  1、诊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诊所应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3、诊所应开具正规的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合规。

  七、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

  1、诊所应设立投诉接待窗口或公布投诉电话,方便患者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2、诊所应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和纠纷,及时调查处理,给予患者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3、对于涉及医疗纠纷的问题,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八、监督与考核

  1、诊所应定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诊所的规范运营和服务质量。

  九、附则

  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医诊所所有。

  2、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诊所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7

  为了确保个体中医诊所能够合法、有序地运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权益,我们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员工及患者共同遵守。

  一、总则

  个体中医诊所坚持依法独立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本诊所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中医药文化,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服务。

  二、医疗质量管理

  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医务人员应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遵循中医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得到科学、合理的治疗。同时,诊所应重视医疗卫生安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医疗设施、器械的安全和卫生。

  三、患者权益保护

  诊所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医务人员应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详细的诊疗方案,让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同时,诊所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四、员工管理

  诊所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诚信服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患者红包、礼品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诊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药品与器械管理

  诊所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所使用的药品合法、安全、有效。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同时,诊所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器械的完好和准确性,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诊疗服务。

  六、财务管理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财务收支应公开透明,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核算。严禁出现财务违规行为,确保诊所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七、监督与评估

  诊所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诊所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总之,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诊所合法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我们希望所有员工及患者能够共同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共同为诊所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8

  一、总则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个体中医诊所的运营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全体诊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诊所的声誉和形象。

  二、人员管理

  1、诊所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医医师和护士,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2、诊所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热情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3、诊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诊疗管理

  1、诊所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2、医师在接诊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明确诊断后制定治疗方案。

  3、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合理选用中药方剂或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避免滥用药物或过度治疗。

  4、诊所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四、药品管理

  1、诊所应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避免混淆和误用。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4、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合理开具中药处方,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五、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

  1、诊所应保持整洁、卫生的环境,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诊所应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对医疗器械、诊疗场所等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诊所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六、财务管理与收费管理

  1、诊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诊所应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3、诊所应开具正规的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合规。

  七、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

  1、诊所应设立投诉接待窗口或公布投诉电话,方便患者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2、诊所应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和纠纷,及时调查处理,给予患者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3、对于涉及医疗纠纷的问题,诊所应积极与患者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八、附则

  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个体中医诊所所有。

  2、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诊所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个体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9

  一、诊所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2、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3、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4、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5、对限于社保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6、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7、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8、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3、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捏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4、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四、诊所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2、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4、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5、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6、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五、诊所主任职责

  1、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2、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4、督促检查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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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中医诊所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法经营,遵循中医药学的特点和规律,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人员管理

  1、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中医专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2、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诚信服务。

  三、医疗质量管理

  1、诊所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医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药品与器械管理

  1、诊所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合理用药,杜绝假药、劣药。

  2、医疗器械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财务管理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核算,防范财务风险。

  六、患者权益保护

  1、诊所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提供详细的诊疗方案和费用清单。

  2、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权益。

  七、监督与评估

  1、诊所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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