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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1-02-14 14:31:0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解读

  2017年1月20日东莞市政府公布东府〔2017〕9号文件《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提供的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解读,快来看看吧。

  机关事业单位的聘员一般需要哪些条件?他们的工资档次、类别晋升又是如何调整的?日前,《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我市普通聘员分为六类,新聘用的普通聘员一般不超过35岁,聘用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聘员年度考核结果与聘员工资档次调整、类别晋升及解聘挂钩。

  聘员分为普通聘员和特别聘员

  《办法》所称聘员,是指服务于用人单位、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全职人员。聘员不担任行政职务,不执行公务,不在执法和涉密岗位工作。

  《办法》明确,聘员分为普通聘员和特别聘员。其中特别聘员是指用人单位为提高本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特定需要而决定聘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别聘员应是在其专业领域有突出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

  普通聘员则分为六类,各类别基本要求也有详细规定。《办法》要求,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原则上应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否则须先经市人力资源局同意。用人单位招聘聘员,应遵循年轻化、专业化的原则。新聘用的普通聘员一般不超过35岁,聘用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岗位要求,特别聘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年度考核结果与聘员工资档次调整挂钩

  聘员工资档次如何计算,工资档次调整、类别晋升又是如何进行的?

  《办法》明确,聘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聘员年度考核结果与聘员工资档次调整、类别晋升及解聘挂钩。

  新招聘或类别晋升的聘员,执行该类别聘员第1档次的基本工资。从套入工资1档起年度考核累计2年合格的,工资提高到2档;从套入工资2档起年度考核累计3年合格的,工资提高到3档;从套入工资3档起年度考核累计4年合格的,工资提高到4档;从套入工资4档起年度考核累计5年合格的`,工资提高到5档;从套入工资5档起年度考核累计6年合格的,工资提高到6档。聘员在同一党组(委)领导下的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套入相应工资档次和年限可连续计算。聘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3年内不得晋升类别,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普通聘员薪酬档次、标准、公积金、保险、福利等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用人单位确有工作需要,在工作量大的岗位上招聘市场竞争激烈的专业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政府同意后,适当提高薪酬标准。

  另外,用人单位安排普通聘员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若用人单位有较高类别的普通聘员岗位空缺,本单位已聘用的普通聘员中有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类别晋升,优先聘用。

  ■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分类

  第一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第二类: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或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第三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或取得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能证的人员。

  第四类:具有助理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或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技能证以上的人员。

  第五类:取得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工技能证以上的人员。

  第六类:取得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初级工技能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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