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时间:2026-03-26 04:02:51 规章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通用15篇

仓库管理规定1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我园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我园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我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节约我园教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教学用具与材料不明去向,所进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领用的做法。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教学用品类、装饰材料类、教学书籍类、表演服装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项目的出库帐本。

  5、仓库每学期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校领导。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6、仓库对所有电器类、书籍类、亲子类及表演服装类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校领导。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我园固定资产的器具要及时上报我园财务部销帐。

  7、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校领导。

  8、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需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浪费。

  9、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所需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教学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单位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0、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仓库管理规定2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站内所有仓库的管理。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物料的存放

  4.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

  4.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4.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4.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5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6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仓库管理规定3

  1、仓库保管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酒店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赠送的物品,按单价和数量正常填写入库单,并在名称后面标注为赠送,金额填写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库时全部按最小单位填写入库单,如瓶,个,支等,不允许以件,箱等单位填列;并由保管员,验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公司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或按实际重量计算金额付款。对于专用部门的物品及原料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进行验质,由保管员检验数量。保管员及验收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物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如在临界期一个月内与供应商沟通进行调换临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调料等,如有滞销品应及时调换为畅销品,并做好出,入库单据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9、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部门经理或厨师长签字方可出库。出库单按使用部门领用物品的实际数量填写,不允许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员、领用人在出库单中签字,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如有多领物品,为避免浪费应及时返还大库,大库办理二次入库手续,调整库存数量。

  10、出库时间: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门应在营业前做好各项准备,用于营业用的各种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紧急出库,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11、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并由保管员将当日出、入库票据交到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12、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对于大库每周由会计及日审进行一次抽点物品及商品,二级吧台每天由日审进行监督,随时进行盘点有疑问的商品,每月月底进行店内全面盘点,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3、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仓库管理规定4

  一、总则

  仓库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主要功能是:保管库存材料,数量准确,质量好,确保安全,快速收发,配合公司提高运营效率。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1、物资进入库存时,仓库工作人员应亲自与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检查材料名称和数量是否一致,并按材料交接单上的要求签字,认识到签字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2、物料入库时,应如实填写“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使货单一致。仓库员存根作为仓库实物账户,其余一份交财务部,另一份交客服部。

  三、物料的.储存和储存

  1、仓库材料必须按类别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堆放在固定位置,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排列、清晰、检查方便。

  2、库内严禁火种、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

  3、仓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仓库安全工作,注意安全,经常检查仓库,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4、物料保管,仓管员不得擅自借出。

  5、仓库管理员应爱护材料,并注意材料的清洁。

  6、库存材料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实物库存。财务人员进行抽查或监督,仓库管理员填写库存表,一式三份,一份仓库保留,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客户服务部,确保财务账户、仓库实物账户与实物一致。

  四、仓库物料的出库

  1、物料出库按照“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发料坚持一盘点、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2、仓库管理员必须按送货单发货,遇到特殊情况要向领导请示。

  3、仓管员在发料时,必须清理物料才能离开仓库。

  4、仓库管理员应立即填写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留,一联财务部,一联客服部,然后进行减数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5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管理规定6

  一、总则

  第1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第2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库位的分区工作,要有大区的库位图,将库位做细,在电脑上标注好每一个零件的货位,并有规范化的货位明细编制表。

  (三)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手工账、电脑帐、实物相符。

  (四)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五)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及仓库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确保仓库和货物的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

  (六)凡是涉及到仓库工作的各项制度、规章、通知,仓库主管及仓库所有员工,必须要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篡改、歪曲。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包括分公司和分店。

  第4条仓库人员纳入其所在部门主管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总公司领导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货物的入库

  第5条仓库货物(包括采购商品、内部外部调入、退回商品等)。

  1、采购回来的货物由仓库主管依据到货清单(对方的销货清单)与到货实物清点核对(可以安排各库的小组长),核对后的清单做为进货单的依据,货物放到待入库区。

  2、仓库主管在到货清单上签名确认。

  ①没有到货清单的情况可以打采购订单做为依据。

  ②到货清单上没有此项货物时,手工对销货清单上添加此项货物,注明名称、型号、车型、数量、单位等。

  ③采购订单和到货清单都没有,写手工清单,以此清单做为入库单依据。

  3、仓库主管根据点货后“到货清单”在电脑里做进货单,注意商品名称、规格、车型、数量、货位后在电脑上保存。

  4、在电脑里入库菜单里先不入库,先打印一式两份入库单,给该仓库的保管员,保管员依据入库单上商品名称、规格、车型、数量、货位将实物点验按货位入仓,(如没有货位,或此货位放不下,需放临时货位,保管员按放入的实际货位在入库单上写好货位号,统计员将货位号编入电脑。)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

  5、仓库主管将到货清单及进货单号上交采购部,采购部按到货清单修改价格后,通知仓库打印进货单一式两联,仓库主管核实无误后在进货单上签字,同时在电脑上点入库。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与到货清单一起上交采购部签字后转交财务部。

  第6条零售退货和批发退货入库。

  1、仓库三包组对商品进行检查分类,包装货物完好的退入正常库,需要质量鉴定的货物退入三包库(相应的手续按照《三包退货流程规定》执行)。

  2、关于批发货物退货,仓库主管与三包员对退货进行核查并在《营销员退货情况表》注明能否退货并签字确认。

  3、仓库统计员进行有单退货,打印出一式四联的销售退货单,前两联上交财务,一联仓库、一联业务员。各库保管员依据销售退货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车型、数量、货位等将实物点验按货位入仓,(无货位要编好)确认无误后在“销售退货单”上签名确认,如入库单据与实物不符要及时提出,仓库主管确认后,及时更改。

  第7条公司各分店及分公司的货物的退回。

  1、三包人员与仓库主管对货物检查,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包装货物完好的退入正常库,需要质量鉴定的货物退入三包库(相应的手续按照《三包退货流程规定》执行)。

  2、统计员在电脑里查出分部在电脑里做外部调出单,依据三包员与仓库主管检查结果做相应的调入,并在电脑里入到相应的库里。

  3、实物由三包人员与仓库保管员依据调入单,对货物进行整理归位,并签字确认。

  第8条在商品退回时,如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无单退货。如无单退货必须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第9条三包组定期对公司销售退货情况做统计,上报仓库主管或公司相关领导。

  第10条退入正常库里的货物调入三包库时手续必须完整,由统计员在电脑里按指示做好单据,由仓库主管和三包员审核签字,同时也将实物拿进三包库内。

  三、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11条货物的发放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每次到货先把腾好货位将库存货移出。

  第12条凡事从仓库拿出的货物必须有正规的单据或相应的手续。

  第13条公司仓库一切关于零售与批发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公司的正规出库单出库。

  1、单据形式包括销售单(零售、批发带货)、预售单(月结)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同意挂欠”和有关人士签字,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做为仓库发货单,一联客户或相关人员。

  2、仓库管理员依据发货单上商品名称、规格、车型、数量、将实物发出放到待发区,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然后交仓库负责人,仓库负责首先看客户联是否符合要求,再与客户核对货物,易损易碎产品仓库保管员工必打开包装给客户看。核对后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再由仓库门卫核对数量后在客户联上盖上“货已发完”章。

  第14条公司内部出库单形式(请调单、销售订单)统计员在电脑里打印出单据,请调单一式一联,销售订单一式四联。保管员依据出库单上的要求进行发货,并签字盖章确认,再由仓库负责人与驾驶员、客户或业务员当场验货,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相关出库手续按《出库要求规定》执行。

  第15条公司自备车使用配件或油品,(开销售单形式)必须要有采购副总的签字,财务的章为准,方能发货。保管员依据发货单据发货,后签字盖单确认,再由仓库负责人依据发货单与领用人验货并签字确认。

  第16条公司配送批发出库(开预售单形式),必须盖有财务“同意挂欠”章,统计员依据线路进行排单,在电脑上点出库。分发到各仓库保管员,由保管员按单发货。将货放到规定区域并签字确认。发好的单据交给统计员。在装车时由仓库主管与业务员一起点货上车。

  第17条三包件的出库。三包件退回厂家,由三包人员整理好实物填写好退件手工清单,仓库主管依据手工清单点货检货,并在电脑里做进货退货无单,打出进货退货单,三包人员与仓库主管确认签字。一式四份,一联存根,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三包组。

  第18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单据形式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仓库主管、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19条仓库货物保管电脑帐和实物必须相符。仓库实物账依据实物日常的进出进行自动增减。每天早上,保管员要对所负责区的货物进行动态盘点(晚上值班发过的货物),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第20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进行实物盘点两到三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三方相符合。

  第21条仓库货物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货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22条仓库保管员对自己负责区域每一件货物都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货位编制的要求进行货位的跟踪及编制,编制后上报统计员。

  第23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保证销售时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仓库保管员每月月底将所管理库区内积压或短缺产品以书面的形式上报仓库主管,由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采购部。采购部对产品进行有效处理。

  第24条对于某些特殊货物如易燃、易爆、易碎、易损应合理放置,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25条包装破损的货物,要对包装进行修复,无法修复的,重新进行包装。

  第26条做好物资的防护工作,定期检查,对由于没有必要防锈措施而生锈的物品要及时除锈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27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咽。

  第28条仓库主管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工具设备及消防等器材,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仓库主管应负领导责任。

  第29条未按货物入、出库规定执行而造成货物短缺、型号错误、致使账物不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仓库保管员承担相应经济损失,仓库主管应负领导责任。

  五、仓库岗位规定

  第30条仓库主管及仓库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离职时作相同处理。

  第31条仓库各岗位员工不得串岗串位,不得擅自离岗,在休息或离岗时必须有人兼管此岗位。

  第32条仓库各岗位员工,工作期间可以相互沟通,但不能越级汇报,越级管理。在汇报没有回应,管理不见效果时,允许越级。

仓库管理规定7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仓库储藏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相关管理条例

  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

  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

  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

  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

  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

  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

  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

  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

  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1、门店员工在经培训后未严格按规定操作,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2、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执行操作和未落实培训工作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3、因门店未落实培训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仓库管理规定8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物资财产的入库、仓储、出库的正常控制和有序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库的管理。

  3。仓库管理任务:

  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合理设置库存,合理运用仓库空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费用,

  4。物资验收入库:

  4。1生产用原料,外购,外协件,凭检验合格的<外协件物资请检单>方可入库。注:供应商送货车或者公司提货车(自提货物)到厂区后,应及时将《送货单》呈交相关仓管员,由仓管员安排在指定的待检区。货卸至指定待验区后,仓管员及时挂待验标识(尤其注意同种物料是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必须做好标示及分开放置),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及小包装的合格标识填写是否明确、规范(合格标识内容至少包括采购单号、品名、规格、数量、日期),标识不规范的要求供应商∶重新填写,供应商不配合或自提货物由仓管员通知相应采购员处理。

  4。2工、量、具、设备备品、其他易耗品,凭批准的请购单,购货发票入库。

  4。3物资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一致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4无<外协件物资请检单>,无批准的请购单,无发票、数量、规格型号、事物与发票不符的仓管员应拒绝入库。

  4。5各仓入库后单据及时交统计(ERP录入员)做账。

  5。货物储存管理:

  5。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该按物资的、属性、特点、用途、类别等设置,划分区域。较重物资要落地堆放(放置在栈板上);小件或轻型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品种类别堆放,上架的物料应分类放置定位。

  5。2物资堆放原则:重物堆放层数最高不超过4层,成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码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齐整,做到帐卡物一至。

  5。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客供)物资以及设备、容器和工、量、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做到人各有责,物个有主,事事有人管。库存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职责,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发生赢时多送,亏时扣克的违纪做法。

  5。4仓管员应掌握物资的自然属性、储存和保管的常识,加强保管措施,不使公司物资受到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空地上要有回旋余地。

  5。5仓库严格遵守保卫制度,严禁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拿去物料。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消防知识。

  5。6仓管员应按规定定期盘点仓库的物资。

  6。物资的出库:

  6。1各仓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料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料失效、霉变、锈蚀、差错等损失,仓管员要承担责任。

  6。2机辅料的领用凭部门主管审批后的领料单发料。

  6。3未办理领用手续或手续不符和要求仓管员拒绝发料,发料时与交接人办理好手续,当面点清数量,防止差错出门。

仓库管理规定9

  1.目的:

  使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保障仓库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有章可循,保证财产物料的安和保持帐、物、卡相符。

  2.内容:。

  2.1.物料验收进仓管理。

  a、物料到仓时,仓管应通知跟单员检验物料(因应本公司情况通知跟单员即可),合格后仓管员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b、物料经检验合格后,仓管员按《送货单》或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开具进仓单办理进仓手续,进仓单中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发票送交财务部报帐。

  c、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并标识清楚,严禁投产使用。如因工作失误,投入生产,由该仓管员承担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d、验收工作中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主管或有关跟单或采购员处理。

  2.2.物料的储存管理。

  a、在物料储存管理过程中,应以物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堆放,凡量大体重的落地堆放,量小或分货的存放于货架上,储存物料要依物料的品名和规格次序分类排列堆放。

  b、物料堆放的原则是:根据物料特点在平稳整齐、合理安全的条件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成行成列与整齐。

  c、仓管员对所有的物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仓库物料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不得以”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手段损害公司利益。

  d、同类物料堆放,用先进先出原则,易于收发,方便清点。

  e、任何人员未经部门主管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和挪用公司物料。

  f、仓库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禁止非本库存或本公司人员擅自入库。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仓库,消防器材应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并且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具备必要的防火认识。

  2.3.物料出仓管理。

  a、仓库出仓要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单发料、节约使用”之原则,同时还要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b、坚持管理原则,对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的经济损失仓管员负有重要责任。

  c、领料单应填明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经主管审核后领料人签字。手续不全的.不得发料,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仓管员承担。

  d、调拨材料或客出货时,仓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必须有盖有财务部收款或经理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办理出仓。如发现手续不全或货款少收或未进帐户等现象,仓库有权力拒绝发货和办理出仓手续。

  e、对于特殊申请用料(指技术部或其它专属部门用品的),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其它部门不得领用。常备用料(办公文具和用品、其它杂件),应按计划领用,凡属部门公共用品,本着节约的原则,应限制领用。

  f、发料出仓必须要与领料人和接料单位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发生差错,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g、所有发料凭证和相关报表,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月尾季末要归档封存上交财务部。

  2.4.盘点工作管理。

  a、盘点前的准备工作:按物料的性质、特点及品质状况分类,将寄存和退货及待出仓物料分开摆放。

  b、每月月底仓库进行盘点填制盘点单和月盘点表,上交财务部。

  c、每月月底财务部对储存物料进行抽盘或监盘,发生盈亏时,财务部填写异常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才可调整数据。

  d、视盘点结果,盘亏差距和数量的准确率,做相应的奖惩,按绩效管理标准执行。

  3、其他有关事宜。

  3.1记帐要字迹清楚,当日料账当日完成,日清月结不积压。

  3.2每日报表与月报表应及时上交财务部。

  3.3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发生的误差和合理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以报表形式上报主管部门,以便保持帐、物的一致。

  3.4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和盘点。

  4.4仓管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清楚的手续,交接中的未了事宜和有凭证,要写明原因,经双方签字,部门主管签证后,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事后发生纠葛。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1、注意防火安全,仓库内严禁吸烟。

  2、每月底由公司安全员对仓库及其周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检查完毕要做检查记录并签名留存。

  3、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每30平方米面积的仓库配备4公斤或以上的消防设备及2个以上的防毒面具。每个仓库要制定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毒面具定置标识图。人工使用的消防器材要放置明显、便于提取的地方,井与仓库物资分开放置。消防器材表面不能积尘、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仓管员要认真学习消防设施的使用,以确保火情发生时能熟练操作。

  4、注意仓库的通风及清洁卫生,仓库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仓库物资要分区放置,区间通道要足够宽敞,以便于物资的出入及搬运,物资的存放不能堵塞通道。

  6、仓库内物资变质(如电池漏液)时,要立即进行处理,以免影响其它物资及污染周围环境。

  7、注意仓库内的用电安全,不能乱拉乱接电线,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关闭所有用电开关。

  9、加强恶劣条件下(如天气)的仓库、物资及搬运安全管理,以防止漏水、积水、雷击或静电等对物资的安全造成影响。仓库(首层)地面要求比该楼层地面要高,不能有积水。容易受潮的物资放置时地面要有垫板。

  10、仓库要有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并加强仓库防盗巡检管理。

  11、存放网络工程主设备、大型设备、拆旧设备及线材等的仓库,温度不能过高(通常不能长时间高于35℃、保持干燥)。

  12、对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等)的货物(如备品备件等),其存放的仓库要保证达到规定的要求。

  13、与物资管理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仓库内,物资的领取原则上在仓库房外完成交接:仓管员应对其他人员进入仓库的情况进行登记。

  14、建立仓库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仓库管理规定10

  一章总则

  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四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漾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11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12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仓库管理规定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

  2、爆炸下限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仓库管理规定14

  根据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和公司管理规定,模具作为产品的模型,模具的质量将直接影响铸件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为了更好对本公司模具进行统一管理。现对公司精铸模具仓库管理规定如下:

  1.模具库环境、卫生管理

  1.1模具仓库应清洁、干燥、灰尘少、不爆晒、无漏雨、场地平整、易于打扫。

  1.2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品带入模具仓库。禁止在模具仓库内存放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以防发生意外。

  1.3每天下班关好门窗,闲杂人员严禁入内,参观人员非经允许禁止入内。

  2.模具入库规定

  2.1模具入库必须具备以下资料:客户模具名称、模具检验记录、新模具铸件检验记录、模具图样(客户提供)、模具入库前状态。

  1)客户模具:模具所属客户名称。

  2)模具检验记录:检查模具尺寸与铸件工艺图或零件图尺寸是否相符。模具字牌标识是否正确、清晰、美观、排列是否正确,若有不符应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否修模。

  3)模具检验合格后进行首件试生产,并对首件铸件进行检验,确认铸件是否符合图样要求,若不符要求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铸造问题还是模具问题,并对铸件再试做一件进行检查。

  4)模具状态:模具入库前应注明模具状态是否完好,紧固装置是否牢固,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

  2.2生产车间使用的`模具入库时必须清理干净,字牌、活块齐全,模具有无损坏,是否要修理。确认合格后方可放入模具架,并放入对应位置。记录好入库日期。

  2.3外协借还模具入库时,检查模具是否完好,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严禁有损坏或不全模具入库。若有疑异应上报主管部门。记录好入库日期。

  2.4以上工作确认完成后,建立模具台帐清单,做到模具清单、客户标牌、模具架标牌、模具名称标牌一一对应,模具清单应列有:客户名称、货架编好(A1A2\B1B2等)、货架上模具品种规格。以便快速识别模具和提取模具。

  2.5所有模具入库须有入库日期和经办人。

  3.模具出库制度

  3.1车间使用模具出库

  1)生产车间负责人和模具管理人员凭生产计划单协调安排所需要使用的模具。

  2)模具出库时应是完好状态,字牌、活块等配件应清点确保齐全。

  3.2外协模具出库

  1)外协模具出库须凭模具出库单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出库房。严禁未经审批调出模具。

  2)外协模具调出时应注明模具状态,字牌、活块数量,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以便模具归还时作为依据,注明调出日期。

  4.模具日常管理

  4.1模具管理人员应对模具管理认真负责,严防模具及配件丢失或去向不明。

  4.2模具摆放应整齐、美观、排列有序、便于拿取、区域明确。

  4.3模具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每天巡查货架,是否有异常情况。

  4.4所有模具检验记录、标识、出入库日期和经手人等记录应齐全。

  4.5由于客户模具质量而影响铸件质量的应以书面形式(配照片)通知客户,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仓库管理规定15

  1、目的:使仓库管理规范化、合理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的安全完整。

  2、范围:所有库房。

  3、职责:库房管理员。

  4、内容:

  4、1库房安全

  4、1、1任何人未经仓管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4、1、2在库房内进行交接物料或成品时,除相关人员,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4、1、3如遇特殊情况保管员需暂时离岗,应关闭仓库大门,并随身携带仓库钥匙。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1、4下班时保管员负责关闭仓库内所有门、电源、排风扇及其它设备。

  4、1、5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前应检查库房各处有无异常现象。

  4、2库房设施安全

  4、2、1库房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4、2、2按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做到当班用,当班领。

  4、2、3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已过使用期应及时更换,做到安全、有效。

  4、2、4消防器材严禁埋压、挪用。

  4、2、5严禁在库区动用明火。

  4、2、6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供热器等电热器具。

  4、2、7库房内消防通道应随时保持通畅。

  4、2、8库房内使用的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安全、消防部门的规定。库房老化、裸露的电线须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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