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

时间:2025-12-04 11:17:37 规章制度

(优选)消防规章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优选)消防规章制度15篇

消防规章制度1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消防规章制度2

  1、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行油炸食品时须两人操作,油面不得超过所用器具的1/2,操作过程中不得离开,并将消防器材(灭火器、锅盖)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

  3、使用天然气灶、液化气灶前应先看开关是否关闭,启动风机后方可开启阀门点火。

  4、定期检查、保养所有机械设备,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每日检查线路是否有发 热变软现象,接换设备须请专业人员操作。

  5、保持排油烟罩的清洁,做到光亮无油污;定期清洗排烟道,做到无油垢。

  6、如果厨房发生火灾,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慌乱,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在油锅火情还未蔓延时将锅盖盖住燃烧的.锅,或将大量蔬菜倒入锅内将燃烧物与空气隔开,或及时使用灭火器。火情无法控制时,应采取自身保护紧急撤离现场,并按消防预案程序办理。

消防规章制度3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消防疏散示意图等,专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员(安全主任)负责,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以保证火灾发生时能正常使用。

  三、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应建立相关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园领导,对处理结果要登记。

  四、定期和小区管理处联系,对幼儿园周边的.相关消防设施共同检查、维护,保证幼儿园的消防通道、消防用水等正常运行。

  五、对消防器材发现丢失、损坏的应立即补充并登记在册。

  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改造、关闭灭火系统。

消防规章制度4

  一、 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 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 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 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 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 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规章制度5

  一、因办公室电器多用插板供电,使用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插板用电超载发热失火。

  二、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不测。

  三、碎纸机、封口机等办公常用的体积较小电器,散热性差,不使用时应及时拔离电源。

  四、需长时间离开座位,不用电脑时设置自动“休眠”降低电脑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业务人员外出时应随手关闭电脑,不要让电脑长时间待机。

  五、办公室有设置双连总开关的.,下班时随手切断室内电源。(有鱼缸和冰箱的办公室不宜按此操作)

  六、关闭电脑时,必须同时关闭显示器电源并且关闭插板的每个独立开关。

  七、下班后,要将饮水机、电风扇、空调等电源插头拔掉或将电源开关关掉,这样既安全又省电。

  八、手机、相机等电池充电时间不能过长,(最好不要超过六小时),下班时应拔掉正在充电的电池,以防止电池爆炸。

  九、不应在办公室内焚烧纸张、物品。

  十、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如需吸烟可到楼层通道吸烟区,吸完烟请注意务必将烟头完全熄灭,预防火灾隐患。

  十一、常用灭火方法

  1、用水灭火。木材、纸张等着火都可以用水扑救。把水直接泼洒在可燃物上,熄灭火焰。用水把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浇湿,使之降温。

  2、用其他工具灭火。将沙士、淋湿的棉被、衣服等捂盖在燃烧物表面,使之隔绝空气而中止燃烧。同时,笤帚、衣服还可以用来当作灭小火的工具。

  3、隔离灭火。把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搬开,防止火势蔓延;

  4、用灭火器灭火。

  十二、成立安全责任小组

  1、总办、副总办、五楼柜台、物料部由行政部连宝玲任安全组长负责每天下班督促,检查各部门办公区安全防范工作;

  2、财务部、采购部、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行政人事部、机房由行政人事部肖茜负责每天下班督促检查各办公区安全防范工作;

  3、华强电子世界一楼柜台由xx任安全组长负责每天下班督促检查一楼柜台安全防范工作;

  4、鼎盛仓库及新亚洲负一楼仓库由xx任安全组长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仓库安全防范工作;

  5、三个员工宿舍分别由xx安全组长负责每天督促检查宿舍安全防范工作;

  6、以上各安全组长应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报告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一步解决。

消防规章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由专人授课,并制作教案,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全体人员应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并组织补训。培训过程中应采集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记录,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2、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宾馆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对火、电源、客房、厨房等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班组交接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四、防火检查制度

  1、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2、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月检查、季度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管理,保证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设施种类包括: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

  3、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和职责包括: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操作管理等;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存在火警,如发生火情,应按照《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规程》,根据火情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灭火,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立即拨打119报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新购、报废情况进行登记,并确定维护管理人;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宾馆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及时扑救本单位初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十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3、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4、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三、值班制度

  1、宾馆应落实值班制度;

  2、宾馆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值班制度;

  3、各级值班人员职责包括:带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和保安开展检查、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开展检查、巡查。保安负责不间断的巡查,严禁值班期间睡觉;

  4、检查、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应逐级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汇报,如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并进行扑救,必要时直接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

  5、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2、成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考评,内部通报,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应制定考核细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情况,防火知识掌握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功能掌握情况等,并明确考核方式、范围、时间等;

  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应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年应根据需要对考评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改;

  5、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对不及格的个人,应给予经济处罚。奖励及处罚标准应在考评细则中明确。

  十五、消防宣传制度

  1、宾馆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2、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等;

  3、宾馆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春防、冬防重点时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消防宣传;

  4、宣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5、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6、宾馆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规章制度7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辖区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围人员。

消防规章制度8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消防规章制度9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自拉电线,规范电器使用,不得使用大型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充电,更不用说在宿舍点蜡烛了。

  4、教职工要规范煤气的'使用,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办公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特别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6、全体师生应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人员必须每天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隐患。

  8、每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班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季节、开学前、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所有员工应签署煤、电、气标准化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消防规章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学问宣传栏、开展学问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别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准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准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准时整改的,依据奖惩制度赐予惩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掩盖。

  (四)消防掌握中心管理制度

  1、熟识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联系方式。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准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准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联系方式,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联系方式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干净、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修理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觉异常准时支配修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依据不同状况打算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觉丢失、损坏应马上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觉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准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四周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当。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进行一次防火、灭火学问考核,考核优秀赐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细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专心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觉不足之处应准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修理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根据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根据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解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协作安全小组、修理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四周根据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解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规章制度11

  半专业扑火队工作职责

  一、责任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森林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森林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建立森林防火检查档案,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责任区域的地形、地貌、林相、道路、水源、森林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定期维护保养森林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七、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九、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为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负责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限要求坚守岗位,不允许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经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调度核实,连续脱岗20分钟者视为空岗。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要定时或不定时调度,抽查各值班点人员在位及安全工作情况。一般情况下,白班每天至少全面调度三次,夜间值班至少全面调度两次,特殊情况随时调度、抽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纪录要求详实、规范,字迹工整。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通报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正常情况下,白天要汇报两次,夜班在22:00—22:30期间汇报一次。带班领导要督察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根据安全情况调度安排当日安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各类通讯器材和联络方法,熟悉

  辖区内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况,掌握防火预案并具备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值班室内聚餐、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值班室电话系安全专用电话,禁止无关人员随意使用。

  八、凡在上岗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空岗、脱岗的给予一次罚款300元处罚。因上述原因造成报警、出警不及时或不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酿成损失的加重处罚,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扑火装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森林防火装备的作用,提高综合扑火能力和扑火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消防器材(如风力灭火机、二号灭火工具、灭火水枪、灭火弹、铁锹、锯等)要按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规定的标准建立专门的森林消防器材储备仓库,集中统一管理。

  二、森林消防器材储备仓库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专门的账本,严格出入库制度和手续,保证不发生丢失和短缺现象。

  三、森林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防火期内,森林消防器材的检修,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四、森林消防器材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凡因挪用、借用森林消防器材而延误森林防火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五、森林消防器材储备库中的器材的调用,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制度”和《信丰县处置较、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教育训练制度

  一、在队领导带领下认真进行各种训练、会操。

  二、进入重点防火期,认真搞好半个月以上的军事化训练。

  三、重点防火期每天早上在队领导带领下进行中长跑锻炼。

  四、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训练活动。

  五、搞好扑火演习,研究总结扑火实战经验。

  六、开展技能训练竞赛,提高防扑技能水平。

消防规章制度12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规章制度13

  一.为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和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学校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保卫处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卫处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保卫处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卫处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卫处,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规章制度14

  1、目的

  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业户及物业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管理(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秩序维护部主管应对消防设备、设施巡检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

  3.2工程维修部应积极配合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检测工作。

  4、内容

  4.1供配电房、发电机房及其他重要机房内禁止堆放易燃物。禁止吸烟,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器材)旁边禁止堆放任何杂物。

  4.2各走道、楼梯口等疏散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状态,禁止业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4.3秩序维护部应每月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并填写《消防栓检查记录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以保证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4.4消防喷淋管网水压由秩序维护部负责每日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马上报修并在《岗位值班记录表》记录。

  4.5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消防预演。

  5、相关记录

消防规章制度15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

  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保持15米的间距。

  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

  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与临时设施的搭设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临时设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砂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股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关种类的灭火机。

  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挂防火宣传标志,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牌子。

  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位置。

  9、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2、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3、工地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夜间应组织值班巡逻检查。

  14、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体宿舍:

  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气体)应及时调换(充装)。

  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证畅通易取。

  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泡、小太阳和明火取暖。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煤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

  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在制定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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