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企业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规章制度1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
3)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3)系统性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应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员、全方位。
4)规范和标准化原则: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严密性、整体性、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据本单位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
3)审核。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由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应邀请相关专业技术性专家进行审核。
4)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生产敬仰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相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7)反馈。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此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8)持续改进。单位应每年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应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对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外,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规章制度2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六、产假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依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详细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其次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选购部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仔细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照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觉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详细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详细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准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于每月5号前编制出入库报表报送财务部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觉盈余、短少、残损,必需查明缘由,分清责任,准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看法,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连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削减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依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便利。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特别状况,要马上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需检查仓库门锁有无特别,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担心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当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便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4
1、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2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
⑴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⑵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安全负责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企业负责人审定并签发批准后实施。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⑴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⑵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⑶企业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⑷企业地属关系发生变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规模发生变化时;
⑸年度风险评价审合规性评价或其它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4、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使用的最新有效版本。
5、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注明修订和生效日期。
6、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负责部门解释。
企业规章制度5
许多企业有制度却不执行或者不能严格执行的,极易滋生滥用现象。制度是双刃剑,要严格执行。否则,制度就成为掣肘管理的障碍。在企业规章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依章治企,树立权威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对规章制度的良好执行将赋予特定职位特定权利义务责任,可以使企业的劳动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排除管理者任意发号施令,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2)公正执法,注重实效
企业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意见经常表现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正,就是对违反规章制度职工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实施规章制度时带有非常大的人为的因素,这就造成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反感。与其他事物一样,企业规章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是行之有效的。
(3)化柔为刚,提升内涵
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即可化柔为刚,实现企业与职工发展的目标、行为统一,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劳动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产生矛盾时何去何从?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属签约双方的合意,故其效力高于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两者发生矛盾时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劳动合同未作规定,或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或规定无效的情况下,企业劳动规章的相关内容,应作为确定或处理该事项的依据。
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是一种领导方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发挥着该用人单位内强制规范的功能,也体现了以劳动者的权利内容为中心。从表面上看,可以认为规章制度是管职工的,但从更长远的眼光看,规章制度既保障企业的利益,也保障职工的利益。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使企业制定出的制度合法合理,发挥实效。
企业规章制度6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规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实物、款项、财产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四、认真作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达到账目清楚、数据真实、资料完整。
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七、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领用、开具发票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撕毁或大头小尾。
八、配合公司领导全面、科学、合理的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1、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特色,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议。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月度生产计划及短期生产作业计划,合理进行作业分配。
2、努力提高生产质量,定期培训职工,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按照ISO9001:20xx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各道工序的质量管理。
3、与财务部门协作,互通信息,掌握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对策;处理好效率和效益的关系。
4、合理安排生产,保持生产均衡,保证上下工序间衔接合理。生产报表必须准确及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生产资料。
5、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生产情况。
6、对公司设备管理负责,建立设备台账;编制公司设备维修计划;负责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负责对设备的.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7、负责确保作业现场基础设施适用,检查安全和文明生产情况。
8、负责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包装作业,使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方法进行进出货。
9、负责对库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0、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组织车间对不同检验状态产品进行分区摆放,并负责检查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情况。
12、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工作环境的保持情况。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7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针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项活动统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章程、办法、标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体现,是企业运行活动的依据和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战略规划的保障。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四个方面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形式规范,一般以条文的方式表达;内容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程序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废止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严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应受其约束;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可朝令夕改。
权威性是指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经营依据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具有法律一样的权威,企业的其他文件不得与规章制度抵触或冲突,不经过规定程序不可随意废止或更改。
强制性事企业规章制度在执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都应受到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具体要求
(一)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业自身的职权范围;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税费征管等方面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二)统一规范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内部立法”,应呈现统一规范的'特点:形式规范是企业规章制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结构形式,分为章、节、条、款、项、目,并以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款规范,即规章制度的名称结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条款的表述应规范、完备;规章制度的文字应备而不繁、简而不漏、逻辑严谨、用语准确,不能产生歧义。
(三)协调一致
企业规章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衔接有序。企业拟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已颁布的规章制度重复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同一行为的规范应表述一致。
(四)便于实际操作
企业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执行。一是力求切实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反映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二是在内容上要重视责任的落实,明确管理、执行督促检查的主体,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汇编,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时修改补充,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部规范都处于有效执行的状态。
制订企业规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实务
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实务,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 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会导致规章制度的无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根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行民主讨论,但是结果还是按照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情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法律具体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报酬,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需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不要紧,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案例】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做一件好事,奖励
100元,如果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讨论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制度不好,应该是做一件好事奖励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按照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
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办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分配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免了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一定要实行个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个性化管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个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使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办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讨论方案的时候,讨论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的签字等,这应该是第一份证据;第二份证据是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须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xx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单,目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须遵守的。
(二)HR必须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
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按照广告实际履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重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处罚员工,杀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赔偿。毕竟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企业规章制度8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
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
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企业规章制度9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4、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6、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7、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8、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9、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11、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12、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色号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13、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14、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15、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16、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17、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18、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主管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19、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20、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21、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22、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23、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仓库主管职责
1. 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及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操作报表,及时反馈仓储操作;
3. 库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仓的储存空间及货物的储存方式,仓位调整;负责制定各仓库储位的规划、标识、防火、防盗、防潮及物料的准确性管理标准;
4. 制定仓库工作计划;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分析、总结部门工作状况与下一步工作思路,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
5. 负责分配仓库员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充分调动和带领仓库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准确、有序;、负责对仓库运营效率、成本、人员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改进。
6. 负责对仓库进、出库,库存等操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签收货仓各级文件和单据;
7. 及时地反映仓库的库存状况,确保库房帐、卡、物数量一致;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8. 审订和修改货仓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绩效;检查和审核货仓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
9. 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制订质量改善计划,
10. 负责仓库的货物、人员安全及防护,进行安全评估,不断改善库存管理安全,确保仓储物资免受损失。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安全设施的维护,指导仓库人员的安全行为及仓库的安全。及时地定期回顾并汇报仓库的安全及运行状况,采取预防措施,
11. 组织仓库日常盘点。报表账目实物之相符;定期组织实物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出具盘存及分析报告。
12. 建立安全库存机制,进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库存成本;
13. 能够按照成本会计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
14. 督促各分仓对各类报表的准时上呈及监督。负责加强报表填写准确性和分析管理,参考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落实;物料数据管理和统计,
15. 负责督促及时评估和处理不良物料及呆滞物料;
16. 仓库人员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7. 负责落实执行品质安全政策的要求,确保ISO9001得到有效实施
18. 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9. 负责库存盘点缺损率;收货及时率;发货及时率;收发货准确率;单据完整率。
企业规章制度10
一、发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保证货物准时发出从而确保客户满足,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发货审核:全部需发货的事项必需经肯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手续不全的状况下发出货物。
公司发货审核程序:
客户需等待确认货款全额到款后,即支配发货;假如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则由客服电话联系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即支配发货。出库单必需要由部门领导签字,持出库单到供应链领取货物。
第三条
发货前物流员先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在到仓库领取货物。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预备,最终联系快递公司取货。
第四条
货物数量额大的.直接由总公司大仓库发货,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再传真给大仓库那边。备注好发货时间和客户地址,依据客户的轻重缓急联系快递公司,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预备。
第四条
发货时间:周一至周五8:00前统一发货;17:00之前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当天发货,17:00之后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次日发货;客户付款后24小时内发货(周日和节假日除外)。如有特别状况需延长发货时间,应由客服通知客户。
第五条
临时缺货断货:由客服在24小时内(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通知客户缺货断货状况,建议客户购买其他款商品。
第六条
物流跟踪:货物发出后由物流员跟踪快递配送状况,准时处理各项问题:
1)假如顾客未收到货物或顾客签收时发觉货物损坏,物流员要准时联系快递公司了解状况并索赔,同时为客户重新配送货物或退款;
2)假如消失收货地址错误状况,则由客服联系顾客取得正确收货地址,并通知快递公司。
第七条
发货统计、单据保存:订单完成之后,保留单据到财务处对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发货流程
第一步
审核订单:顾客付款或客服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信息员完成ERP系统外部订单审核和订单送货单审核;
其次步
确认库存:库存有货则实行就近原则选择仓库发货,缺货则通知客户临时缺货,等待调配或更换同类商品;
第三步
打印单据:
1、仓库发货:信息员打印网上订单《出库单》、《赠送单》,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领取货物并打包,通知快递取货发送;
2、供应链发货: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通知供应商产品型号、款式,由相关部门直接发货给客户。
第四步
快递跟踪:后勤员凭快递单号追踪快递配送状况,准时处理反馈各项问题;
第五步
订单完成之后,信息员将所发货物统计好,并与财务部门对接好。
二、仓管管理及发货流程制度
1、增加安全意识,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物、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2、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仓管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仓库人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常应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要提出书面材料,查明缘由,并准时上报财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产品入库,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准时开具入库单,注明入库产品日期、名称、规格及数量,入库人员及仓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6、客户发货或公司领用样品时,仓管员应准时开据出库单,注明发往地、客户姓名、所发货的产品名称、数量,提货员及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7、收到退货后应准时做退货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客户地址、客户名称、退回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等,退货员与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同时应与原入库新品分开保管,对于箱子、包装物造成的毁损要准时上报办公室,确定详细数量后,进行再加工;
8、仓库人员收到发货通知,应准时发货,如因缺货或其它缘由不能发货,应马上告知办公室相关人员。
9、若货运部通知客户不提货或要原货返回时,应马上上报办公室销售负责人,由办公室人员与业务员联系做相应处理;
10、每月25日帮助财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准时将盘点结果上报办公室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可定期对库存数量进行抽查。
11、一般状况下,每天的发货时间为8:00——18:00,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货信息,确保发货员准时发货;
12、入库单、出库单和发货、退货运费票要保存完整,待到每月与办公室对账时准时上缴给会计人员;
13、应利用空闲时间对发往各个地方的货运部进行了解,积累阅历,优胜劣汰,以便使货物能够快速到达客户手中。
企业规章制度11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店长正常工作时间 至 ,一个星期内店长须亲自上好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全天班,如发现不在岗者一天扣3分,双休日调休者扣5分;(暂定为每分10元制罚款标准,以下同)
2、因事外出,店长须先签到再外出,并事先填写店铺人员离岗登记表,如发现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一次扣5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3、如需休息,店长可以自行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除外),一个月允许调休两天,但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公司批准方可生效,如发现店长未经申请自行调休者,一次扣5分;
4、每天早上开店时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开店,如延迟2分钟扣3分,4分钟扣4分,以此类推;
5、店员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店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班,违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店员如有私事离开卖场应得到店长的批准,同时填写人员离岗登记表,每次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如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发现一次扣3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二、卫生及仪表标准
1、平时保持店铺整体卫生整洁(包括地面、货架、收银台、仓库、橱窗等),一经发现问题,店员各扣3分,店长扣6分;
2、所有员工保持个人卫生,身上无异味,工装干净平整,未达标者扣3分;
3、所有女性导购员上班时间须化淡妆,眉毛及指甲须修理整齐,长发须盘起,短发不遮住眉毛及双耳,一经发现未达标者,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所有人员须统一着装(包括工作服、鞋、胸牌等),不允许随意穿着外套、衬衣或马甲,以上违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5、工作时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允许坐着,不允许在店铺内吃饭(可以在仓库内进餐),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店长扣5分;
三、服务规定
1、凡顾客或公司工作人员投诉专卖店服务水准不到位或导购员服务不热情的,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
2、在销售过程中,须前后面带微笑完成专业导购语言:“欢迎光临XX专卖店”和“欢迎下次光临”;未执行者或做不到位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3、销售流程必须按导购员守则要求去做,违者一次扣3分;
4、凡系顾客试穿过的商品须恢复出厂时原样,如检查仓库发现商品未恢复,全体员工一次各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
5、认真处理售后服务问题,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如售后问题处理不当引起顾客投诉者,过错在我们自身,一次扣5分;
四、陈列标准
1、平时样品陈列不到位,样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样品售出没有重新出样者,违者一次扣5分;
2、卖场样品必须每半月更换一次新样品,如:上半月39码(男)左脚,下半月更换右脚;下月应是40码左脚,以此类推。如发现未执行者,一次扣导购员3分,其中扣店长5分;
3、货卖堆山,出样一定要丰满,每个一米二左右的货架,一次女鞋须出样八个,男鞋出样六个以上,如发现未执行者,导购员一次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样品不够可以重复出样,样品柜可以分片区由专人负责)
4、凡新到商品未上柜或仓库商品出样不全,本人负责的样品柜中样品出现质量或装饰品有问题者,一经发现,一次扣导购员3分,其中店长5分;
5、陈列样品须呈系列化,同样款式不同颜色要一起陈列,未达标者一次扣3分,其中店长5分;
6、换季时展台及橱窗不得陈列过季或特价商品,违者一次扣5分;
7、公司所有季节性的宣传品,如:吊旗、P0P等须及时执行到位,违者一次导购员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
8、平时须保持陈列装饰品干净整洁,不得有陈旧、污浊、破损、过季,要经常进行调换,专卖店要自行保存一定数量的装饰品,未达标者将扣店长5分;
9、橱窗陈列须体现品牌特色和季节性的产品亮点,每星期必须换橱窗陈列,店容店貌、卖场氛围、音响效果和仓库整洁等必须达标,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5分;
10、卖场音响、灯光、门头灯光(按导购员守则的门头灯光开启时间表)须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店员3分,其中店长5分;
五、学习要求
1、及时召开早会、晚会(导购员在5人以上每两天开一次,人员在4人以下每星期开一次),每次会议须作好会议记录,开会期间每位到会人员必须发言,没发言者扣3分,会议记录由店助执行,未做到位者扣5分,没有及时开会扣全体人员各3分,其中店长5分;
2、店长每月召开一次所有员工服务技巧培训,让每位员工了解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同时了解本地的鞋服流行趋势,违者导购员扣5分,其中店长扣10分;
3、所有卖场须有报刊架,如没有要尽快向公司申请,每个专卖店至少要订一份报刊,没做到位的专卖店扣店长10分;
4、所有促销活动店长必须组织导购员对活动内容进行深入了解与熟悉,每位顾客进来导购员及时作好宣传工作,做不到位的各扣3分;
5、店长须及时填写公司下达的各类表格,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传,如有漏报,扣5分,拖延时间者发现一次扣3分,工作日记(每日必须写工作日记)到下月5日之前必须上交,未上交者扣5分;
六、其它要求
1、店长每天须将销售额存入银行,不允许有任何借口(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必须电话联系上级),违者扣20分;
2、店长要及时、灵活处理各项涉外事件,如工商税务部门、物价部门等各种检查,如出现问题要及时联系上级,有问题不上报扣3分;
3、店长须及时合理调整库存,在保证销量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库存超出公司规定数量的扣5分;
4、店长须对新聘导购员进行培训,新聘导购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扣店长3分;
5、如未经上报擅自调整产品价格或随意打折的,一经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6、导购员赊销、动用本店铺商品或挪用公款,店长及领班未及时上报,如经发现一次扣5分;
7、负责商品进库出库工作者,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或公司上级反映,未及时调整者扣5分;
8、所有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卖场吃东西,违者扣3分,店长或店助听之任之加倍扣分;
9、上班时间严禁接打手机,违者扣3分;
10、实行个人提成之店铺,所有工作人员销售时,必须严格按照先后循序执行,如发现有抢客之现象,扣当事双方各5分,店长(店助)10分;
11、同事之间必须保持应有的礼貌。
一、公司行政机构设置 为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和运行的需要,并适应公司将来的发展,公司系统采用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直线职能式”结构,以兼公司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发挥最大的群体效能。公司行政机构设置见“行政机构图”。
二、公司各部门职责
(1)营销中心工作职责
1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及销售预测,及时整理、分析、反馈同行及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
2制订并完成公司中长期营销企划,拟定符合市场实际和公司董事会要求的销售政策及营销组合策略;
3制订公司年度销售计划,承担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销售人员的二次任务分配;
4制订公司(品牌)开发计划,包括新产品(品牌)定位、定价、形象规划,并推导实施、落实、检查与总结;
5制订公司各品牌年度广告及促销计划,并负责****、策划、执行,以提升产品销量和品牌知名度;
6负责整个中国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客户资料的建档与运用,代表公司与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
7策划公司订货会及参加大型展示招商会;
8根据市场反馈,及时公司内部召开各类营销、产品开发及产销协调等专题会议;
9每年两季订货会之前,制定公司营销手册及各类销售道具和宣传品;
10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和负责各项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和帐款异常的处理,对货款安全负责;
11负责产品储运管理,确保产品安全存放和运输,确保帐物相符;
12负责建立健全营销档案管理体系;
13负责销系统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并配合人事部实施考核。
(2)市场部工作职责
1.制定并执行市场调查计划,以及日常市场管理;
2.进行品牌规划与管理;
3.制定并执行公司年度整体市场营销计划与预算(参谋);
4.制定并执行市场推广计划与预算;
5.制定并执行广告与专卖店、专柜推广计划与预算;
6.制定并执行公关与促销活动计划与预算;
7.负责市场推广用品的设计制作;
8.制定与执行新品牌(产品)上市计划,并做好产品计划;
9. 进行店员、店长培训;
10.做好市场档案资料管理。
(3)销售部工作职责
1. 根据公司总体营销计划,制定销售部及其区域、时间、品牌的销售计划与预算,包括销售额、回款额、市场占有率、渗透率等指标的拟定;
2.依据销售计划,制定销售方针、政策,对销售业务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管理,负责销售目标、市场占有率的达成;
3.依据整体营销计划,配合并执行公司、市场部所制订的各项市场推广计划;
4.负责经销商、加盟商的开发、选择、评估与激励;通过服务性销售方法,与经销商、加盟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双赢”关系;
5. 负责公司直属售点、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建设和管理(支持、服务和监控);
6.负责销售货款的及时、安全回收;
7.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反馈;
8.负责销售报表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反馈;
9. 与市场部沟通和配合,做好销售计划的制定,确保销售计划的严肃性;
10.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及管理,依据业务发展,与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销售部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的结构、储备等)及员工的招聘、培训、调配、评估与激励。
(4)商品部工作职责
1.定合理的商品生产、调拨、库存(包括分库建设)与运输计划,确保对销售部门的产品供应;
2.制定年度、月度、季度及地区性产品开发、供应、调度计划;
3.制定完善的储运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存放和运输;
4.建立健全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货品出入库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5)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
1.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品牌服装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款式开发计划、打板计划等),并按计划完成设计、打板任务;
2. 对公司现有产品与营销中心沟通,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3.负责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4.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板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6)品管部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改善;
2. 责公司各种品质管理制度的订立与实施,“5S”、“零缺陷”、“全面质量管理”等各种品质活动的与推动;
3.负责对各部门品质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4.负责进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标准、品质检验规程和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的制订与执行,对出仓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5.负责全员品质教育、培训;
6.负责各种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各种品质异常的仲裁处理,配合营销中心对客户投诉与退货进行调查处理。
(7)生产部工作职责
1.根据销售部销售计划和下达的“制造通知单”(订单)及自接生产订单,拟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依订单情况作出生产计划和核定订单交货期,下达生产命令,控制生产进度,保证按时交货;
2.负责生产流程的管制、工作调度、人员安排,制、修订各项产品工序工时标准和劳动定额,及计件工资标准;
3. 负责生产工人的管理、教育、培训和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奖惩;
4. 负责用料管理及异常事项的追踪、改善;
5.负责质量管理及异常事项的预防、纠正、改善;
6.负责生产物料采购及进仓管理;
7.负责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的计划、采购、验收、建档、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8. 搞好生产现场管理,进行“5S”的持续推行活动;
9. 负责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危险事故的发生;
10.编制和上报各种生产报表;
11.负责建立生产系统档案管理体系。
(8)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的制度和体系;
2.按期做好年、季、月度财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3.做好成本核算,负责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对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和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好用好资金;
5.对往来结算户随时清理、督助相关部门及时催收款;
6.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审批报销各种xx单据;
7. 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向总经理提供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和根据工作需要向部门提供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9)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公司系统架构、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人员编制的制定、推行及检讨、改善、修订;
2. 制定、推行与修订“员工手册”和其它人事、行政办公管理规章制度;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薪资、保险、迁调、考勤、考绩、奖惩、离职、人事档案等业务事项;
4. 调查处理各种工作失职、违规违纪案件和劳务纠纷;
5.制定人力资源部招聘、调配、培训开发计划并实施;
6.督促各部门编制各种工作计划、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7.综合处理公司各种文件资料,传真和管理公司印信、文件;
8.负责出入管理、警卫、厂区安全维护和异常事件的报告、监控;
9.负责厂区环境清洁及维护;
10.负责员工食堂管理。
企业规章制度12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奇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厅工作人员违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8、企业员工纪律的规章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醛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xx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xx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xx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员工违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员工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箭、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小给予箭以上处分。
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xx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企业规章制度。
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损失者,应记重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损失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x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x(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xx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
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诗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13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三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三餐补贴(日标准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业务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10-50元。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包干区域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50元。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车间及周围10米以内及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违反本款者每次罚款200元;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在生产厂区流动吸烟经教育不改者;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上班时间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200元;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企业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地面线路、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等)、车辆及车辆段、机电设备系统、变电站(所)等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营、安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办法,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管理,维护轨道交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损坏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市容、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公共交通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分期建设、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轨道交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实施特许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与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不得阻碍或影响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和运营的进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十条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进行。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本市设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范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
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第十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轨道交通车站用地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客流量、乘客换乘需要和用地条件,预留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行“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内的地面各项建设,应当服从和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相冲突时,由市规划、国土、建设和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轨道交通建设优先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
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重大影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制订交通疏解方案。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技术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涉及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中尚未明确的部分,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可以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的企业技术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竣工保修期间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在车站或通风口附近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保障轨道交通的通风安全,并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竣工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试运营达到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并依法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十九条本市设立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50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各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各10米范围内。
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安全保护区范围可以适当扩大,但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
(四)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
第二十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的方案: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旁进行敷设管线等作业。
第二十一条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不得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进行空中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在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安全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确需进行建设的,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论证,施工过程应当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安全监控。
第三章设施管理和安全运营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必须加强对轨道交通的管理和保护,确保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制定服务规范,安全、正点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讯需要,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运营设施和服务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新,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备完好,保持车站、车厢整洁,做到出入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第二十五条轨道交通车站及列车车厢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防汛、防护、报警、救援等器材和设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障器材和设备完好。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车站应当设置公用电话、废物箱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车站、车辆的广告设置应当合法、规范、整齐、文明。
第二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时,应当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手段及时向公众告示。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驾驶、调度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轨道交通客运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清晰。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二)及时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市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
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统一的、便于乘客换乘的轨道交通车票制式。
第三十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乘客乘坐轨道交通,必须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5倍以下票款。
第三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法运营规定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暂时无法恢复运行时,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三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者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公安人员、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2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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