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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04 07:06:4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社团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团联事务部,由事务部转交活动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唯参赛者或优胜者可获分的活动可以进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一届的比赛和其他周期在2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各学院学生社管处;

  1.2社管审核:各学院社管可以在社联在线的“资料下载”下载活动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社管可自行留底,一份返还社团由社团转交社团联)社管依据活动策划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制审核单中,再交予学院团委老师处审核;

  1.3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学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此章即表明该活动合格,可以举办,因此社团联不再进行进一步审核)。

  1.4转发策划:二级学院社管需将审核通过的策划策划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处留底,并在策划首页注明“xx学院社管审核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二级学院社团到文化中心110社联办公处上交已盖章的活动审核单,社团联根据审核单和上述1。4所注字样,出具回执单,社团填写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校级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板块,活动组织部审核后将在周一,周四两天统一回复。

  1.2各社团可在“活动审批”之下的“已通过审批活动”查询是否活动已经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校级社团在文化中心110填写已审批的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回执单作用: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可凭回执单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回执单,并于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部负责该社团跟踪打分的人员出示此回执单。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进行活动跟踪。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活动组织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组织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性性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经常开展的日常活动。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2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xxx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xxx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

  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xxx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己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xxx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xxx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xxx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xxx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为加强社团办公室管理,促进社团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提高社团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守《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以及相关校纪校规。

  第三条:所有社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

  第四条:社团办公室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社团成员应有“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进取精神,为提高学生素质,丰富校园文化而不懈努力。

  一、办公室工作要求

  1.社团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严令禁止穿拖鞋、背心入内。

  2.社团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待外来咨询、访问或工作人员时必须待人热情,诚恳,使用礼貌语言。

  3.社团任何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或参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聚会。

  4.社团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把办公室内外打扫干净,社团办公室内所展出或张贴的书画作品应体现本社团的特色。

  5.社团办公室内工作用品、资料、财物应摆放整齐,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二、办公室具体工作管理

  1.负责社团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查各部门的.值班情况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社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0必须安排至少一个值班人员,要有值班记录。 (值班时间随季度而改变)

  3.社团各部门半个月开一次例会。校社团联合会每个月开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三晚上9:20,地点是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办公室主任例会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社团联合会,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4.各社团办公室应有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资料、会员名单表、会议记录档案。

  5.社团办公室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三、办公室成员管理

  1.社团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社团办公室的工作。

  2.各社团办公室物品如需外借,应经社团会长同意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

  注:本制度自颁发之日生效实行,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4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5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6

  从事部:

  领导各项工作的展开,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社团内部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负责社团会议的考勤、记录;

  收集各方对本社团的.意见;

  整理、保存社员的档案,办理社员统计;

  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体制;

  编辑部: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负责报刊的顺利出版,积极、广泛征集优秀文稿;

  负责调查、采访学生的文学观点和心声;

  组织部:

  了解社团情况,对社团成员进行素质教育,组织文学培训工作;

  抓好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

  代表本社团与校内外社团、协会,报刊的联系和开展;

  组织社员习作;

  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活动;

  宣传部:

  做好社刊的出版;

  做好文学界社刊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意见、建议;

  协作团委宣传工作;

  市场部:

  负责社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

  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开发,为社刊的销售做好铺垫;

  负责社刊的顺利销售;

  文艺部:

  以文艺的形式宣传我社团;

  以文艺的形式丰富社团内部的生活、工作、学习;

  用文艺的形式鼓动全体学生对文学的热爱,支持我社团的发展;

  策划部:

  负责社团的部分日常工作;

  为编辑部和稿子来源出谋划策;

  协作编辑部做好社刊的编辑、排版;

  负责市场部进入做好分析与策划;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8

  第一条 社团活动是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校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我校中学生的实际状况,更好的加强和改进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使他们能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带领我校更多的中学生挖掘自己的潜能,施展自我才华,同时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学生社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和我校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社团是学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简称:“校团委”)的指导。

  第三条 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校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 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校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五条 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凡遵守我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校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校团委和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校团委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字样。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

  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

  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

  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

  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

  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十条 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申请。

  社团章程草案。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系别、简历、无违纪证明材料和学习成绩证明材料。

  具体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指导教师书面意见。

  注册经费数额及来源。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成立按以下步骤进行: 由筹备组向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以下材料: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一式三份;

  学生社团财务制度一式三份;

  学生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一份。

  递交以上材料一周内,由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暂定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面试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报校团委处备案。

  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上交会旗会标会章(样本)。

  以上全部通过后,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向全校宣布此社团成立。

  第十二条 在学生社团占 2/3以上成员同意解散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解散申请,经批准后该学生社团方予以解散。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校团委、校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解散:

  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活动;

  违背学生社团活动宗旨,在学校影响恶劣;

  学生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 15人;

  学生社团一学期内未进行正常的社团活动,组织机构瘫痪;

  学生社团被停止活动,勒令整顿,但未见好转;

  财务状况严重混乱,影响正常的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或注册之日起, 12个月没有再申请注册;

  出现其他予以解散的情况。

  第十四条 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不得组织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如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应视为原社团的注销,新社团需要重新登记。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社团章程需要变更的,应在 7日内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中学生联合会提出解散申请,经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注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未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分立、合并的;

  社团被勒令关闭的;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勒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员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工作,清醒认识自己的工作职责,端正工作态度,对待社团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十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工作时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严禁干涉社团内部事务,禁止滥用职权,妨碍社团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策时必须经过委员一致同意,方可执行。制订针对社团的条文,必须与社团负责人充分参与、协商,并经过各社团负责人的一致通过方为生效,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要耐心、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能与学生及社团人员发生争执。有困难时要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协助解决问题。

  第二十三条 中学生社会联合会要定期开会,总结工作经验,汇报总结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商讨并给予解决,并将工作情况及工作总结汇报给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第二十四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有严格的考勤、请假制度。中学生社会联合会负责人要认真纪录各委员的工作情况,以便期末时根据相应工作情况选出优秀委员。

  第二十五条 中学生社团工作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无故缺席达四次者,将取消其参与评选优秀委员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由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后选委员推选组织机构由选举产生的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从后选委员中任命。在社团工作中,各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可以招收干事。

  第二十七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在未选出新一届委员前由在职委员负责承办,最终选出 20位后选委员。

  第二十八条 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因毕业、实习或其他原因不能任职的,需及时汇报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并由该委员负责推选一位后补委员,经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该后补委员代行其职。

  第二十九条 学社联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因毕业,实习或其他原因不能任职的,须及时汇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在后选人中另行任命,学社联主席有以上原因不能任职的,须及时汇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举行内部会议,从后选委员中投票选举出一位委员作为代理主席,代行其职。

  第三十条 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和不服从命令的社团联合会成员,社团联合会主席有权暂停其委员资格,并根据相应态度,展开社团联合会会议,帮助该委员解决思想问题。

  第三十一条 对于不负责任的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各委员可以对其进行检举揭发,并进行民意选举产生新一轮的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 全体中学生社会联合会成员要认真遵守此行为规范,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辜负校领导及学生们的委托,将社团工作做到最好。

  第三十三条 新成立的社团,其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荐产生,并报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批准。社团负责人换届之前,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三十四条 需要更换负责人的社团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原社团负责人向社团部推荐至少 3名后选人,经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后,从中选择一人,并正式予以任命。前任负责人有重点推荐人选的权利。

  采用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新负责人。

  由原社团负责人推荐至少 3名后选人,经校团委同意后,召开全体社员大会,由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票,当场选举产生。得票最高者当选(需超过全体注册会员的一半方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应依以上条款产生新的社团负责人;

  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有课程不及格的;

  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六条 由前任负责人直接任命的社团负责人,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 社团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团的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 铜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有自由参加和退出校内任何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权利,此权利受本条例保护。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内部,各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社团的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并有权向社团负责人就有关社团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向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反映社团内部情况,并应积极配合中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应据此承担相应义务。

  第四十三条 退社和被开除的社员对该社团的财产丧失请求权。

  第四十四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的宗旨,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学生社团须服从校团委和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向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第四十五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每学期按以下规定的时间登记注册,及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等相关书面材料。

  学生社团自成立之日起,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中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

  学生社团自成立之日起,须每学期期末向中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学生社团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社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

  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四章活动安排

  (1)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2)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篇五

  进入本社团的成员,按照相关条例自觉遵守

  第一条、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带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社成员应热爱美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社成员应关心社团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社团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社团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社团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第五条。本社内的美术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社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美术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社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至少4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社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条、对本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注:本章程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0

  第一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三章档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1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2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六、社团账本查账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八、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13

  本社团社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积极绑架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社团的会议实行例全制,各社员按时绑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积达三次以上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各部门要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出现工作失误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大学生文学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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