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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20 07:05:4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规章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1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地对园内的收支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各种凭证。

  2、合理安排全园经费,编制安排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各项费用来源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经常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每月编制各项会计报表,要求做到科目准确,帐表相符,数字正确,帐目清晰,完整无缺,日清月结,报表及时,按月公布有关帐目。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本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及代办费,向家长公布每月幼儿伙食帐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代办费清单。

  7、协助出纳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2

  卫生安全制度

  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

  幼儿园(所)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

  保教人员应接受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意外伤害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异物、中毒等意外伤害的发生。

  在儿童活动环境中出现有害气体和物质时,保教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

  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重大意外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家长联系制度

  1、采取多种形式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如接送儿童时向家长了解孩子在家情况或汇报孩子在园情况。

  2、各班可建立家园联系簿,保持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各班教师对缺勤幼儿,要及时电话联系或探访。

  3、设立家长园地,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

  4、定期开办家长学校,举办育儿专题讲座,召开家长会,广泛听取家长意见。

  5、对一些习惯尚未养成的幼儿,要经常与家长联系,以便家长在家中配合训练。

  6、每学期至少向家长进行开放日活动一天,以便使家长全面了解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以增加透明度。

  7、建立幼儿家庭联系册,对患病儿童、特殊行为障碍儿童、肥胖儿童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并取得家长的回执,争取家长的理解与配合。

  8、聘任2-3名优秀家长担任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代表,定期与园内共同决策与幼儿有关的问题。

  门卫管理制度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注意园内动静,防止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遇有家长或生人要进园,需问明核准后方可放入。

  3、做好园内物资监管,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指示。

  4、保证园内安全,教工非机动车进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汽车、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园。

  5、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叫接私人电话,拒绝私人访客,工作来访者必须登记入内。

  6、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老师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

  8、门卫人员衣着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和蔼文明。传达室内整洁,有记事薄或留言板。

  9、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时通知送达园领导。

  保健室管理制度

  1、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最好靠近大门,否则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3、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有条件的配备专用厕所。

  4、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老师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5、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物、药品、台账,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食堂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按规定要求配备炊事人员。

  2、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儿童特点,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5、严格按保健员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员同意后方可更换。严格按照伙食费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6、搞好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点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每日及时掌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炊事人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

  8、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9、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讨论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新生入园制度

  1、根据托幼机构管理要求,一般每年9月为新生入园时间。在新生入园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即环境设施准备、卫生保健准备和教育课程准备等。

  2、招收规定年龄的幼儿,以利于按照不同年龄特点来保育护理。同班幼儿,年龄之间不要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1岁。

  3、充分了解幼儿家庭情况、生活习惯、个性行为、饮食要求、健康状况,并取得家长的配合。保健老师对有特殊行为或健康问题的幼儿要备案记录,如容易过敏、容易高热惊厥、患糖尿病等的幼儿,要告知班上老师。

  4、对新生要进行入园前的体格检查,健康者方可入园。因为托幼机构是集体生活,容易感染疾病,对健康达不到要求的幼儿,要耐心地给予劝退。

  5、新生入园的第一天是关键,由于离开父母,投入到一个陌生环境,幼儿会情绪低落、哭闹,园内要给予特别关照,必要时派专人护理。

  6、幼儿年龄越小,适应新环境的能力越差,身体状况和食欲等受环境因素影响越大。保健老师特别要加强对新生的巡视,给予特别护理。

  7、刚到新环境,幼儿在家中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不要一下子纠正,要循序渐进引导教育。老师态度要和蔼可亲,动作要轻柔。

  8、允许新生在最初几个月下午让家长早点来接,以缓解幼儿的情绪。

  健康教育制度

  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组织实施。

  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办宣传专栏,组织儿童活动等。

  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应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

  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儿童出勤、儿童膳食管理、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卫生消毒、儿童常见疾病与矫治、儿童传染病、儿童意外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

  健康档案应包括: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记录、疾病专案管理记录等。

  定期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意外伤害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幼儿一日生活安排管理制度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发育,有利于保护儿童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根据园所内幼儿年龄特点、季节变化情况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

  3、每周应对各班执行的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进行有目的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在执行生活安排计划时,必须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4、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原则:将幼儿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各个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并结合季节变换特点,考虑家长的工作时间和需要。

  5、寓教于一日生活之中,注意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每日户外活动要充分利用阳光和空气,日托不少于2小时,全托不少于3小时,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6、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共同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以免扰乱幼儿的生物钟。

  7、取得家长的配合,保证幼儿的出勤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幼儿迟入园、早离园或带食物到园内来吃,以免扰乱班级的生活常规。

幼儿园规章制度3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常性德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这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方案免疫工作条例》)。

  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凝视儿童和各项活动。

  2、要留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开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需妥当保管,吃药时要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用人员负责。

  3、药物必需妥当保管,吃药时要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幼儿园规章制度4

  1、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全勤计算),另每多请一天按10元/天在工资中扣除。迟到、早退、旷工5元/次。

  2、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3、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各班老师自己负责。每天下课后,每班要有一人在校园值班。值班教师带领学生到校园活动(每班两人轮换)那班学生出问题,课间值班老师负责。发现没有人值班扣5元。学生出安全问题的校内一次5元。家长找到学校的一次10元。有家长上访到教办的一次50元。(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另行处理)

  4、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6、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向学校报告。

  7、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8、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9、教师根据自己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认真履行教学。学校每月进行考核,每月300元浮动绩效工资,(安全200元、教学100元)。本班本人在本月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200元全得,有小的安全事故按责任扣除,重大事故或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教学常规按时间上交、执行100元全得,有少交情况的每次扣5元,教案每少一个扣5元,不按照计划执行的一次扣5元。没有完成周教学计划的每次扣10元。

幼儿园规章制度5

  为确保幼儿营养计划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幼儿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必须建立园长、中层、教师、家长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幼儿园领导或教师、家长进行陪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名,一名中层干部,一名班级教师、一名家长,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幼儿园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幼儿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食品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食品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④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⑤食品质量较差,幼儿反映突出的;

  ⑥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幼儿园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幼儿园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规章制度6

  园长岗位职责

  一、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二、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三、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四、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出正确评估。

  五、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六、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七、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八、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三、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五、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六、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八、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九、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十、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教师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班主任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三、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体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四、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五、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

  六、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

  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

幼儿园规章制度7

  1、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幼儿园规章制度8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幼儿园规章制度9

  幼儿接送制度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

  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

  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一、门卫应自觉养成安全工作的职业意识,树立为幼儿园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并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关大门,不得无故私自离岗。

  二、衣着整洁,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无特别情况下不得传递私人电话。

  三、门卫保安每天必须巡逻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逻必须认真仔细观察园内每个角落,晚上最后一次巡逻在大楼内每层楼面仔细检查电灯电源,并关好门窗。

  四、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填好会客单,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经同意后方能入园。否则,门卫有权加以阻拦。

  五、幼儿家长来园找老师联系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进幼儿园必须持电子接送卡,门卫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后方可放行,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园内,更不能进入教室,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六、做好早、晚家长接送幼儿时各类车辆的管理,无特殊原因,任何车辆不得入园,以确保门口的安全、畅通、无阻。如需骑自行车出入园内,一律下车,且按指定地点停放。非本园机动车入园,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园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园区。

  七、严格执行物品进出规定,外单位物品进入园内,要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类商贩不得以借口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八、携带物品出园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幼儿园财产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总务处发放的“出园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九、具备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后要有记录以备督查。

  幼儿园门卫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实行坐班制,严禁擅离职守。

  2、早晚孩子入园和离园时在门口巡视,如发现幼儿单独出门要立即拦住幼儿,保证幼儿安全。平时锁好大门,看好小门,防止幼儿走失。

  3、负责园内报刊杂志及书信的收发工作,不得遗失,不得出差错。

  4、负责幼儿园门内及门口三包区域内的卫生工作,每天早上清扫一次,平时注意保洁,随脏随扫。看管好院内草坪,禁止踩踏、倒脏水入内。

  5、随时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坏人破坏,除本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未经联系的外来人员进园一律要进行登记。严禁有问题的人员进入园内,防止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6、除教学需要外,凡是园内财产,不能搬出园外。

  7、对幼儿、家长及外来人员,说话要和气、热情、有礼貌。

  8、晚上幼儿离园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楼内多余的照明灯,节约用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解决。

  9、我园为禁放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在辖区内要进行日常看护和加强巡视,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要及时制止,防止火灾的发生。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幼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

  6、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

  7、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

  8、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

  9、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

  10、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

  11、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

  12、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

  13、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

  14、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

  15、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老师的职责

  1、全园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防止走失、误领、抓碰、磕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各班老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必须做好晨检工作。如:幼儿发烧,身体有无异常,是否带有小刀、针头、铁钉等易伤害物品。

  3、各班老师要定时做好幼儿饮水、入厕时间,以减免幼儿口渴、尿湿裤子的事情发生。入厕时,幼儿要依次排队,男女生分开。

  4、幼儿饮水吃饭时,值班老师要密切看护幼儿,茶饭是否热凉;午睡时,要细心照看幼儿正确的睡姿,手脚的安放。

  5、做课外活动,如:体操、游戏时,严格制止幼儿快速奔跑,上滑滑梯时逆向攀爬,及一些危险的动作。

  6、值班老师要遵守规定,认真做好各班卫生消毒工作。

  二、家长的`配合

  1、引导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老师、团结同学,不打、不争、不抢、不骂、不损坏幼儿园玩具和物品。

  2、家长接送幼儿时,必须见过老师方可离开。如让别人代领,要带好幼儿接送卡或事先与老师电话说明原因。

三、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公事要汇报,私事要请假。

  2、幼儿园老师轮流值日,负责当天的安全、卫生及监管工作。安全包括:幼儿的课外活动及上下班门窗关闭;卫生包括:厨房、卫生间及操场的清理。

  3、各班级老师认真完成书本授课外,还要充分补充课外内容。如:美术、唐诗、儿歌、歌伴舞、三字经、游戏、手指健脑等。

  4、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教学素质,有计划、有目的、有主题地安排好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

  5、各班老师认真做好幼儿在园、离园时的卫生及穿戴工作(如:梳头、洗脸、洗手及脱下的外套),并善待每一名幼儿,尊重每一位家长,对园负责、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积极做好幼儿“家园共育”工作。

  6、为人师表,要言传身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做到形态端庄、举止大方。

  7、全园教职工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齐心协力为“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日渐完善,做出有效的工作成绩。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或联合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县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县消防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各乡镇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池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 、 “ 中国 ” 、 “中华”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 、 “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乡镇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架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幼儿园厨房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2、确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类水池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面板、灶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爱护灶具、厨具、碗、桶

  5、生熟食分开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显标记。

  6、严把食品安全卫士关杜绝烂、变质、发霉、生虫伪劣和没有清洗干净、有杂质的半成品下锅

  7、粗加工时(如捡菜、削土豆皮等),各种垃圾随时入筐,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后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

  9、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各区域死角卫生干净,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区域分工负责,每天不定期检查。

  10、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不定期检查两次,周五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1、为幼儿的餐饮做好准备,必须按时供应开餐。

  12、按人数定量配餐,杜绝剩饭剩菜,减少浪费。

  13、饭菜精工细作,注意软嫩,两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

  14、不允许吃剩饭剩菜、原料发生浪费。

  15、与保健医生一起拟定幼儿营养食谱,并严格按食谱制作饭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两周食谱,做到营养均衡不重复不重样。

  16、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允许私自改换食谱,如有变化,需负责人员同意。

  17、根据食品库存制定采购计划单,杜绝菜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坏变烂,造成浪费严重,拒绝质量不过关菜品。

  18、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保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0、禁止在厨房内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厨房内整洁卫生。

  2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2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样品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每种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食汽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记录。2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违规一次扣罚10元

  2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终把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检查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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