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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26 08:14: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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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规章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放射规章制度

  放射规章制度 篇1

  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放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放射规章制度 篇2

  1、各项放射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临床各科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员离开。

  3、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放射科医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临床进行放射检查,正确填写检查报告,严格查对,准确发出。

  4、全部放射照片应由放射科登记、编号、归档、统一保管,如需借出,应办借出手续,以保证归还。

  5、实行定期读片制,经常研究放射诊断与摄片技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7、注意用电安全,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严防差错事故。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并定期检修。

  8、妥善维护放射科器械,注意电离辐射,减少放射污染,节约成本,尽量及时出片。

  放射规章制度 篇3

  1、合理设置x线工作区,所有x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要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2、操作x线诊断设备和施行x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3、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4、各种医用诊断x线机的防护性能,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安全操作,要符合gb8279的要求。

  放射规章制度 篇4

  一.建立质量管理目标:

  提高影像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最佳影像质量,减少放射剂量,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达到代价—危害—利益三方面的最优化。

  1.提高各级影像专业技术水平;

  2.改善影像科各专业人员间的关系,全面进行质量管理;

  3.建立各种设备、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为影像诊断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客观、正确的决策;

  4.通过代价—危害—利益分析,以经营的观点管理放射科。

  二.放射科、

  “射线防护与诊断质量保证管理小组”(下称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科室质量控制和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管理小组以下列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和准则

  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包括《医用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儿童射线放射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育龄妇女和孕妇的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以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为贯彻执行以上法规而做出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同时认真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

  四.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影像诊断质量保证和减少差错的重要环节。

  卫生部医政司编撰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严格认真执行。管理小组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并经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放射科分为普放及ct两个组。ct室由从事多年ct工作的医师和技师为固定技术骨干,其他医师技师采取定期轮换,以保证质量和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轮换医师的诊断报告由主治以上的ct医师审核签发。ct室医师要负责审查签发中、晚班的急诊报告。各专业组每天各由一名医师值班。

  六.ct扫描方案和是否增强由医师进行确定,原则上由原扫描医师书写诊断报告。在扫描中凡遇到疑难或不能确定的病例,应及时请其它医师会诊确定进一步检查方法。在增强全过程,必须密切注意病人情况,如发现过敏或毒性反应,应立即处理,同时联系急诊科派人参加处理。

  七.坚持集体读片和会诊制度。每周四为读片时间,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并作好记录。工作中遇到疑难病例要主动请上级医师或其它医师进行会诊。凡是要求会诊的医师必须首先介绍患者的临床资料和照片上的各种影像征象,并提出自己的初步意见。参加会诊的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阅读片,对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诊断意见。首诊医师综合分析会诊意见后写出诊断报告,并由参加会诊的上级医师审核签发。

  八.从事放射诊断不满三年的住院医师的诊断报告要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所有住院医师的ct诊断报告需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低年资医师值中、晚班的诊断报告一定要注明“急诊报告,以正式报告为准”,并嘱患者第二天早上取正式报告,以免错、漏诊。在值班中遇紧急的疑难病例应及时要求上级医师回科会诊,或报告科主任。凡被要求参加会诊的同志均须无条件迅速回科会诊。

  九.凡是透视发现有异常线改变的患者都必须摄片(复查病例或有旧片的例外),临床高度怀疑消化道穿孔的病例,经透视未发现游离气体,应嘱患者变换几次体位后摄包括双膈肌的立位腹平片,凡是怀疑肠梗阻的患者要拍摄全腹立位和卧位各一张。立位片要包双膈肌,卧位片包盆腔。原则上怀疑胸部病变的均要照胸部正侧位片,特别是肿块性病变、肺门区病变、纵隔处病变及心后方等处的病变,一定要照胸部侧位片,以确定病变部位和形态。外伤的要照全胸正斜位片,做胸部ct检查前一定要摄全胸正侧位片。中、晚班急诊照片由科主任或当班高年资医师审阅,中、晚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急诊病人的联系电话,以便复审发现问题时,能及时通知病人,修改诊断意见。

  十.认真执行《病例随访制度》,病例随访制是检查诊断质量、总结经验提高诊断水平,积累科研教学资料的一项重要措施。科内设有专门登记本,每月下旬派医师到病房和病案室查阅病历,核对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及最后诊断并进行登记。每月第四个星期四向科内通报随访情况,并进行回顾性读片,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十一.认真书写诊断报告书。诊断报告书是放射科最重要的医疗文件;是放射科工作成果的表现形式;也是反映诊断水平高低的`最终表现。报告书写要规范化,要按卫生部编撰的《放射科管理和技术规程》中规定的“诊断报告的书写要求和格式”书写诊断报告。

  1.诊断室内保持肃静,室内光线适宜。严禁不用观片灯,在走道或不宜观片的地方随便看片,以免发生错误。读片时首先要认真查对片号、日期、投照部位及左右是否与申请单及片袋上一致。有旧片者要与旧片作比较。

  2.书写报告时,有异常表现的要重点描述。病变描述要真实地反映观察的过程。对异常征象应描述其部位、大小、形状、密度、边缘、数目及其与邻近组织、器官的关系或与正常组织的移行带等。有鉴别意义的阴性表现亦应描述,描述应尽量使用医学术语。复诊病例对诊断明确的,要指明病变演变情况,诊断不明确的通过随诊观察,可提出新的诊断,但应论述提出新诊断的依据。

  3.承诺出报告时间:

  ⑴线报告:急诊30分钟,普通1小时;

  ⑵ct报告:急诊30分钟,普通24小时(隔日上午9点30分前)。

  十二.放射诊断的思维方法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首先对每个病灶进行分析,确定其病理性质。

  2.将全部病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意见。一般的诊断原则是将所有的影象所见用一个疾病去解释,解释不通时,才用两个或多个疾病去解释。

  3.影像诊断意见与临床症状及临床诊断比较,不符合者应重复读片及分析。在读片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单,参考各种临床资料和检查,必要时要亲自检查患者,询问并补充病史。如果放射诊断与临床表现和诊断不一致或差别很大,要重新审查线所见或诊断意见是否正确,必要时重复线检查,如果线检查正确无误,应主动与临床联系,与临床医师会诊,以明确诊断。要求检查阳性率≥70%,诊断符合率≥90%。达不到者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

  4.线的诊断与临床诊断基本相符者,可作出诊断意见。诊断意见用简单的概括语句表达,其内容包括:线检查方法、重要线所见、病理基础和可能疾病。

  5.因急腹症患者在不同时段线征象可有明显变化,诊断医师应在透视或照片检查“阴性”的病人诊断书上写明检查时间。

  十三.每月28日,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随机抽查20份照片,按《放射科报告质量要求及评分标准》对照片质量进行评定,规范诊断报告书写,对诊断质量进行评定,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医师,评定结果作为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废片、错、漏、误诊与当月绩效挂钩。

  十四.摄片技术、照片质量是线诊断质量控制的极为重要环节,也是作好受检人员防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应协助科主任组织本组业务学习、技术研讨、改进技术提高照片质量。

  1.评片制度是保证和提高照片质量的重要措施,每天由质控成员组织评片,全科人员都必须参加。实事求是地评判照片等级,作为技术考核依据。对废片要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作好记录。为了能准确掌握标准,应定期组织学习《线影片质量标准》,甲级片率要达到≥55%,废片率≤2%。达不到标准者按考核标准扣分。

  2.摄片时要仔细认真,要求作到三查七对:

  (1)查申请单:核对姓名、病历号、线号、摄片部位和位置。

  (2)查患者:核对检查部位和脏器、胶片尺寸、照片范围。

  (3)查摄影条件:核对电源电压、台次、程序、焦点和摄影参数(如kv、mas等)。凡是复查照片的,应参考原照片及各种摄影条件。

  3.ct扫描前要向患者解释扫描方法,训练患者按指令屏气。摄胸片和腹部平片应训练患者呼吸屏气方法。

  4.检查完毕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整理好申请单、照片和片袋,严格核对,发现不符要立刻纠正。同一病人,同一天同一部位第二次照片时应在线片上标明照片顺序。

  5.为了减少因取报告时间问题上的无谓纠纷,摄片人员必须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时间,并及时把影像传送到工作站处理。

  6.为了缩短危重病人在放射科停留时间和减少搬动病人,凡是绿色通道的危重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即不管患者要照多少部位,均由首先接诊的技师完成,检查完后即刻进行影像处理,并将打印好的照片交给医师诊断。

  十五.实行专机负责制与定期轮换相结合的制度,以利于专业技术的相对稳定、保证质量和培养人才,同时也有利于机器的保养和维护。

  1.ct组与常规组人员定期轮换,原则上具有医师职称、持有上岗证人员方能进ct室单独操作ct机。

  2.本科室的专机专人每周轮换一次。每周五下午为机器清洁和保养时间,责任人都要做好所操作机器的清洁工作。工作中发现机器故障应报告科主任,并记录故障情况及时填写维修申请单。

  3.在使用前,技术员必须熟悉该机性能、操作方法和规程,以及适合该机的摄影参数。每台机应有相应的各种摄片参数表。不熟悉操作规程者,不能单独操作机器。

  十六.影像投照技术是稳定和提高照片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各设备的基本结构、功能,熟悉主要部件的装卸、保养方法,能排除简单故障。

  2.严格执行激光相机及洗片机的操作规程,严防胶片曝光。装完胶片后要及时盖上储片箱的内外盒盖。保证胶片的绝对安全。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机器损坏或胶片曝光者,根据情节和受损程度按有关差错事故标准处理。

  3.暗盒要保持清洁。禁止打开暗盒,将增感屏长时间暴露,禁止用手直接触摸增感屏,应保持无污染(如纸屑、毛发、纤维、指纹、蚊虫等),如发现有污染,应及时用无水酒精棉球清洁。

  十七.做特殊造影或增强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处理抢救过敏及毒性反应的准备工作。特别护理人员思想上必须树立任何一个使用造影剂的病人都有发生副反应可能的意念。

  1.检查前应详细了解和核实病人是否为高危人群,尤其是以往有过敏体质或过敏史,对危重病人(如恶病质、心、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害等),应与临床有关科室一起协商,决定能否进行增强检查。

  2.检查前常规作碘过敏试验。方法是静脉注射30%泛影葡胺或优维显1ml,然后观察15分钟,看病人有无过敏反应。

  3.检查前可静脉注射xxx10mg,或在造影剂中加进10mgxxx,以减少副反应发生的可能。

  4.放射科护士负责管理科室内药品,及时更换补充,负责造影检查和增强扫描的药物注射。负责院感管理工作。

  5.造影或增强检查时,操作人员应全程观察病人,不准离开病人,发现有异常情况即刻通知医师和护士处理。检查前应做好术前谈话及签字,了解是否高危人群,做好常规术前预防工作,造影或增强病人的过敏试验结果应认真核对并保存过敏试验结果。

  6.每年一次请急诊科或内科医师对科室人员进行抢救知识和操作的培训和考核。

  7.造影检查及增强扫描完成后,尽可能保留带连接管的注射针在静脉内,并在准备室观察15分钟后方可嘱病人离开,防止出现造影剂延迟反应。

  十八.ct扫描室和线机房内应备有充足的医技人员和病人用防护用品,执行各种防护规程,做好医患的防护工作。

  十九.登记室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室工作制度和借片制度,认真编写ct号和线号,防止错号重号,并将ct号和线号印在病人病历本上,以便以后查找旧片。要及时将旧片归档,严防归错档和遗失。预约造影时,一定要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清楚注意事项。

  放射规章制度 篇5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检查室及操作室必须严格、定期接受国家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

  4.检查前确认检查室防护门已完全关闭并反锁。

  5.使用各种成像参数,以减少曝光量。

  6.受到辐射的'医务人员,除登记其姓名、受照射日期及照射次数以及使用的放射诊断技术外,应定期查血至正常为止;必要时应暂时脱离射线环境。

  7.一般情况下,患者性腺及射线敏感器官屏蔽。

  8.室内除放置必要的配套设备外,不得放置任何其它杂物。

  9. 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

  放射规章制度 篇6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放射规章制度 篇7

  l、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个人剂量计。

  3、透视前应充分暗适应。缩小光圈到适当范围,缩短时间,尽量减少照射量。

  4、透视用管电压50-80kv,管电流2-5ma。不得轻易超出该范围。

  5、照射时光圈应开到照射范围,减少散射线、乱射线的提高。

  6、曝光时、关上机房大门,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7、受检查者接受检查时,非投照部位,重要器官进行防护。

  8、一旦出现放射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x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舲;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配备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

  3、每年委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应当尽量以胸部x线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其入口处必须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防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6、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7、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使用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规章制度 篇8

  一、放射源的管理

  1.各单位的放射源要指定专人保管。每月自查一次,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核查二次。

  2.所有的放射源要编号,并在存源的容器上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核素名称、活度、出厂日期、出厂号、理化状态。

  3.建立放射源财目,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测定日期(年、月)测定活度(毫居里)、购源日期、含源设备、所属部门、用途、借入借出记录、核查情况。

  4.放射源使用完后,必须存入保险柜中,做到账物相符,检查相关指标合格后,入库消帐。

  5.所使用的放射源要退役时,必须事先向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退役的原因、核素名称、活度、测量日期、购源日期、单位名称、保管人。经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集中处理。

  二、放射性事故管理规定

  1.放射性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其他事故。

  责任事故:指由于管理失职或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放射事故。

  技术事故:指以设备质量或故障等非人为因素为主要原因的放射事故。

  其他事故:指除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之外的放射事故。

  2.射性事故按类别分为:

  一类: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二类: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三类: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

  3.发生放射事故后,肇事单位必须及时向放射性防护室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危害和影响,并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

  4.处理放射事故时,应当首先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撒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5.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首先确定污染的核素、范围、水平,度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6.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肇事单位应立即报告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马上逐级上报南阳市卫生防疫站、市公安局,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破、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7.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要及时收集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并及时上报给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便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8.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模型实验、生物和物理检测、事故现场样品分析等方法迅速估算人员的受照剂量。

  9.对一次受照有效剂量当量超过0.05sv者,应给予医学检查;对一次受照剂量当量超过0.25sv者,应及时给予检查和必要的医学处理。

  10.发生放射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卫生部公安部《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罚则酌情处理。

  放射规章制度 篇9

  一、开机前巡查机房、控制室、电源等,做好准备工作;开启通风设备,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

  二、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

  三、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做好登记。

  四、选择适宜工作条件实施投照。透视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在不影响诊断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用“高电压、低电流、厚滤过、小照射野、间歇式曝光”进行操作;在摄影时,根据不同的管电压更换附加铝过滤板,将照射野限制在实际需要的范围内,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内进行曝光。

  五、对患者进行检查时,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如确需陪伴,均应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六、根据放射影像专业知识及有关标准,做出临床诊断,出具诊断结果报告单。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放射诊断设备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查明原因,设备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并将故障和维修情况登记备查。

  放射医、技师岗位职责

  一、放射医、技师应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放射诊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自身及有关人群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二、爱护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经常性保养,及时调整机房温、湿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种仪器设备及附属用品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原位。

  三、放射医、技师应熟悉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及各部件的使用方法,业务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更改设备的.性能参数,避免工作的随意性。

  四、进行放射诊疗操作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扫描前仔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情及检查要求,合理选择胶片大小及投照条件,查对号码姓名,检查完后详细填写各有关项目,特检需记载造影剂名称,用量、反应及处理过程。

  五、增强防护意识,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时,尽量使用小照射野,对换者敏感部位进行必要的防护。

  六、对病人热情耐心,检查中随时注意病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检查并及时处理;对陪护人员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爱护设备及室内设施,及时整理机房,清洁设备,保持室内整洁,下班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放射科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制度

  一、落实责任制,由放射科负责人负责放射诊断质量控制工作。

  二、放射科医、技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三、放射诊断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不购置、接受、使用、转让和出租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断设备。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每年对放射诊断设备进行状态检测,定期进行设备校正、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

  五、建立完整详细的质量控制记录。记录包括放射诊断设备校正、维护保养,电源电压的稳定性,洗片机专用水槽的质量等。

  六、熟悉X射线诊断设备和X胶片的性能特点,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X胶片。根据体厚选择适宜的投照条件。

  七、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认真钻研业务,及时分析解决问题,积累工作经验,确保影像质量。力求做到图像清晰,层次丰富,无遗漏,无人为伪影。

  八、注意控制投照剂量,在确保得到稳定的高质量影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X射线的投照量。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二、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并按规定定时限申请校验。

  三、每年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尽量以胸部X-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放射诊疗机房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护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六、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使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规章制度 篇10

  目录

  1.放射科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2.放射科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3.放射科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4.放射科个人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5.放射科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6.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后健康检查制度

  7.放射科环境场所防护设计及监测公示制度

  放射科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各级行政机构颁布的放射防护法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放射防护专业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进机房必须配带热释光剂量仪或放射报警器,每日开机前由当班技术员检查各连锁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机房温度和湿度。

  3.严格遵守放疗设备的各项操作规程,在未完全熟悉操作技术前不允许上机操作,照射时操作人员要全神贯注。在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立即停止照射,并给予妥善处置,做好记录,向上汇报。

  4.放射物理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对治疗设备、剂量仪表和放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和测量。各类剂量仪应按规定送有关部门定期校验。

  5.各类放疗设备在常规检查、维修状态时严禁使用,待维修人员确认设备正常后才能使用。

  6.放疗医生在设计治疗计划时应减少患者不必要的照射为原则,技术人员在执行照射前应认真核对治疗方案。

  7.出现放射事故时,应立即停机及时组织检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8.为了保障放射治疗工作人员的健康,科内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放射科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1.负责使用该设备的医技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熟悉其规格及性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2.由放疗科主任技师和工程师根据该设备原始技术资料以及安装中为电源线路所增配的电源设备,拟定完整的《操作规程》。每班操作者均应熟悉《操作规程》的条令,.并严格遵守。

  3.整个治疗过程期间应有两个技术人员同时负责机器操作。操作中应密切注意每道程序中应显示的指示灯、状态标志,以确认各个工作部件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4.操作者应根据负责诊疗医师的治疗要求,正确选择个治疗参数和治疗视角,以保证病变部位得到最佳剂量值。

  5.在整个开机过程中,操作者除坚守岗位外,还应严密观察控制台各参数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及时请维修人员检修,并记录在案。

  6.机器使用完毕后,应按《操作规程》的工作步骤进行停机。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放射科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全体放射工作人员上岗都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3.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参加一次由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组织的放射防护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参加一次由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组织的健康检查。

  5.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6.放射工作人员经常参加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兄弟单位的'同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放射工作人员要为病人热情服务。

  8.放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放疗休假。

  放射科个人剂量监测规章制度

  1.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放射工作人员调动时,个人剂量档案应随其转给调入单位,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2.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个人剂量计。并每月交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测读。

  3.每月的测读结果应抄录在个人的剂量档案上,并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抄录在各自的《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4.进入放射工作控制区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放射工作人员,除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须佩戴报警式剂量仪。

  5.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应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6.当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时,除执行第5条规定外,还应对受照人员的器官剂量和全身剂量进行估算。

  放射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

  2.铅盐及铅;

  3.砷化物及砷;

  4.氰化物;

  5.白磷及磷化氢;

  6.氟化物;

  7.二硫化碳;

  8.钾、钠、氨的氯酸盐;

  9.铬的化合物;

  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

  2.硝酸;

  3.硫酸;

  4.王水;

  5.氢氟酸;

  6.铬酸溶液;

  7.氢氰酸;

  8.五氯化二磷;

  9.磷酸;

  10.氢氧化钾;

  11.氢氧化钠;

  12.氢氧化铵;

  13.冰醋酸;

  14.磷;

  15.硝酸银;

  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

  2.醚类;

  3.丙酮;

  4.苯;

  5.甲苯;

  6.酚;

  7.汽油;

  8.二硫化碳;

  9.磷;

  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放射规章制度 篇12

  1、入室处有专人管理,凡进入导管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换鞋、更衣、戴帽及戴口罩。

  2、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干燥,专人负责定期更换消毒液,定期空气消毒。

  3、患者入室应在清洁区更换推车。步行者应换鞋由患者通道进入手术室。

  4、室内各种物品、药品要定量、定位放置,用后物归原处,药品定期检查。

  5、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无菌操作技术,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6、施行介入治疗的患者应详细登记,逐月统计。

  放射规章制度 篇13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检查室及操作室必须严格、定期接受国家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

  4.检查前确认检查室防护门已完全关闭并反锁。

  5.使用各种成像参数,以减少曝光量。

  6.受到辐射的'医务人员,除登记其姓名、受照射日期及照射次数以及使用的放射诊断技术外,应定期查血至正常为止;必要时应暂时脱离射线环境。

  7.一般情况下,患者性腺及射线敏感器官屏蔽。

  8.室内除放置必要的配套设备外,不得放置任何其它杂物。

  9. 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

  放射规章制度 篇14

  一、同安区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7.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二、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放射科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落实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的操作规程,医疗质量标准及措施。

  3.建立健全本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科及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5.对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6.负责落实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再教育,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7.负责制定本科室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措施。

  四、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科室成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制定《放射科质量保证方案、质量管理目标及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