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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10 11:04: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服务规章制度(通用2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规章制度(通用25篇)

  服务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服务规章制度 篇2

  1、遵守考勤制度,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婚戒除外),不留长指甲,要统一盘花,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侧不过耳,化淡妆。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了解例会内容,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与特色菜品等。开单按正确方式填写,点单时必须复述单子。

  3、餐前检查各区域的设施、照明系统,餐桌、餐椅是否损坏,硬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餐前整理检查本区域台面、餐具等卫生,并按标准把物件摆放整齐。

  5、按照所定工作岗位,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点头微笑亲切致意。

  6、每天在11:30左右,17:20左右开2~3间包厢空调。(如201,202,210,209)带客时先带临街的包厢。

  7、工作中手机调成振动,不得玩手机,在指定地点接听手机,接听时间不可过长而影响工作。

  8、工作中,站姿要端正,不可倚靠在吧台,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嘻笑打闹,争吵,不得跑,讲不雅语言,做不雅动作,大声喧哗,唱歌。

  9、工作中,不可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

  10、熟记产品价格,了解厨房、吧台产品的配制方法。不可偷吃本店制作食品及客人走后食品。

  11、上下班不得进入吧台,不可围观吧台制作。

  12、有针对性的运用推销语言介绍建议客人点茶点酒,点单时按正确的点单程序点单,茶市点单后,点单员负责第一时间上台。上台或撤台都必需正确使用拖盘。

  13、工作中要求服务员为客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与客亲情沟通意识以及员工之间相互协助的团队意识。

  14、在工作中当顾客对服务员无理时,尽量不与客人争吵,在不影响店子形象利益时,灵活处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15、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须报菜名。菜齐了更要提醒客人。

  16、席间服务中,应利用客人按服务铃进入包厢时注意观察是否需要加水,换骨碟,台面是否需要整理,及时性为客人服务好。

  17、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抓住任何机会和永不放弃最后的推销机会)

  18、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察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细微的动作或表情以发现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及时的服务)。

  19、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习惯,及时发现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20、催菜应根据菜品情况和客人情况进行适时催菜,不可随意下催菜单。(在给客人点菜时提醒客人:我们是现配现做,你点的菜需要15分钟才上。)

  21、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需求,必须及时通知领班。领班与收银员及时沟通。

  22、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要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上级。(应将投诉控制在最小范围,压至最低程度,尽量于第一时间、地点、接手人来处理解决,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23、结账时,唱收账单,在客人有少个位的零钱时在结帐联签上自己的姓名。

  24、对于结完帐的客人的服务,值台人员不可忽视怠慢,必须善始善终的保持优质的服务。

  25、客人离开前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

  26、客人离开时先关空调,电视机,电脑。再迅速整理清洁台面等卫生。自行检查卫生,摆放,以及厕所卫生。

  27、晚班服务员做好晚班卫生。(a:洗干净托盘,烟灰缸,抹布,拖把布,地毯,b:拖干净客走包厢,。过道,楼梯。c:关好工作台的热水电源,关好门窗,电源。换垃圾袋)

  28、检查巡视区域有无隐患,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岗。交接班时,提前5分钟做好交接工作。

  服务规章制度 篇3

  一、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展产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年4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三、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2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服务规章制度 篇4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服务规章制度 篇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服务规章制度 篇6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2、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服务。

  3、运用适宜的中医药、西医及中西医结合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4、承担重症患者院外急诊急救与转诊任务,对于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5、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6、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举办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手册。

  7、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妇幼保健工作。

  8、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9、对残疾病人、偏瘫、脑血管病后遗症病人及有康复需求的人群开展康复训练及指导。

  10、每年在辖区内进行社区普查,修订社区诊断,根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干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对口管理,业务指导。

  服务规章制度 篇7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尊自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和雇主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主动:讲究信用:热情待人:坦诚相见:尊重他人:注意礼貌:虚心学习。

  三、努力学习服务技能,提升业务本领,认真完成公司及雇主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入户工作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举止文明,服装色彩不宜过分艳丽,不得浓妆艳抹。

  五、进出室内外要主动换鞋,并穿戴鞋套,不得大声和雇主交谈,做到和声细语。工作期间手机打到静音或关闭。

  六、要学会入乡随俗。不可以要求雇主因自己而改变雇主的生活习惯,要主动适应雇主。和雇主共同生活期间,不得打听雇主私人隐私,窃听或窥视雇主个人私生活。

  七、和雇主交流要注意文明用语,面带微笑,说话诚恳,要有恭敬的态度。严禁使用服务忌语。雇主家庭成员之间议论的事情不参与、不传话。不随便移动雇主的家庭物品,爱护财物。

  服务规章制度 篇8

  一、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迟到者每次罚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为矿工。技师下班时必须询问技师部管理人员,如生意忙时可要求技师延时下班,擅自离岗者由经理或者店长及时处理。

  二、技师下班后请即离开单位,不得在公司逗留。

  三、技师上下班时必须做好登记,如有插钟者则将上钟分成退给应上钟之人。

  四、点钟不翻拍,并给予补钟。

  五、技师安排钟表上钟,不得挑选客人,无故不上钟者每次罚款100元,(可累积计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钟者,经得技师管理人员同意可过钟。

  六、技师受到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如为第七条情况则不在此例)

  七、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可拒绝客人无理要求,直至拒绝为其服务。并报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处理。

  八、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如有国家命令禁止行为或擅自收取客人小费,一经查实,付款元并立即辞退,工资押金不退。

  九、晚间值班技师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在得到上钟通知五分钟内上钟,超过时限(可罚款亦可当作自动放弃),由大厅经理或楼层经理监督。

  十、技师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经公司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一律不发工资并扣除押金。

  十一、技师上班时要化淡妆,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要求。衣装不整或不符规定的责令改正,拒绝者每次罚款50元(或当天不允许上钟)

  十二、技师上班时不得在技师休息房外接听电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营业现场或休息房讲粗话、脏话,不得擅自离开休息房,技师间如有纠纷报技师管理人员处理,技师上钟时不得搜带手机等除工作需要之外的物品。

  十三、技师请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征得同意,当天请假不被允许,未经同意不来上班的矿工论,并处以100元罚金。

  十四、技师服务程序:按排钟顺序收到上钟通知后,五分钟内到服务现场,按照一长二短敲门进门后首先做自我介绍,项目介绍,所需时间,价格等,并明确告知客人超出15分钟不得退钟。如客人换技师达三人以上,则可拒绝为其服务,使用语言以:对不起、先生、所有的技师已经上钟。做完项目后有礼貌的同客人客别,“再见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祝你在胜天下过得愉快或”再见,欢迎下次光临等,并主动提醒客人保管好随声携带的物品。

  十五、技师捡到失物必须立即上交技师管理人员领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否则以盗窃伦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处以失物两倍罚款。

  十六、技师所需各种证件由专人自行办理或协助办理、费用自付,技师服装由公司统一办理,按成本价提供给技师。

  十七、技师后则上每月休息两天,特殊情况者自行调班休息,但必须得到管理员同意,未经同意,擅自调班做矿工论,按每次100元罚款。

  十八、技师开单如有差错,按单据赔偿,因为客人投诉造成公司损失由技师赔偿。

  十九、技师对公司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且能通过总经理信箱表达。

  服务规章制度 篇9

  一、不得在营业期间或楼面里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成休息,(10-50)

  二、如有偷窃,贪污等行为的,去赔偿一切损失并罚款三百元当切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拾遗不极,占位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

  三、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处罚20元四、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50-100元)

  五、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办事取消留牌。

  六、技师上钟时所有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物不准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七、技师碰到客人必须主动打招呼。(10元)

  八、技师在上钟时其它技师不得向房内,上钟即使不得看电视,不得与其它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10元)

  九、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十、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殊原因外,矿工一天200元。

  十一、如若有客人投书其服务态度不好这。(50-100)(按情况而定)一次50元、二次100元、三次者按情形定。

  十二、不得让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的话。(50-100元)

  十三、前四排的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处罚款10元。

  十四、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元十五、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20元)

  十六、必须做到个人卫生工作,保持足疗工具清洁卫生状态,做到一客一清(10元)

  十七、迎宾时必须姿态瑞飞、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如玩手机)20元十八、休息室不得让非本公司人员进入.(50-100元)十九、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经发现罚款300元。

  服务规章制度 篇10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度公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至少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服务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 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许可,严格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有重大资产变动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的,以及业务项目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应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网址、网站名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证》90日内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如因特殊原因,应经发证机关同意。申请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连续停止业务超过60日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终止业务处理,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 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特点的新业务,为移动多媒体、多媒体网站生产积极健康的视听节目,努力提高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供给能力;鼓励影视生产基地、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多生产适合在网上传播的影视剧(片)、娱乐节目,积极发展民族网络影视产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公益性视听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用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影电视剧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

  第十八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发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含有违反本规定内容的视听节目,应当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报告义务,落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应对播出和上载的视听节目内容负责。

  第十九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互联网接入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单位提供服务;应当依法维护用户权利,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用户、做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公布所提供服务的视听节目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并告知用户中止或者取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和方式。

  第二十条 网络运营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时,应当保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传输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在提供服务前应当查验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或备案范围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影电视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公众有权举报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系统接口和网站数据查询资料。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二)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三)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

  (四)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五)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

  (六)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

  (七)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

  (八)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

  (九)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

  (十)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十一)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二)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有本条第十二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电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关闭其网站,吊销其相应许可证或撤销备案,责令为其提供信号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单位停止接入;拒不执行停止接入服务决定,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吊销其许可证。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主管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滥用职权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自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受到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第二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音频即时通讯服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利用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向公众提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 月3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依本规定执行。

  服务规章制度 篇12

  一、售后部员工必须清楚客户对于公司的重要性。要有“客户是工作的保证”这一理念,没有客户的存在,也就没有你工作的必要性。

  二、售后员工都必须熟悉公司的客户情况,达到“闻其声知其人”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公司才能在良性循环的道路上发展壮大。

  三、售后服务部接到每位客户的咨询电话后,必须对每位客户的电话进行登记,需要维修的,尽快安排服务。

  四、售后员工都要做到接电话时礼貌用语,无论客户的态度如何,售后员工都不能用过激的言语对待客户,因为每位员工与客户打交道时代表的是整个公司,要时刻维护公司在客户心中的良好形象。

  五、售后服务部将每月的客户服务单进行整理,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便公司管理层清楚产品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调整,完善产品的性能、提高产品的质量。

  六、若有客户对售后服务部员工服务态度的投诉,有损公司整体形象的现象发生,公司在调查属实的情况下,做出是留厂察看或开除的决定。并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情况的严重性对该员工实施一定数额的罚款。

  七、售后服务部的电话不能无人值守,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否则,将是售后服务部员工的失职。公司对此情况做出一定处罚。放假期间必须将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上面。

  八、售后服务部收到客户的售后机器,十台以内必须在一天内完成维修,二十台内必须在二天完成维修,三十台内必须在三天内完成维修,以此类推。我们必须以客户第一的原则来做好我们的售后服务。

  九、在客户收到售后机器后,我们必须在三天内回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

  十、填写《维修记录》并每周将产品品质反馈、顾客使用需求、所遇问题等信息反馈给公司总经理。

  十一、售后服务人员手机不得无故停机,关机。放假期间办公室电话必须呼叫转移。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节,语言简明扼要,接电话先问好“您好,小霸王公司,我能帮您什么?

  十二、顾客的投诉属非质量问题时,售后人员必须将信息及时上报公司并记录,对于客户的每一个电话售后人员都不得随便应付,售后部是一个对外的窗口,体现的是公司的形象。

  十三、售后人员如果发现产品的设计缺陷,或者遇到不能处理好的售后机器,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四、售后主管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注意接听每一位客户打来的咨询电话,并详细的记录,节假日也不例外。同时要合理合情的'安排好整个售后部的工作。

  十五、售后退货,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未经总经理同意的退货,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十六、售后服务部要有自己独立的台帐,配件仓库要独立核算。

  十六、售后主管每月必须将售后配件的详细费用整理成表格,上报公司财务。

  十七、如果客户投诉售后主管,每次罚款:10元。

  服务规章制度 篇13

  一、汽车维修出厂检验由厂专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在厂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汽车维修的竣工出厂检验和返修车的检验;

  二、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应根据报修单所列的维修项目,根据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检验,视情况可以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或路试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经检验合格的汽车,签发合格证;

  三、出厂检验员负责收集汇总原始记录,经整理后填写技术资料,卡片提供用户作技术档案存查,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

  四、汽车出厂时,会同用户进行验收,并回答用户的问题,同时向用户提供使用注意事项,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安排修理;

  五、凡出厂汽车经用户检查验收后,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完结结费后,方能接车出厂;

  六、对返修汽车应先核实出厂的日期和维修项目,属维修范围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填写返修单及时修理,返修中发生的材料问题及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同用户协商处理,不属维修质量部分,应向用户解释清楚,凡愿在本厂修理的,也应及时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用户负责;

  七、用户对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来信,应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并填写质量记录册,用户来信应妥善保存。

  服务规章制度 篇14

  一、导购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按商城规定统一着装并佩带胸卡。

  二、导购员在营业期间内头发梳理整齐,女导购员不得染彩发、不许化浓妆,留有披肩发的必须用发夹或发带系好,工作时间必须穿着黑色鞋。

  三、导购员实施统一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

  四、导购员在营业期间内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聚众聊天。

  五、导购员在营业期间内定岗、定位,不叉腰、插兜,不背对顾客,不倚、趴、蹬货柜。

  六、导购员在营业期间内禁止在商铺内吃东西、打闹、大声喧哗、吸烟、喝酒、玩牌、棋类,以及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商铺内保持卫生清洁,不准乱丢杂物,清洁工具不准随意摆放。

  八、导购员在接待顾客过程中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欢迎光临!请稍等!谢谢您!欢迎下次光临!”

  九、导购员不准私收货款及订金,必须交至商城统一收银处。

  十、不准做任何有损商城形象的行为。

  以上服务准则各家导购员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规定者本商城将给予处罚,每项50元/次。

  服务规章制度 篇15

  一、售后员工必须清楚客户对于公司的重要性。要有“客户是工作的保证”这一理念,没有客户的存在,也就没有你工作的必要性。

  二、售后员工都必须熟悉公司的客户情况,达到“闻其声知其人”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公司才能在良性循环的道路上发展壮大。

  三、售后服务人员接到每位客户的咨询电话后,必须对每位客户的电话进行登记,需要维修的,尽快给部门主管反应,以便安排服务。

  四、售后员工都要做到接电话时礼貌用语,无论客户的态度如何,售后员工都不能用过激的言语对待客户,因为每位员工与客户打交道时代表的是整个公司,要时刻维护公司在客户心中的良好形象。

  五、售后服务完后应将售后服务单进行整理,并交于部门主管存档,部门主管应每月上报总经理,以便公司管理层清楚产品的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调整,完善产品的性能、提高产品的质量。

  六、若有客户对售后服务部员工服务态度的投诉,有损公司整体形象的现象发生,公司在调查属实的情况下,做出是留厂察看或开除的决定。并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情况的严重性对该员工实施一定数额的罚款。

  七、售后服务人员手机不得无故停机,关机。放假期间办公室电话必须呼叫转移。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节,语言简明扼要。

  八、顾客的投诉属非质量问题时,售后人员必须将信息及时上报公司并记录,对于客户的每一个电话售后人员都不得随便应付,售后部是一个对外的窗口,体现的是公司的形象。

  九、售后人员如果发现产品的设计缺陷,或者遇到不能处理好的设备,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售后主管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注意接听每一位客户打来的咨询电话,并详细的记录,节假日也不例外。同时要合理合情的安排好整个售后的工作。

  十一、售后退货,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未经总经理同意的退货,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十二、如售后人员在外地售后所购买的工具回公司时一定要退回仓库入库,否则所购买工具的钱款公司不予报销。

  服务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号,邮编:xx,电话:xx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xx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XX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服务规章制度 篇17

  KTV服务员的一举一动体现着一家ktv的服务品质,代表着KTV的企业形象。KTV服务员从进入工作区的那一刻开始就必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下面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下ktv管理制度中服务员必须要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每一位KTV服务员都必须要坚守岗位,不准到无关区域乱窜、闲谈、忠于职守,保证宾客安全,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二、KTV收银员填写单据时,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不可遗漏。

  三、KTV服务员要讲标准普通话,对客人热情、礼貌、周到、责任心强、服从管理,与本部门员工通力合作,遵守员工守则,做好本职工作。

  四、负责检查各部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请维修项目。

  五、KTV服务员必须要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清洁标准,保持部门各部位设备洁净、物品整齐、空气清新、环境优雅。

  六、客人等待服务时间限定为60秒,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得冷遇客人。

  七、KTV服务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擅自减少部门所规定的服务流程并根据客人的要求合理安排。

  八、拾到任何遗留物品,要立即上交部长或主任,之后由主任交付总台大堂副理保管并做好记录以备存查,如客人认领,须通过大堂副理,请客人详细描述物品特征(如手机、BP机请其讲出机号拨打验证)出示有效证件并登录备案,方可返还,如长时间无人领取,上交公司另行处理。

  九、客人到达时,应马上有礼貌地打招呼,并根据客人的要求合理安排。

  服务规章制度 篇18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以“优质服务、信誉至上”为宗旨,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服务规章制度 篇19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年至少4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服务规章制度 篇20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存放费、占地费、车位临时使用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停车位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租和临停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计费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租,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或管理费后,进行登记将信息录入系统用户可按协议约定出入停车场。

  2、车场出入号牌变更及缴费

  车场为提高效率方便车辆出入停车场,本车场全部使用视频识别车牌,请用户不要遮挡污损号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公室理变更手续。月租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车辆管理费。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七、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服务规章制度 篇21

  1、代理室值班人员接到申请后,应做好登记工作,收到原始凭证的,应出具清单,不属本乡办理的,应向办事群众说明并指明办理单位。承办单一式三联,一联交申请人,一联交承办单位,一联存根。

  2、代理室值班人员应做到每天对监督、意见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告有关领导。

  3、代理室值班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

  4、代理室值班人员在接受有关材料后,应急时转承办单位,单位办理完毕,交代理室,代理室电话告知办事群众;因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办理的,工作员应告知申请人。

  5、代理室值班人员、具体办理人办理事情,应该坚持从优从快原则,能当即办理的应当当即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必须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承诺办理时间。

  6、代理室值班人员或具体办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问题出在其他单位,代理室值班人员将情况报告领导协调督促办理。

  服务规章制度 篇22

  1、开会手机振动、无声,如有客户打电话定房,经领导同意后出去接电话,违者罚30元。

  2、每天01:00班后会,将当晚包间的客人电话上报,无号码或假号码者一律罚款30元。

  3、每日19:00开会时记录开会内容,违者罚30元。

  4、每日18:00点名时检查仪容仪表,并进行礼貌用语培训,做不好者留下一直做,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罚30元。

  5、每周五全体服务员五点到岗进行酒水价格知识考核,错3次为不合格,考核不过关者罚50元。

  6、包间卫生每天19:30检查,如有不合格处以30到50元罚款,周卫生不合格处以50到100元罚款。

  7、没有进客的包间由当晚没有进房的服务员打扫,没打扫者罚50元,包间打扫完必须领导检查没有问题才可下班,违者处罚50元。

  8、定岗时,不得聊天、玩手机,如有电话,无论什么原因到洗手间接,定岗时应站在规定区域内,应双手交叉自然垂于腹前,右手在上,左手在下,收腹挺胸,双眼平视,面带微笑,见到客人后应鞠躬并向客人问好:“晚上好,欢迎光临!”,违者罚100元。

  9、在过道上遇到客人应向客人问好:“晚上好!”违者罚50元。

  10、在包间内如发现女孩有串房现象或出入包间次数较多,应及时通知安全:“xx女孩出入包间比较多,可能在串台。”在包前买单或客人要求找xx女孩时及时通知安全找,不得自己去找,违者罚50元。

  11、公主进入包间打招呼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但必须通知本部门领导,违者罚50元。

  12、公主在包间内服务时应及时把包间卫生打扫干净,烟缸内不得超过三根烟头,烟缸应用纸盖着拿到垃圾桶旁清理干净,违者罚30元。

  13、行政人员及组经理客人等进入包间后,应在第一时间递杯、倒酒、向客人介绍其职务,违者罚伍拾。

  14、公主在包间服务时,如发现有客人过生日,问清客人贵姓,及时到前台通知安全告诉哪个包间,让前台通知在包间屏上打祝福语。

  15、公主在包间内如客人不给小费不得主动索要,客人给后,给多少就是多少,不得再提醒或暗示客人我们这边是三百,违者罚出当晚包间小费。

  16、公主在包间服务时,不得玩手机,而去忽略包间服务,违者罚100。

  17、如在包间内实习公主,拿小费不及时上交者,罚当日小费的双倍,同包间的公主如包庇、享受同等处罚。

  18、在包间内如客人请公主去吃宵夜,必须经部门领导进去和客人打招呼,部门领导同意后才可去,如答应去没去者,交出当日小费并罚小费的双倍。

  19、服务部员工请假下班,和客人宵夜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离去,违者罚100元。

  20、服务部k少、保洁每日1点下班后,必须留一人在岗值班,违者罚50元。

  21、包间买单必须通知安全,让安全通知带房经理,在带房经理没进入包间时,单子不可以进入包间,违者罚50元。

  22、包间结束后,服务员不许吃客人剩下的东西,更不许带出包间,违者罚50元。

  23、所有服务员不得私自进吧台拿东西,如违反视为偷窃,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4、所有服务员进出包间拿东西必须用托盘,违者罚30元。

  25、客人在收银台买单时,如需签字本包间服务员应第一时间备好笔递给客人,其它包间服务员不论有任何事情请排到客人后面的 ,按顺序排,违者罚50元。

  26、保洁k少每日18:00点名搞包间、过道卫生,违者罚50元。

  27、在包间服务时,所有公主不许把酒倒在地毯上,违者罚一百,并监督营销部人员,发现第一时间通告安全员。

  28、包间破损、缺少,如当晚服务公主没发现,开出单者,第二天罚二百,如包间当晚没有时客,第二天报有破损缺少由当晚打扫包间的公主自己买单违者罚200元。

  29、每日打扫1包和5包的公主必须在营销部会议结束后和5包化妆结束后第一时间时包间查房,看是否有破损,如有违者,包间一切破损认当日打扫打扫卫生的服务员。

  30、取消原定每月可点2间房的规定,如服务员被点房,在没有进入其它房间的情况下,必须进此房,但一星期内必须定一间房,违者罚200元。(进房后,若被点房或订房,须经本包间客人同意方可离开。)

  31、服务部如一日没有定房,第二天除当月定满4间者,无论什么原因不得休息、请假,请迟必须在17:00到,违者罚100元,并排房排最后。第二天若还没有订房,16:00上班,以此类推。

  32、在服务部全体下班后,如有客人来本会所消费同,而会所内没有一个公主的情况下,到哪个进房联系不上或不来者,无论什么原因,第二天停房。

  33、服务部全体员工请假多少天算多少,如有超过没有向领导申请的视为旷工,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离职无工资、押金。(超过三天事假须报上级领导批示。)

  34、如公主发现其包间有违法活动,应及时报安全,违给予除名处分。

  35、如有任何员工不服从公司领导管理,不尊重领导都给予除名处分。

  36、如有拾到包间任何客人或员工丢失的任何物品,不及时候交于保安而带走者视为偷窃,按物品原价的10倍赔偿,并给予除名处分。

  37、服务部所有人员必须每日主动找安全把当日罚款交齐,如有拒交或逃跑现象隔日翻倍。(例:当日叁拾,每二天陆拾,每三天一百贰,以些类推。)

  38、服务部所有人员迟到一律现金处罚10元,周会迟到处以50元罚款。请迟半小时内到,超出半小时罚30元。

  39、服务部所有人员罚单当月累积达到三次排房排最后一次。

  40、服务部所有人员迟到累积达到三次,第三次除处罚10元外再另罚100元,当月迟到两次,当日排房最后。

  41、公主在吧台拿毛巾时必须签字拿多少还多少,在还时必须由吧台人员检查无误无问题并签字,方可离开吧台,违者罚100元。

  42、公主在包间借杯具等物品时,必须通知安全,经安全登记并核对后,才可拿走,用完当晚必须清洗干净后经安全核对后归还其包间,违者罚100元。

  43、进入包间的公主每日包间结束后必须及昌写好服务跟踪表方能下班,违者罚50元。

  44、服务员如带客进场地,必须和客人一起到,如自己先来或客人没来者算迟到,并处罚迟到10元另罚50元。

  45、服务员请事假,需提前两天打电话给经理,经批准后才可,病假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病历,病假条及处方单。遇突发事件,需说明原因。

  46、包间内不可携带饮料、书籍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私人物品不可放在包间内,违者没收其物品并罚50元。

  47、服务员休息不可躺在沙发上睡觉,违者罚50元。

  服务规章制度 篇23

  为维护本会所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

  1、工作勤奋,无迟到、早退、旷工、错钟等不良记录,奖励100元,(参照考勤制度)。

  2、技师努力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月度业绩第一(营业额超过9000元),奖励100元。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钟第一(超过50个),奖励100元。

  4、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品行端正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法行为者,奖励50元。

  二、惩罚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者,按原价赔偿。

  2、进入营业场所,未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罚款10元。

  3、例会检查有长指甲者,提醒未改者罚款10元。

  4、上岗前应检查上钟物品,上钟期间外出添加,浪费客人时间者罚款20元。

  5、上钟期间,口吃食物者罚款10元。把手机带入房间者,发现1次罚款10元。上钟期间看电视屡教不改者罚款20元。

  6、个人卫生区经常做不彻底者罚款20元,下钟后技师没有及时整理房间,未关闭空调、电视电源罚款10元。

  7、无故或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争吵,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工资押金不予结算。

  8、同事之间造谣生事、争吵、打架,破坏会所正常秩序罚款50—200元。

  9、不按规定或以病假、事假为借口,为其他同单位工作者罚款100—500元

  10、在公共区域(大厅、过道)遇到顾客未用礼貌用语向客人问候,罚款10元。

  11、向顾客推销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适可而止。因强制推销而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

  12、服务时,因时间、程序等原因遭到投诉,经调查,确因技师原因取消上钟提成。

  13、技师在待钟期间,应在指定的房间待钟,其他房间不许逗留,违者罚款10元。

  14、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为客人服务。白天可超10分钟,晚上绝不允许,杜绝提前下钟。因客人原因提前下钟告知经理,吧台买单时可着情处理,客人若加钟或做小项目提前告知吧台。

  15、技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明或暗向客人索要小费,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6、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多次提醒不改者罚款20元。

  17、不能因私占用会所或他人物品,提醒多次不改者罚款20—50元。

  18、因个人素质偷盗会所或他人物品者罚款500元,立即开除。

  19、19:30之后,不得打麻将,违者20元/次。

  20、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不得拉帮结派私下介绍点钟者同罚50元。

  21、开会时手机响者罚款10元。

  22、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严格实施,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服务规章制度 篇24

  1、群众、基层或其它机关办事人员来我局后,首问人员要首先问好,热情接待,而后要详细询问当事人所办理的事情。

  2、所办事情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要按照“应办的事不推、快办的事不拖、急办的事不等”这一原则,立即予以承办。

  3、能够一次办结的事情,要做到当场一次性办结;暂不能一次办结的,要详细解释说明,并具体承诺办结的时间。

  4、所办事情不是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要负责领办或协办工作,并当面向相关股室或相关人员交待清楚。

  5、属于电话办事的,接听人要礼貌问候,并详细询问和记录当事人所要办理的事情。所办事情是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按上述要求立即承办;不是本人职责范围内的,要将详细记录通报相关科室或人员,做到“一次受理、告知相关、内部动作、限时办结”。

  服务规章制度 篇25

  1、无证经营摊点产生原因分析

  1.1封闭式管理机制不健全

  服务区面积大、依山傍水、周边封闭设施不完善等是当前大多服务区都存在的弊端,加上当前高速公路服务区外围管理手段单一,执法程序和法制手段不完善,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能很好的行使执法权利,甚至采取默认的态度,导致周边居民及司乘随意穿越服务区,并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

  1.2服务、管理与需求之间的矛盾

  良好的管理和服务是第二生产力,由于服务区是在餐厅、超市、汽修、加油、住宿、停车等传统的服务标准上发展而来,服务设施和管理还不成熟,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人性化的服务、完善的服务功能和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导致服务与需求产生必然的矛盾。同时,周边小商小贩根据司乘的心理需求,服务区配套设施不完善,饭菜质量贵,见有利可图于是在服务区旁边开设无证经营的小饭馆、商店、汽修店等在服务区内招揽司乘人员外出就餐、汽修,并猖狂到服务区拉客,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服务区正常的经营秩序,破坏了高速公路封闭式管理规定,危害了司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无证经营摊点的危害性

  2.1危害人身安全。由于到服务区休息的车辆较多,车速快,招揽生意的无证摊点经营者在服务区内随意穿行,甚至有的从高速公路上穿行,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特别是夜间,危害性更为严重。

  2.2损害服务区的形象。服务区的经营承包商拥有正当合法的经营权,具有相关经营证书,食品质量有保障。在无证经营摊点就餐、购物的司乘人员一旦发生服务质量投诉或食品安全事故,首先被投诉的对象就是服务区,破坏了服务的正常管理和经营秩序,损坏了服务区的窗口形象。

  2.3给服务区安全管理带来挑战。进出服务区招揽生意的闲杂人员较多,人员构成情况复杂,服务区的部分基础设施、高速公路防护网遭到破坏和被盗,且伴有司乘人员财物被盗的现象发生,给服务区社会综合治安综合治理带来一定难度。

  2.4损害经营单位的经济利益。经营单位是通过公开招标合法取得服务区经营权,严格履行合同,具有高额的租赁费,持有国家颁发的合格经营证书,无证经营摊点拉拢顾客,以低价格方式出售产品,给服务区经营单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5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无证经营违反了国家市场经营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证,应由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第二,根据国家高速公路封闭式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证经营摊点行为违反了国家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破坏了国家的公共财产。

  3、治理措施

  3.1内部治理

  3.1.1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与办法。同时,服务区经营单位应该不断创新,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经营理念,提高饭菜质量和特色,吸引更多的顾客光顾。

  3.1.2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与员工进行沟通交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制定相关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领导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增加忧患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坚决制止司乘到周边无证经营摊点就餐和买东西。

  3.1.3加强经营监管。要按照合同要求抓好落实,对于没有履约的经营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其履约到位。按照标准化服务区建设及“星级服务区”创建的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积极引进绿色、低碳、安全类食品,满足广大司乘需求。

  3.1.4加速推进公益设施的建设。在服务区厕所、场坪、绿化等方面,加大建设维修力度,探索司乘需求的公共设施,着力提升服务功能和形象。

  3.2外部治理

  3.2.1法律手段。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5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之规定。服务区设置的无证经营摊点属于违规建筑,应当予以拆除。

  3.2.2宣传教育。为使周边居民从认识到在服务周边开店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利用面对面沟通交流法、发放高速公路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开设安全讲堂等提高思想觉悟,从根本上杜绝无证经营摊点违法经营。

  3.2.3强制手段。对一些经教育后仍顽固值守,蓄意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服务区应邀请当地政府、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关闭,切实维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司乘的人身财产安全。

  3.2.4加强服务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更好的维护服务区的管理秩序,保障服务区的安全性和经营环境,让司乘满意放心,服务区应加高加固周边围墙和防盗设施,实现完全封闭式管理。

  4、结束语

  建立服务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服务环境,确保服务区的车辆通行安全和广大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服务区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区配套管理措施,加强标准化假设,打造示范星级服务区,推进服务区“形象工程”建设,使我国的高速公路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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