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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2-12-27 15:35: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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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公司的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工程由行政部立项、财务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规划、设计、预算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基建和装修工程项目,应设计施工图纸,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附工程预算书,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工。

  第四条造价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应请2至3家工程公司(队)预算报价,采取公开投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对挂靠的工程队伍应确认其施工能力。企业工程项目的投标或议标,应通知行政部和财务部参加,并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由行政部派人对工程用料、工程数量、工期、施工质量等严格把关。施工中凡隐蔽工程应提前两天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与施工单位一同办理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

  第六条工程项目应严格按图纸施工,竣工验收一律按合同及图纸、施工签证、内业资料等审核验收。行政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工程验收和决算。

  第七条行政部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八条未经批准,工程项目不得超计划、超标准、超预算施工,违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八条行政部对工程审批手续、工程立项、施工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第九条财务部对已审批的工程项目应列为财务开支范围,对工程预决算书进行认真审核。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或使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3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要坚持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3、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4、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人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6、做好“五临边”的防护工作,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7、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二、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3、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4、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一律申报公司听从安排;

  5、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6、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

  7、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三、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随施工队伍时间。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管理办公室主任外出需向分管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现场管理办公室批准,三天(含三天)以内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休息。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现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管理办公室主任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办公室人员出勤情况。

  四、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调度会。

  2、每日调度会由相关经理及办公室所有成员参加。指挥部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调度会讨论,报分管经理批准。调度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调度会解决。调度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经理召集,由各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办公室所有成员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项目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精神。

  五、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调度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4

  一、从事焊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及电源情况,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三、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四、电源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

  五、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位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

  六、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七、电焊机安放要平稳,并地方干燥、通风良好。室外应设防雨棚、不准靠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环境。

  八、电焊机的外壳,电气控制箱应接地,焊钳手柄保持良好绝缘和隔热。禁止将过热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九、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钢管、钢筋代替地线。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十、操作时,施焊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十一、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二、焊接电源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包扎绝缘。

  十三、拉合闸时,应侧身操作,一次到位。

  十四、施焊结束时,检查施焊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现场。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5

  1、施工电气必须按工程部确认电气详细安装图纸施工,照明标准按照50w/m2配置,按实际建筑面积核算。要有棚上设备图。

  2、电器产品必须使用国家质检合格产品(BV铜线、计量表、空气开关、包索蛇皮管等),并且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安装,电器及灯具品牌型号、功率、额定电压、数量必须准确:注明电源开关、插座等型号规格。

  3、电器线路应使用PVC管或金属铁管,并有良好的接地性能;导线必须使用阻燃塑皮铜芯线;相线为红、黄、绿三色,零线为黑色,地线为黄、绿色,导线接线处必须坚固可靠,包阻燃绝缘胶布。

  4、配电盒、电源闸箱必须符合电气施工规范,安装在耐燃材料上(如石膏板),配电箱安装高度在1.5M—1.8M之间,仓库照明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必须单设。

  5、配电箱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6、门楣与形象墙用电单独控制,不得共用于其它回路,门楣要留更换口。

  7、品牌内有用电插座的必须加漏电保护器。单回路闸控制。

  8、库房灯具按现行店面整改要求安装。

  9、库房用电回路必须使用PVC阻燃护管,镀锌铁管要固定牢,一灯一盒,接头挂锡焊,单独开关控制。

  10、库房灯具必须安装距地面3.2M高处。

  11、库房照明开关一律安装阻燃明盒86式开关。

  12、库房照明灯具必须使用BPY—l×40型号防爆荧光灯。

  13、库房内必需安装铁货架。

  14、配电箱做良好的接地。(如照明灯具)

  15、配电盘要一定放到安全位置,原有配电箱不能使用。安装不能破坏原有空调设施,暖气,消控系统,如有出现损坏现象照价赔偿。

  16、安装完毕需要及时验收,验电做到安全可靠。

  17、要注意电量的控制。

  18、要有总经办消防给予的认可,缺少项目不给验收。

  19、不准有明火作业,如有需要必需提报申请,经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后作业。

  20、原有设施拆卸后归物业管理,必需保证完好。

  21、照明灯具的引线和电线的接头处必须使用接线盒,照明灯具使用电线应为BV,其主回路线径不低于4平方,照明灯具支线线径不低于2.5平方,安装灯具指定使用以下品牌型号:

  日光灯:飞利浦、松下、欧司朗、T5节能灯

  嵌入式70W金卤射灯:飞利浦、欧司朗

  禁止使用三无产品,如特殊品牌必须上报物业部审核同意后使用。

  以上事宜请品牌经销商及施工队伍严格遵守,如有违规情况发生,我公司物业部管理人员将视情况清除施工人员并扣除装修保证金,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7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 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 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 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 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8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架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杆。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现场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架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9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气温较低时着统一施工马甲,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7、禁止乱拿、乱用社区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护社区居民个人财产安全,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社区居民住宅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每天要做到对生产工具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0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3)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4)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5)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6)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7)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8)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1

  (一)、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二)、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三)、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四)、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七)、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2、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3、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2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结束后做好监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桥梁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交通厅。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管理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3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8、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施工配合比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混凝土搅拌机由专人负责操作,不能随意更换;计量设施要齐全,主要原材料要有过磅记录;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二、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四、定期检查制度:

  (一)施工单位自检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00~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五、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管理者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对发现的不遵守该制度的施工人员要严惩,让其他人员引以为戒。施工人员液应该熟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条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作业。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4

  冬期施工应遵守安全法规和规程,并结合如下内容进行安全管理。

  1、冬期施工安全教育

  1) 须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工程任务在冬施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 对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3) 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4) 采用新设备、新机具。新工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性能、操作方法等安全技术交底。

  5) 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支模、架子等工程均编制单项技术安全方案(亦称安全设计),并详细交底,否则不许施工。

  2、现场安全管理

  1) 现场内的各种材料、砼构件、易燃材料等存放场地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

  2)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冬期要做好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工作。脚手架、上人马道、要操去防滑措施。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冬期电气安全管理

  1) 在冬期施工防案和施工组织时间中,必须有现场电器线路及十倍位置平面图。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2)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3) 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电闸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4、解除冬期施工后的安全管理

  随着气温的回升,连续七昼夜不出现负温度方可解除冬施。但注意以下几点:

  1) 冬期施工搭设的龙门架,高度超过三层楼以上的架子、电线杆等,应进行一次普查,防止地基冻融沉陷造成倾斜倒塌。

  2) 用冻融法砌筑的砌体,在化冻时按砌体工程施

  3) 工验收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4)材料堆放场、大模板堆放场应进行检查和整理。防止垛堆、构件在土层冻融中倒塌。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6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篇17

  为了搞好xx古运河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我司(建设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设规律,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对现场各施工单位制定了以下的施工质量管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开工前报甲方、监理备案。分项施工的现场应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合同规范的规定切实作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

  2、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严格执行技术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合同要求执行先试验再铺开的程序。

  3、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技术要求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重要的隐蔽工程覆盖前应进行摄像或照相并保存现场记录,否则,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争执或纠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须完备检验手段,要根据技术要求的规定送检。检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甲方认可。

  5、要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6、安排公司级的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抄送甲方。

  二、细则

  1、地基与基础

  1.1土方工程:

  (1)基槽、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严禁扰动,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查标高偏差,并根据不同要求不超过50mm~100mm,填方工程必须分层夯实,验收土质与密度是否符合要求。桩基水下爆破应将炸松的石渣清除后检查。场地平整应在平整完毕后检查。不符合要求者,甲方不得签名。

  1.2防水混凝土结构工程

  (1)原材料、外加剂及予埋件,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2)防水砼密实性、抗渗标号必须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

  (3)施工缝、变形缝、止水片、穿墙管件及支模件等的设置和构造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严禁有渗漏。

  (4)必须经常检查保证项目是否达到要求。

  (5)必须检查卷材防水和水泥砂浆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合格后报甲方监理验收签认。

  2、主体与装饰工程

  2.1模板工程

  (1)拆模: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拆模申请书,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拆模。

  (2)混凝土拆模:混凝土结构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模板拆卸日期,应按结构特点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确定。

  (3)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拆模期限:

  a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板而受损坏,方可拆除。

  b承重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以后,才能拆除(按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

  板及拱:

  跨度为2m及小于2m50%

  跨度为大于2m至8m75%

  梁(跨度为8m及小于8m)75%

  承重结构(跨度大于8m)100%

  悬臂梁和悬臂板100%

  c乙方必须编报支拆模体系的施工方案(含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部位支模和拆模体系),如果乙方未经甲方监理批准拆模方案自行提前拆模,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d不应早拆的模板支撑在支模时应涂上红色彩色。

  (4)对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开挖支模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梁、板、柱、剪力墙模板及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支承部位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如安装在基土上,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防止沉降变形。

  (5)必须检查模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及隔离措施。经监理确认后,可进入钢筋绑扎和焊接。

  (6)检查施工单位对模板和支架技术方案是否可靠。高支模(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和计算书,经监理和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支模完毕,经验收签认,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检查各轴线水平与垂直位移偏差和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2.2钢筋工程

  (1)钢筋受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和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2)钢筋焊接长度、焊接密实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3)焊接点按施工规范、规程随机抽检试验。

  (4)用电源电压、电焊条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5)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6)施工单位对钢材、焊条等材料必须检查提供合格证给监理,监理并按批量应随机抽查送检验。

  (7)施工单位必须检查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和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8)钢筋绑扎、钢材焊接好后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

  (9)乙方应提交钢筋支撑方案,保证钢筋达到图纸的要求位置,经甲方监理批准后,才能施工。

  2.3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混凝土所用水泥、水、骨料外加剂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2)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3)对砼试块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乙方必须做7天及28天龄期的试件,并将试验的结果交甲方,对设计不允许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

  (4)施工单位必须检查原材料如水泥等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合格后报甲方监理验收签认。水泥进场,应用快速试验控制现场水泥质量。

  (5)对大型砼,审查施工方案、防止水化热的处理方案是否可靠,检查现场计量是否齐全,施工设备是否保证,控制搅拌时间,塌落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严格养护措施,要求确混凝土结构质量。

  1)凡竖向构件养护:砼浇后36小时,松开模板专人24小时浇水养护,绝对保证砼面湿透有水份或拆模后立即用薄膜密封砼竖向构件或用养护剂涂砼表面确保涂剂厚度,绝不漏涂。

  2)水平构件养护:砼应在浇筑完成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最好用贮水养护或安排专人24小时浇水养护,绝对保证砼面湿透有水份。

  3)养护期必须按规范执行。

  4)拆模后乙方应组织监理甲方一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蜂窝,麻面分析原因及时处理。砼板表面应二次抹压,以防表面裂缝。

  2.4砌砖工程

  (1)砖、砂浆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实心砖砂浆饱满度不少于80%,砖墙转角其它临时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要求。砖砌筑前浇水湿润。

  (3)检查砌体浇水养护、上下错缝、接搓、预埋拉结筋是否符合要求。

  (4)特别要注意检查砖与梁交接处的砖拱,斜砖砌法是否满足防止收缩裂缝的要求。

  (5)检查砖墙、柱、轴线是否满足允许偏差有关要求。

  (6)采用空心砖砌块时,门、窗周边200mm空隙内应用c20细石砼填实。墙体支承在楼板的墙脚,应用三皮实心砖砌筑,砖墙砌至梁或楼板底部,用实心砖斜砌挤紧,门洞两侧宜用实心砖砌筑,每边不小于200mm。并且应严格按照规范、图纸要求、当地标准进行砌筑。

  (7)采用小型轻质砼砌块时要采取防裂措施。

  (8)填充墙拉结钢筋必须按设计规范要求预埋钢筋,严禁采用膨胀螺栓连接。

  2.5室外墙面

  (1)材料的品种、数量、颜色须符合设计要求,各面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和裂缝等缺陷。

  (2)细心用小锤轻击全面检查,做到哪个部位检查到哪个部位,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

  (3)立面垂直,允许偏差不大于3至5mm,水平允许偏差至5mm用观察或用靠尺检查。

  (4)阴阳角垂直方正,允许偏差2至4mm观察或角尺检查。

  (5)墙裙、勒脚上口平直,允许偏差3mm。

  2.6外墙饰面技术要求:

  (1)天然石板、人造板、釉面砖、陶瓷锦砖:外墙装饰砖要用专用工具勾缝,施工前要进行模数计算,弹线施工,做到表面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均匀,无掉角、脱皮和起砂等缺陷,特别注意整个墙面材料要同一批货,以免颜色不一致。

  (2)马塞克:粘结牢固,分布均匀,表面平整,颜色一致,不得接槎,无露浆,无漏粘,阳角处无黑边。特别注意裙楼与标准层衔接部位必须保证同一批材料、水泥、配合比和工艺。关键做好技术交底和要求,加强自身质保体系检查。

  (3)外墙找平层宜用掺防水剂、抗裂剂的水泥砂浆,砂浆标号不小于m7.5,与墙基面的抗拉粘结强度不小于0.4mpa,以达到保护墙体、防水抗渗的要求。

  (4)外墙不同材料交接处宜在找平层中附加宽300mm金属网抗裂。

  (5)在光滑的砼墙体或轻质墙体抹找平层时,应设一道聚合物水泥浆粘结层。

  (6)外墙防水砂浆层应留置分格缝,纵横不宜大于3m,缝宽宜为10mm并嵌填弹性密封材料,外墙饰面砖不宜用无缝拼接,缝宽应大于5mm。外墙饰面层宜留分隔缝,且与防水层分隔缝对齐。

  (7)穿过外墙防水层的管道宜预留套管,套管应突出墙面不小于20mm,周边填密封胶。

  2.7滴水线(槽)及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

  首先做到流水坡向正确,滴水线先做基层,要求顺直,保证滴水槽深度和宽度均不少于10mm,整齐一致,外窗台要低于内窗台20mm,并要做20%排水坡度。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上部应做不小于3%的向外排水坡,下部应做滴水,与墙面交角处应做直径100mm的圆角。

  2.8室外大角做到方正顺直,整齐、美观、顺直偏差不大于10mm。

  2.9室外横竖线角(包括:阳台、花台、外窗檐线、腰线、格条、格线等)做到无缺棱掉角,窗台坡度顺直偏差不大于10mm,施工中必须拉通线

  2.11室内顶棚

  材料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抹灰层与基体之间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罩面板安装牢固,无脱层、翅曲、折裂、缺楞掉角等缺陷。

  2.12抹灰材质必须符合要求,灰膏买回来后一定要经一段时间发透并过筛,搅拌均匀,方可使用,要表面沉没洁净线角平顺,孔洞槽合方正、整齐、光滑。乙方必须认真交底。

  2.13罩面板材质应符合有关要求,能适应南方气候条件。如泡沫石膏板湿度大于90%就会变形,不适合南方使用。安装要牢固,颜色要一致,保持图案平面均匀美观。

  2.14室内墙面

  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纹、脱皮、流坠、疙瘩、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线角顺直、灯具洁净、线盒整齐,无污斑。墙底墙面拼缝横平竖直,直视不见拼缝,贴脸,脚板等交接处严密。

  2.15预防空鼓、裂缝

  (1)粉刷面层时应清扫干净,抹灰前,基层浇水湿润

  (2)如砼基层光滑部位应进行凿毛和涂刷界面剂,用1:4:10的108胶:水:水泥的浆喷或刷毛并养护。

  (3)粉刷时分层施工,每次不宜过厚(水泥砂浆为5至7mm,石灰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为7至9mm,面层纸筋灰不大于2mm)以防坠裂,前后两道粉刷衔接不要过紧,以免砂浆产生松动。

  (4)防早期脱水开裂脱落。

  (5)门窗框与墙体缝隙应仔细塞紧密,应分两次用细石砼塞紧,以防框松动。

  (6)配电箱消防盒无砌体时其背后应钉钢丝后再进行粉刷。

  (7)为防止墙梁、墙柱结合面裂缝,天面以下两层温度变化较大,宜在墙梁、墙柱结合面,抹灰前挂网,金属网宽300mm,用射钉固定,拉平。

  2.16预防起泡、爆灰

  (1)抹灰工程使用生石灰淋水后要充分时间使生灰熟化透,熟化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禁止使用。要求采用熟化透的石灰膏,并经一个星期泡水后,搅拌均匀方可使。

  (2)磨细石灰时,应检查是否有未熟化的颗粒,并经水泡14天后方可使用。

  2.17预防踢脚线、墙裙、厚薄不一致,上口不平顺。

  (1)首先要使墙面粉刷平整,厚度不一致,先吊直、套方,找规矩,贴灰饼、墙面冲筋。墙面、柱面阳角抹出水泥砂浆护角,再抹灰。护角宜用1:2水泥砂浆,其高度不小于1.8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

  (2)抹踢脚线,墙裙时上口应拉线找直,上口应用垂直面一样压实抹光。

  (3)阴阳角应有直角三角板托方,并使之上口交圈。

  (4)在油漆刷浆时为防止污染其它成品应加以覆盖,被污染之处应及时清除。以上技术措施必须认真交底和检查。

  3、地面楼面工程

  3.1地面基层

  (1)基土必须分层均匀夯实(每层夯实不大于20cm),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粘结牢固,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基土必须分层夯实。如填三七砂石必须贯水夯实。

  a)平整度不超过15mm。

  b)防水层结合必须严密,无渗漏并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

  3.2地面层楼面层。

  (1)各种面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2)水泥砂浆面层

  a基层必须清洗干净,施工前一天应洒水润湿基层,批砂浆前应纵横刷水泥浆,批水泥砂浆时表面压实,括平,然后压光,压光应及时,在水泥砂浆终凝前完成。

  b及时进行养护,以防早期脱水开裂。

  (3)水磨石面层

  要求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石料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分格牢固、顺直和清晰。

  (4)拼石面层

  要求先选材,保证颜色协调,间隙适宜,光泽一致,无裂纹,无剪口、无缺楞掉角,无污痕。铺贴前进行模数计算和预排,使排石和拼缝均匀。非整块料排在阴角处或次要部位。

  (5)木地板

  a材质、含水率和反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木砖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缝隙宽度均匀,木板与墙、木板与木板碰头缝的处理,应按规范留缝,基层应做好防水处理层,防止地板受潮起拱。

  b认真检查面层材质及用靠尺检查验收平整度,用锤子检查有无空鼓等质量问题。

  3.3厨、厕、浴室、阳台泛水与防水

  (1)厨、厕、浴室楼板、墙体应做好防渗处理,不得有渗水,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低于门外地面标高不小于20mm,地面坡向地漏1%~3%,地漏口处标高应低于地面最高处标高不小于20mm,无倒泛水。

  (2)阳台泛水,标高符合设计规定(但室内与室外地面标高不小于50mm),无明显倒坡,出水管长度,位置一致。

  (3)楼板必须灌水检查,保证无渗漏。

  (4)楼板中孔洞按规定必须浇筑严实。

  (5)楼板必须一次浇好,不留施工缝,振捣密实,尤其是翻边更应密实,不得有缺损现象。预留孔洞位置准确,湿养护不少于7天,拆模检查有蜂窝、露石、露筋等缺陷必须用膨胀水泥砂浆补好。

  (6)楼板孔隙中的混凝土要认真浇筑严实。穿管板的孔隙,先清除松动石子,冲洗洁净,托好定型底模板,水灰比不大于0.5,配合比为1:2:3的水泥:砂:细石子混凝细致插捣密实,拍平油光,面层标高低于楼板面10mm以上,隔天浇水养护,并检查板底。如漏水严重,则要返工重浇,混凝土硬化后,用聚胺脂防水涂料将管周边和槽括满,四周墙面根部也要括20cm以上防水涂料。

  (7)试水:防水涂料完成后,蓄水深10cm,24h后检查不漏水为合格。

  3.4厨、厕、阳台找坡与平层施工措施。

  (1)捣好地漏:清扫冲洗干净基层,从地漏面高5mm拉线按规矩出塌,使地面水都要坡向地漏。

  (2)基层面刷一度水泥浆约1h后,每间必须一次铺足1:2.5~1:3的水泥砂浆,按标准括平、拍实抹平。隔24h浇水养护,检查找平层不得有积水的凹坑,起壳,起砂等弊端。

  (3)施工中必须保护好管道和地漏,严禁建筑垃圾,水泥浆水,油漆涂料等倒入,堵塞管道。

  3.5厨、厕、浴室的防水。

  (1)厨、厕、浴室地面防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

  (2)地面防水层应设在结构找平层上面,并沿墙面四周高出地面200mm。

  (3)地面蓄水24h试验不渗漏为合格。

  (4)抹灰前先修补墙面的孔洞与缝隙和空头缝。先要清除孔洞中的灰疙瘩,浇水湿润,随抹1:2.5防水水泥砂浆。

  (5)墙面抹灰:要扫刷或括除墙面的灰疙瘩,隔天浇水湿在墙面,使用不超过停放3h以上的砂浆进行刮糙,用力括紧括薄,使砂浆嵌入砖缝中,厚度控制在5mm左右,一个墙面不宜留施工缝。

  6)吊直墙面,按规矩出墙饼,冲筋,要求抹灰平整,阴阳角方正挺直,隔7天喷水养护,养护不少于7天。

  (7)贴面砖前,检查基层抹灰的质量,如有脱壳和裂缝必须返修补好方可贴面砖,面砖必须预排,做大面盖小面,正面盖侧面,贴到横平竖直,且不允许有小于1/2的砖,使排砖和拼缝均匀,嵌补密实。

  (8)按设计高度做好浴缸的泛水,坡度和放漏措施。

  (9)卫生洁具安装后,经试水合格,地面蓄水无渗漏,地面排水坡度准确无积水和倒泛水,方可施工地面砖。

  (10)地面砖镶贴前1h先刷一度1:4:8的108胶:水:水泥的水泥浆,然后根据设计要求的地面砖进行铺贴。

  4、屋面

  (1)屋面坡向、天沟符合要求,做到无积水和杂物。

  (2)屋面防水层必须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防水层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面层做到不空、不裂、不渗漏,保护层是按规定做伸缩缝。

  (4)屋面防水隔热层必须及时施工,免温差过大引起裂缝,防水层往女儿墙身应做高250mm泛水。

  (5)屋面防水施工前,必须检查有无渗漏,如有渗漏必须处理过后,方可做防水处理。

  (6)泡沫混凝土隔热垫层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专业厂家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监理审批后施工。

  (7)面层必须分格水泥砂浆面层按规定每36m2,纵向长度≤6m,留伸缩缝10mm,防水油膏填缝。块材架空按100m2、座砌按≤36m2面积留伸缩缝,缝宽20mm,防水油膏填缝。细石砼每36m2留伸缩缝20mm,防水油膏填缝。对面层做到无裂缝,无空鼓,分格缝必须用油膏填实。刚性保护层离女儿墙200mm留全长伸缩缝,防水油膏填缝。架空隔热板与女儿墙距离不宜小于25cm。

  (8)面细部:女儿墙压顶必须做向内排水坡,坡度宜≥6%,女儿墙与屋面相交处做半为10cm圆弧角。屋面抽气管,烟道等根部也应做成圆弧角高台,台高30mm,使流水畅顺,天沟坡度不小于0.5%。排水孔应加伞罩,以地漏为中心d=500mm范围做斜水坡度,下沉≥25mm。变形缝的伸缩片,附加层,填嵌材料,面层覆盖符合设计要求,防锈涂刷均匀,封闭严密不漏水,洁净,线角顺直。

  5、门窗工程

  5.1铝合金门窗安装

  (1)门窗及附件质量,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予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及反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用螺丝应用不锈钢螺丝。

  (2)安装牢固,关闭严密,开关灵活,附件齐全,安装周边应填充密实边缘用防水胶密封应符合jgj73-91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3)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饱满,铝合金窗外围应留宽5mm,深8mm槽,用防水胶密封。

  (3)铝合金窗下框必须留泄水孔,推拉窗边框应设防撞胶。

  (4)铝合金窗下框底的框连结件的缝应用防水胶密封。

  三、质量控制处罚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必须开工前7内天报验,经业主及监理机构认可后方可施工。如延期一天罚款100元。如未报验擅自施工的,甲方监理有权要求无条件整改,并罚款10000元每次

  2、材料未经报验擅自使用的(需复试的材料,必须复试合格后使用),一律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3、工序必须提前报验并附报验资料,无验收资料,监理有权不予验收,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一律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4、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擅自隐蔽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重新检验,并罚款10000元每次。

  5、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强制性条文,偷工减料,降低质量等级,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罚款10000元每次。

  6、业主或监理巡视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发质量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整改,整改完毕,自检合格,提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未按业主或监理要求时间整改到位或回复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7、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罚款5000元/次,造成事故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此条对安全问题同样适用)。

  8、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甲方监理方已向施工单位明确指出,而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不力,使质量未发生好转,罚款5000元/次

  9、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施工班组自检

  (2)项目经理部验收

  (3)监理验收

  (4)项目监理机构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违反上述程序1的罚款1000元/次。

  10、结平模板拆除必须经监理同意,私自拆除的罚款1000元/次,造成质量问题无条件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1、三大阶段验收和质监站停检点,上级行政部门例行检查等,项目经理、质检员等必须到场,否则罚款1000元/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必须到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通知单整改内容在3条以上的处罚3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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