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时间:2017-06-26 19:01:59 自查报告

司法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司法安置帮教自查报告篇一

  市综治委:

司法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安排部署,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精心组织,使这项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地开展起来。按照市综治委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前一阶段的向市综治委重点述职汇报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这项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社会失业率增高,导致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更加困难,从而使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加大。二是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导致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难度增大,由此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三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从而使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开年以来我们把安置帮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概括地说,我们“明确了一个总目标、提高了两个认识、克服了三种思想”。

  明确了一个总目标:即是通过召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做好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总目标”。提高两个认识:即是通过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习座谈会”,使大家一方面充分认识到,“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政法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执政为民、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重要前提,强化措施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基本保证,注重实效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根本要求”。克服三种思想:即是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经验交流会”,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许多大学生难找、企业职工下岗的情况下,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实在是难上加难”的畏难思想;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只是上面搞形式,下面做样子、走走过场就行了,不必真刀真枪的`干”的应付思想;还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要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目前国家的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到位,中央一定会出台新的政策、硬的措施,自己先等一等、看一看”的等靠思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有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愿望,但他们的心理十分敏感、脆弱,思想很不稳定,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帮教和妥善的安置,找不到生活出路,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多事例说明,这些人一旦重新犯罪,往往是作大案、要案,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所以,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置帮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把安置帮教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市委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争取了市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于第一季度召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2015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为了确保今年的落实到位,我们在中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领导重视。我们争取了各级领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重视和支持。首先,市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主体报告,并担任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长。然后,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都分别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其次,各区(市)以及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了当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题会议,并作了专门讲话,具体安排布置有关,体现了各级领导对这项的重视,真正实现了领导挂帅、大员上阵。

  司法安置帮教自查报告篇二

  县安帮办:

  20xx年我乡安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xx]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安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对照《贵州省20xx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xx年,虽然我乡安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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