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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17-06-19 17:45:2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年学校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建立反腐倡廉、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目标,我们大力探索新时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努力使其成为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之一。如下是中国人才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学校党建工作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年学校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2017年学校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高校及厅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教综〔201x〕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省教育厅正确领导和厅纪检组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中,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加强教育监督、推进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等工作为抓手,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1、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

  建立了学校领导成员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校长兼党委书记曾繁相同志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部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布置的任务,各负其责,把自律、纠风、源头治理等工作项目、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个岗位及相关人员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分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做法与创新举措。

  1)从党性教育、大局观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方面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2)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3)开展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例如: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修订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颁布并实施了闽侨轻校财〔201x〕4号《关于由经办人对取得的发票确认真伪的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的目标;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及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重新规范了我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零星物品的采购、验收及报销程序,制订了闽侨轻校财〔201x〕10号《关于规范我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零星物品采购验收管理的规定》。4)在全校开展以“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服务学生能力。5)为了规范校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3、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赵晴同志担任纪检委员,中层及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参观廉政文化展览馆,紧绷拒腐防变之弦。

  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学校采购、招投标、人事考核等重要事项。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办法的情况

  1、出台相关制度、措施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教育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制定《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x—2017年实施方案》;制定《20xx年民主评议学校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制定《学校车辆管理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举措。

  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各机构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责任到位到人,使制度落到实处。成立三项修缮工程工作领导机构与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调整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成员;调整了物资设备采购小组及验收小组;调整了校安工程质量管理组部分成员;调整节能了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建设小组。

  学校始终坚持公开标准,落实公开重点。学校各项重要事情公开。由教代会代表听取并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公开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公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及实施方案;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公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