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局关于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经县改进作风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正风肃纪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改领发〔2014〕1号)文件精神,局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紧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具体规定,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懒政无为、“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廉洁自律四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坚决不留死角。现将我局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我局领导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秦万忠同志任组长,丁卫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县档案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具体规定等精神,以驰而不息的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锲而不舍地抓“常”、抓“细”、抓“长”,促使我局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懒政无为

  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采取严格的上班考勤制度,全局干部职工轮班、轮岗,依次充当“考勤员”,按时、按实打考勤,对于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教育。2.采取严格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明确各个股室的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3.对来馆查阅档案群众以微笑服务,并采用节假日查档预约制,方面群众时刻查阅档案。4.结合我县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配备专人负责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档案馆“三网一库”功能,方便群众异地查阅档案。

  (二)“三公”经费

  今年来,我局没有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的现象发生,并严格按照《经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没有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乱发钱物、奖金、津贴补贴的现象发生。此外,我局没有公务用车,下乡指导档案用车为租用,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及公车私用的现象。

  (三)楼堂馆所

  经县档案馆楼房于2012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795平方米,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且不存在改造楼堂馆所的现象。并严格对照中办发〔2013〕17号、川委办〔2013〕12号和委办发〔2013〕18号《经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文件规定,退出超标准的办公用房,目前为止,我局所有的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均符合相关规定,没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现象。

  (四)廉洁自律

  我局领导及干部职工没有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购物卡,也没有在外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现象发生。

  三、努力方向

  我局虽然在懒政无为、“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廉洁自律四方面没存在问题,但是离县委、县政府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要拧紧思想总开关常态化,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增强法纪意识,心存戒备、心有戒尺。做到思想上不想违,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鼓足干劲,不断加大档案工作服务县上中心工作的力度和作用,完善档案查阅利用机制,促进我县档案事业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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