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1-01-01 16:04:4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公路局的主要业务为掌管台湾境内省道之规划、测量、新建、施工与养护美化,并接受各县政府委托,代为养护该县县道。本文将介绍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二篇: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公路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质监涉企收费自查报告08-15

2016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08-15

有关林业涉企收费自查报告08-15

工信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08-15

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08-14

关于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情况自查报告06-21

专家解读水上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02-04

涉企四乱自查报告03-01

涉企检查情况自查报告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