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5-09-12 08:28:30 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

  根据"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淮南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执行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我单位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对照、认真查找,结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来源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场所位于南纬一路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北,租用原志高动漫园办公楼。

  因办公用房空间有限,无法满足全部需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后,将原山南管委会东部办公区一楼四间房屋用作档案室、开标室、保密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二楼一间房屋用作评标室。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主要由管委会内部职工、高新投资集团和山南派驻机构机关使用。

  楼高5层,建筑面积8581m,楼前室外场地约10800m。

  办公用房共计65间,其中领导人员办公室8间,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57间;服务用房共计34间,其中会议室9间、接待室3间、档案室2间、资料室4间、保密室1间、文印室1间、储藏室3间、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4间,卫生间6间;设备用房8间;附属用房2间。

  三、办公用房自查及整改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办公用房自查及整改工作,经纪工委监察室认真测量,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实际使用面积低于正常标准;办公用房使用中不存在违规多处办公、虚设办公桌、弄虚作假情况;办公用房不存在闲置和违规出租出借情况;不存在违规安排其他单位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不存在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后占据办公用房的问题。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2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由主要领导牵头,对照文件要求就本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在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干部11人。按照处级干部18平方米,科级干部13.5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全部于20xx年2月全部整改完成。腾退出办公室4间,共69.06平方米,全部用作案件研究会议室。整改后,我院在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区上有关规定。

  我院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根据《甘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清房办[20xx]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达到了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位于甘州区南大街220号,因区政府拆迁,20xx年3月8日借用甘州区广播电视局10层、11层办公,原使用建筑面积1586。66平方米,现使用建筑面积879。04平方米,清退建筑面积707。62平方米,现使用总间数13间,清退10间,实有人数56人,单位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领导干部职数14人,干部职工35人,临时人员7人、人均面积15。69平方米。按照要求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情况。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4

  近年来,办公用房安全和环境质量备受关注。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关注办公用房的安全和舒适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因此,进行办公用房自查是非常重要的。本报告将对办公用房进行自查,并提供一份自查报告范文,以供参考。

  一、环境卫生

  办公用房的环境卫生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健康和工作状态。在自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通风情况:检查办公室是否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是否能够及时替换新鲜空气,避免空气污染。

  2.垃圾处理:观察垃圾桶是否经常清理,垃圾分类是否得当。

  3.卫生间清洁:检查卫生间的清洁情况,包括马桶、洗手台、地面等是否保持干净整洁。

  4.室内卫生:关注办公室内部的清洁情况,如地面、桌面、玻璃窗等是否定期清洁。

  二、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自查时需要仔细检查以下内容:

  1.疏散通道:确认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清晰明确。

  2.消防设施: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维护情况,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

  3.电路安全:查看电路线路是否整齐有序,插座是否安全可靠,避免因电路问题导致安全事故。

  三、员工舒适度

  员工的舒适度与工作效率息息相关,自查时要关注以下方面:

  1.温度与湿度:检查办公室的温度和湿度是否适宜,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2.采光情况:确认办公室的采光充足,避免长时间处在昏暗的环境中影响视力和心情。

  3.噪音控制:注意办公室周边噪音情况,尽量减少噪音对员工工作的干扰。

  四、其他问题

  在自查中还需要关注其他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办公用品的安全使用、电器设备的维护等。并且,在自查后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和舒适度。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5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领导班子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严格地对照标准排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上:

  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354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225平方米,教师办公及宿舍60平方米,食堂、厕所等其他用房69平方米。

  二、办公面积上:

  我校在职人员6人。我校对于本校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目前,我校教师办公用房符合标准,符合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农村学校办公用房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X

  20××年××月××日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6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7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平方米,整改率为98%。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一)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97%。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4329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平方米,整改率达100%。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9间,233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2882平方米,还有238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已清理整改平方米,整改率为100%。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1613平方米,已整改腾退1613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13间,总面积497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3间,共101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39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平方米,另有4470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8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加之车库面积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9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娄办[20xx]62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在清理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带头整改,局长苏旻在启动整改工作之前就率先调整了办公室;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并率队到二级单位一一督促落实。

  二、全面清查,情况明了

  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我局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范围、内容和清理整改依据,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改的程序进行,首先对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办公楼位于氐星路1072号(恒丰酒店南面),建筑面积1632.82㎡,现使用面积928.35㎡,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41间,使用面积689.36㎡,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档案室1间23.75㎡,阅览室1间21.62㎡,接待室1间21.62㎡,仓库1间18㎡,杂物间1间18㎡。我局办公楼现有上班职工75人,其中局机关40人(副处以上16人,科级及科级以下24人),后勤服务中心14人,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人,市无害化处理中心6人,改制办2人,从二级机构借用人员9人(均为科及科以下干部职工),聘用临时人员5人(因工作需要,按常委会议纪要经分管市领导批准)。有3名处级干部在二级机构任职办公(在局里没安排办公室)。从现有办公室使用情况看,存在办公室安排不合理,有一小部分使用超标现象(30%左右)。

  三、严格标准,整改到位

  根据我局办公用房现有使用情况,对照国家计委在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计投字[1999]2250号),我局机关办公用房有部分超标,但超标均未超过50%,根据市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整改后,我局办公室现有建筑面积1632.82㎡,人均建筑面积22.99㎡,使用面积928.35㎡,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33间,使用面积540.99㎡,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人均使用面积9.17㎡(按59人计算,临聘、借用人员未计算面积)。腾空13间,拟作档案室1间23.75㎡,阅览室1间21.62㎡,接待室1间21.62㎡,信访接待室1间11.69㎡,保密室1间23.75㎡,纪检监察谈话室2间36㎡,党员活动室1间21.62㎡,工会活动室1间23.75㎡,行政复议室1间11.69㎡,仓库3间53.13㎡。

  四、加强检查,全程监督

  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把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作为当前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拖延不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整改工作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下一步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建设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0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根据《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自查的通知>》(遂机管发〔20xx〕1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我局办公用房共10间,共计258㎡。其中:办公室面积167㎡(正科职领导1人,用房1间,共18㎡。副科职领导3人,退居二线干部2人,用房2间,共42㎡。一般干部13人,用房3间,共107㎡);

  服务用房3间,共69㎡;

  设备用房1间,共22㎡。

  二、自查情况

  (一)配置管理方面,不存在有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

  不存在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不存在不接受办公用房统筹调剂;

  不存在未经批准建设、置换、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二)使用管理方面,不存在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性质和房屋结构;

  不存在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不存在擅自处置办公用房。

  (三)维修管理方面,不存在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

  不存在不按规定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

  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

  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报送办理办公用房维修竣工资料。

  (四)信息报送方面,及时报送办公用房管理信息;

  不存在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1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自委办〔20xx〕63号)要求,我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领会精神

  我局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和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和标准。

  二、清理人员编制配备

  (一)局机关

  核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实有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

  (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核定编制25名,实有23名。

  (三)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

  (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核定事业编制60名,实有51名.

  (五)临时聘用及借调人员情况

  为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临时聘用人员共10人,其中打字员1名,驾驶员3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1名,伙食团3人,综合科2人。借调人员1人。

  三、对照标准清理整改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我局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调研的办公用房在上次整改后已在18个平方米以内,没有超出规定标准。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均按照9平方米/人配备的,没超过标准。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超标准部分进行了腾退;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641平方米。我局没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没出租出借办公室的情况。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2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景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职责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职责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景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景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景。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景。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某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xx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景。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资料,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公务用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4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体行政人员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李愿校长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校领导办公处所进行了自查。我校现有教学办公楼一幢,校级领导4位,其中校长正职1位,副职2位,正校级协理员一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测算,校长办公室20平方米,采取两人办公,校长和正校级协理员使用,平均使用办公面积10平方米,两个副校长各有一个办公室,分别为12平方米,未超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洛阳市第五十四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15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4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共有10处,其中3处正在使用,1处地税借用,6处闲置,均不存在超标情况;领导干部用房已参照20xx年新标准进行了隔断;不存在擅自出租办公用房情况,以前年份的出租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

  (二)修建办公楼

  无新建办公用房情况;县局综合业务办公大楼修缮项目按照预算审批项目进行修建,尚未完成验收结算。

  (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调配,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施行定期公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不存在以下行为: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公车私用或对外出租出借、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四)津贴补贴发放

  自20xx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国家税务局系统三级以下管理京外单位在职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通知》(琼国税发248号)下发后,我局严格执行省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白沙县政府执行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准时发放到位,无自行新设项目、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在计算xx年7月至xx年12月以及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补发津贴补贴过程中,无超额补发津贴补贴情况。不存在自行发放奖金、福利、油价证券及实物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县局腾退办公用房、修建办公楼、公务用车使用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

  (一)局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立即整改。

  (二)公务用车存在费用不单独核算情况,立即整改。

  (三)存在出借办公用房未收回情况。县城原局机关办公用房于早期借给地税局,地税局因受政策影响无法盖新的建筑,目前还未归还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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