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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15 15:23:3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1

  接到绥银发【xx】56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我行开展学习和自查,现汇报如下:

  1、及时宣传,组织学习。

  我行在收文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该文件,并结合最近社会上发生的相关案例,在全行范围内宣传落实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采取进行保密,要求前台部门加强学习,充分让员工深刻领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2、从内控机制上下功夫,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思想教育,让每一位员工做到守法合规,保障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让客户在农行放心办理各项业务,从而在源头上使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保护。

  3、建立了社会监督制度,在每一个农行网点公布统一举报电话,人民群众一旦发现有农行员工披露客户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等私人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举报。

  4、整章建制,建立关于客户金融信息保密制度。

  相应出台了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二是严禁向本行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但为个人办理相关业务所必需并经个人书面授权或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严格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用户和密码管理,严禁非客户经理进入查询;四是客户经理在查询个人金融信息时做好登记并备案;五是严禁以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个人信息。

  总之,我行通过不断强化全行员工个人金融信息法制意识,加强对客户金融信息的保护,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客户信息不泄露,在防止信息泄露息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通过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现已经形成了一套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控制机制,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安全起到了严格的保护作用。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2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xx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xx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的总体状况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二、20xx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自查报告4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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