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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查报告

时间:2023-11-28 23:25:27 晓怡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用工自查报告(通用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用工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用工自查报告(通用20篇)

  用工自查报告 1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能力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xx年以来,我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需要,先后提拔任用干部5人。分别是:……。提拔任用的5名同志平均年龄41岁,工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拔任用前均在原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了职工的一致好评,从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察,都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均已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我公司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切实把好了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无任何破格选拔任用情况。

  领导干部队伍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是维持企业良好运转的关键,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进企业追赶超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集体决定等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遵循为企业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真正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用工自查报告 2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xx〕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二、福利待遇标准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5.工会福利。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相关工会待遇。

  6.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5%缴存。

  三、其他事宜

  1.规范后的福利费用(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工会基金、五险一金等)统一由用工单位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支付。

  2.编外用工在区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就餐的',各用工单位每季度将伙食补助费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转入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的,根据实际逐步纳入劳务派遣机构。

  3.编外用工工会经费划转及结算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区总工会、用工单位做好衔接。

  4.规范后的所需福利经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5.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编外用工福利方面的规定予以废止。

  用工自查报告 3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单位:设置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计生办四大办公室,各设正副职一名。

  事业单位:设置经济文化信息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各设正副职一名。

  二、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

  1、我镇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公务员法》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镇党组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熟悉其重点内容、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意识逐步增强。

  2、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3、严把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4、是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5、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0xx年我镇无干部任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我镇虽然在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用工自查报告 4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用工自查报告 5

  龙山鑫发煤矿位于安龙县西北部龙山镇境内,系私营独资企业,法人代表杨秀龙,隶属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建成投产,现拥有矿区面积为5.1128km2,保有资源量544.88万t,设计生产能力15万t/a,服务年限11.4a;矿井“六证”齐全,现有安全管理机构8个,为生产矿井。

  井田为平硐开拓,全矿共设计有3个井筒,分别为:主平硐、副平硐和回风斜井。矿井可采煤层分别为:c2、c3煤层,煤层平均倾角为15°;全矿共分为一个水平、两个采区;首采煤层为c2煤层。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面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采面采用机械采面,刮板机配合皮带机进行运输。

  矿井初期为平硐上山开采,后期开采下山。矿井选用kj120型煤矿监测监控系统、kj353型人员定位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备。

  现将我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劳动用工管理

  煤矿现有在册人员:354人。其中:高层管理人员12人,“五职矿长”配备齐全;中层安全管理人员14人;基层管理人员18人。

  特殊工种人员配备:

  ①瓦检员12人;

  ②安全员16人;

  ③爆破员8人;

  ④探放水工4人;

  ⑤井下电气工4人;安全监测监控人员3人;

  ⑥提升机司机2人;

  ⑦采煤机司机8人;

  ⑧掘进机操作工2人。

  1、成立了劳动用工管理机构,设立了专用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

  2、健全和完善了煤矿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3、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煤矿用工管理要求,进行用工管理。

  4、建立了从业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完整,并专柜存放。

  5、按规定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缴纳保险费。

  6、职工合同签订率、用工备案率、就业前培训率、职工参保率和从业人员年检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7、井下无劳务派遣人员,无违规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作业劳务承包。

  二、人员培训及职业资格准入

  1、建立健全了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了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汇编。

  3、制定了全员培训计划,建立了考勤登记、考试成绩档案。

  4、严格按要求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年度培训、培训时间和内容符合要求,职工培训率达到百分之百。

  5、制定了煤矿企业素质提升工程方案和工作计划。

  6、三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已执证上岗。

  7、煤矿现有工程师2名、经济师1名、助理工程师2名、会计师1名、技术员4名。

  8、职工岗前职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确保100%。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

  1、成立了煤矿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

  2、制定了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制度及职业病危害监护档案等11中制度。

  3、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相关权益。

  4、制定了《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建立了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定期给职工发放毛巾、香皂、洗衣服、工作服、手套、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5、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上报《职业病危害审查备案》。

  四、职工权益保护

  1、制定了《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员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煤矿推行安全结构工资为主的`内部管理办法,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设立月度奖、季度奖和年终奖。

  3、为每位职工在镇信用联社办理了工资卡,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

  4、给每位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并为部分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5、成立了工会组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合理、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

  由于煤矿农民工占大多数,人员流动性大,增加了培训成本、浪费了培训资源,给用工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给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随着我矿的不断发展,我们将不断加强政策学习,逐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用工自查报告 6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我系统用工行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20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系统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思路、确立指导思想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此次劳动用工自查活动,要求自查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规范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建立良好的用工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通过开展自查活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积极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使我系统的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及时部署

  为做好此次劳动用工自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要求我局下发了廊坊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劳动用工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到人,按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完善和改进措施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直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走过场

  此次检查主要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为重点,检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执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通过对下属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和机关用工情况的自查。我系统现共有临时工27名(男职工19人,女职工8人),其中:局机关5人、老体协1人、体校15人、体育馆6人。以上人员在招工过程中不存在以各种名义收取抵押金、扣押各种证件等情况,且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司机、电工等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没有职业资格证坚决不准上岗;严格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存在经常加班加点现象,偶尔加班都能够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补助;严格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全系统27名临时工中没有一名未成年工和童工出现;部分岗位临时工工资发放标准虽然有些偏低,但是加上单位平时发放的各种福利补贴,达到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系统正在积极修订劳动合同,尽快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由于我系统各单位经费比较紧张,暂时未给临时工缴纳基本保险,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在这次劳动用工情况检查中,我系统突出抓好六条线:即禁止使用童工的高压线,解决及时发放工资问题的稳定线,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线,解决工时和休假制度落实的保障线,把好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准入线,树立全系统按标准规定用工的服务线,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系统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用工自查报告 7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程分包管理及用工行为,促进项目部生产工作和经济工作有序的开展,项目部积极倡导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开展工程分包、项目用工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本着“防患于未然”的要求,并于20xx年8月9日起对分包协作队伍及用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目前,项目部主要的五家分包队伍分别是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有限公司。在分包工程实施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我项目部主要针对这四家的队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及结果如下:

  一、分包队伍的选择和分包工程的立项:

  严格按照《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操作有序、监控有力、管理规范的工序协作制度,防止工序协作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对分包商的资信进行严格把关,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在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时,对于分包队伍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法人许可证书不齐全的队伍坚决不予列入,坚决不与法人主体资格不符、证照不全、有顶牌和买牌之嫌、有不诚实、不道德记录的分包商进行分包合作。目前在建四家分包队伍是经项目部严格审查确认的施工队伍,且均已申报公司立项审批。

  二、分包过程的控制:

  项目部对工序协作工程进行严格管理,对工序协作工程施工工期及质量、安全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1、进度工期控制:项目自开工以来,受到业主未按时提供系统电(延误约11个月)、业主征地滞后及地质条件差等因素影响,使得工程开挖阶段工期较投标阶段有一定的滞后,截止20xx年8月份,具体工程形象进度如下:

  同时,经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xx工程公司承建的xx工程,因作业工作熟练程度不够且消极待工,无法满足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要求,经专项检查小组讨论决定,要求该协作队限期整改,对部分作业人员进行更换调整。

  2、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针对目前隧洞开挖以及河敦渠道混凝土浇筑,在做好开挖阶段的安全教育及

  安全管理,同时也根据施工实际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教育材料、安全交底资料,对不同阶段、不同部位、不同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增强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了解事故报告程序,实现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安全环保监察部加强了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力度,利用旬例会组织各厂队、部室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安全知识、危险源辨识、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常识进行了学习。根据近期施工条件及情况变化,对先前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进行更新整编,是各项措施、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会议上获得安委会成员的一致认可。对于特种设备,组织动员各个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证,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隧道安全管理要求每个进入隧道人员进行登记并严格执行,保证在突发隧道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了解人员信息,一边及时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经检查本年度完成主要安全工作如下: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xx年度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27次,共269人接受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项目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是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案例宣讲。

  2)安全会议:本年度共召开安全旬会21次,主要有项目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协作队负责人和安全员,会议主要通报上一旬安全生产整改情况,本旬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下旬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重点。

  3)安全检查:本年度共开展安全生产旬检查15次,专项检查24次,其中设备专项检查8次,民爆物品专项检查17次,共查出安全隐患55起,整改完成55起,整改率100%。

  4)一季度联系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项目部使用的空压机进行检测,共检测4台空压机储气罐,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5)二季度由物资部将各工作面空压机的安全阀、压力表送至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进行校验,后将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更换,确保空压机使用安全。

  6)二季度联系公安局对新建炸药库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现已投入使用。为工程的火工产品领用、保管提供了便利,提升了民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3、质量控制情况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根据公司、分公司管理要求,于今年4月对项目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进行修订,并通过评审发布实施;同时完善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有章可行,切实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目前项目部适用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开挖质量管理办法》、《支护质量管理办法》、《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灌浆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试验、检验管理规定》等七项管理制度,过程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实施过程发现制度偏离现场实际情况的,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可操作性,通过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措施,实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

  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是实现质量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部在开挖、支护工序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使质量管理过程具有可追溯性,自开工至今开评定开挖、支护单元工程471个,合格率100%,工序一资验收合格率100%。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3)质量教育培训情况

  本季度共开展质量教育培训1次,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特点,组织对混凝土施工队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及工程部负责人和技术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设计院《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业主《质量管理办法》、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及混凝土施工相关规程规范。

  4)质量会议

  组织技术部、质安部、测量队、工程部及混凝土队召开质量分析会2次,主要针对河墩渠道混凝土浇筑存在麻面、错台、模板支撑系统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

  质量季度会议1次,季度会议主要是通报前期施工质量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今后施工过程注意事项。

  通过季度会议、混凝土分析会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质量管理意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预防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发生,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实现。

  三、分包工程计量结算:

  建立分包工程结算台帐,并对分包工程和结算情况逐项进行登录,每月对分包工程结算和项目对外结算情况进行对比,严格对分包工程的材料消耗进行核销,以便对成本进行分析和对比。截至20xx年7月,项目部分包结算金额为10672万元,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结算,未有结算滞后的情况发生,四家分包队伍工程量结算情况均处于可控范围。

  四、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管:

  对分包队每月投入的施工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名单清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对分包商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截至到20xx年8月15日,项目部民工工资发放涉及农民工505人,目前20xx年6月以前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因业主资金未筹措到位,项目部6、7月中期结算至今未付款,导致部分协作队20xx年6、7月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项目部将直接启用分包商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足之处,专项检查小组将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增强分包管理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项目又快又好的进展。

  用工自查报告 8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省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此期间,地税系统与其他部门一样,干部提拔等被暂时冻结。在这一年里,我局仅在20xx年12月在省地税局机关机构改革启动后研究任用了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调研员、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另外,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3名厅级干部和6名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在这一年里,我局却一直没有放松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较好。在20xx年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对我局《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中,省地税局机关干部职工对省局学习宣传《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8.1%;对执行《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6.6%;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0.6%;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满意率为82.1%。省地税局机关65名干部参加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没有人不及格,取得平均为92分的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增强依法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大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活动,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层面。通过抓学习,使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能够全面把握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利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机会集中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20xx年初,我局还在全省地税局长会议上,专门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市局“一把手”和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二是抓组工干部学。为给组工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创造条件,省局统一购买中组部编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系统全体组工干部人手一册。20xx年上半年,我局政治部又结合地税实际,组织力量编印了《组织人事和干部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在清理现有组织人事及干部教育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从中央、省、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地税局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文件中,精选了247件有效常用文件,内容涵盖机构编制、领导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组工干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地税局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干部逐个文件、逐条规定学习,全面系统了解干部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一般干部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作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活动中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的必修内容,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干部任用、领导科学、执行力等专题讲座,促进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与此同时,各级地税局还积极利用地税网站、内部刊物等宣传载体,宣传贯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让干部群众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的主要精神,了解有关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基础,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与条件。省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六条原则”和“七项任职资格”,对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不予提交;在组织民主推荐时,明确推荐职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便于参加推荐的同志从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好中选优;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需要报告的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二是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施行办法》,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特别把握好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程序,做到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全面考察拟任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干部任免。在民主推荐方面。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票不超过30%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的规定,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为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保证推荐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民主推荐县处级干部人选,其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个别谈话推荐范围,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职位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干部考察方面。坚持实行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前把考察的时间、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联系电话等,以公告的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坚持“全方位”考察,做到“四个必谈”,即考察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直接分管下属必谈、工作服务范围涉及人员必谈,使考察结果更全面、更准确。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在讨论决定方面。讨论决定前,对拟任人选,在领导层之间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需征求地方党委意见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任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先向当地党委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党组成员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党组会上由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组成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逐人逐个表态。在做出任用决定后,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对所有晋升职务的拟任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拟任职务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再监督,让群众把好最后一关;对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成立考核组,到其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竞争上岗机制,拓宽干部任用渠道。出台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统一明确规定竞争上岗工作的“七个程序”和“六条纪律”。“七个程序”,即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六条纪律”,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考察事实真相,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近年来,全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了14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评三部分汇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最终由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实施轮岗交流机制,促进干部锻炼成才。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对轮岗交流的原则、方式、范围、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市、县地税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5年的人员,在计财、人事、监察、审计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在同一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应安排轮岗交流;其中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每年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20%。同时,在轮岗交流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干部任用交流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实行选拔性交流,鼓励竞争;把干部轮岗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实行调整性交流,提高班子素质、完善班子结构、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形成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把干部任用交流与锻炼培养干部相结合,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群众公认和实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干部不同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等,有意识地交流到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关键岗位接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拓宽工作接触面,全面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轮岗交流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推进回避性交流。近年来,在省地税局的推动和指导下,合肥市地税局开展了大规模公务员轮岗交流,首批轮岗交流人数占总人数的30%;六安市地税局对8个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内设(直属)机构3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淮南市地税局对20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在机关与基层和基层单位间进行了交流,占本系统中层科级干部的三分之一;阜阳市地税局对7个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有效促进了干部锻炼培养,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力度。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地设定了对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xx年12月,省地税局组织8个考核组,对17个市地税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办法》进行了严格考核。目前,考核结果正在整理汇总中。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结合地税特点,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形成配套管理的干部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1、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作风建设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收入申报、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把监督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建立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在提任前以书面形式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三是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管理,进入文书档案的材料包括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干部考察档案由政治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2、加强检查督查,严肃组织纪律。

  一是坚持自查自纠。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列入党组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专门召开会议向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发放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关文件、告知书、测评表等,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下级地税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抓好整改,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20xx年11月份省局组织的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综合督查中,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有无拉票、“带病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通过下达纠正通知书形式要求限期纠正整改。三是认真受理查核上级和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建立了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查核工作,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求将查核结果及时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今后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从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继续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强化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基础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研究制定下发《干部任用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的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改进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制度。

  用工自查报告 9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一、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目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二、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 10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xx〕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二、福利待遇标准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5.工会福利。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相关工会待遇。

  6.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5%缴存。

  三、其他事宜

  1.规范后的福利费用(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工会基金、五险一金等)统一由用工单位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支付。

  2.编外用工在区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就餐的,各用工单位每季度将伙食补助费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转入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的',根据实际逐步纳入劳务派遣机构。

  3.编外用工工会经费划转及结算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区总工会、用工单位做好衔接。

  4.规范后的所需福利经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5.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编外用工福利方面的规定予以废止。

  用工自查报告 11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核定用工数量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三、明确分类管理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

  (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四、规范招聘使用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管理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六、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用工自查报告 12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我系统用工行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20xx]4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全系统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思路、确立指导思想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此次劳动用工自查活动,要求自查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规范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建立良好的用工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不稳定因素。通过开展自查活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积极完善和改进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使我系统的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及时部署

  为做好此次劳动用工自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要求我局下发了廊坊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劳动用工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到人,按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完善和改进措施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直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走过场

  此次检查主要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为重点,检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执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遵守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通过对下属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和机关用工情况的自查。我系统现共有临时工27名(男职工19人,女职工8人),其中:局机关5人、老体协1人、体校15人、体育馆6人。以上人员在招工过程中不存在以各种名义收取抵押金、扣押各种证件等情况,且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司机、电工等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没有职业资格证坚决不准上岗;严格遵守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存在经常加班加点现象,偶尔加班都能够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补助;严格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全系统27名临时工中没有一名未成年工和童工出现;部分岗位临时工工资发放标准虽然有些偏低,但是加上单位平时发放的各种福利补贴,达到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系统正在积极修订劳动合同,尽快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由于我系统各单位经费比较紧张,暂时未给临时工缴纳基本保险,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在这次劳动用工情况检查中,我系统突出抓好六条线:即禁止使用童工的高压线,解决及时发放工资问题的'稳定线,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线,解决工时和休假制度落实的保障线,把好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准入线,树立全系统按标准规定用工的服务线,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系统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用工自查报告 13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指示,我们针对我馆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凉州区文化馆概况

  凉州区图书馆正式成立于1926年,重建于1956年,原馆址设在武威市东大街。1958年与县文化馆合并,成为文化馆图书室。1984年又重新成立武威市图书馆。是隶属于凉州区文化体育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凉州区图书馆位于市区中心文化广场,1992年政府投资120万元修建了四层2680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现有职工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现有馆长1人,副馆长2人;馆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多媒体室、采编室、地方文献阅览室(特藏阅览室)、少儿借阅室、过刊借阅室等9个对外服务窗口,拓展了少儿借阅专区,电子书城和盲人有声读物等服务领域。

  20xx年,凉州区图书馆经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被文化部评为为“三级图书馆”。

  近年来,图书馆在区文体局领导下,为繁荣全区文化事业,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读者提供最基本的读书、看报、网上查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图书馆改革的有益尝试

  近几年来,图书馆在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0xx年,图书馆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职工请销假制度、目标管理细则、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等,为业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依据。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广大干部积极性得以调动。

  2、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

  根据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性质、范围、对象、功能以及发展趋势,与人社部门一起,对图书馆职责进行梳理,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人力管理、强化服务功能、有利岗位协调、打破职称界限的思路,重新确定岗位类别、个数、名称,梳理岗位职数,岗位类别确定后进行定职、定编,明晰职责任务以及任职、工作条件,并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量大小,划分岗位档次,确定岗位职责,初步建起岗位管理框架。

  3、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并依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合理拉开档次,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当前图书馆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图书馆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种内部、外部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经费不足。近几年,图书馆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改善。文化事业费的投入相对较少,财政拨款增长幅度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作中经费捉襟见肘。图书馆图书老化、新书更新不足导致图书结构严重不合理,技术装备达不到现阶段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二是人才缺乏。从图书馆干部职工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全馆15名事业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的只有3人,占2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3%,中级以上职称的占40%。图书馆专业人员还是空白,出现思想守旧、技术老化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业务工作开展和业务研究的进行,也制约了图书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三是观念落后。从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讲,文化从业人员缺乏经营文化的理念,“缺少有钱可以干事业,没钱也要想办法干事业”的精神,依靠政府扶持、财政拨款的等靠要思想和盼改革又怕改革的矛盾心理等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文化体制上的改革与创新。

  尽管图书馆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尚未形成,所以改革的气氛不浓、思路不宽、步伐不大、成效不足。从宏观层面讲,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缺少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图书馆改革缺少相关的经验借鉴,缺少政策法规体系的配套,缺少政府的引导和推动,缺少整体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从微观层面讲,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尚欠深入,某种程度讲,文化事业单位分配机制上的“大锅饭”现象尚未彻底打破,如用人机制、内部岗位设置和用人用工结构不合理,改革创新意识不浓等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改革的打算

  文化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区图书事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文化、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根据图书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改革:

  一是制订规划,走出困境。积极争取区上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以政策、制度等形式明确图书馆改革的方向、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激励措施,为深化图书馆改革提供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一要加大图书专业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二要完善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职工职称的评聘体系。

  四是转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快以劳动、人事、分配为重点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转换。一要转换用人用工机制。建立领导聘任制,职工聘用制。用人用工上由调配任用制向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转变;管理方式由人员身份分类向职位分类转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聘用机制。二要完善分配机制。实行成绩实效工资制。收入分配上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责任风险、劳动复杂程度等情况,将管理、技术、责任等要素纳入分配,做到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用工自查报告 14

  根据《关于印发xx县严厉打击非法招用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发(20xx)53号)的安排部署,我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

  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了由xx乡人民政府乡长xx任组长,分管副乡长xx、xx派出所所长xxx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集中整合力量,对非法用工行为展开了严厉的清理和打击。

  二、 精心组织,做好宣传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广泛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公布。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采用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多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排查组认真检查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及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排查组还严格排查了用工单位是否有非法招用童工和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情况。截止目前,检查的具体情况是:我乡xx砖厂一处,涉及劳动者17人,乡人民政府、乡中心卫生院、乡中心小学各一处,其中签订劳动协议21人,无违法招用工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附件:xx乡打击非法招用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用工自查报告 15

  根据《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春组通字〔20xx〕3号)的有关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实际,对至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我办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三年来,市政府办党组按照市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

  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机会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是利用每周例行的理论学习时间,召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传达学习。

  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党组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抓好自学。

  (二)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来,市政府办共提拔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21人次,平级交流任命科级干部28人次,都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严格按照民主(或组织)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多年来,办公室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办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要求人事科把好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廉政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总之,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政府办能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经过党组民主研究、组织考核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受干部领导职数的限制,每年向市委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名额有限,相当一部分能力强的干部无法得到提拔,多年正科的干部积压较多;

  二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提拔上去的干部在工作中不胜任现职,只能平级交流;

  三是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界定;

  四是责任追究的机制不完善,责权不统一,责任追究的主客体和方式不明确,一旦出现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

  三、对选人用人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推荐力度,加强干部的流动性;

  二是加大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

  四是要制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对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建议

  存在用人不正之风,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要做到:

  (一)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推行公开推荐,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广泛性。

  坚持拟任职务公告制,对岗位职务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和所需能力水平,提前一定时间予以公告,形成民主推荐氛围。实行代表推荐制,让各个层次的代表参与,扩大民主推荐范围。

  二是推行公开考察,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性。

  实行考察预告制,使考察工作在群众监督下健康开展。试行差额考察制,“一职双备”,为干部选用决策提供更为充分的比较性和选择性。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使民意在考察结论中得到准确体现。

  三是推行公开选拔,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竞争性。

  完善公选措施,认真研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实施具体政策意见,加强对各单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报批管理,从对象、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使制度建设日臻规范。

  四是坚持任前公示,让群众公正地评判其是否具备胜任新职的条件和资格,对干部进行把关性监督;实行任中公示,将新提拔的从政行为及主要政绩公示于众,对干部进行跟踪性监督。实行任后公示,推行试用期制,建立政绩评价体系,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监督。

  五是推行公开表决,增强选任干部工作的真实性。

  坚持人人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思想亮明,意见讲透,晓以是非,陈以利弊。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按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形式对干部任免方案逐人进行表决。

  (二)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要有量化的标准。

  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分解成若干要素,参照技术职称评定的“打分制”经验,制定出相应的干部考核细则,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业绩,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二是要有准确的评价。

  要系统地、全面地考察干部,客观、公正,采取科学的方式评价一名干部。要在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中去考察干部。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要联系客观环境进行具体分析。从干部的工作岗位出发,联系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个人作用与集体力量的关系,前绩与现绩的关系,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是要有严明的责任。

  严明考核纪律,对干部考核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有意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核者的责任。

  (三)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全程监督机制。

  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进行全程监督,建立一整套系统的、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

  二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

  建立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免公示、实名举报反馈等制度。

  三是建立和完善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本着惩防并举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查处机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提高监督的约束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

  用工自查报告 16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关于开展劳动用工专项监察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区队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通风二队自3月21日开始,对区队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队人员基本情况:

  通风二队截止20xx年3月31日,全队在册干部职工共计87人,其中干部5人、职工82人。(详细用工情况请见附件)

  二、监察内容

  1、非在册用工情况。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临时工及其他用工;

  2、劳动合同管理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协议签订等;

  3、20xx年劳动组织整顿情况;

  4、《定编定员方案》编制情况;

  5、落实“人员零增长年”具体措施与建议;

  6、建立劳动组织整顿长效机制情况。

  三、自查情况

  区队在册87名干部职工中,有85人在岗,2人不在岗,密闭工李刚,自20xx年3月22日工伤至今休伤假;密闭工张正官,自20xx年1月16日因严重违章被矿留查2年至今没有上班。

  四、区队制订了专门的职工诚信档案

  一是对于在区队内部因工作需要进行调岗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分管领导进行批示,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调换;

  二是对于因参加矿上组织的招聘、应聘而调离区队的人员,区队在接到劳资部门下发的正式调令后,方可进行劳动关系调动手续办理;研究并确定由区队车间工会主席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五、严格执行了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区队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严格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没有职业资格证的坚决不准上岗。

  六、下一步措施

  1、明确目的,规范区队劳动用工管理,发现不符合劳动用工现象,及时联系纪检、劳资部门妥善处理。

  2、强化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充分发挥车间工会群众监督作用,凡区队岗位调整前,必须征求车间工会意见,区队拿出方案后再上报领导审批。

  3、联系医保部门,对李刚伤情进行鉴定,若符合上班条件督促上岗或调岗。

  4、继续做张正官思想工作,督促上岗,若继续不上班,建议劳资部门按矿有关规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工自查报告 17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办)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任用干部情况

  XX区档案局(史志办)由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党史研究室三个机构合并而成,设有一正三副的领导指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办)党组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准绳,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坚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20XX年我局(办)未提拔任用干部。

  二、 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我局(办)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

  三、 20XX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20XX年我局(办)坚持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得到上级领导及区委组织部的重视,鼓舞了我局(办)其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20XX年我局(办)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标准,遵照原则的推荐、提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用工自查报告 18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用工自查报告 19

  根据省厅劳务派遣专题调研通知,市就业服务处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专门安排,由4名同志组成调研组从3月2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进行为期四天的专题调研,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掌握了实况,摸清了底子,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

  本地区劳务派遣总量可统计数达x人,占用工单位劳动力的42%,在七个行业中涉及通信、电力和银行业,其中通信x人,电力x人,银行业x人,占用工比例分别为x%,x%和x%。根据行业不同的用工需求,电力系统派遣用工绝大部分为下岗再就业人员,通信和银行业对用工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其中大专学历占62%,本科学历35%,基本为各类高校毕业生,其它勤杂、保安、驾驶等辅助岗位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用工单位均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在本地区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规模大、专业性强、由市及县,垂直系统管理。这些单位大规模使用派遣用工主要基于规避劳动风险;工资总额含量包干;严格的成本控制以及服务特性对年轻化(人员更新率)的要求。

  本地区劳务派遣用工呈稳中有升,逐年扩大的趋势。这是由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求,劳动配套法律的规制以及薪酬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各种原因形成的。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保障情况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通信、电力以及银行业寻求派遣合作在执业资质、信誉、规范和系统管理选择上要求较高,均选取一家具备资质的公营性派遣服务型企业。对此,我们前往该企业调取了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员工档案,工资表,社保缴费数以及相关财务资料,并走访了用工企业核实社保参保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基本做到同岗同酬。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电力系统实行固定薪酬,通信和银行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加发展业务考核计酬的结构型工资,由派遣企业(衡阳市华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银行以工资折转账的方式支付,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较好。

  三、劳务派遣单位设定的基本情况

  本地区目前已取得派遣资质的企业x个,08年初只有一家——xx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新增x个。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不下设派遣单位。近年来由于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派遣企业新增较快,大部分为民营企业。

  市劳动保障局对劳动派遣执业申请设定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实行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只要符合法定要求,就予以审批,取得执业资格,没有人为地设置行政审批门槛。在审批执业申请过程中,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到位率100%,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的服务费由x元/月人不等的.协商价格。

  四、对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

  1、就业难是我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存在的现实困境。从稳定与扩大就业的目的出发,应确定法律条文予以支持,确立规范派遣,加强监督的基本原则。

  2、从本地区情况来看,存在一些如保安、物业公司不具备派遣资质的专业公司隐性执业,实施派遣,亟待规范,应通过劳动监察执法予以取缔。

  3、“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在《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应签订两年以上的条款互为矛盾。因此在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不再提出,模糊对待,就很说明问题。“三性”的概念不清,在现实中造成企业不敢用工,于是,有些企业用“外包”的外衣来取代“派遣”,危害性较大,特别是钢铁、冶金、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如不加以矫正,将极大地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些用工单位用法律的边沿方式规避和转让风险,使承揽单位因受自身经济能力制约而无法对劳动者履行义务,必须予以坚决治理。

  4、应赋予行政职能规范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行业管理,实行行政备案,监管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

  5、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人力资源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用人实施岗位管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的一种形式,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责任力度较大。而业务外包只适合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企业完成一工程项目。如果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来做业务外包,劳动关系企业主体既用工又用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往往会与发包单位形成不平等合同,从而弱化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特别是人力资源企业民营化程度较高,趋利避责的现象较为普遍,长此以往,危害较大,应予禁止。

  6、劳务人员的信息安全受民事法律的制约,企业不敢乱作为,可在今后的规范性文件中设针对性条款加以规范。

  用工自查报告 20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依托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纺织产业迅速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纺织产业的建成,对于消化我县的优胜农产品资源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大幅度地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延长棉花生产的产业链,保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使县域经济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企业“招工难”、“留人难”的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如不引起高度重视,极有可能成为我县纺织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

  我县纺织企业用工的现状如何?“招工难”、“留人难”的症结在哪里?怎样缓解这些矛盾?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历时一个月,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妇联、劳动服务站,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研究。

  一、基本状况和突出问题

  1、齐装满员率低。我县共有纺织企业(含印染企业)14家,可提供就业岗位3686个,根据调查的资料统计,现有员工3074人,其中女性员工2455人,占员工总数的79.86%。在岗的员工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内的高达883人,占员工总数的28.73%,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年内终止、解除合同的315人,占员工总数的10.25%。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尚有612个岗位无人上岗。

  2、工资水平不高、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严重。14家企业年度应支付工资总额为3810.8万元,实际支付3123.4万元,年度累计拖欠工资687.4万元。

  14家企业员工月平均工资1033元,从绝对值来看,不算太低,但这是员工在延长劳动时间后的报酬,如果按每月劳动29天、每天8.5小时计算,每小时的工资为4.19元,换算成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167.36小时),员工的月工资仅为702元。挡车工的平均工资约800元,换算后仅543元。

  企业滥用职权、依据土政策罚款、克扣员工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

  3、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和取消法定节假日较为普遍。从14家企业正常劳动时间的调查统计可以看出,普通员工月工作日一般为26—30天,大部分为28天以上。日工作时间为8—12小时,如遇加班,时间可能还会延长,个别企业甚至达14小时。员工在节假日上班和加班后,还基本上得不到法定标准的工作报酬。

  4、工作环境欠优。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纺织行业的劳动条件一般较为恶劣,特别是在技术含量不高、设备较为落后的条件下尤为突出。我县的纺织企业,在噪音、粉尘超标和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的比例很大,少数企业甚至高达80%。工伤事故发生频繁,年内工伤高达2617人次,平均每三个多小时就有一个人发生工伤。

  5、社会保障福利情况令人担忧。根据调查的数据统计,全县纺织企业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甚至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收取押金和扣压证件的事情时有发生。

  6、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调查资料统计,20xx年三季度我县有剩余劳动力15295人,其中女性劳动力7470人,这些劳动力恰恰是纺织企业所急需的。但根据问卷调查,绝大多数人不愿到本地就业,特别不愿到纺织企业就业。这样,就形成了一边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一边又找不到合适劳动者的怪圈。

  二、主要原因分析

  企业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最宝贵资源,对于我县来说,熟练纺织工可能欠缺,但决不会招不到一般员工。造成纺织企业“招工难”、“留人难”的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先天不足。自古就有“男不进矿、女不进纺”的说法,说明纺织行业是一个比较辛苦的行业。我县的大部分纺织企业技术含量不高,技术装备较差,资金不足导致劳动保护的措施跟不上,个别企业甚至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采取措施,使得劳动条件得不到有效的改善,让很多人望而生畏。特别是年轻女性,在劳动力流动频繁的今天,到哪个行业都可以找到一份工作,更不想涉足纺织行业。

  2、行业竞争无序。随着本地纺织企业的迅速扩张,企业对市场和熟练工人等的竞争越发激烈。比抬工价、争夺熟练工的行为不断升温,员工在企业间无序流动,导致企业招工更加困难。由于企业用工本身缺口大,加之熟练工的攀比心态,经常出现工人今天来、明天走的局面,老板无所适从,也使企业不能按计划正常安排生产。

  3、报酬水平过低。由于纺织行业竞争激烈,且利润率不高,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物化成本受市场制约,企业只能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上想办法。纺织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降低人力成本往往是企业的首选对象。一旦这个“度”把握不好,就会形成“待遇过低—开工不足—效益低下—降低工资水平”的恶性循环。

  4、劳动执法不严。执法

  不严的.直接后果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就企业而言,企业对劳动力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就员工而言,由于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雇佣思想十分明显,做一天算一天,和企业总是离心离德,难以和企业捆在一起。从而,加大了劳动力的流动性。

  5、管理机制欠缺。纺织加工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员工的作息时间难以把握。因此,如果没有较完善的奖励机制,是不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对如何应对加班和空闲,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办法简单,吸引力不够。另外,一些企业在后勤和安全保障方面缺乏考虑,员工的食宿难以统一管理。而从事纺织工作的员工又多是一些年轻女性,安全保障跟不上势必会影响她们安心工作。

  6、劳动力的心理原因。由于我县的工业起步较迟,剩余劳动力从80年代初期就开始到广东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外出打工致富的家庭比比皆是。多年来,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已较为适应外面的环境,随着广东沿海地区劳动保障体系的完善,待遇的进一步改善,大都不愿再回乡务工;而新增劳动力受此影响,也认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因此不太愿意到本地打工,更愿意到外面世界去闯一闯。

  三、思考与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教力度。首先,提高企业老板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从依法办企业的高度,认识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依法办企业,就必须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引导企业经营者用长远的眼光来经营企业,与员工建立互惠、互赢、和谐的劳动关系,以此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引导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时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员工树立遵守劳动合同的意识,切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把企业当菜园子,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第三,要通过基层党政组织和群团组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从县域经济的大局和长远考虑,投身纺织行业,以解企业用工不足的燃眉之急。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真正的企业家,是不会在法律法规上玩火的。要加大劳动执法的力度,促进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企业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要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逐步规范到法制的轨道。

  3、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加大企业劳动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使劳动卫生设施尽快符合国家规定,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根据经济发展、企业效益、物价上涨等因素,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政府也要加大劳动力培训的投入,把短缺、急需的人才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直接为县域企业输送专业人才。

  4、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能因为需要吸引外资而忽视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因为是本地工人而随意敲诈企业;要特别注重维护职工的合理工资待遇,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帮助调解企业与员工的劳资纠纷,注意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在规模较大的企业,要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大政治思想工作力度,教育员工爱家乡、爱企业,稳定本地职工队伍。

  5、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建立全县纺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的工作,协调好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和相互拆台。把政府不该管又难以管好的事交出去,让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跳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使我县的纺织企业竞争良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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