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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23 10:17:1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同业业务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1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

  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

  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买入返售+买断”模式、“卖断+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

  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2

  一、外部经济政策及形式分析

  当前欧美日三大经济体经济复苏的稳健程度已明显提升,同时长期宽松的货币政策造成的资产泡沫风险正在集聚,各国央行货币政策转向、同步趋紧的条件基本具备。3月15日,美联储宣布加息25个基点,联邦基金利率从0.5%~0.75%调升到0.75%~1%。全球货币政策面临方向性的转变,中国也不例外。

  日前,央行行长周xx在出席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时指出,中国的货币政策将强调“稳健中性”,并继续采取措施逐步去杠杆。作为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最高级别官员,周行长的讲话无疑是观察政策的最好风向标,持续多年的货币宽松正在渐行渐远,货币宽松已到周期尾部。无独有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余额预期增长均为12%左右。

  今年货币政策之所以强调“稳健中性”,一方面是目前我国融资成本远高于西方国家,另一方面是我国企业负债与税前收入比高达3.5以上。一般来说如果超过2,企业还债就有很大挑战。与此同时,今年我国企业、政府和居民负债与GDP之比接近300%,这种情况下,如果加息不光企业无法承受,财政也难以负担。

  由于目前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低,房地产等资本市场投机盛行,降息会导致虚拟经济泡沫膨胀,进一步挤压实体经济,无法完成政府“脱虚向实”的目标。综上所述,政府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企业减税减负的同时,必须保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让货币供应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

  另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合理引导市场利率水平,疏通传导机制,促进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对比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今年删除了对于货币政策工具的具体描述。这或许意味着部分货币政策工具可能被雪藏;而强调引导市场利率水平,意味着央行可能加强对回购利率等市场利率的引导。今年一季度以来央行两次上调MLF和逆回购中标利率,这也印证了央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重心的转向。

  今年上半年中小银行坏账问题和部分企业及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上升,政府将控制金融风险当做第一要务。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经济数据开始好转,但还不能确认反转,必须小心维护复苏的势头。根据稳健中性的原则,今年货币政策会出现时紧时松的情况,央行近几年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来影响货币供应,确保既不出现“钱荒”,又不出现金融机构惜贷的情况出现,维持货币市场的“紧平衡”状态,温和去杠杆,确保平稳过渡。

  二、监管动态及影响

  “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是决策层20xx年对“一行三会”提出的最新监管要求。

  从目前“一行三会”透露出的信息看,“监管”已经成为今年金融市场的主旋律,对风险点的`处置和资产泡沫的防控将成为它们的工作重点。

  央行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判断发生细微变化,防风险形势决定使用何种货币政策工具。1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的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的十大主要任务,其中第三项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今年3月底,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xx年第一季度例会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判断与20xx年第四季度例会基本保持一致。一是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际金融市场存在较多风险隐患;二是货币政策强调中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三是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上述判断必然会体现在今年的货币政策实施上,防范金融风险将成为任何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前的重要参考因素。“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作为今年货币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其施力方向就是在保持金融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护航“十三五”规划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

  银行业防风险要从日常经营做起。银监会主席尚xx去年12月12日在20xx年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年会上指出,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将有效防控风险作为重要生命线来守护,要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所以时时刻刻要关注防范风险。股份制商业银行要严密防控四类风险:一是要严控合规风险;二是严控信贷风险;三是严控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四是严控流动性风险。

  证券监管需要加强协调,提高监管能力。近日,刘士余主席在证监会系统“一把手”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上强调,证监会系统20xx年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摸清风险隐患,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勇于担当,加强监管协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1月3日,刘士余到证监会稽查局、稽查总队进行工作调研,并就进一步做好20xx年资本市场稽查执法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敢于亮剑,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有效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由此可见,20xx年资本市场上“三个监管”的执行力度肯定会得到进一步强化,市场秩序、市场环境将进一步好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防范金融风险上,“一行三会”步调已经高度一致。今后在净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环境方面,“一行三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会更加紧密。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3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一、银行同业业务驱动因素

  纵观我国同业业务出现的背景,其驱动因素主要是规避政策和寻求套利空间,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的资金融通需求客观上也极大促进了同业业务的发展。近年来,银行买入返售资产规模激增,主要包括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和买入返售票据业务。

  (一)规避政策

  央行为防止银行过度扩张,目前规定商业银行最高的存贷比例为75%,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皆不受此类规定的约束。同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没有拨备覆盖率指标,并且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仅为25%,远低于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100%的风险权重。为此银行通过开展同业业务,让资产产生了更多的收益。

  注释1:“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分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信托资产受益权而融出资金的业务,其中回购方应提供明确的、无条件的书面回购承诺或与我行签署相关协议,承诺不因标的物瑕疵、市场价格等环境的变化而提出抗辩,且资产返售日应不晚于资产到期日前。

  而信贷调控政策对相关行业贷款的限制及对融资主体的要求,使得商业银行往往无法为授信客户发放贷款,而为留住此类客户,银行借道同业,通过买入返售等同业手段来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

  (二)寻求套利空间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货款利率受到管制,但我国金融市场利率、金融工具的利率均已实现了市场定价。存款市场利率管制与金融市场利率的同时并行,则可能创造了套利空间。据统计,相同期限的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基本高于存款利率,如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月期SHIBOR利率较3月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48%,一年期SHIBOR利率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平均高1。5%由于银行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的收益率普遍高于拆借利率,使得中小股份行从资金充裕的大行拆得资金,利用期限错配进行短债长投,以获得高利差,而这一举措容易导致同业资金被“锁住”,引发银行资金流动性问题,6月银行间拆借利率的一路飙升,使部分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则是最好的例证。

  二、同业业务的种类

  (一)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

  我国银行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同业资产

  存放同业:商业银行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及部分盈利性需求。

  拆出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拆出资金在同业市场融通,获得盈利。

  买入返售:先买入某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进行回售从而融出资金。债券、票据、股票、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返售。

  2、同业负责

  同业存放:其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以第三方存管资金为主。

  拆入资金: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而短期借出资金的行为,无抵质押物。向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满足投资需求和流动性需要

  卖出回购:根据回购协议按约债券、票据、股票、定价格卖出金融资产从而融入资金。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的回购。

  (二)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受益权,受让人享有该受益权并成为新的信托受益人。《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模式一:银信合作——抽屉协议

  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最基本的模式就是银信合作下授信银行“出保”。如图所示,B银行为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行,碍于信贷规模或政策限制,B银行无法直接贷款给甲,因此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单一信托计划,让合作银行A银行认购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为融资客户提供资金。在此种模式下,B银行并非直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权,而是为该信托计划提供增信支持,与A银行签订《远期信托受益权回购协议》,承诺在融资客户无法偿还信托借款时,自己出资回购,也即为信托计划兜底。这也是业务领域广为流传的银行“明保”、“暗保”等出保函行为,而“暗保”也被称为抽屉协议。

  在上述参与者的基础上,B银行可能同时拉入2—3个银行共同运作,因此可能产生了第四方、乃至第五方的多边合作模式。信托的包装形式则可能出现TOT模式,即用另一新成立的信托买入前一实际融资的信托;在银行参与后,又形成了新的买入返售业务。

  2、模式二:双边合作——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

  在此模式中,融资客户甲的授信银B银行找来A银行,让A银行以理财资金购买上述信托受益权为客户甲融通资金,同时以自有资金受让A银行的信托收益权。A银行将此业务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类投资下,从而实现间接为客户融资。

  3、模式三:三方买入返售业务

  三方买入返售业务中,A银行作为资金过桥方,以理财资金设立信托,形成信托受益权转让给B银行,B银行作为信托资金的实质提供方,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以受让A银行的信托受益。C银行为信托计划的兜底方,是为融资客户甲提供授信的银行,在不提供资金、不占用贷款规模前提下为授信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承诺在信托计划到期前无条件购买B银行从A银行受让的信托受益权。

  4、相互反向操作

  20xx年3月份,银行理财8号文出台,矛头直指银行理财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达到“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的硬性要求,非标资产超标的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来降非标,而买入返售业务成为其降非标的不二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互买对方银行的非标理财产品,不仅达到降非标目的,而且互相购买彼此银行兜底的非标债权,能够让风险资本的占用降低至20%,可谓一举两得。

  新规: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三)买入返售票据

  票据在贴现前体现在银行的表外业务,贴现后则被纳入表内贷款项下的票据融资科目。

  转贴现分为卖断式贴现与回购式贴现。卖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断给银行乙,银行甲的贷款下降,银行乙的贷款增加,回购式贴现是指银行甲将票据卖给银行乙从而获得资金,但承诺到期回购票据资产。转贴现后银行甲的买入返售资产减少,银行乙的卖出回购资产增加。再贴现。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从而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的行为。

  票据买入返售也即回购式转贴现业务,银行按买入返售协议买入票据再按固定价格回售从而融出资金。部分银行与农村信用社采用票据“双买断”手法以此达到逃匿信贷规模的目的。按照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或者农信社在收进票据后,需要将该笔业务记在资产负债表内“票据融资”科目下,占用信贷规模,也称“进表”。当银行将该笔业务转贴现卖断后,该笔票据可以从“票据融资”科目中扣除,做到“出表”。但如果银行是以回购的方式将该笔票据转出去,则仍要留在“票据融资”科目下,不能“出表”。

  然而一些地区的农信社仍在沿用老的会计处理模式,不区分“票据卖断”和“票据回购”会计处理,即农信社无论是将票据卖断还是回购,都可以在“票据融资”科目下扣除。由于监管规定,银行间票据业务,一方“出表”,另一方必须“进表”,对于这种双方都“出表”属于“双买断”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因此银行利用这些监管不规范的农信社作为交易对手,先将票据转贴现卖给农信社,做到“出表”,再从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并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成为一项表外业务,从而腾出信贷规模。

  (四)买入返售的会计处理

  1、浦发银行

  买入返售交易为买入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以协定价格出售相同之资产,买入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权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卖出回购交易为卖出资产时已协议于约定日回购相同之资产,卖出的资产不予以终止确认,对交易对手的债务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中列示。买入返售协议中所赚取之利息收入及卖出回购协议须支付之利息支出在协议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2、兴业银行

  3、华夏银行

  按回购合约出售的有价证券、票据及发放贷款和垫款等资产仍按照出售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向交易对手收取的款项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为按返售合约买入有价证券、票据及贷款等资产所支付的对价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列示。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交易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同业业务影响

  (一)带来活期存款分流,存款增长压力显著加大

  存款增速的同比下滑,银行感觉到来自存款端的压力。分析银行存款结构,不难发现从20xx年至20xx年5月,活期存款与储蓄存款占货币与准货币(M2)比例在逐年下降,其中活期存款比例下降更为明显。两者比例的下滑,一方面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有关,而另一方面则与银行表外业务的兴起密切相关。随着存款利率的低迷和居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成为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普遍替代方式,显著分流了部分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使之转移至表外。这部分资金一方面通过买入返售等业务转移计入同业存放负债,直接导致同业存放资金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急剧增加引起银行资金的流动性缺口,而这部分缺口银行又通过同业拆入来弥补,直接导致同业负债规模的大幅增加。

  (二)低资本占用收入显著增加,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明显扩大20xx年6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以风险权重为0%的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的债权,其覆盖部

  分的风险权重为0%;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而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三条分别规定“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金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因此,各商业银行倾向于通过配臵同业资产来降低风险系数,同时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20xx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达到10。5万亿元,较20xx年的1。4万亿增长了6。5倍,成为银行资产大规模扩张的重要贡献因素。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严格调控,而近几年银行间流动资金较为宽裕,同业拆借利率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因此通过拆入资金及同业存放扩大总资产规模成为各商业银行上乘的选择。而买入返售等业务与同业资金拆借存在的天然信用利差也极大推动了同业业务的发展。

  (三)资产端与负债端期限错配,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同业业务资产端包括“存放同业”、“拆入资金”及“买入返售”,期限普遍偏长,以兴业银行为例,其买入返售票据余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余期一般在9个月。而同业资产对应的同业负债期限则短很多,以民生银行为例,其20xx年末,同业负债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剩余期限在一个月内的短期资金占比42。8%,20xx年末已接近50%。

  然而,一些激进型的商业银行为追求高收益,通过扩大期限错配,拆短投长,将同业存放资金、拆入资金投资于期限较长的票据类资产及买入返售资产。在银行间整体流动性宽松,银行间拆借利率较低时,此举能带来较高的收益,同时各家银行也能“相安无事”。然而,在货币政策一收紧时,则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随着存贷息差越来越收窄,而金融机构利率的市场化带来的信用利差,而使得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业业务收入也节节攀升。买入返售业务将资金投向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类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公司,不仅与央行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而且资金流入“影子银行”体系,难于监控,也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制造类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类企业却由于得不到银行资金

  的支持而陷入疲弱的窘境。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出现下降,私营企业下降幅度尤为明显。银行信贷体系发展的停滞不前,伴随而来的是影子银行的繁荣,近几年影子银行的迅猛发展,正是以传统银行业信贷规模的萎缩为前提的,其背景,则是中国长期利率管制和短期货币紧缩政策的双重效应叠加,而银行追逐同业业务的高收益则加剧了信贷规模的萎缩。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4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40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xx〕127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xx]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二)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三)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四)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行为绝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期开展全面自查。针对银监局的风险问题提示,该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同业业务风险排查,全面摸清自身同业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和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实现重点科目、重点账户全覆盖。

  有效整改。针对每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整改,对已经开展的持同业业务,采取安排专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测,严格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到期收回。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措施,稳健经营。合理进行期限错配,保证充分流动性。我行也将根据同业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业务,加强同业专营部门的管理,将同业业务做到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制度要求。加强同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同业业务操作合规有效。

同业业务自查报告5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有效落实《xx银行xx分行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支行对20xx年至20xx年本机构同业业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整改问责情况进行重点自查,涉及的同业账户种类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二、检查内容

  我支行20xx年至20xx年涉及的同业账户共有13个,现将检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xx银行xx路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xx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设置为久悬账户。

  (二)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xx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x月xx日销户。

  (三)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xx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销户,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手续合规、齐全。

  (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xx,20xx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销户等。定期开立科目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五)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xx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

  (六)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20xx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等。定期开立科目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已通知客户于近日办理销户手续。

  (七)xxxx信托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xx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

  (八)xx信托有限公司,共开立4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科目开立无误,该4个账户专用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募集信托款,募集期结束后将募集款项全部转入该单位的信托专户,然后均于20xx年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九)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共开立2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收入专用户用于保费归集业务,核算银保保费收入资金,支出专用户用于保费支出业务,核算银保退保、保单贷款、满期给付等业务支付。科目开立无误,手续合规完整。

  我支行通过对在我支行开户的以上13个同业账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凭证及明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同业账户、同业定单开立、使用的合规性,存款科目的准确性,合同等的完整性等,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况。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支行在办理涉及同业账户的业务时,会更加严格审慎地审查各项所需资料,坚持合规办理业务,为有效地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做出贡献。

  xx银行xx路支行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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